第一节 工业污染源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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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11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工业污染源治理
分类号: X7
页数: 2
页码: 216-217
摘要: 本文记述了80年代到1998年武义县工业污染源治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布施行、工业污染源治理工作会议、环境保护和老污染源治理工作、环境保护工程等。
关键词: 武义县 工业污染源 治理

内容

80年代,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县域内电镀、造纸、化工、印染、浮选等小企业快速发展,原国有、集体企业生产规模不断壮大,武义的环境污染日益加剧。1986年3月,金华市工业污染源治理工作会议召开,各县(市)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工业污染源调查领导小组,开展了工业污染情况的调查。至1986年年底,初步完成了工业污染源的调查工作,取得了200多个数据,初步掌握了工业污染源的分布、污染程度等情况。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县政府确定326家工业企业为限期整治的单位,其中列入首批限期整治的有49家。这些污染企业分布于纺织、造纸、电镀、化工、建筑材料、萤石浮选等行业。根据省、市两级环保局的部署,1986年~1989年,县环保部门分批实施老污染源整治工作,县拉丝厂、王宅造纸厂、有机化工厂、麻纺厂等企业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使工业污水随意排放并污染环境的状况得到改善。
  198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布施行后,武义县环境保护工作有所加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环境保护制度;县政府与金华市政府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把省、市两级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落实到县,并实行年终考核。
  1990年~1995年,环境保护和老污染源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下达后,由城建环保局制订了实施方案,分年度落实,完成年内目标。1990年完成了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工作,1991年1月通过金华市政府验收,获全市第五名,被浙江省乡镇污染源调查领导小组授予先进单位。1991年,完成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工作。该项工作分别对武义江水系和宣平溪水系及源口水库、清溪口水库划定了用水功能,对集中式供水的武阳镇、柳城镇两个饮用水水源划分了保护区,11月9日通过市级验收。1993年,重点污染源治理工作有所进展,对县有机化工厂、王宅剪刀厂、县水泥厂等企业采取了有效措施,减少了废水、废气对环境的污染;8月份组织了环境保护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了县有机化工厂等8家排污企业污染源治理和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对严重违反环保法规,擅自进行电镀生产的东方文化用品厂作出处罚。1994年、1995年,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对三联金属加工厂、王宅金属制品厂、桐琴拉丝厂等污染环境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对三联金属加工厂、神龙浮选厂、中坚浮选厂等8家重点污染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的任务。同时污染源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为污染源监管和整治提供了依据。
  1996年~1998年,组织实施了省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六个一”工程。期间,责令2家污染企业限期搬迁;责令4家污染企业停产或停业;开展萤石小浮选企业的污染整治工作,投资50万元完成5家小浮选企业的污染治理任务;完成了县水泥厂等25家重点污染企业的限期治理;关停了武义染料厂和王宅造纸厂制浆车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武义造纸厂等3家纸厂停止自制浆生产,调整产业结构的限期任务,并通过市环保局验收。
  至1998年年底,老污染源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总量控制措施初步落实,与13家污染企业签订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责任书,把8类污染物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13家排污企业;完成189家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并通过了省、市环保部门的验收,获全市第二名的成绩,武义县城建环保局被评为浙江省排污申报登记先进集体。经金华市政府考核,武义县政府被评为1998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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