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地籍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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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072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地籍管理
分类号: F301.22
页数: 10
页码: 155-164
摘要: 本章记述了武义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初始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与发证、国土执法等地籍管理工作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武义县 土地管理 地籍管理

内容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改革开放以后,工业化建设加快,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致使土地利用现状剧变。90年代开始,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先后在全境开展了土地详查、土地变更调查、土地更新调查,逐步掌握全县较为翔实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土地详查1988年~1992年土地管理局遵照国务院〔1984〕70号文件,对武义全境开展了土地详查。全县土地总面积156920.97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7045.519公顷。详如下表:
  土地利用变更调查1996年6月26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出《关于完成全国土地普查将土地群查数据变更到1996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的紧急通知》。按照国家、省市土地管理局的部署,武义县土管局于同年7月中旬开始对全境土地进行变更调查,并经金华市国土规划管理局验收合格。全县土地总面积156409.7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2778.7公顷。
  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自1996年开始至2004年结束。在这9年时间里土地利用现状动态变化很大,1996年与2004年相比全县行政一级类土地面积动态是:耕地减少了575.9公顷,园地减少了675.07公顷,林地减少了345.15公顷,居民工矿用地增加2140.33公顷,交通用地增加了666.99公顷,水域减少了250.28公顷,未利用土地减少了970.95公顷。详如下表:
  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为了更好管理土地,建立“以图管地”的国土资源新机制,国土资源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办〔2003〕18号《关于开展全省土地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在2004年~2005年变更年度进行了更新调查。更新调查启用了1999年浙江省民政厅土地勘界成果,全县行政土地面积为156822.02公顷,比原变更调查156409.79公顷,增加了412.23公顷。如表3—14至3—17。
  第二节 初始地籍调查
  1987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1988年8月,县政府批准县土地管理局下设“地籍股”。1989年,地籍股开始对壶山镇的齐心村和下王宅村部分地段0.21平方千米范围内开展地籍初始调查试点,经查试点区内共528宗地,其中查明460宗地权属合法、界至清楚、面积准确,68宗地权源不合法,权属有纠纷。1990年5月,地籍股又选择三港乡章湾村农村非农业建设用地作地籍调查试点。对全村123户209宗地,计1.31公顷土地和全村零星用地174宗地,2.29公顷的土地进行逐宗的调查登记,明确了使用权后,造册归户。1991年至1992年间,对王宅镇建成区范围0.54平方千米,694宗地,29.33公顷面积土地作使用权申报,并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共完成1:500地籍图26幅。1992年~1993年对武阳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全面调查,共查2307宗地占全镇应查7511宗的30%。并完成工矿企事企单位446宗地的权属调查。与此同时还完成了水利系统7个下属单位涉及200个建制村共41宗地,636.88公顷土地权属调查。1997年武阳镇城区地形地籍测量,通过省、市级验收。自此城镇的地籍调查和农村非农建设用地(宅基地)的地籍调查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据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的台账统计,至2005年止,历经16年时间,城镇地籍共调查43771宗,调查土地面积23999.9706公顷。农村宅基地籍调查152674宗地,计土地面积1919.7647公顷。
  第三节 土地登记与发证
  1988年10月,县人民政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在城镇开展土地使用权申报工作的通告》精神,下达了《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权申报工作的通知》,在全县6个建制镇设立25个申报站。至12月底,在6个建制镇建成区内应申报308个独立工矿企事单位中,共有293个作了申报,计822宗地,土地面积1587.4公顷,申报率达到89.1%。应申报的2248户居民中,共申报了2156户,2444宗地,计土地面积22.45公顷,申报率达96%。应申报的建制镇混居农户7826户,共申报2440户,11918宗地,计土地面积57.9公顷,申报率达31.18%。
  1991年~1994年底止,3年内全县进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累计颁发农村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证110423本,占应发数94%。城镇共发证8856本,占应发数84%。全县23个乡镇,除武阳镇外,其他22个乡镇通过了验收。全县基本完成了城镇和农村的初始土地使用权的申报、登记、发证工作。自此,土地使用权申报登记和发证进入日常的变更登记。
  1996年,全县开展土地变更登记,全县共登记发证2067宗,其中国有土地936宗、集体土地1131宗。
  1998年,县土地管理局颁发《限期变更土地登记公告》。对武阳城区、各建制镇建成区及国有土地,发放新版土地证、表、卡册。共办理发证6838宗,土地面积133.625公顷。其中: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053宗,土地面积97.323公顷;集体土地使用权3785宗,土地面积36.302公顷。
  2000年,对全县各建制镇建成区全面开展土地证书年检,共受理年检申报12549宗,年检合格发还证书11836宗,除武阳镇尚有少量宗地外,其他建制镇均已全面完成。
  据地籍股台账统计,自1990年~2005年10月底止,全县共进行土地登记、发证196445宗地。其中国有土地使有权证43771宗地,土地面积2399.9706公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152674宗地,面积1919.7647公顷。
  第四节 国土执法
  土地监察
  1988年7月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土地管理局成立“土地监察股”;8月,批准成立“县土地监察中队”。自1988年至1995年间,土地监察在查处违法用地案件中,重点抓住以下4类:(1)、抓干部违法占地营建私房,这类案件影响大,特别是县、乡干部。全县先后共查处违法建房党政干部94名,非法占地13.9亩,分别给以拆除、没收和罚款。(2)、抓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钉子户”处理。这些人无视法规,屡劝不止,土地监察中队在法院、公安部门配合下对壶山、白溪、大田、芦北、新宅等乡(镇)强行拆除59户钉子户的建筑物。(3)、抓砖瓦窑、水泥预制场违法用地案件,这类案件占地面积多、破坏性大。1989年对194只砖瓦窑作出缴纳复垦费和土地管理费的规定。1995年对42家砖瓦窑、67家水泥预制场违法占地35.33公顷,以及集体企事业(包括乡镇企业)单位违法用地进行严肃处理,前后共查处116宗、非法占地83.45公顷。(4)、抓非法买卖和转让土地的处理。特别是武阳镇范围内非法买卖土地较为突出,将集体土地卖给国家集体企事业单位或非该村干部和居民建房、建厂。1994年后查处武阳镇城区6个建制村,非法卖给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单位集体土地11.81公顷,以及外村干部居民非法买卖土地77户,计0.69公顷。
  1996年,查处茭道乡违法用地111宗,计土地面积12.15亩,其中耕地9.15亩。1997年,全县查处违法用地3513宗。1998年,全县共查处农户违章建房622户,拆除违章建筑面积246平方米。收取没收折价款61.6万元。1999年,全县查处违法用地案件182宗,拆除12宗,没收、处罚7宗。2000年,下达查处土地违法案7件、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份。分别拆除桐琴凤凰山工业小区、王宅镇养鳖场和城区熟溪河道城防的违法建筑,其中涉及违法占地6.19公顷。2001年,下达查处各类行政处罚决定书6件,其中没收3宗,拆除3宗。
  2002年1月,武义县国土资源局下设国土资源监察科和“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下属7个国土资源所,分设7个国土资源监察中队,建立每月下村巡回检查制度,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宗。2003年查处各工业园区各类土地违法占地面积601403平方米,其中侵占耕地140714平方米,分别做了行政处罚,(退还土地549922平方米,没收建筑物13181平方米,拆除50平方米,恢复种植8531平方米,罚款334.7889万元)。2004年,全县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75宗,违法占地1039.2亩。年终结案75宗,拆除建筑物8799.12平方米,没收违法占地面积13.2亩,收回土地66.79公顷,收缴罚款498.02万元,给予责任人党纪处分1人。2005年,全年共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66宗,其中土地违法案163宗,年终全部结案。其中:拆除建(构)筑物11宗,涉及土地面积4092平方米;没收建(构)筑物20宗,涉及土地面积12624平方米。是年,共收取罚没款2166.73万元,其中收取矿产违法罚没款1.6万元。
  矿产监察
  1989年,在年产萤石3000吨以上的14个乡(镇)配备兼职矿产管理员。负责对各乡(镇)矿产资源的监察管理工作。1990年9月,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18条》,使境内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至1990年10月底,全县乡镇集体和个体开采萤石矿山共发证187个(其中集体173个,个体14个),具证开采,有力制止了萤石资源乱挖滥采现象。但不久在全国性的“大矿大开、小矿放开、有水快流”的错误口号影响下,全县的萤石矿开采受到冲击。直至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正)》颁布后,撤销各乡(镇)矿产管理所,建立武义县地质矿产局矿产资源监察大队。改矿山行政管理行为为执法职能行为,使矿山开发秩序重新恢复。1998年对三起非法进入国营东风莹石矿区采空区无证采矿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1999年对一起私自订立采矿协议的非法行为进行处罚,没收非法所得及罚款全部上缴国库。2002年,对58宗未办理延续登记的矿山企业责令停产,关闭24个影响地质环境的矿点。2003年,在对全县砂石场和采石场的全面清查中,查处了违法案件17宗。2004年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5宗,收缴罚款16.38万元,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人。2005年查处矿产违法案3宗。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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