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土地与矿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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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057
颗粒名称: 第三编 土地与矿产
分类号: F299.235 ;P617.255
页数: 30
页码: 141-170
摘要: 本篇分述了武义县,土地管理机构与队伍、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开发与保护、土地使用制度、地籍管理以及矿产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武义县 土地管理 矿产

内容

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武义县分别于1992年、1996年、2005年进行了土地详查、变更和更新调查。土地的使用制度已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使其逐步适应市场经济对土地的需要。90年代县人民政府划定耕地保护红线,建立了保护责任制,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武义县矿产资源种类较多,其中以萤石和温泉最著名。自21世纪初,国有、乡镇集体大部分矿山闭矿停采,萤石产量剧减。伴随萤石开采发现的丰富地热资源如塔山、溪里温泉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
  第一章 机构与队伍
  第一节 机构
  土地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年3月建立武义县土地管理局,设局办公室、建设用地管理股、地籍管理股、土地监察股。下设土地勘测开发服务站和土地估价事务所两个事业单位。1996年局内的股改称为科,并增设土地利用保护科。县编委核定行政编制16人。同年,县政府决定设立武义县土地管理“五统一”办公室(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出让、统一开发、统一管理),行政编制5人,受县政府“五统一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设在土管局内。
  地质矿产局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1987年3月建立武义县矿产局。核定行政编制7人。1989年将武义矿山公司钻探队收归矿产局。1995年9月1日起萤石矿产公司(包括武申浮选厂)从县经济委员会划归矿产局管辖。1996年6月武义县矿产局改名为武义县地质矿产局,设办公室和矿山管理、地质勘查两个科。同年12月全局行政编制7人,其他员工23人(包括钻探队21人)。
  国土资源局2002年1月原武义县土地管理局和武义县地质矿产局合并建成,是县政府管理土地和矿产资源的职能部门。行政定编17人,设局办公室、地籍管理科、土地利用保护科、建设用地管理科、土地监察科、地质环境科、矿产管理科。下属事业单位有国土资源管理总站、土地储备中心(行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土地勘测服务站、土地事务估价所、地质勘查队。2004年5月武义县国土资源局调整为垂直管理部门。
  第二节 队伍
  国土资源局干部职工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占65%,其中机关公务员大专以上学历者占80%,事业单位中具有技术职称者25人,其中有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9人,助理工程师和技师15人。
  1993年县土地管理局综合档案室,被国家土地管理局授予“土地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2003年,王瑛(女)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标准农田建设”三等功。
  第二章 土地资源
  第一节 土地面积与类别
  武义县土地总面积,据县统计局1998年年报资料为1577.2平方千米即157720公顷。其中耕地15873.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06%;园地6433.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9%;水域4973.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5%;林业用地115453.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20%;城镇及工矿用地5006.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8%;交通用地1326.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4%;未利用土地8653.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9%。
  另据县国土局2005年武义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行政总面积156822.0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1448.55公顷,占行政总面积13.68%;园地面积12269.88公顷,占7.82%;林地98519.44公顷,占62.82%;其他农用地5826.70公顷,占3.72%;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6632.88公顷,占4.23%;交通用地1060.10公顷,占0.68%;水利设施1057.18公顷,占0.67%;未利用地8385.39,占5.35%;其他用地1621.90公顷,占1.03%。耕地面积
  第二节 耕地与分布
  耕地分布
  耕地坡度分布武义多山,耕地分布受着不同坡度级的坡地制约。据1990年《武义坡地资源与利用现状调查》资料统计,全境总坡地面积为27039.561公顷,其中耕地分布为≤2°(平坡)13691.455公顷,占总坡地面50.45%;20~6°(微坡)3629.447公顷,占13.47%;6°~15°(缓坡)2987.894公顷,占11.09%;15~25°(斜坡)4154.580公顷,占15.42%;>25°(陡坡)2576.185公顷,占9.75%。
  耕地垂直分布境内耕地垂直分布为:海拔150米以下14162.789公顷,占耕地总面积52.37%;海拔150米~500米,10501.630公顷,占38.83%;海拔500米以上的2381.100公顷,占8.8%。
  耕地行政区划分布 1986年后,乡镇行政区划有过1992年5月和2001年9月的2次调整。现选择1989年和2005年2个有代表性年份,反映武义县在行政区划前、后2个时段的耕地情况。
  第三章 土地利用开发与保护
  第一节 土地利用开发
  造地改田
  1990年,省财政补助20万元用于造地改田,其中造田47.33公顷。1991年~1993年间,第二期农业综合开发,由国家补助和地方筹资共602.25万元,经省立项,分东皋、下杨、壶山、宣平4个项目区,涉及11个乡镇66个村,其中造田153.4公顷。自1990年后全县共造田200.73公顷。
  90年代后,由于工矿、交通、住宅、城镇等非农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指耕地被改用于养殖和经济作物)以及生态退耕等因素,导致耕地面积锐减。据国土资源局的“土地利用现状的变更和更新调查”统计,以1996年10月31日时点的全县耕地保有量22778.70公顷为基数,至2005年10月31日止共9年时间里,全县共减少耕地4316.09公顷,约占全县总耕地保有面积的18.95%。其中:因生态退耕减少耕地512.85公顷,占耕地总减少面积11.88%;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2136.2公顷,占耕地总减少面积49.43%;因非农建设减少耕地1555.23公顷、占耕地总减少面积36.03%;因其他原因减少耕地111.81公顷,占4.9%。
  非农建设的耕地占用,除铁路、公路和农村住宅外,其大量为桐琴、泉溪、茭道、履坦、王宅、白洋街道、壶山街道、熟溪街道8个工业功能园区的周边产粮平畈。对此,县人民政府根据“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早在1996年就开始在实行土地宏观控制的同时,加强了“造地改田”,以求确保耕地动态平衡。是年成立“武义县人民政府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并出台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造地改田立项、补助、验收的实施办法。县国土资源局常设了“造地改田办公室”,遵照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四章农田保护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办理,将每年造地改田规划指标落实到有关乡(镇)和建制村,并列为乡村干部的考核内容。据国土资源局自1996年10月31日至2005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9年时间里全县新增耕地2991.15公顷。其中:因造地改田新开发耕地794.68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面积26.57%;复垦103.24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面积3.45%;因耕地整理新增耕地1330.03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面积44.47%;因农业结构调整新增耕地714.55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面积23.88%;因其他原因新增耕地49.07公顷,占新耕地1.64%。列表如下:
  平整土地与标准农田开发
  90年代开始,国家为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两个根本转变,由国家立项,国家投资,地方财政配套,群众自筹资金,开展高标准、高质量的土地平整,实行田、林、路、渠全面配套的现代化标准的农田建设。自1998年至2005年止,全县已投放资金2.6亿元,完成平整省立项批准农田建设项目64个区块,共计9626.693公顷,列表如下:
  丘陵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1991年,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确定了大农业思路,发挥县内丘陵资源优势,以农业股份合作制为主体,又掀起大片丘陵开发热潮。至1993年春,开垦丘陵园地基地5237.67公顷。其中茶园1637.27公顷,桑园454.07公顷,胡柚、柑橘1375.53公顷,板粟1015.07公顷,猕猴桃220.33公顷,其地果园535.4公顷。
  1993年秋,由世界银行贷款,在履坦镇石龙头三条小流域范围内进行红壤开发。利用丘陵荒坡开垦园地260.13公顷,其中有板栗111公顷、食用笋30公顷、蜜梨40公顷、胡柚73.13公顷、其他果园6公顷。
  武义丘陵资源历经半个世纪的开发,至2005年10月底止,据县国土资源局的土地资源利用更新调查统计,全县丘陵园地开发面积12249.2公顷,约占全县丘陵总面积的21.6%。其中:果园5022.42公顷,桑园447.73公顷,茶园6743.93公顷,其他园地35.12公顷。
  水利建设用地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发动群众兴修水利,历经半个世纪,全县共建成中型水库3座,小型水库111座,坑塘(塘坝)3820座。2005年全县总蓄水量达14936万立方米。并修建配套排灌沟渠和水工设施,使全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耕地面积有了提高。根据2000年县土地管理局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全县水域总面积为4997.143公顷。其中:天然水域、河流占地面积1701.31公顷;滩涂占地面积280.41公顷;人工开发水域占地面积2988.75公顷,占全县水域总面积59.81%:水库1049.87公顷,占全县水域面积21%;坑塘1405.71公顷,占全县水域总面积28.13%;沟渠413.95公顷,占全县水域总面积8.28%;水工建筑开发用地119.22公顷,占全县水域总面积2.39%。随着交通、工矿、住宅等建设的土地开发面积越来越多,全县水域面积亦受到影响。据2005年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统计,天然水域共1621.63公顷,其中河流1465.68公顷,滩涂155.95公顷。人工水域1928.56公顷,其中水库1001.43公顷;坑塘357.34公顷;沟渠514.04公顷;水工建设55.75公顷。养殖水面1400.23公顷。全县水域总面积4950.42公顷,比2000年的4997.14公顷减少了46.72公顷。
  交通建设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交通事业迅速发展,至1995年止,全境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公路加机耕路共占用土地面积457.59公顷。1996年后,公路建设开发步伐增快。据2005年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更新调查表》数据:全县公路建设占地面积多达1026.29公顷,机耕路建设占地面积达1288.16公顷。公路、机耕路两项建设共占地2314.45公顷。
  金温铁路武义段从履坦镇徐主村入境,至桐琴镇姚产村出境,过境全长24.96千米,铁路占道面积49.33公顷,附属设施用地42.15公顷,实际用于铁路建设土地91.48公顷。
  工矿建设用地
  1990年~2005年,是全县工业企业发展最快的时期,先后共创建了武义县经济开发区和桐琴、泉溪、茭道、履坦、王宅、白洋街道、壶山街道、熟溪街道等8个工业功能园区。据2000年县土地管理局《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表》统计,全县用于工矿企业用地面积达1007.11公顷,比1980年前增加280.9%。据2005年,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表》统计,全县用于工矿企业用地面积2551.25公顷,比1980年前增加7倍。
  住宅建设用地
  80年代起是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开发迅速发展的时代,主要是旧村改造、旧城改造和住宅环境的改善等因素从而占用了大量土地。1992年县土地管理局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统计,建制镇住宅开发用地为415.91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为3958.14公顷,两项合计4374.05公顷。2000年,根据县土地管理局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建制镇住宅用地729.31公顷,农村居民点住宅用地3542.23公顷,两项合计4271.54公顷。2005年根据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统计,建制镇住宅用地979.9公顷比2000年增加250.59公顷,增加比例为34.36%;农村住宅用地3128.84公顷,比2000年减少413.39公顷。减少原因,其一由于建制镇范围扩大,圈入附近农村居民点,其二,2000年~2005年部分宅基地复垦,以及山区农民下山脱贫等。
  建设用地整理
  为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精神,自2002年开始,对下山脱贫村,工矿废弃建设用地等实行“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在2002年至2005年止的4年时间里,共完成建设用地整理项目137个。净增耕地156.952公顷(其中水田119.784公顷,旱地37.168公顷);整理农村宅基地113.39公顷(增加水田85.16公顷,旱地28.479公顷);整理工矿建设废弃用地43.37公顷(增加水田34.62公顷,旱地8.69公顷);为获取建设用地折抵指标156.952公顷。
  第二节 耕地保护
  为遏制乱占、滥用土地行为,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县人民政府于1990年4月成立“县划定农田保护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亦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力量,深入农村细致调查和试点。确定规划2000年农田保护区耕地总面积为16390.8公顷。后经调整,确定2020年全县农田保护面积15811.8公顷,计3318块田片,绘制农田保护区规划图906幅。其中县级1幅;乡(镇)级34幅;村级871幅。还整理农田保护区资料190册。并在主要农田保护区内设置花岗岩石碑25座,各规划保护片边界立石质界桩4042只。各乡镇交通要道或会议室张挂农田保护区规划图标牌484块。与各乡(镇)村负责人订立保护责任书1659份,责任书规定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不准进行非农建设,不准挖沙、取土、建砖瓦窑,不准抛荒,不准种植多年作物,不准挖塘养鱼,不准排入污染物。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列表如下:
  2002年,由于乡镇建制的改变,县国土资源局对基本农田保护区作实地测量。武义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实测总面积列表如下: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审批
  1988年,县土地管理局成立,建设用地审核批准由农业局转由土地管理局负责。
  建设用地审批程序:(1)收件(受理)。(2)土地管理局用地科初审。(3)土地管理局领导审核。(4)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审批权限:单个项目用地在2万平方米以下的由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2万至5万平方米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用地5万平方米以上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凡涉及基本农田或基本农田以外耕地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均需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节 土地出让招投标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和“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从此,土地使用权作为特殊商品以协调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三种形式进入市场,改变了以往土地使用权的无偿、无限期、无流通为有偿、有限期、有流通使用。1992年7月18日,县政府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县前东侧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武义有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始。同年9月29日,由县土地管理局代表县政府以协议出让方式,向县房管处、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壶山信用社等6个单位和个人有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045.6平方米,出让期限70年,收取出让金额每平方米人民币1273.36兀,共计1331427.07元。此后,每年均由上级政府分配县国有土地有偿出让面积指标。
  1994年,县人民政府为了确保土地管理和城镇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划的落实,理顺与土地经营者、土地使用者的利益关系,颁发了《关于建制镇规划区内土地实行“五统一”的决定》,即实行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出让、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并成立常设机构——五统一办公室。完善了由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开放二级市场,搞活三级市场的社会主义土地市场体系。
  2002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11号令。县内国有土地有偿出让从原以协议出让为主的行为,改为招标、拍卖、挂牌公开竞价行为。据国土资源局统计,自2001年~2005年各种土地出让数量如下表:
  第四章 土地使用制度
  第一节 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1987年武义县委为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强统分结合,完善双层经营体制,根据中共中央〔1987〕5号、20号文件精神、又作出允许农户承包的土地可以转包,提倡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但保留原承包权的决定。
  在全县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的实践过程中,由于承包期限偏短、调整过于频繁,影响农户对农业生产投入的积极性。中共武义县委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在省市统一部署下,于1998年5月初,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土地延包”工作,至年底结束。确定全县大田承包期限一律从1988年起延至2018年止,30年不变,并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发放土地承包权证。据统计全县与承包农户签订合同76825份,签订率达93.2%。从此进一步明晰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长期稳定了土地承包关系。
  非农业用地制度改革
  自1956年开始,至1992年止,农户建房用地实行划拨,一经政府批准,即享有无偿、无限期的使用权。改革开放后,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对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日益迫切,加之农村宅基地的无偿使用,随之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增多,为遏制多占滥用宅基地的不良势头,1991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通知的规定,发出了《关于我省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的通知》。县土地管理局先后于1992年在王宅镇、1995年在泉溪镇宅园村开展农村私人建房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试点工作,后在全县推行。改革前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的演变为:
  原农业用地由集体经营改为农户家庭或个人承包经营。
  原不准农户或个人流转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改为允许流转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
  原无偿使用宅基地改为有偿使用宅基地。
  原批准使用宅基地改为国家征收后再行有偿出让宅基地。
  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据五统一办公室台账统计,自2002年至2005年止,公开拍卖出让32宗,招标出让7宗,挂牌出让28宗,协议出让4宗。2000年~2005年,对城市基础、学校、行政、电信、景区、卫生、供电等行政事业单位共划拨国有土地面积3335560.6平方米。
  (详见本编第三章第四节)
  第二节 地价评估
  1988年以后,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房地产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于1993年10月8日成立县土地定级估价委员会,由副县长方恩信兼任主任,下设办公室,由县土管局局长为主任。1994年3月14日成立武义县土地估价事务所,获省土地管理局B级估价资格证书。同年5月完成武阳镇约8平方千米的城镇土地估价工作,并经省、市、邻县土地管理局领导和杭州大学、省科委的专家学者以及武义县有关领导40余人的验收。一致认为:武义县土地估价基础工作扎实,资料翔实、数据可靠、图件完整、评价方便、实用、有创新,武阳镇土地定级估价成果在国内同类处先进水平。同年7月27日,武义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和颁布了《武义县土地资产评估暂行办法》,10月10日,武政〔1994〕109号文件,公布了武阳镇规划区内基准地价。
  1995年4月8日,武政〔1995〕41号文件又公布了各建制镇建成区及部分规划区基准地价。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城市居民人口的增长,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剧增,城区规划范围扩大。土地基准地价评估(级别价)明显表现出地区性和个别性。武义县2000年商业用地基准级别价,1级每平方米为2515元、2级1635元、3级1215元;工业用地基准级别价,1级每平方米195元、2级180元、3级155元、4级120元;住宅基准级别价,1级每平方米620元、2级595元、3级450元、4级365元。
  2005年,商业用地基准级别价,1级每平方米4565元、2级1525元、3级665元;工业用地基准级别价,1级每平方米210元、2级175元;住宅用地基准级别价,1级每平方米1250元、2级1130元、3级825元、4级580元。
  第三节 土地收储与出让
  2002年11月,武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武义县土地储备中心”。该中心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实施土地回收、储备、管理和出让前期开发,负责土地储备资金运作,适时增减储备土地市场供应量,为县人民政府调控土地市场服务。土地收储自2003年开始运作,储备土地出让自2004年开始实施。
  收储
  2003年收储土地16宗,面积326778平方米,涉及金额4216.853万元。
  2004年收储土地6宗,面积77602.55平方米,涉及金额628.33万元。
  2005年收储土地7宗,面积53188.22平方米,涉及金额1217.552万元。
  出让
  2004年出让5宗,面积82852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8162.84万元。
  2005年出让5宗,面积49181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4669.6万元。
  第五章 地籍管理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改革开放以后,工业化建设加快,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致使土地利用现状剧变。90年代开始,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先后在全境开展了土地详查、土地变更调查、土地更新调查,逐步掌握全县较为翔实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土地详查1988年~1992年土地管理局遵照国务院〔1984〕70号文件,对武义全境开展了土地详查。全县土地总面积156920.97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7045.519公顷。详如下表:
  土地利用变更调查1996年6月26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出《关于完成全国土地普查将土地群查数据变更到1996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的紧急通知》。按照国家、省市土地管理局的部署,武义县土管局于同年7月中旬开始对全境土地进行变更调查,并经金华市国土规划管理局验收合格。全县土地总面积156409.7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2778.7公顷。
  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自1996年开始至2004年结束。在这9年时间里土地利用现状动态变化很大,1996年与2004年相比全县行政一级类土地面积动态是:耕地减少了575.9公顷,园地减少了675.07公顷,林地减少了345.15公顷,居民工矿用地增加2140.33公顷,交通用地增加了666.99公顷,水域减少了250.28公顷,未利用土地减少了970.95公顷。详如下表:
  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为了更好管理土地,建立“以图管地”的国土资源新机制,国土资源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办〔2003〕18号《关于开展全省土地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在2004年~2005年变更年度进行了更新调查。更新调查启用了1999年浙江省民政厅土地勘界成果,全县行政土地面积为156822.02公顷,比原变更调查156409.79公顷,增加了412.23公顷。如表3—14至3—17。
  第二节 初始地籍调查
  1987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1988年8月,县政府批准县土地管理局下设“地籍股”。1989年,地籍股开始对壶山镇的齐心村和下王宅村部分地段0.21平方千米范围内开展地籍初始调查试点,经查试点区内共528宗地,其中查明460宗地权属合法、界至清楚、面积准确,68宗地权源不合法,权属有纠纷。1990年5月,地籍股又选择三港乡章湾村农村非农业建设用地作地籍调查试点。对全村123户209宗地,计1.31公顷土地和全村零星用地174宗地,2.29公顷的土地进行逐宗的调查登记,明确了使用权后,造册归户。1991年至1992年间,对王宅镇建成区范围0.54平方千米,694宗地,29.33公顷面积土地作使用权申报,并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共完成1:500地籍图26幅。1992年~1993年对武阳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全面调查,共查2307宗地占全镇应查7511宗的30%。并完成工矿企事企单位446宗地的权属调查。与此同时还完成了水利系统7个下属单位涉及200个建制村共41宗地,636.88公顷土地权属调查。1997年武阳镇城区地形地籍测量,通过省、市级验收。自此城镇的地籍调查和农村非农建设用地(宅基地)的地籍调查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据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的台账统计,至2005年止,历经16年时间,城镇地籍共调查43771宗,调查土地面积23999.9706公顷。农村宅基地籍调查152674宗地,计土地面积1919.7647公顷。
  第三节 土地登记与发证
  1988年10月,县人民政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在城镇开展土地使用权申报工作的通告》精神,下达了《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权申报工作的通知》,在全县6个建制镇设立25个申报站。至12月底,在6个建制镇建成区内应申报308个独立工矿企事单位中,共有293个作了申报,计822宗地,土地面积1587.4公顷,申报率达到89.1%。应申报的2248户居民中,共申报了2156户,2444宗地,计土地面积22.45公顷,申报率达96%。应申报的建制镇混居农户7826户,共申报2440户,11918宗地,计土地面积57.9公顷,申报率达31.18%。
  1991年~1994年底止,3年内全县进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累计颁发农村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证110423本,占应发数94%。城镇共发证8856本,占应发数84%。全县23个乡镇,除武阳镇外,其他22个乡镇通过了验收。全县基本完成了城镇和农村的初始土地使用权的申报、登记、发证工作。自此,土地使用权申报登记和发证进入日常的变更登记。
  1996年,全县开展土地变更登记,全县共登记发证2067宗,其中国有土地936宗、集体土地1131宗。
  1998年,县土地管理局颁发《限期变更土地登记公告》。对武阳城区、各建制镇建成区及国有土地,发放新版土地证、表、卡册。共办理发证6838宗,土地面积133.625公顷。其中: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053宗,土地面积97.323公顷;集体土地使用权3785宗,土地面积36.302公顷。
  2000年,对全县各建制镇建成区全面开展土地证书年检,共受理年检申报12549宗,年检合格发还证书11836宗,除武阳镇尚有少量宗地外,其他建制镇均已全面完成。
  据地籍股台账统计,自1990年~2005年10月底止,全县共进行土地登记、发证196445宗地。其中国有土地使有权证43771宗地,土地面积2399.9706公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152674宗地,面积1919.7647公顷。
  第四节 国土执法
  土地监察
  1988年7月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土地管理局成立“土地监察股”;8月,批准成立“县土地监察中队”。自1988年至1995年间,土地监察在查处违法用地案件中,重点抓住以下4类:(1)、抓干部违法占地营建私房,这类案件影响大,特别是县、乡干部。全县先后共查处违法建房党政干部94名,非法占地13.9亩,分别给以拆除、没收和罚款。(2)、抓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钉子户”处理。这些人无视法规,屡劝不止,土地监察中队在法院、公安部门配合下对壶山、白溪、大田、芦北、新宅等乡(镇)强行拆除59户钉子户的建筑物。(3)、抓砖瓦窑、水泥预制场违法用地案件,这类案件占地面积多、破坏性大。1989年对194只砖瓦窑作出缴纳复垦费和土地管理费的规定。1995年对42家砖瓦窑、67家水泥预制场违法占地35.33公顷,以及集体企事业(包括乡镇企业)单位违法用地进行严肃处理,前后共查处116宗、非法占地83.45公顷。(4)、抓非法买卖和转让土地的处理。特别是武阳镇范围内非法买卖土地较为突出,将集体土地卖给国家集体企事业单位或非该村干部和居民建房、建厂。1994年后查处武阳镇城区6个建制村,非法卖给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单位集体土地11.81公顷,以及外村干部居民非法买卖土地77户,计0.69公顷。
  1996年,查处茭道乡违法用地111宗,计土地面积12.15亩,其中耕地9.15亩。1997年,全县查处违法用地3513宗。1998年,全县共查处农户违章建房622户,拆除违章建筑面积246平方米。收取没收折价款61.6万元。1999年,全县查处违法用地案件182宗,拆除12宗,没收、处罚7宗。2000年,下达查处土地违法案7件、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份。分别拆除桐琴凤凰山工业小区、王宅镇养鳖场和城区熟溪河道城防的违法建筑,其中涉及违法占地6.19公顷。2001年,下达查处各类行政处罚决定书6件,其中没收3宗,拆除3宗。
  2002年1月,武义县国土资源局下设国土资源监察科和“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下属7个国土资源所,分设7个国土资源监察中队,建立每月下村巡回检查制度,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宗。2003年查处各工业园区各类土地违法占地面积601403平方米,其中侵占耕地140714平方米,分别做了行政处罚,(退还土地549922平方米,没收建筑物13181平方米,拆除50平方米,恢复种植8531平方米,罚款334.7889万元)。2004年,全县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75宗,违法占地1039.2亩。年终结案75宗,拆除建筑物8799.12平方米,没收违法占地面积13.2亩,收回土地66.79公顷,收缴罚款498.02万元,给予责任人党纪处分1人。2005年,全年共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66宗,其中土地违法案163宗,年终全部结案。其中:拆除建(构)筑物11宗,涉及土地面积4092平方米;没收建(构)筑物20宗,涉及土地面积12624平方米。是年,共收取罚没款2166.73万元,其中收取矿产违法罚没款1.6万元。
  矿产监察
  1989年,在年产萤石3000吨以上的14个乡(镇)配备兼职矿产管理员。负责对各乡(镇)矿产资源的监察管理工作。1990年9月,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18条》,使境内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至1990年10月底,全县乡镇集体和个体开采萤石矿山共发证187个(其中集体173个,个体14个),具证开采,有力制止了萤石资源乱挖滥采现象。但不久在全国性的“大矿大开、小矿放开、有水快流”的错误口号影响下,全县的萤石矿开采受到冲击。直至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正)》颁布后,撤销各乡(镇)矿产管理所,建立武义县地质矿产局矿产资源监察大队。改矿山行政管理行为为执法职能行为,使矿山开发秩序重新恢复。1998年对三起非法进入国营东风莹石矿区采空区无证采矿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1999年对一起私自订立采矿协议的非法行为进行处罚,没收非法所得及罚款全部上缴国库。2002年,对58宗未办理延续登记的矿山企业责令停产,关闭24个影响地质环境的矿点。2003年,在对全县砂石场和采石场的全面清查中,查处了违法案件17宗。2004年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5宗,收缴罚款16.38万元,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人。2005年查处矿产违法案3宗。
  第六章 矿产
  第一节 萤石
  萤石矿床分布
  武义县是环太平洋西岸展布的闽浙萤石成矿带中萤石矿床分布最为密集的地段,已知矿床(点)有180余处。由于受到地质构造、岩浆活动、围岩条件等综合因素的制约,以3个密集群体分别分布。在武义北部的称“武北矿田”,分布于武义南部的称“武南矿田”。而分布于武义东部桐琴镇范围的萤石矿床群体,仅由12个小型矿床和矿点组成,萤石储量甚少,难具规模开发。
  武北矿田矿田分布面积达900平方千米以上。西部跨入金华市南境,东部延伸到永康市西境。已知矿床(点)126处。其中出露武义境内有75处,大型矿床4处,中型矿床10处。主要分布于白洋、壶山、熟溪街道和履坦、茭道、王宅、大田、白姆、泉溪等乡镇。
  武南矿田矿田分布面积200平方千米,已知矿床(点)60余处,其中大型矿床1处,中型1处。主要分布于俞源、桃溪、柳城、坦洪、西联等乡镇。由于矿田发现较晚,直至90年代才开始较为系统的勘查。
  资源调查与勘探
  1985年~1988年,由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韩文彬、张文育、黄文明、葛广福等人组成,并由南京地质矿产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参加的专题研究组,对“武义盆地萤石矿田控矿条件、成矿规律、找矿方向”进行了专题调查,撰写了《武义县盆地萤石矿床地质及地球化学特征》专著。
  武义萤石矿床的勘探工作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先后进入武义进行萤石矿勘探的单位,分别对以下众多的矿床进行了勘探,列表如下:
  萤石储量
  前志(1990版)记载武义萤石矿石总贮量为4000万吨左右。2003年县国土资源局对全境73处已勘查查明储量的萤石矿床、矿点的统计,矿物量大于100万吨的大型萤石矿床5处,其中累计查明矿物量844.6万吨,矿石量1701.0万吨。矿物量在20万~100万吨之间的中型萤矿床11处。其中累计查明矿物量406.5万吨,矿石量737.6万吨。矿物量在5万~20万吨之间的小型萤石矿床13处,其中累计矿物量128.6万吨,矿石原矿储量249.6万吨。矿物量小于5万吨的矿点50处,累计查明矿石量144.8万吨(未计算氟化钙储量)。全境共查明矿物量为1379.7万吨,矿石量为2688.2万吨。具体列表如下:
  第二节 地热与矿泉
  县境北部各乡、镇均有上升泉出露,冬季水温19.5℃,高于年均温度2.6℃,系属低温地热异常区。至2005年,县境内具有经济开发价值的温泉有4处。
  溪里温泉1971年,东风莹石公司探矿矿井延伸至330米中段,发生突水,水温为42.6℃,水压16.5kg/cm2,突水量4000~6700m3/日。2000年由县风景旅游局开发,建成温泉浴池。2003年,清水湾温泉旅游度假村建成正式开业运营。
  塔山温泉1976年,浙江冶金地质大队钻探塔山萤石矿,其中ZK13孔发现涌水,溢出地表1.2米,水温33℃,自流量40m3/d,抽水量180m³/d。1982年,县科委牵头,由县鱼种场和县矿业公司作罗非鱼越冬试验,翌年建成鱼种养殖场。1988年,省水文地质工程设计院在塔山附近作地热勘探,发现WR2孔,在孔深364.74米时,涌水量485m³/d,孔口水温38℃。1991年县风景旅游办公室和省工程勘察院对WR2孔采用胶板作渗入冷水止水后,孔口水温达41.2℃,涌水量151.29m³/d。1995年武义温泉山庄建成开发。
  鱼鳞角温泉1965年,东风莹石公司探矿井深180米中段,发现热水水温36.5℃,涌水量2500m³/d。1998年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对264.5米矿坑热水水仓实施开发工程,成井后井底水温41℃,井口水温降至28.5℃,出水量1248m³/d,能为农业开发热带生物蔬菜与养殖提供优良的热能资源。
  百花山矿泉水位于白洋街道百花山工业园区,1987年经国家部级评审,确认是优质可饮用的天然水,水质中偏硅酸含量高达81.3mg/L,并含适量的氟、硒、溴、钼、硼酸等有益于身体健康的微量元素。已建成柯士品牌的矿泉水厂。
  第三节 非金属矿
  花岗岩大莱花岗岩体,分布于以新宅镇大莱村为中心的11平方千米周边,先由县萤石矿山公司陈南山、郑林俊等人提交踏勘报告,后经省第三地质大队勘查圈定,拓矿长180米,宽90米,最大标高860米,最低标高800米,高差约60米。石材为素色,花色均匀,光泽度75~80左右。储量计算,视理论荒料率64.83%,荒料块度大于0.71立方米,占62.95%,推断矿石量为40.55万立方米,荒料量24.29万立方米。
  辉绿玄武岩位于柳城镇南郊0.5千米处的西溪南岸,分布面积34500平方米,南北长230米,东西宽150米,推断荒料7.76万立方米,色纯黑,质优者用于工艺雕刻,碎石为当前高速公路铺石最佳碎石料。
  建筑基础石料大面积分布于武义至宣平断陷盆地四周的火山岩层中,以凝灰岩、粗玄岩最佳,分布范围最广。累计探明储量2592.21万立方米,其次为盆地内部的玄武岩和沙砾岩,樊岭粗玄岩储量最丰富,开发前景十分可观。
  建筑河沙广泛分布于钱塘、瓯江两大水系干流和支流两岸的河滩中,系由水流冲积而成。近年县人民政府为保护耕地和河道的安全,已责成县国土、水务部门实行规范管理。
  砖用黏土砖用黏土原采自农田底层亚黏土,后改用广泛出露于丘陵地带的玄武岩风化的红黏土。境内主要分布于履坦镇的茶山、郭塘,壶山街道的北缸窑、西畈、桃溪滩一带,白洋街道的白阳山西麓、东麓,熟溪街道的南缸窑、林村,柳城西溪南岸。
  瓷土矿丁鸟瓷土矿矿床位于柳城镇丁鸟村北坡,由蚀变凝灰岩风化而成。矿体长130米,宽100米,厚0.8米~5.6米。主要矿物为高岭土、蒙脱石。产品主要用于橡胶填料。
  古竹陶瓷土矿矿床位于武义城南10千米,即大田乡古竹村南0.5千米,由凝灰岩蚀变风化而成。分猫形山块段,贮量32361吨。麦磨山块段,贮量16767吨。寺后山块段,贮量10870吨。八面山块段贮量15601.9吨。总合计储量为75600吨。
  紫红陶土广泛分布于武义至宣平盆地的白垩系紫红砂岩。经过对柳城镇龙福寺、桃溪镇枯枝蓬、大田乡代石村等地的地质调查,全面采样、化学分析和物理鉴定,最后由“中国宜兴陶瓷研究所”论证并小样试烧,证明覆盖于武义至宣平盆地巨厚的紫红色粉砂岩乃属有重大开发意义的“紫红陶土”,贮量可观,开采方便。1993年武义陶器厂曾利用紫砂岩土开发生产琉璃瓦、墙石砖、花盆。
  麦饭石产于白姆乡长蛇形,预测资源量1852万吨,含微量元素40多种,有益人体元素丰富,且易溶出,具有较强吸附有害物质,对高氟水和低氟水有双向调节作用。
  第四节 金属矿
  弄坑金银矿位于柳城镇三笋坑,有矿体60余个,单个矿体长5米~50米,最长200米,最深150米,平均含银96.37克/吨,含金0.55克/吨。据《宣平县志》记载,明永乐元年(1403)至明宣德十年(1435)开采过,每年缴纳税银800两~2331两,于明景泰三年(1452)封禁。新中国成立后,华东地质局和浙江第三地质大队曾作普查和详查,均因矿体形态复杂,含量变化大,未曾发现适合经济开发的矿床。1990年2月22日,武义县政府发函致武汉中国地质大学,邀请该校胡家杰、郭守国教授等专家对武义县弄坑一带金银矿远景开发进行勘查,并与武义矿产局联合组成金矿科研队。1993年1月8日,科研队提交了《浙江省武义县弄坑金银矿区成矿条件研究及远景评价》课题报告。
  邵宅金银洞银矿位于白洋街道白阳山山脊,有民间传说,但无史考。具体开采时间不详。遗留长约30米,宽15米,塌陷斗状古矿坑2个,呈雁状排列。1984年县矿业公司经理陈南山对围岩采样分析,含银9.1克/吨,含钼0.14%。推断先人曾采过银矿。矿坑边留有青瓷碗底残片一块,刻有“太平”2字,与明代垄坑矿工起义“太平国号”相符。
  陈岗金矿位于王宅镇马昂村西0.5千米陈岗,由县矿管局副局长地质工程师章永加和成都理工科大学地质教授徐旃章勘查发现,拣块样含金1.74克/吨~54.06克/吨,银含量4.7克/吨~28克/吨。金、银集中赋存在萤石矿顶部和两侧硅化带中。含金、银矿带长约2千米,伸展至河对岸宏阁附近。
  箬岭铜矿位于泉溪镇黄坛箬岭头,矿脉长30米,宽0.3米~2.2米,表生矿物有辉铜矿、蓝铜矿和孔雀石,平均含铜2.04%,并伴生铅、锌、镉等元素。1959年永康县地质队陈南山、徐家铬等曾作原生晕化学测量,由永康铜矿开采,后因调整国民经济计划于1960年停办。
  钴土矿俗称山墨,60年代初,永康县地质队曾作系统调查,境内分布有白洋街道的张虎门、汤村、仙洞、九里、童庐、柳宅;壶山街道北缸窑等7处。矿石由富含钻、锰的橄榄玄岩风化淋滤而成,化学成分钒钛磁铁矿。分圆珠状(含钴0.106%)、块状(含钴0.02%)、片状(含钴2.2%)三种。古人开采用作瓷器碗兰颜料和中药、油漆原料。1958年成立141矿开采,月产片状矿石4吨,送省横山钢厂冶炼钴合金钢。1962年停产。
  钼矿境内钼矿贮存白阳山至壶山至后腊一线的石英脉以及萤石围岩的黑色燧石中,一般含钼为0.133%。
  铁矿境内有明山磁铁矿、安村镜铁矿、大莱铁砂矿3处。前2处不具备工业利用价值。大莱铁砂矿由花岗岩风化残留而成。以大莱村为中心分布面积约9.5平方千米,风化壳平均深7米,每立方含铁砂0.2吨~0.3吨,矿砂含铁量56%~60%。自民国9年(1910)开始,农民掏砂,土法冶炼炒钢,用来制造农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8年大办钢铁和1970年武义钢铁厂创办,都曾大规模采洗过铁砂,至1980年停采。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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