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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黎明社在早稻預分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余姚报》
报纸
唯一号:
112120020230002653
颗粒名称:
黎明社在早稻預分中
其他题名:
訂出六項应遵守的纪律
分类号:
F327.5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梁弄乡黎明弄业社通过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制定了六项关于夏收预分的纪律,包括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农产品、汇报产量、按方案预分粮食和现金、及时登帐并上报、干部要廉潔奉公以及社管会要分工负责并统一调用粮食。
关键词:
梁弄乡
夏收
内容
梁弄鄉黎明弄業社,通過全社社員代表大會討論,民主制訂了夏收預分中的應遵守的六項紀律:
一、收獲農產品,各隊必須指定專人負责保管,不得无故損失。如隊内發現粮食霉爛、偷竊等事情,概由各隊自己负责,並要追究责任。
二、各隊對產品收、晒和分配要有專人负责,收入多少毛谷、燥谷,每天應向社會針室囘報。如有少報、隱瞒產量等現象,提請社員大會或杜員代表大會處理。
三、各隊對社員應分部份粮食、現金,必須按社員明細方案預分,不得超支。如有超支,由支付人負责。
四、各隊已預支給社員的粮食、現金,隊會計必須及時登帳,並上報社會計室。
五、社、隊干部在夏收預分中要廉潔奉公,大公无私,帶頭執行紀律。
六、社管會在早稻收獲過程中,必須分工負责,檢查督促各隊做好粮食保管和分配工作,做到以隊藏粮,全社統一調用。
知识出处
《余姚报》
出版者:余姚日报社
出版地:余姚
《余姚日报》创刊于1956年5月1日,1961年2月15日起停刊,1989年7月1日正式复刊,为周七报。1996年1月1日更名为《余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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