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依法判处徒刑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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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报》 报纸
唯一号: 112120020230001263
颗粒名称: 被依法判处徒刑六個月
分类号: D929
摘要: 本文报道了一名农业社会计因贪污公款被余姚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依法判刑的情况。文章详细描述了许忍悠贪污的犯罪事实和经过,以及社员们的不满和控告情况。
关键词: 贪污公款 审判 余姚县

内容

肖东鄉第七農業社会計許忍悠,貪汚社内公欵,經余姚縣人民檢察院偵查屬实提出公訴后,已由縣人民法院於本月18日公开審理,根据犯罪情節輕重和悔改程度,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並追囘全部贓欵。
  許忍悠自担任会計工作以來,为了滿足未婚妻物質上的要求和个人的揮霍浪費,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乘社管会監督不嚴的机会,多次進行貪汚。今年7月31日用收入不記賬的方法,貪汚稻谷予支欵47元:8月16日又冒付社員許銀華土地报酬11元。事情被發現后,社内对他進行批評教育,但許忍悠仍不悔改,接着在9月16日施用“多报少付”的花样,貪汚李文真等13户社員早稻予支現金91元9角。
  許忍悠的貪汚行为被發現后,引起社員的極大不滿,紛紛向檢察院控告,要求依法处理。

知识出处

余姚报

《余姚报》

出版者:余姚日报社

出版地:余姚

《余姚日报》创刊于1956年5月1日,1961年2月15日起停刊,1989年7月1日正式复刊,为周七报。1996年1月1日更名为《余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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