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貫澈自願互利政策的情况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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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报》 报纸
唯一号: 112120020230000835
颗粒名称: 正視貫澈自願互利政策的情况和問題
分类号: F321.2
摘要: 本文介绍了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个别干部的强迫命令现象是个别现象,不能代表整体,曲解了干部的积极作用,也抹煞了农民的社会主义觉悟。
关键词: 余姚县 农业合作化运动 干部行为

内容

10月16日,我从余姚报的第二版上,看到了徐四海同志所寫的「貫澈自願互利原則,反对強迫命令」的文章,不禁使我引起了同感与共鳴。但是我对这个問題还有不同的介見与意見。
  我認为今年全縣的農業合作化运动發展是迅速健康的,象徐四海同志所列举的事实畢竟是个别的;当然我們不应以为这是个别現象而稍給予寬容和願諒,却却相反,这些嚴重的脫离群众的行为,应該給以嚴肅批判和制止。但有人如果把这种个别的現象当作主流和整体來看待,我認为是不正確的,異常片面的。照他們的看法,干部是「过五关斬六將」的关云長,群众是「扛大刀抱龍套」的周倉;凡是群众都受干部擺佈的,今年90%的農户加入高級社也完全出於干部的决定。这种看法既曲解了干部在社会主义事業中的積極作用,也抹煞了農民的高貴的社会主义覚悟,怎能算正確的看法?固然,在今年高級化运动中,由於教育不深透,干部強迫命令,个别户入了社后,顧慮重重,要求退社的也是有的;但还必須看清楚在这消滅私有制的鬥爭中,个别坏份子玩弄花样,掀風作浪,拉攏落后社員鬧退社的事实,也不是絶然沒有的,怎能說凡是農民要求退社都是干部的強迫結果?
  我認为,農業高級化这一光明的社会主义大道,是我縣廣大農民所喜欢走的,而且極大部份的農民已踴躍地正確地走了;至於在高級化运动中个别干部的強迫命令,只要深刻檢討,及时改正農民也一定会願諒和積極地把社办好的。

知识出处

余姚报

《余姚报》

出版者:余姚日报社

出版地:余姚

《余姚日报》创刊于1956年5月1日,1961年2月15日起停刊,1989年7月1日正式复刊,为周七报。1996年1月1日更名为《余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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