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澈自願互利反對强迫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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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报》 报纸
唯一号: 112120020230000820
颗粒名称: 貫澈自願互利反對强迫命令
分类号: F302.2
摘要: 本文反映了一些地区干部在合作化过程中违反自愿互利原则,强迫命令农民入社,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建议纠正错误做法,坚持耐心说服,尊重群众自愿。
关键词: 农民合作化 自愿互利 干部命令

内容

十月分以來,縣委合作部先后接待了一百多个農民來訪,他們都是特地从十几里或几十里路外的鄉下赶來的,有个体農民,也有農業社社員。來訪者反映的情况,大都是对当地鄉、社干部在高級合作化中,不按照自願互利原則办事,強迫入社、調田有很大意見,要求給以介决。下面,是一部分來訪者口头反映的記錄材料:
  十月八日,新新鄉第四选区董荣來等五个農民來縣反映說:「我們怕吃虧不願入社,这就冒犯了社干部、提出「不打勝仗,决不收兵』等口号來嚇唬我們,每夜輪流开会,这还不算,又逼着我們去參加反革命分子会議。本当說入社講自願,現在不入社却变成反革命分子了,干部蠻不講理」。又象勝歸鄉樓家村農民樓元林説:「我原是低級社的社員,不願入高級社。社主任朱裕兴說:『不准退社,一定要入高級社』馮鄉長也硬說退不來,这还叫什么自願?」
  十月九日,新新鄉四。五选区農民吳森敖等向合作部同志反映説:「農業社不分青紅皂白,擅自調我們的土地,社里把好田調進。坏田調出后,根本不同我們商量,只是派了一个富農的兒子送來一張条子,說是單干農民要服从社的集体利益,社章也有規定(編报人說:社章根本沒有这种規定),他們不管我們願不願,就这样决定了」。匡堰鄉第三选区陈金表等五个農民也反映:因不願加入高級社,原低級社就不給草籽种,到目前还沒有播种,影響了生產,
  上面这些問題,説明有些地区干部的強迫命令現象是嚴重的,虽然,这些同志有很好的願望,有早些实現社会主义的積極性,但是錯誤在於他們还缺少实事求是的态度和深入細緻的群众路綫的工作作風,以致把好事办壞了,造成部分干部和群众关系緊張,影響了農民的合作生產積極性。因此离开自願互利原則的強迫命令做法,必須嚴格批判和迅速糾正,在工作方法上,应該坚持耐心說服,經再三的教育之后,个体農民仍不願加入高級社必須尊重群众自願,允許其入低級社、互助組或者單干对个体農民的土地一般以不調換为好如果社内生產需要个体農民方便,也必須經过双方协商同意,做到互相有利。

知识出处

余姚报

《余姚报》

出版者:余姚日报社

出版地:余姚

《余姚日报》创刊于1956年5月1日,1961年2月15日起停刊,1989年7月1日正式复刊,为周七报。1996年1月1日更名为《余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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