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無法紀的人,必然遭到法律的制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余姚报》 报纸
唯一号: 112120020230000622
颗粒名称: 目無法紀的人,必然遭到法律的制裁!
分类号: D669.8
摘要: 本文报道了两起侵犯人身自由和虐待老年人的事件。第一起是江夏江因争执而暴力攻击邵永章的事件,第二起是周光生受儿媳邵英娣虐待而自杀未遂最终病重死亡的事件。两起事件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关键词: 法律制裁 社会犯罪 余姚县

内容

不允許你打人!
  鞍山昇联低級社社員江夏江,一向态度横蠻,目無法紀,平时与别人爭吵时,動不動就以打代替理由。
  今年7月下旬,因搶收搶种任务緊張,社里对重要農具作了統一安排,遭到平时思想較落后的社員朱洋富的反对。社長王二梅、治安委員卲永章为搞好团結,对朱進行了批評教育。这样做,本來就是正確的,但冷不防江夏江赶來,他不分青紅皂白,伸出拳头向邵永章打去,社長与他評理时,他竟拿起凳子猛烈的擊在社長身上,虽經急救,但已受重伤。教育朱洋富这件事,为什么要江夏江動这样大的「火」呢?原來在今年拔秧田草时为了爭工分,曾与社長、治安委員鬧过意見,因此怀恨在心,隨时想找机会出气」。
  憲法第8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江夏江犯有嚴重侵犯人身自由的行为,縣人民法院已依法判处他徒刑一年,勞動改造。
  「養老撫幼」
  是每個公民的義務
  沿江鄉明山社社員周光生(今年62歲),他虽每天用尽气力地干活,但始終得不到兒媳的同情,有时还竟受冷言冷語,諷剌打擊。有一次,周光生因受虐待沒有吃飽飯,在他兒媳不在时,偷偷地又吃了一点冷飯,恰好这事被他媳妇邵英娣(青年团員)看見,这以后邵英娣就常常抓住这根「小辯子」來辱罵公公。
  7月29日傍晚,周光生从田里囘來,邵英娣只准他吃一碗南瓜糊(这天他家夜飯燒的是南瓜糊),周光生看到旁边还有一碗放着,正想提出來,却被邵英娣狠狠頂了一句:「这碗明天要当点心吃,你反正冷飯偷慣了的,去偷点吃吃好了」!結果相互爭了起來。当时他的兒子周文岳,不但不加解勸,反帮妻子辱罵父親。周光生精神上受到莫大刺激,就在当天晚上自殺(后遇救),过了几天病重死亡。
  婚姻法第十三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於父母有瞻養扶助的義務,双方均不得虐待或遺棄。」現縣人民檢察院已給予邵英娣嚴格的批評教育。

知识出处

余姚报

《余姚报》

出版者:余姚日报社

出版地:余姚

《余姚日报》创刊于1956年5月1日,1961年2月15日起停刊,1989年7月1日正式复刊,为周七报。1996年1月1日更名为《余姚日报》。

阅读

相关人物

高杏章
责任者
蔣芳全
责任者

相关地名

余姚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