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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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3634
颗粒名称: 综述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7
页码: 061-0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5次,听取和审议34个专项工作报告,组织视察和执法检查7次,作出决议、决定14个,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8人次。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服务。
关键词: 地方 人大代表大会 余姚市

内容

【概况】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5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4个,组织视察和执法检查7次,作出决议、决定14个,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8人次,较好地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关注经济运行调节,先后听取和审议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客观评估“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了解“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听取和审议工业扶持政策绩效情况报告,视察“千人计划”产业园和中意(宁波)生态园两个经济发展平台开发建设情况。听取和审议财政预决算、审计和投融资工作报告,批准2014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调整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对新开工建设项目由常委会会议进行逐项表决。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情况报告进行初审,听取和审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府前路、武胜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报告,审议房地产行业发展情况和以危旧住宅区为重点的棚户区改造工作。
  关注民生,在跟踪复查“已治理河流”、视察检查防洪排涝工程、巩固上年“五水共治”成果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报告,听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汇报。听取和审议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对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国土资源、教育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工作开展专项评议。
  推进法治进程,对防洪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视察和跟踪督查,对食品安全、饮用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开展司(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专题询问,专题听取各司法机关关于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听取和审议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执行司法机关重大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和信访工作。
  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拓宽代表联系选民途径。丰富载体,提升代表履职实效。实行重点建议“三督办”工作,推行建议办理代表小组合议制,开展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和满意度测评等活动,建章立制,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评估,督促建议办理工作落实。强化服务,指导基层人大工作。
  【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1月28日在余姚影城召开。听取和审查市长奚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4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14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钜昌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法院院长应启明所作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毛纪华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5人。会议期间,收到代表议案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202件。市委书记毛宏芳在会议闭幕时讲话。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全年共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月9日,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初审市发改局局长郑利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听取和初审市财政局局长施建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听取和审议市发改局局长郑利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全市2000万元及以上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工程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2015年市2000万元及以上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工程计划安排情况中的8项新建项目;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各项名单草案的议案,表决提出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表决通过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等;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和2015年工作要点;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市法院提请的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认为,2015年市2000万元及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计划安排情况充分考虑当前市财政承受能力,大幅削减一般性项目,做到科学谋划、合理安排,比较符合全市实际情况。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对包括续建项目在内的所有项目再做一次分析梳理,分清轻重缓急,做到有保有压;在续建项目的建设进度上,更要做到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确保项目建成的实效性和建设资金绩效提升。
  3月20日,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陈永润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阮伯均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市政府、市法院提请的相关人事任免事项,接受蒋璟璟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书面审议市动迁办、市老区办、市招商局、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市招投标管理办、宁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市工业国资公司、市农机局、市供销联社、市广播电视台10个政府有关部门对人大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在改善医疗服务条件、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成绩显著,特别是“名医名院”工程和优质医疗资源共享中心的建设,为提升市级医院的诊疗水平、缩小城乡医疗差距发挥重要作用。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加大医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规范完善相关制度;构建良好的医患关系。会议认为,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精神,切实加快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有力推进。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着力打造“责任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着力打造“高效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打造“透明政府”;健全权力监督机制,着力打造“廉洁政府”;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着力打造“法治政府”。
  5月28日,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胡建立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工业扶持政策使用绩效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规划局局长黄晓帆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市政府、市人民法院提请的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于雪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书面审议关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和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相继出台的一系列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工业经济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奖励扶持政策整合清理力度;进一步创新财政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细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企业的方式方法。会议认为,伴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城市化及旧城改造的持续推进,对原有《余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修编完善,很有必要。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统筹历史文化保护和旧城有机更新及危旧房改造,兼顾政府财力承受能力和资金平衡,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规划批准后得到依法、有效实施。要郑重确定保护区范围及建筑限高控制,创新改进保护利用的方法和机制,强化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和配套性研究,加强规划宣传和公众参与。
  7月25日,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施建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余姚市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市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市审计局局长何吉忠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市发改局局长郑利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余姚市2015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施建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上半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余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审议并表决通过市政府提请的相关人事任免事项,接受赵妉、赵丽群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张丽娜、林海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书面审议关于工业扶持政策使用绩效情况和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9月23日,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民政局局长顾天祥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农办主任陈江龙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住建局局长缪正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以成片危旧住宅区为重点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项立秋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规划局局长黄晓帆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府前路、武胜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报告;接受张丽红、杨荷锋辞去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作出相关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市政府提请的相关人事任命事项。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进一步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进一步提高社会养老服务管理水平。会议认为,自开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农村水环境有一定的改善。会议要求市政府,要整合力量、统筹推进,形成合力治污氛围;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提高工程建设绩效;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建管并举、完善机制,保障工程长效运行。会议认为,自棚改工作启动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做大量前期工作,为下步实质性实施打下基础。会议要求市政府,从战略的高度推进棚改工作,加强棚改工作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棚改实施方案;做好资金统筹平衡文章;多方合力推进棚改工作。会议认为,自5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初审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对府前路、武胜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进行修编,同意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府前路、武胜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报省政府审批。会议要求,规划要体现科学性与可行性的有机统一,在划定保护区范围和确定周边建筑控制高度时,统筹历史文化保护和旧日城有机更新及危旧房改造,兼顾政府财力承受能力和资金平衡。在编制保护规划的同时,同步配套编制历史文化名城紫线保护控制区内旧城有机更新及危旧房改造规划,深化规划实施的可行性研究,特别要对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保护所需资金、保护控制区内旧城及危旧房改造所需资金的平衡和落实,作出统筹安排。
  11月27日,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公安局局长赖根法、市人民法院院长应启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金夫、市司法局局长顾天祥分别所作的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市发改局局长郑利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施建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201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调整财政预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市政府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和以成片危旧住宅区为重点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宁波市人大代表张可和余姚市人大代表俞剑清的辞职请求,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相关人事任免事项,接受韩柏顺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毛丕显、谢雅贞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接受毛纪华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请求,任命和决定吴超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会议认为,市政府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办理质量和实效有明显提高。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办理实效,抓好建议推进落实;继续实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评估,提升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
  12月28日,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初审市发改局局长郑利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初审市财政局局长施建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发改局局长郑利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全市2000万元及以上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工程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2016年市2000万元及以上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工程计划安排情况中的22项新建项目;听取和初审市发改局局长郑利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施建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确认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初审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安排、各街道、经济开发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祥林所作的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的说明,并作出关于召开市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和各项名单草案的议案,表决提出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表决通过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等;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和2016年工作要点;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市检察院提请的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审议宁波市人大代表高勇的辞职请求,并作出相关决议,补选娄国闻为宁波市人大代表;审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祥林的辞职请求,并作出相关决定。市委书记毛宏芳在会上讲话。会议认为,2016年项目安排较为合理,体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比较符合全市实际情况。会议表决通过22项2016年2000万元及以上政府投资新建项目。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对花园小区、三江口小区改造等个别项目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作进一步分析,确保项目能有效地实施;对全市安置房和保障房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结合下山移民、农房两改、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进行统筹安排,并与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措施进行有效对接,从而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会议认为,市政府编制的2016年部门预算,结合全市工作重点和市本级财力实际,是比较合理、切实可行的,原则同意把该方案提交市十六届五次人代会审议。会议要求市政府,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化,确保预算编制的严肃性;进一步强化支出管理,重点关注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增长较快的领域,加强检查;进一步强化税源培育。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会议收到代表议案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202件。其中,涉及交通、通信、能源类47件,财政、金融类13件,农业、农村、水利、国土类25件,社会保障、人事类12件,教科文卫类34件,社会治安、道路管理类19件,城建、环保、规划类37件,商贸、旅游类5件,其他10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由市政府及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有52个单位承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214件代表建议,其中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202件,闭会期间建议12件。从答复代表反馈意见看,对办理工作满意的184件,占85.98%;基本满意的27件,占12.62%;不满意的3件,占1.40%;对办理结果满意的180件,占84.11%;基本满意的29件,占13.55%;不满意的5件,占2.37%;对办理工作或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建议,经重新办理后,均得到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从办理结果看,所提建议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123件,占58.02%;部分解决或纳入计划解决的(B类)59件,占27.84%;因政策或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C类)25件,占11.79%;所提建议留作参考的(D类)5件,占2.36%;建议采纳和部分采纳率85.85%。
  11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已经办理完毕并完成反馈的214件代表建议进行满意度测评,代表工委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真实想法和满意度。经统计,对办理工作满意的165件,占77.1%;基本满意的44件,占20.6%;不满意的5件,占2.3%。
  同时,还对办理的代表建议进行解决率测评,对建议答复后是否解决或部分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统计。经数据统计,代表建议解决或部分解决的140件,占65.4%,与上年的56.5%相比提高8.9个百分点;未解决的74件,占34.6%。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建议目录】
  《关于提升余姚城区防洪能力建设的建议》。案号79,领衔人邵金耀,承办单位市水利局,市政府领办领导奚明,市人大常委会督办领导孙钜昌。
  《关于切实推进城区老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的建议》。案号151,领衔人毛丕显,承办单位市住建局,市政府领办领导范焕平,市人大常委会督办领导王祥林。
  《关于要求建立居家养老配餐服务中心的建议》。案号93,领衔人史建英,承办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府领办领导郑桂春,市人大常委会督办领导魏利民。
  《关于要求尽快启动余梁线北延工程姚江大桥建造的建议》。案号2,领衔人沈永标,承办单位市交通局,市政府领办领导范焕平,市人大常委会督办领导宋建勋。
  《关于要求加强对菜农监管的建议》。案号73,领衔人陈德明,承办单位市农林局,市政府领办领导郑桂春,市人大常委会督办领导沈相国。
  《关于要求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后续管理更多财政支持的建议》。案号20,领衔人唐明岳,承办单位市农办,市政府领办领导潘银浩,市人大常委会督办领导胡青。
  《关于加紧迁建精神卫生中心及设立精神病人托管中心的建议》。案号126,领衔人黄峥嵘,承办单位市卫生局,市政府领办领导陈为能,市人大常委会督办领导姚桂珍。
  【检查与视察活动】
  3月至9月,市人大常委会为落实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知情权,帮助代表有效行使监督权,同时提供“一府两院”与人大代表沟通交流的机会,使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有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组织全市人大代表,分区域分别走进市检察院、市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机局、市教育局进行视察活动。
  4月2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四级人大代表对各自辖区内的“已治理河流”进行“回头看”检查活动,共视察已验收达标的黑臭河、垃圾河68条。随后举行专题交流会,听取各地检查活动情况的汇报。为防止污染反弹,巩固“五水共治”工作的成效,市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6月10日上午,宁波余姚两级人大代表先后到位于三七市镇的浙江“千人计划”余姚产业园、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科创中心现场视察,了解建设情况。随后,代表们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重大产业园(浙江“千人计划”余姚产业园、科创中心、中意宁波生态园)建设情况汇报,并就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强化要素资源配置、坚持选择性招商,改造、优化传统产业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10月2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对部分在建重点工程开展视察。先后实地视察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和食禄桥江整治工程建设进展情况,随后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重点工程和防洪排涝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视察组对重点工程建设、防洪排涝工程进展情况在面临当前诸多困难的情况下,仍能坚持标准不降、速度不减、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科学研判调度方案、加快工程进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人事任免】
  1月9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应启明的提请,任命李志业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谢桂荣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市人民法院梁弄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夏新波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杜健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任命顾宏斐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任命黄宁幸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未成年人综合庭庭长,免去其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任命金玉萍为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任命刘湛为市人民法院泗门人民法庭副庭长;任命裴丹为市人民法院泗门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任命邵银银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任命丁金琴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任命杜珊珊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任命史慧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任命邝亚辉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任命姚建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任命胡兴汇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王澈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叶锋的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免去严联江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3月20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市长奚明的提请,任命李岳定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局长;任命陈永润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应启明的提请,免去杨兴明的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5月28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市长奚明的提请,任命于雪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应启明的提请,任命胡亿钧、倪金波、袁晓武、杨培菁、徐建棠、孙珍荣、郑剑波、俞颖、鲁迎春、罗绍军、陶勇、胡军表、李杰、王妍霏、胡建明、任勤国、罗启炎、鲍福全、洪贵芝、沈春儿、唐文龙、何树明、包杰明、童水波、陈志先、陈浓南、陈成、付晓陆、卢贤锋、王徽、徐佳文、俞燕珍、周芳芳、魏忠坤、杨益芳、谢霞波、李建灿、茅建银、蔡伏钱、闻人建波、韩文法、徐展、沈一枫、毛梦丹、王建林、丁若兰、赵粮儿、毛桂平、梅赞、马康、郑钦、杨志宇、董雯雯、金婧、黄永明、叶厥翔、翁巧琴、董朝晖、钟孟君、胡建成、陈国平、王国军、黄军军、罗美芳、成金连、施天军、谢丽庆、谢伟钢、徐熠闻、陈爱清、曹迪良、沈传根、曹文彬、胡勇杰、毛定国、柳海波、管金代、陈尧根、方建锋、蒋寅龙、郑俊杰、陆佳颖、吴宝根、叶国明、胡佰忠、邵建虎、陈军方、符宏华、吴春芬、郑华乔、舒舟、沈书军、郑浙江、赵建东、陈苗龙、叶旭彬、徐健斌、陈雪岗、赵雪芳、柳通明、黄德荣、黄建军、顾剑辉、陆津辉、戎丹丹、李伯南、赵谨、鲁鑫波、许奕淳、陈洲、陈晓燕、陈永利、周荣江为市人民陪审员。免去叶珊珊、傅佳维、叶荣、周孜雄、沈乐尔的市人民陪审员职务。
  7月16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市长奚明的提请,任命张丽娜、林海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陈为梁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免去周坚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9月23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市长奚明的提请,任命杨荷锋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任命沈纾丹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任命顾天祥为市司法局局长,免去其市民政局局长职务;任命王文辉为市民政局局长,免去其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任命张志红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市司法局局长职务;免去柳万兴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免去高权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11月27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市长奚明的提请,任命毛丕显、谢雅贞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吴超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同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任命吴超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和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12月28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市长奚明的提请,任命黄红珍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免去胡建立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余张新为市人大常委会兰江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吴宁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任命李明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赵佳铭为市人大常委会梨洲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诸春富的市人大常委会兰江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叶永宁的市人大常委会梨洲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吴超的提请,免去童海康、刘新锋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张勇、单铭君、杜贤良、沈根苗、俞佳、罗姚庆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6

《余姚年鉴201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5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记,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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