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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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4》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833
颗粒名称: 法制工作
分类号: D927.55
页数: 2
页码: 079-0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2013年法制工作,其中包括当好政府法制参谋、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2013年 法制

内容

【当好政府法制参谋】
  发挥决策参谋、法律顾问职能。参与市政府各种事项的协调会、讨论会,包括大型建设项目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产权纠纷等事项,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为市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意见建议。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取消、合并、调整、暂缓公布等方式,全市行政许可事项由369项调整为15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由193项调整为42项,分别缩减58.8%和78.25%。
  落实市长学法制度。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讲课或书面学习,全年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10次。
  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出台《余姚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余姚市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备案办法》和《余姚市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备案参考文书格式》,对行政机关合同的起草、订立、履行、争议解决和监督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6月1日起,牵头对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进行清理,最终明确66家单位具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完成2013年市政府本级规范性文件编号的补录工作,并在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上标注统一编号;已收到按照“三统一”制度向法制办报送的规范性文件5件。
  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职责。审核市政府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其他文件和征求意见157件。做好上级法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共收到《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草案)》等17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送意见稿等形式,及时汇总反馈意见和建议。
  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及时将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宁波市政府法制办和余姚市人大进行备案。
  做好现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两年一次清理的要求,对全市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征求各部门的意见,清理结果经审核报市政府会议通过后公布。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运用主动纠正、程序内调解等不同方法。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4件,比上年上升29%,经审查后受理34件,不予受理10件;受理的34件案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4件,驳回申请1件,撤销具体行政行为1件,申请人自愿或经协调后撤回申请8件。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涉及房屋拆迁行政裁决3件,信息公开1件,其中3件审理结果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1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市政府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1件,涉及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及相关因素的7件,房屋行政登记2件,农村土地承包权登记1件,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1件。案件均已审理终结,被法院驳回原告起诉4件,驳回诉讼请求4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原告撤回起诉2件。
  巩固行政复议人民陪议员制度。通过由人民陪议员旁听案件、讨论案情,对案件性质和处理意见发表自己的观点,再在参考多数陪议员集中观点的基础上,由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部集体讨论后得出案件处理结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就行政复议工作(包括其他政府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得出基本一致的观点,谋求工作更有针对性、前瞻性地开展。全年开展案件旁听讨论4次,定期或不定期业务探讨8次。市行政复议办公室被评为“宁波市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由市法制办牵头建立行政调解工作协调机制。制订《行政调解工作规程》,对行政争议调解的具体工作机构、调解范围、工作程序、调解处理、调解履行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对各单位行政调解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咨询解答和业务指导,并会同市综治办举行业务培训。全年共受理行政调解6677件,调解成功5970件,调解成功率89.41%。
  【加强政府法制建设】
  加强基层法治力量。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设置法制机构,与乡镇(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完成基层法制机构的全覆盖。
  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共组织2批次107名需申领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完成2012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的年度审核工作,确保2013年度全市1368本行政执法证件的合法有效性。
  开展行政执法情况专项检查。联合市监察局、档案局组成案卷评查小组,对市发改局、计生局、质监局等21家部门进行抽查,共调取评查行政执法案卷385件,其中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171件,行政许可案卷210件,其他类案卷(行政征收)4件,共现场反馈整改意见117条。抽查到的案卷中,优秀案卷49件,占案卷总数的12.7%;合格案卷325件,占案卷总数的84.4%;不合格案卷11件,占案卷总数的2.9%。
  落实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制度。共收到各部门报请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651件。从中调取46件案卷进行评查,发现存在问题或瑕疵31个,提出建议11个,共发出《反馈意见书》3份,《备案审查意见书》1份。
  构建市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查询系统。延伸宁波市法制办相关系统,建立《余姚市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管理系统》。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于年底前完成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内容集中输入。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调整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增加公开主体单位的周边地图、公交线路等指示信息,方便社会公众准确前往所需单位查找信息。
  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征收拆迁、保障性住房建设、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价格和收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继续实行季度通报制。全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717条,增长24.02%;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2件,其中市政府收到7件、市直部门收到57件、乡镇街道收到8件,均已按时办结。市政府连续四年被宁波市政府评为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单位:
  【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积极部署广泛动员。在前三年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部门对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组织创建。年度新授予市财政局(地税局)、市质监局为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推广经验发挥引领作用。在门户网站设置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专栏,将各部门的典型经验进行刊登,供部门间相互学习借鉴。
  深化创建扩大成果。在继工商余姚分局被授予“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后,年度市公安局也被评为“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卫生局、市国税局被评为“宁波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4

《余姚年鉴2014》

出版者:中央文献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3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文,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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