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待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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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泗门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70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待遇
分类号: G451
页数: 3
页码: 600-60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泗门镇从民国初到1989年教师待遇的的介绍等。
关键词: 泗门镇 教师 待遇

内容

民国初期,县、区立学校中资格较高的教师及个别经费充裕的私立学校教师薪水较丰厚,一般学校教师待遇微薄。民国28年,县立小学教员月薪28元,区乡镇小学教员月薪16元,私立小学教员月薪18元,初级小学教员月薪各减2元。此后,法币贬值,物价上涨,教师待遇却无更动。抗日战争胜利后,比照县级公务人员发给公粮、补助费外,学校收取学米、花皮等作补贴。后政府财政枯竭,滥发纸币,物价一日数涨,教师生活陷于困境。民国38年春,临山区明风乡第六保国民学校教师因薪水无着,被迫弃教回家,学校停办。
  1949年11月,县人民政府决定小学教员薪给8~10月份发实物,平均每人月发大米1.3石。11月,改发人民币,按“折实单位”计算,平均每人66单位(不包括农村村校教员)。1952年7月,改“工资分”(即按粮、布、油、盐、煤五种实物价格综合折合货币工资额的一种单位名称),同月,教师实行公费医疗制度。1954年,按新颁标准调整工资,教师工资普遍提高。1956年工资改革,小学教师人均39.55元。1959、1963、1971、1977、1979年,部分工资偏低教师工资得到调整。1981年,普升1级工资,个别升2级。1985年1月,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四个部分),教职工月人均增23元,并开始按从事教育工作年限分4个档次发给教龄津贴,20年以上档每月津贴10元。1987年教师职称评定后,开始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标准。同年10月,教师工资标准再提高10%。2004年,全镇初级中学公立教师月工资人均2293元,小学公立教师月工资人均2186元。
  教师生活福利逐年提高。1950年,县政府规定公教人员子女入学减免学杂费。1956年起,教职工退休、退职享受国家干部待遇。1966年后,教工福利按工资总额的2.5%提取,专款专用。1979年,增发物价、副食补贴和书报费、冷饮费等。1994年起,对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教师,年终一次性发放奖励工资(又称13个月奖励工资)。2004年,全镇教师年人均奖金福利11359元。
  民办教师工资,1958年前概由所在校、村自筹发给。人民公社化后,由所在生产队记工分,年终与社员一起参与劳动报酬分配,大致取生产队前10位最高劳动工分的平均数,年人均300~400元。“文化大革命”初期,大部分民办教师报酬得不到落实。1971年起,国家对民办教师每年分别补助216元、152元,公立教师转民办教师的按原工资额补足。1973年起,改分级评定,每月补助教师4~6元,补助办学单位每人每月15元。1981年,凡公立教师所享受的各项补助,民办教师亦按一定比例发给。1982年,对1965年底前任教的民办教师,辞退后每月发给生活补贴30元,全镇有9人享受此待遇。1984年,在编民办教师改为工资制,经费由乡镇政府筹措,县地方财政切块补贴,多由乡政府发给。东蒲乡则落实到乡办厂,民办教师工资大致按乡办厂一般管理人员工资标准,通过税前列支,按月发给。1985年1月起,1978年底前参加工作的编内民办教师每人每月增资23元,经费由县、乡负担各半。1987年,中小学民办教师月人均收入45元。1996年,凡1978年前参加工作的民办教师均转为公办教师,时民办教师月人均收入550元。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师职业受到尊重,现境内8名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教师全部平反;1980年,开始发放班主任津贴;1984年起,给从事教育工作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1985年,国家规定9月10日为教师节;此后历届市(县)人大、政协均有一定数量的泗门镇教师代表、委员;在教师中评选劳动模范、优秀教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1989年,塘后小学教师费纯中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夹塘初级中学姚永利、镇中心小学刘惠珍、夹塘初级中学鲁秀多先后获省春蚕奖。

知识出处

泗门镇志

《泗门镇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泗门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商贸、风情、人物、天时、地理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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