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区、镇(乡)委员会 中共泗门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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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泗门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61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区、镇(乡)委员会 中共泗门区委
分类号: D225.5
页数: 16
页码: 421-4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泗门镇中共泗门区委建立于1950年5月,1954年10月划归慈溪县委领导,1956年5月撤销,次年1月恢复。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时,撤销泗门区委建制,建立中共卫星人民公社委员会等区、镇(乡)委员会 中共泗门区委的发展概况。
关键词: 泗门镇 共产党 委员会

内容

中共泗门区委建立于1950年5月,1954年10月划归慈溪县委领导,1956年5月撤销,次年1月恢复。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时,撤销泗门区委建制,建立中共卫星人民公社委员会,1959年3月改称中共泗门人民公社委员会。1961年11月,撤销泗门人民公社党委,恢复建立中共泗门区委。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泗门区委受冲击,一度停止活动。1971年1月,建立中共泗门区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至8月恢复区委。1979年9月,复归中共余姚县委领导。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时,泗门区委撤销。
  泗门区委自1950年5月建立起,作为市(县)委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党的建设,指导辖区内全面工作,协助市委抓好区、乡镇干部的教育管理。区委设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1人,副书记2~3人,宣传、组织(纪检)、人武委员各1人,配秘书1人。1987年7月,增配兼职组织员1人;1988年3月,再配兼职纪检信访干部1人。区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均由市(县)委任命。
  中共泗门镇委
  中共泗门镇委建立于1952年9月,初由副书记主持工作。1954年10月至1958年9月,设书记1人,配副书记或组织、宣传委员1~2人。1958年10月至1959年6月,先后改称生产大队、管理区党总支,设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各1人。1952年9月至1959年6月,镇党委(总支)领导成员均由上级党委任命。
  1959~1966年,召开党员大会3次,由党员大会改选党委。设书记1人,主持党委工作;副书记1人,主管政务;委员1~2人,主管组织、宣传、群团工作。1970年7~10月,建立党的核心小组,由镇革命委员会主任兼任组长,实行“一元化”领导。旋即恢复镇委,由镇第四次党员大会选出的9名委员组成,其中不脱产委员3人。此后,镇委配置专职党群副书记,设组织、宣传、人武委员(其中宣传委员一般兼任教文卫副镇长职务)。1992年前,镇委不设专门工作机构,由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党委日常事务。现境内各乡(公社)自1961年11月建立党委,至1992年5月并入泗门镇,各时期乡(公社)党委内部分工、配置与泗门镇委相似。
  1992年5月后,镇委设书记1人,主持全面工作;副书记2~3人,其中1人任镇长,主持政府工作,其余副书记分管党群、政法等工作;配组织、纪检、宣传统战、人武委员各1人;工业、农业副镇长一般兼任党委委员。下设党委办公室(与政府办公室合署),设党委秘书;配组织、纪检、宣传统战、信访干事各1~2人,老干部工作1人。2002年增设信访室,配专职信访干部2人。2004年建立党员服务中心,设兼职管理干部1人。

知识出处

泗门镇志

《泗门镇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泗门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商贸、风情、人物、天时、地理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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