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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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泗门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434
颗粒名称: 第五章 人民生活
分类号: C913.3
页数: 6
页码: 146-1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泗门镇农民、城镇居民收入和衣食住房出行消费等情况。
关键词: 泗门镇 人民生活 收入

内容

民国时期,人民生活水平贫富悬殊。丰收年景,普通民众尚可维持温饱,遇战乱灾祸则冻馁逃荒常有发生。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逐步改善。1959~1961年,受“大跃进”影响,物资匮乏,粮食极度紧张,生活水平普遍降低。1961年后,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经济恢复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所好转。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农业生产发展缓慢,生活必需品多凭计划配给供应,生活水平提高不明显。1978年后,贯彻改革开放政策,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显著改善。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已基本达到小康水平,少部分企业主已过上富裕生活。
  第一节 收入
  农民
  民国时期,多数农民靠租地、做雇工为生,收入微薄。租地农户一般四六拆账(即年收成的六成归地主,四成归租户),丰年尚可维持生计,荒年得借贷度日。雇工俗称“叉棒槌”,按日计算工钱,生计更是艰难。民国20年(1931),农村雇工日工资,一般为男工0.35元、女工0.20元、童工0.10元(时值大米分别为3.5市斤、2市斤和1市斤)。据1949年5月余姚解放时调查数据,境内除部分中农以上富裕户有隔年储粮可度春荒,其余均入不敷出。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农民拥有自己的生产资料,收入逐年增加,生活得到改善。1959~1961年,农业减产,农民分配收入下降,年人均收入不足100元,年人均分口粮231千克。1962年,农村经济复苏,农民分配收入回升。至1965年,人均分配收入129元,人均分口粮277千克,加上家庭副业、自留地收入,农民年人均实际收入超过150元。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取消农民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实际收入减少。1981年后,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经济全面发展,农民收入有明显增长。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从事工副业生产收入比重逐年上升。至2004年,农民年人均收入9712元,是1982年的28倍。
  城镇居民
  民国时期,城镇居民谋求职业困难,失业较多。有业人员收入低微,工作无保障。据民国17~20年余姚工商事业状况调查资料记载,时工厂长工每月工资6~15元不等,短工按日计算,每日0.3~0.6元不等;手工业者按日计算,每日0.3~0.8元不等。商店职员每月工资8~20元不等,其聘任期规定以全年为度,亦有以节(年关、端午、重阳)计者。
  新中国成立后,职工工作有保障,工资逐年提高。1949~1956年,职员年工资由190元增至510元,工人年工资在401~497元。政府组织无固定职业的城镇居民从事手工业、小摊贩。1958年兴办街道厂,吸收城镇待业人员就业。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发展社办工业,就业面扩大。1978年后,恢复奖金制度,职工收入增加,1985年职工年平均工资达748元。1985~1990年,物价虽有上涨,但职工工资上涨幅度大于物价上涨幅度。1991年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收入趋向多元化,职工平均工资不断提高,奖金占职工收入的比重亦逐年增加。
  2004年,全镇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为15370元,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3053元。
  第二节 消费
  饮食
  民国时期,农民丰年以大米、杂粮相济,不至于断炊,灾年则青黄不接,常以野菜充饥。佐餐以自种蔬菜为主,咸菜、干菜是农家常年主菜。新中国成立初期,仍有春荒。1953年粮食统购统销后,口粮由集体分配。棉区农户一年供应三季口粮,一季以春粮周转,由集体分配。1955年,人均分配口粮251千克。1959~1961年,口粮减少,人均230千克左右。1962年后有所增加,至1966年达357千克。1967年,因干旱造成晚稻绝收,人均口粮减至204千克。1968~1977年,年人均口粮保持在245~330千克,1980~1991年稳定在300千克左右。1992年粮食放开供应,农户可按实际需要购买,年人均粮食消费在200千克左右。
  1954年农业合作化后,农民副食由集体统一分配,加上自留地及家庭养殖,自给有余部分可到农贸市场出售。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取消自留地,限制家庭养殖,农民副食紧缺。1981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种养殖业迅速发展,副食日益丰富,普通家庭能每日不断荤,讲究荤素搭配、时鲜营养,农民饮食水准显著提高。
  民国时期,城镇居民收入低,多数人家无隔日粮、菜无点滴油,少数小康富庶人家亦难得鱼肉上桌。新中国成立初期,城镇居民饮食无明显改变。1953年,口粮以人定量,平价供应。油、糖、肉、蛋等主副食,亦以人定量,平价供应。1959~1961年,计划供应标准降低,农贸市场副食紧缺,城镇居民度日艰难,这种情况至1962年才有所缓和。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城镇居民有定量主副食供应,虽是拮据,但饮食水准超过农民,非农户口成为人人羡慕的身份。1978年后,副食品市场逐步放开,1992年粮食市场亦全面放开。2004年,城镇居民粮食消费充足,副食品消费量上升,档次提高。
  衣着
  民国时期,除少数士绅、殷户穿纺绸、洋布,一般农户和集镇平民皆以土布为衣,“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旧衣破衫比比皆是。新中国成立后,衣着水平有所提高。1959~1961年,一度有更生布面市。至20世纪60年代末,土布衣仅作内衣裤。70年代,出现化纤布,的确良、涤卡成为时尚。1979年后,纺织品市场敞开供应,衣着款式多样,呢绒、绸缎、皮革衣为婚嫁喜庆必备。2004年,时尚、时令成为多数人衣着追求的标准。
  住房
  民国时期,集镇及周边村庄以砖木平房为主,偶有楼房。沿海棉农多居草舍,鲜有瓦屋。20世纪60年代起,棉区开始翻建砖木平房。70年代末,城乡兴建水泥结构楼房。至1984年,楼房占41%,平房占59%,草房基本绝迹。1985年后,集镇开始兴建公寓式商品房,农村别墅式新楼房逐步取代水泥结构楼房。2004年,农村人均居住面积49平方米,集镇人均居住面积31平方米。
  出行
  民国时期,仅数户豪富家庭备有轿、船,民众出行一般步行,远道则乘航快船。1955年观曹公路(今329国道)恢复通车,去邻近县镇可乘公共汽车。20世纪60年代初,始有家庭购置自行车。进入70年代,自行车成为重要的代步工具。至1985年,自行车基本普及,平均每百户家庭有89辆,购置摩托车也逐年增多。90年代,家用轿车开始出现,城乡公共交通也大为改善,公共汽车、私家轿车成为主要交通工具,摩托车、自行车为短途出行的代步工具。2004年,全镇有家用轿车754辆,摩托车19800辆。
  生活用具
  20世纪60~70年代,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是青年男女结婚须备的三大件。进入80年代,电冰箱、电视机、洗衣机、整套新式家具取代“老三件”。90年代后,厨卫设施、卧室设施、客厅设施趋于完备,通讯条件亦明显改善。2004年,全镇有固定电话用户23200余户,互联网入户3200余户,家用电脑4351台。

知识出处

泗门镇志

《泗门镇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泗门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商贸、风情、人物、天时、地理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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