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经济发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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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泗门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425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经济发展
分类号: F127
页数: 6
页码: 127-1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泗门镇经济发展概况、产业构成和固定资产投资等情况。
关键词: 泗门镇 经济 产业构成

内容

第一节 发展概况
  镇境濒临杭州湾,宋时随着海涂北延,大批移民在此筑塘围垦、广辟盐场、引种棉花桑麻,经济初现繁荣。至明清时期,农桑发达,集市兴旺,成为浙东重要农贸集散地之一。
  据清宣统二年(1910)调查统计,时四门乡有耕地35230.3亩,其中稻田7000亩左右,自产粮食仅供一季口粮,其余靠外地输入。大古塘以北棉地正常年景亩产皮棉15~25千克,可折换稻谷150~250千克,如无风潮灾害尚可自给。民国时期,农副业靠天时,工商业发展缓慢。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土地改革,生产力获得解放,工农业生产恢复发展。1949~1952年,工农业生产总值年均递增5%。1953~1957年,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建立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生产条件得以改善,社会经济稳步发展。5年中,工农业生产总值年均递增6%,其中工业产值年均增长35%。
  1958年,工农业生产搞“大跃进”、“高指标”,土法上马的小工业遍地开花,工业产值比上年增加近42%,生产员工则多达上年的9倍多;农业产值增幅不足2%。1959~1961年,因高指标、平调风挫伤工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上连年自然灾害,致使工农业生产急剧下降,物资匮乏,市场萎缩,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陷入困境。
  1961年后,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关停不具备生产能力的工厂,精简职工,压缩非农业人口,调整农村积累比例,使经济得到恢复。1962~1965年,工农业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4.4%。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波及泗门,经济工作受到严重干扰。由于政策限制发展多种经济,造成市场上日常生活必需品缺乏,农村经济增长缓慢。时社队工业开始起步,产值增幅较大;而以棉粮为主的农业产值徘徊在1965年水平。1966~1976年,工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4.3%,其中农业年均递增不足2%,工业年均递增22.5%。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经济进入持续发展阶段。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乡镇企业进入第一个快速发展时期。1977~1986年,工农业生产总值年均递增24.55%,其中工业生产总值年均递增39.5%。1987~1991年,工农业生产总值年均递增22.17%,财政收入年均递增35.8%
  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后,工业企业由点到面开展以经营机制转换为重点的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民营企业迅速崛起。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其间,外向型经济和第三产业亦得到迅速发展。1992~1999年,工农业生产总值年均递增42.65%,财政收入年均递增22.04%。
  2000年,全镇工商企业产权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指导下,注重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依托先进科学技术、现代企业管理,全镇经济进入快速、稳定、可持续发展阶段。2000~2004年,全镇工农业生产总值年均递增20%,比1978年增长574倍强,财政收入年均递增44%。
  第二节 产业构成
  农业比重
  唐宋时期,泗门经济以制盐为主业,在汝仇湖东种植水稻。宋末引种棉花后,农业比重稍有增加。明清时期,海涂北延,吸引大批移民垦殖,农业、盐业均有发展。清初,垦汝仇湖为田,增地万余亩。清雍正十二年(1734)筑利济塘(四塘)后,农业遂成主业。清末因海涂淡化,盐业逐渐萎缩,至民国初年,泗门成为以植棉为主的农业区。民国时期,境内农业比重占社会总产值的95%以上。
  新中国成立后,农业稳步发展,工商业、副业发展迅速,农业比重逐渐下降。20世纪60年代,农业占社会总产值的80%左右,70年代降至70%。1981年,工业产值首次超过农业产值,至80年代末,农业比重降至30%以下。90年代后,农业产值由不足1亿元攀升至近4亿元,由于工业快速发展,农业占工农业生产总值比重还是快速下降。2004年,农业产值3.9713亿元,仅占工农业生产总值的2.89%。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经济收入构成发生显著变化。1949年,农村收入中农业收入占90%左右。60年代,社队工业开始起步,至70年代,农业收入占85%左右。1981年,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工、副、商业全面发展,农村经济摆脱单一农业生产的传统结构。农村收入构成中,农业收入比重逐年下降。1989年,农业收入占23.53%;1992年,农业收入占15.73%(工业收入占79.70%,商贸服务收入占4.57%)。90年代后,执行稳农、强工、活商政策,一、二、三产业得以协调发展。至2004年,农业收入占3.43%,工业收入占88.82%,商贸服务收入占7.75%。
  工业比重
  清末至民国时期,泗门工业以粮油、食品加工为主,仅有4家机器生产企业。新中国成立初期,全镇工业产值3.45万元,不足工农业总产值的1%。20世纪50年代,由于大办工业,工业比重有所上升,占9%左右。60年代,二轻工业、社队企业开始起步,1977年的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到25.83%,1981超过50%。1992年后,乡镇工业持续发展,工业比重逐年递增,1999年达93.18%。2002年,原市属大集体企业全部归属乡镇管理,至2004年,工业产值已占工农业总产值的97.11%。
  商业比重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镇商业产值占社会总产值的5%左右。后一直与工农业发展相适应,比重基本稳定。20世纪80年代初,个体商业迅速发展,市场活跃,商业比重有较大提升,1989年已上升至10.33%。2000年商业体制改革后,个私商业遍布全镇,现代物流业方兴未艾。至2004年,商业在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占15%。
  第三节 固定资产投资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1977年前,境内基本建设项目少、规模小,固定资产投资少。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新建项目逐年增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79~1984年,全镇年均投资超700万元。1985~1991年,年均投资超1000万元。1992年后,固定资产投资成倍增长,其中1995年超过1亿元,2004年达5.31亿元(其中生产性建设占62%,非生产性建设占38%;非生产性建设中,公共建设占64.43%,个人住宅建设占35.57%)。
  政府投资 1985年前,乡镇政府属报账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由市(县)财政直接安排。地方性公共事业投资资金主要靠社会募集和上级补助,乡镇一级不投入专项资金。1986~1991年,基本建设项目增多,时现境内各乡镇财政规模小,难以安排基本建设资金,公共性基本建设投资主要还是依靠社会集资。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镇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逾120万元,以后逐年少量增加。2000年后投资幅度迅速增大,2002年为2712万元,2003年增至6154万元。2004年基本建设投资达9532万元,这些投资主要用于城乡公共设施建设。
  集体单位投资 1992年前,集体单位投资主要集中在乡镇企业。1978~1992年,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发展,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基本建设投资年均100万元左右。1993年后,工业企业开始产权制度改革,镇、村集体资金逐步退出对企业的直接投入,转由企业自主投入。1993~2004年,全镇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递增23.09%,2004年达33424万元。

知识出处

泗门镇志

《泗门镇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泗门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商贸、风情、人物、天时、地理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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