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图书馆
余姚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余姚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报纸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一节 民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泗门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39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族
分类号:
C95
页数:
2
页码:
89-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泗门镇民族人口结构的情况。其中包括苗族、回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侗族、土家族、满族、傈僳族等。
关键词:
泗门镇
人口结构
民族
内容
泗门素为汉族聚居区。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全镇7250人,均为汉族。20世纪80年代后,始有少数民族人口因婚嫁、工作等原因迁入境内居住。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泗门镇有壮族1人,布依族3人。时现境内夹塘乡有壮族1人,布依族2人;万圣乡有苗族1人,壮族1人,布依族2人。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全镇有汉族61232人,占总人口的99.83%。其他民族有维吾尔族1人,苗族26人,彝族1人,壮族4人,布依族50人,朝鲜族1人,侗族2人,瑶族13人,土家族4人,计102人,占总人口的0.17%。
至2004年底,全镇有汉族62441人,占总人口的99.87%。其他民族有回族1人,苗族19人,彝族1人,壮族18人,布依族34人,朝鲜族1人,侗族1人,土家族3人,满族1人,瑶族1人,傈僳族1人,畲族1人,计82人,占总人口的0.13%。
附堕民
堕民,是明清时期浙东地区一个有别于“士农工商”四民的特殊阶层。民间俗称堕民为“大贫”,女性堕民则称之为“堕婢嫂”。境内堕民主要聚居于镇东自然村。
关于堕民的起源,据明万历《新修余姚县志》载:“宋南迁,将卒背叛,乘机肆毒,及渠寇以剿捕就戮,其余党焦光瓒等贬为堕民,散居浙东之宁绍。其类有二:一曰丐户,一曰郎户。良家吉凶之事,男女皆来供役。衣物居处特异,其制狗头帽、横布裙,低屋小房。子孙不得考取、入学、仕进,良民不通婚姻。”
堕民不仅不得与平民通婚,即使自相婚配,也只许在夜间迎娶,不可在白天招摇过市。遇丧事,不得行大出丧,只可简易操办。清明节不得插柳,祭扫祖墓必须在清明节过后,端午节家门口不许挂菖蒲和艾条。每户堕民有固定的服务对象,称门眷,几户至十数户不等。凡遇东家有婚丧大事、生日喜庆等,男女均去供役,帮助东家操办一切。门眷关系一旦形成,一般很少变更,有些堕民户为东家供役达十几代之久。
明洪武年间编定全国户籍时,朱元璋将堕民编籍为丐户。至清代,朝廷数次下诏解除堕民籍。据《清史稿》载:“雍正元年(1723)七月辛巳,除绍兴堕民丐籍。”“光绪三十年(1904)十月,除浙江堕民民籍,准入学堂,毕业者予出身。”民国元年(1912)3月17日,大总统孙中山也颁布开放“堕民”、“疍户”(闽广一带的水上人家)令,使其享有选举、参政、言论、出版、集会、信教等自由权利。至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前,大多数堕民迫于生计,仍从事抬轿、剃头、唱戏等行业,供人役使。新中国成立后,堕民阶层逐渐与其他阶层获得相同的地位。至20世纪80年代末,“堕民”称谓成为历史。
知识出处
《泗门镇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泗门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商贸、风情、人物、天时、地理诸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泗门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