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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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泗门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366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行政区划
分类号: D035.1
页数: 16
页码: 5-20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泗门镇行政区划的情况。其中包括唐、宋时期、元、明、清时期、民国时期等。
关键词: 泗门镇 行政区划

内容

隋代以前,县以下行政区划无考。
  第一节 唐、宋时期
  清《东山志》载:“乡、里、都、保之名肇自唐宋。唐时县有15乡,乡各有里,宋因之。”
  乡、里之名的文字记载最早见于南宋《嘉泰会稽志》。唐朝及北宋初年,泗门现镇境分属东山、开元两乡,大致以今河塍路为界,路东属开元乡汝仇里,路西属东山乡李春里。据谢景初《湖经》载: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行保甲法,改里为保领于都。《东山志》录有现境内属东山乡的部分保的名称:谢拱保,在大湖门南;陈秀保,在第二门南;陈众保,在第三门南;倪贤保,在第四门南。北宋元丰年间(1078~1085),复改保为里。
  第二节 元、明、清时期
  元至元十六年(1279),乡以下改设都,都领图(图约等于唐宋时的里)。按原乡、里远近依次称谓,东山乡领都3图19,开元乡领都3图27。现镇境分属东山乡三都、开元乡二都、开元乡三都。
  明代乡、都不变,改图为里。
  清初承明制,乡、都不变,里略有调整。光绪三十四年(1908),始置四门乡。四门乡领四门大街(内分东街、中街、后街、西街)、倪家路2个市集,在大古塘南有池头周、大庙周、水阁周、中田屋、志元房、九间楼、后田屋、方家、杨巷桥、皇封桥、许家、柏树下、翁章下、郑杨、太平房、三个池、陶家堡、第四门、后塘河、三门堰、第十堡、南南谢、二门堰、大湖门、沙堰、费家湾、杨家道地、长水槽、大义桥、湖里、后湖等村落;在大古塘北有下大庙周、旺家、张家、五进屋、郎家、下海舍、半路舍头、二塘头、狭长路、冯蔡魏、戚家道地、黄家道地、倪家路、塘后岸、周洪丘、仁泰丘、义庄丘、人和丘、公济丘、人和南丘、人和后丘、祠堂丘、半边塘、徐家路、盐舍丘、前后小丘、毛氏三丘、惫丘、成之丘、谢家路、网篰舍头、石角丘、相公潭等村落。
  第三节 民国时期
  民国初年袭清制。
  民国17年(1928)推行村里制,县以下设区、村(城区曰里)。农村百户以上为一村,不足百户由数村联合为一村。全县划为7区、512村、50里。原四门乡析为1里、19村,即四门里和南谢村、第十堡村、后塘河村、皇封桥村、洪家路村、大庙周村、水阁周村、陶家堡村、谢家路村、车路边村、石角丘村、倪家路村、夹长路村、大路头村、周洪丘村、方家路村、祠堂丘村、相公潭村、陶家路村,均隶属于第四区。
  民国19年,改村里制为乡镇制。全县设乡163、镇28,7区如故。首置泗门镇,镇境范围为原四门里、南谢村、第十堡村、后塘河村。现镇境内还有申明乡,乡境范围为原皇封桥村、洪家路村、大庙周村;莲风乡,乡境范围为原水阁周村、陶家堡村;夹塘乡,乡境范围为原谢家路村、车路边村、石角丘村;七甲乡,乡境范围为原倪家路村、夹长路村、大路头村;万圣乡,乡境范围为原祠堂丘村、相公潭村、陶家路村。原周洪丘村、方家路村组成镇海乡,现属小曹娥镇。时湖北一带称庙山乡,由原属湖堤乡的庙山路村、大丁路村、马家路村、罗家路村组成。东蒲一带称华西乡,由原属第五区天华乡的沦林村、双桥村、东蒲村、水路村组成。海南村的洪家路、施家一带时属第五区朗霞镇,上新屋村时属第五区道塘乡。
  民国23年,推行保甲制,改村为保,保领甲。至民国29年,整编结束。余姚县下设8区、55乡、12镇。区冠其名,废顺次排列。第四区改称临山区。七甲乡并入泗门镇。时泗门镇辖14保、193甲、2594户。各保辖区如下:
  一保:大湖门、沙堰、费家湾、南南谢、二门堰、南谢;
  二保:第十堡、湖里、后湖;
  三保:大义桥、长水漕、杨家道地;
  四保:东河沿、南石洞;
  五保:阁老府;
  六保:大方伯、窎桥头、白鹭头;
  七保:后街、新市街;
  八保:后塘河东;
  九保:后塘河中;
  十保:后塘河西;
  十一保:夹长路、冯蔡魏、二塘头、半路舍头;
  十二保:大路头、戚家道地、冲二房;
  十三保:黄家道地、钱家道地、张家道地;
  十四保:倪家路、小李家。
  是时,现境内除泗门镇外,还有:明风乡,由原申明、莲风两乡合并而成,辖7保、95甲、1432户;四海乡,由镇海、万圣、夹塘三乡合并而成,辖14保、175甲、2499户。庙山乡并入湖堤乡。以上均属临山区。上新屋及海南村的洪家路、施家一带时属周巷区朗霞乡。东蒲一带时属周巷区天华乡。
  第四节 新中国成立后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废除保甲制,设置行政村。1950年4月,置泗门区,辖泗门镇及泗北、明风、东蒲、天华、道塘、朗霞、海南、曹娥、朗海、镇海、万圣、夹塘12乡。泗门镇下辖9个村,由一至九自南而北次第排列,划出北部十至十四共5个村另建泗北乡。湖北乡时属临山区,马家村时属临山区湖堤乡。现境内各乡镇所辖行政村情况如下:
  泗门镇,村9;泗北乡,村6;海南乡,村8;万圣乡,村4;夹塘乡,村4;湖北乡,村6;东蒲乡,村5。
  1954年10月,余姚、慈溪两县调整县界。原泗门区大部划属慈溪,辖泗门镇和海南、泗北、曹娥、朗海、镇海、万圣、夹塘、湖北、临海、兰海、横塘11个乡。现境内小部仍属余姚县,东蒲乡划属马渚区,明风乡划属临山区,泗门镇一村的大河门、费家湾、沙堰等自然村划属临山区湖堤乡。从明风乡划入陶家堡、徐家等自然村并入泗门镇八村,泗门镇共辖9个行政村,由一至九自南而北次第排列。
  1956年1月撤区并乡,撤销泗门区。泗门镇下辖东泗、南泗、西泗、北泗4个居委,原7个村并为5个村,即原一村、二村仍为一村、二村,原三村、四村合并成三村,原五村部分和六村合并成四村,原五村部分和七村合并成五村。划出八、九2个村与泗北乡、海南乡合并组建塘后乡,万圣、夹塘、湖北合并组建光明乡。
  1958年10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推行政社合一,村改为生产队。原泗门区组建成卫星人民公社,泗门镇改为泗门人民公社第十三管理区,下辖4个居民委员会、5个生产队。塘后乡分为海南、塘后、泗北三个管理区,光明乡分为湖北、夹塘、万圣三个管理区。
  1959年5月,卫星人民公社改名泗门人民公社。泗门镇为泗门人民公社第十三管理区,仍辖4个居民委员会、5个生产队。
  1961年9月,恢复区建制,管理区改为公社,生产队改称生产大队。现镇境内各公社所辖生产大队情况如下:
  泗门镇公社,4个居委会、5个生产大队;塘后公社,9个生产大队;海南公社,7个生产大队;泗北公社,4个生产大队;万圣公社,10个生产大队;夹塘公社,8个生产大队;湖北公社,6个生产大队;低塘区东蒲公社,6个生产大队;低塘区朗霞公社在泗门现境内有9个生产大队。
  1966年,泗门镇公社复名为泗门镇。海南、塘后、泗北三个公社合并为塘后公社。“文化大革命”期间,生产大队多改名,万圣公社更名为万胜公社。
  1979年9月,余姚、慈溪两县再次调整县界,泗门区及所属的泗门镇及塘后、曹娥、朗海、镇海、万圣、夹塘、湖北、临海、兰海、横塘等10个公社划归余姚县。
  1980年,临海、兰海、横塘等3个公社划属新设的临山区,泗门镇和塘后、曹娥、朗海、镇海、万圣、夹塘、湖北等7个公社仍属泗门区。
  1983年8月,政社分设,公社改称乡,生产大队改称村。镇辖东泗、南泗、西泗、北泗4个居民委员会沿袭原名。
  1989年5月,塘后乡并入泗门镇。镇下辖东泗、南泗、西泗、北泗、后塘河等5个居委,南谢、第十堡、东河沿、窎桥头、后街、陶家堡、后塘河、上新屋、施家、洪家路、旺家、后海舍、夹长路、大路头、黄家道地、马家、果木场、倪家路等18个村。
  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撤销泗门区,湖北、夹塘、万圣及原属马渚区的东蒲并入泗门镇。11月,新设振兴路居民委员会。
  1993年4月,新丰、西江沿、江东分别并入张家村、陆家庄村、水路头村;8月,为方便管理,以原乡镇为基础,设6个办事处,辖43个村、6个居民委员会:
  东蒲办事处:陆家庄、张家、东蒲、水路头、新桥、杨家共6个村。
  镇南办事处:南谢、第十堡、东河沿、窎桥头、后街、陶家堡、后塘河共7个村;东泗、南泗、西泗、北泗、后塘河、振兴路共6个居民委员会。
  镇北办事处:上新屋、施家、洪家路、旺家、后海舍、夹长路、大路头、黄家道地、马家、果木杨、倪家路共11个村。
  万圣办事处:祠堂丘、陶家路、相公潭、万圣、海防共5个村。
  夹塘办事处:老丘、谢家路、戚家路、钱家路、石角丘、隆昌、黄墩潭共7个村。
  湖北办事处:湖北、农场、楝树下、下庙山路、庙山中路、庙山路、小路下共7个村。
  此后,果木场并入马家村;农场并入楝树下村。至2001年初,全镇有41个村、6个居民委员会。
  2001年3月,村、居委区划调整,撤销6个办事处。全镇划分为4个居民委员会、14个村:
  东大街居委:由东河沿村、陶家堡村南片、振兴路居委、东泗居委、南泗居委部分、后塘河居委部分合并组建。
  西大街居委:由窎桥头村、后街村、西泗居委、北泗居委合并组建。
  汝湖居委:由南谢村、第十堡村、南泗居委合并组建。
  后塘河居委:由后塘河村、后塘河居委合并组建。
  东蒲村:由陆家庄村、张家村、东蒲村合并组建。
  镇南村:由水路头村、杨家村、新桥村合并组建。
  海南村:由施家村、洪家路村、旺家村合并组建。
  镇北村:由后海舍村、夹长路村、陶家堡村北片合并组建。
  泗北村:由大路头村、黄家道地村、倪家路村、马家村合并组建。
  陶家路村:由祠堂丘村、陶家路村合并组建。
  万圣村:由万圣村、海防村合并组建。
  谢家路村:由老丘村、戚家路村、谢家路村、隆昌村合并组建。
  夹塘村:由钱家路村、石角丘村、黄墩潭村合并组建。
  小路下村:由小路下村、庙山路村合并组建。
  湖北村:由湖北村、庙山中路村合并组建。
  楝树下村:由楝树下村、下庙山路村合并组建。
  上新屋村、相公潭村保持原状。
  2002年,居民委员会改称社区居民委员会。
  2003年5月,原属朗霞镇的大庙周村、水阁周村划归泗门镇。泗门镇下辖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6个村。

知识出处

泗门镇志

《泗门镇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泗门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商贸、风情、人物、天时、地理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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