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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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3》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012
颗粒名称: 民政工作
分类号: D693.66
页数: 3
页码: 259-2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2012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社区建设、双拥优抚安置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民政工作 社会事务

内容

【概况】
  2012年,全市民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突出改善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主线,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实现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宜居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年新增低保对象367户670人,其中城镇32户47人,农村335户623人;注销低保对象421户792人,其中城镇116户192人,农村305户600人。截至年末,全市共有低保对象5823户9872人,按月发放低保金共计2774万元,其中,城镇低保445万元,农村低保2329万元。城镇低保对象人均救助每月377.59元,为低保标准81.2%;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救助每月252.6元,为低保标准54.3%。
  医疗救助。1月份,修改并出台《余姚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比例,增加救助病种,并把“三老”人员、享受重残低收入补助金和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金的残疾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原精简职工享受定期定量补助人员列入救助范围。5月份,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单位,根据上级关于医疗救助工作要求,于12月份出台完善后的《余姚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扩大对象范围,增加重特大疾病门诊救助内容,把上级文件提出的病种全部列为救助病种,同时,提高医疗救助标准,达到上级文件提出的“十二五”末的标准要求。全年按照全市常住人口人均20元的标准安排医疗救助专项资金1660万元,支出1688万元,救助患病困难群众1897人次,年度结余率为零。此外,继续开展困难群众“白内障复明工程”,为63位困难群众免费提供白内障手术治疗。
  助困助残助孤。12月,出台《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扩大临时救助对象范围,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连续就业且缴纳养老保险三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的特别困难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列为临时救助范围;实施分类临时救助,对五类救助类型和标准进行明确;简化缩短审核审批要求和时限。全年市级财政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246万元(不包括乡镇街道支出)。落实《关于贯彻实施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的通知>》要求,做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发放工作,共有4964人享受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金,全年支出资金2271万元。执行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制度,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机构内孤儿标准提高到月人均1155元,散居孤儿提高到月人均695元,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
  助房助学。258户农村困难住房户获住房救助,共支出资金380万元。663名低保及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获助学救助,发放助学救助金285.45万元。
  创新社会救助。为解决救助分散、重复救助、遗漏救助等问题,以创新救助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整合救助政策为抓手,于9月成立社会救助管理中心。对全市救助工作进行“一站式”集中管理服务,主要负责全市救助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咨询、业务统筹、督查指导、社会救助事务受理、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中心设服务大厅,民政、残联、慈善、住建等10个救助职能部门采用常驻、定期进驻和综合代理的形式进行集中办公,并根据分类救助要求设立民政救助、残联救助、慈善救助、住房保障和综合救助等5个窗口,主要受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救助、困难群众助房、助学、助医、大病帮扶、贫困残疾人救助、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段助学等救助申请等。启动并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出台《余姚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试行)》,成立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搭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制订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开发方案,明确婚姻、死亡、工商、地税、国税、车辆、户籍、社保等8类数据直接接入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并自行开发国土、公积金、住建、社保4个接口,实现自动对接。
  防灾减灾。截至年末,全市共建有乡镇(街道)、村(社区)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避灾场所86个,总面积达9.23万千方米,可容纳灾民10050人。年度有3个社区(村)创建为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村);4个社区(村)创建为省级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村)。
  五保供养。截至年末,全市有五保对象1+186人,其中1148人入住敬老院(老年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供养。落实《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将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原来的年人均8262元提高到年人均9645元。抓好三七市老年人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和舜辰老年公寓建设工作,全年新增养老床位250张,全市机构养老床位达3628张。
  老年人春节慰问金发放。在宁波市范围内率先向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13.47万名城乡居民发放每人500元的春节慰问金政策,共发放资金6735.5万元,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
  【社区建设】
  社区建设概况。年度增设低塘社区,全市累计共有社区36个,其中阳明街道8个,兰江街道5个,梨洲街道7个,凤山街道5个,低塘街道1个,泗门镇4个,马渚镇3个,丈亭镇1个,梁弄镇1个,经济开发区1个。
  农村社区建设。新建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35个。截至年末,全市265个行政村共完成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248个,覆盖率93.6%。其余17个村也已按要求建成“简约型”服务窗口开展服务,使农村社区建设和便民服务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10月,按照省委有关“二个提升”的要求,拟订《关于切实提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质量改进服务品质的通知》,着重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服务方式、服务人员、服务流程、服务监督等方面提出规范要求和标准。开展第四批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有23个村被命名为宁波级农村社区示范村,20个村被命名为余姚级农村社区示范村。宁波级示范村与余姚级示范村已分别达到87个和80个,示范化率分别达32.8%和30.2%。
  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全市共有92名社工专职工作者获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其中中级职称的有12人,初级的有80人,比例超33%,提前达到上级提出的到2015年30%以上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要求。
  【双拥优抚安置】
  双拥工作。做好“省双拥模范城”三连冠争创工作,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局面。11月21日,省双拥工作检查组对余姚市争创“省双拥模范城”三连冠进行届中考评,给予高度肯定。
  优抚工作。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做好各类抚恤补助的调整和发放工作,提高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水平。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服务结算机制,在上年实现28个医疗卫生服务网点“一站式”服务结算全覆盖的基础上,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即时医疗结算系统,深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全市乡镇、街道、社区28个医疗卫生服务网点服务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安置工作。推进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改革,全年共接收退役士兵424人,其中418名退役士兵办理自谋职业手续,6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得到安置,获宁波市退役士兵安置先进集体。巩固和深化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工作,共有310名退役士兵参加驾驶、数控、电脑维修3个专业的培训,有6名退役士兵被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组织开展“一法两办法”的乡镇分片区集中分类培训学习,乡镇、村也分别对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开展“一法两办法”的解读和培训工作,并根据新修订的“一法两办法”,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推行“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梳理完善村务公开目录,整修村务公开栏,制发《关于进一步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通知》,规范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和程序,利用数字电视在全市农村进行村务公开工作,推进“三务”(党务、村务、财务)及“三资”公开。
  【专项社会事务工作】
  民间组织管理。成立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市社会组织促进会,为基层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服务支持的平台,促进基层社会组织的整合提升;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行业协会评估工作,出台《余姚市社会组织评估暂行办法》,并根据办法规定,评选5A级行业协会2家、4A级4家、3A级2家,评估数大于登记数的5%;加强城乡社区、村社会组织分类指导和培育管理工作,制订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村社会组织培育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社区、村社会组织的培育工作的发展方向和今后三年的任务目标,基本形成以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全面负责,各乡镇、街道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构具体指导,村民委员会及社区居委会日常运作的三级管理服务模式,形成分工负责、条块结合、相互协调的社区、村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体系。
  【地名管理】
  全面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余姚卷)的编纂工作,按省和宁波市要求多次完善修正后上报。以宁波市第一名的成绩通过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验收,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市地名普查工作,并利用普查成果,出版新的《余姚市政区图》和《余姚市城区图》。做好小区命名等日常地名管理与服务工作,开展地名理论研究和文化研究活动。
  【婚姻登记】
  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7710对,收养45件,合格率100%。市婚姻登记处被命名为“国家三A级婚姻登记机关”,其“心级服务”品牌获全国民政系统“优质服务品牌”。
  【殡葬管理】
  提请市政府下发《余姚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从1月1口起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会同市财政局、发改局制订《余姚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细则》,召开殡葬政策动员大会及惠民殡葬政策培训会,同时利用电台、报纸、各类小册子等载体宣传惠民殡葬政策,使得惠民殡葬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截至年末,共减免基本丧葬费460.2万元。此外,对14个乡镇街道的殡仪车辆的进行改革处置,从4月1日起,全市死亡人员的遗体统一由市殡仪馆接运。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3

《余姚年鉴2013》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3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记,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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