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综合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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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3》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977
颗粒名称: 经济综合管理
分类号: F127.55
页数: 20
页码: 198-217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2012年发展与改革、统计、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经济改革 质量监督

内容

发展与改革
  【概况】
  2012年,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总基调,统筹兼顾,负重奋进,着力推进稳增长、调结构、重投入、兴实体、优环境、惠民生等各项工作,积极化解世界经济复苏明显放缓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诸多不利因素,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保持平稳较好发展。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09.07亿元,增长8.8%;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2.85亿元,增长12.0%。
  【经济发展稳中有进】
  需求拉动总体有力。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61.54亿元,增长39.4%;特别是工业投资实现高位增长,完成投资128.42亿元,增长26.7%;116项2000万元及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投资81.4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94.1%;121项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66.6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2.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增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5.16亿元,增长17.5%;市场成交基本良好,实现商品交易市场成交额677.74亿元,增长7.0%。自营出口逆势增长,完成自营出口59.39亿美元,增长5.7%。
  产业发展平稳较快。完成农业总产值67.19亿元,增长2.1%,粮食产量20.9万吨。工业经济平稳发展,企业效益增幅有所放缓,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102.11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税49.88亿元,分别增长5.7%和0.2%;实现自营进出口总额77.88亿美元,增长2.7%;出台《余姚市百强企业培育发展实施计划(2012~2015)》,15家企业入选宁波市“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服务业平缓增长,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096.34亿元,贷款余额1062.08亿元,分别增长11.6%和10.8%;共接待国内外游客695万人次,旅游收入61.6亿元,分别增长15.8%和22.5%。
  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技改投入持续增加,传统产业不断升级,工业技改项目达445项,完成财务投入104亿元,增长34.9%。新兴产业发展迅速,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305亿元,增长15%,新产品产值率达31.2%,新材料等四大新兴产业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500亿元,增长16.7%。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实施宁波级及以上科技项目107项,新增宁波级及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22家;新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和宁波市“3315计划”人选各1人、4人和4人。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专利授权10300件,其中发明专利225件,新列入宁波级及以上专利示范企业9家;新增浙江名牌产品6个,推荐宁波名牌产品16个;2个省级、3个宁波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通过验收;新增注册商标1620件,新增宁波市知名商标13件、省著名商标8件,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2件。
  【重大决策推进有力】
  “六大百亿”工程落实新措施。年度组织开展“六大百亿工程攻坚突破年”活动,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构,开展“深化五联五促、服务转型发展”、“重大项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活动,建立健全并实施“月通报、季点评、年考核”等一系列工作机制。143个“六大百亿工程”重大项目总投资达98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45亿元,到年底完成投资265.4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08.2%。
  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取得新成效。全市新注册外商投资项目67个,合同外资8.9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3.67亿美元;引进内资项目211个,实到内资40.18亿元;引进浙商姚商创业创新项目52个,实到资金24亿元;“以企引企”签署协议项目584个,注册项目289个。
  重大平台建设形成新格局。余姚经济开发区、余姚工业园区整合提升扎实推进,启动涉塑产业园、汽配产业园等一批特色园区规划建设,“千人计划”产业园签约意向项目35个,裘皮产业园拟入驻企业突破150家;万达广场、保利文化广场等城市综合体建设顺利推进。
  重大产业项目实现新突破。共谋划生成重大产业项目4项,总投资105亿元,其中,总投资20亿元的中宇锂电池项目和总投资25亿元的华鑫差别化纤项目实现新开工。谋划生成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13项,总投资92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8个。实施3000万元以上工业投资项目184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50个,新兴产业项目91个。
  【城乡区域加速融合】
  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泗门卫星城、姚北新城等城市规划研究不断深化,新一轮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基本完成,滨海新城、环牟山湖等重大区块规划以及中心村、“美丽乡村”等村级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水利建设等29个“十二五”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十二五”期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基本形成。
  中心城区建设提速。开发建设不断加快,杭甬铁路客运专线余姚北综合交通枢纽中心基本建成,四明广场等城市综合体相继开工,南雷路两侧等商务楼宇建设加快,白山头安置地块、模具城三期等14个地块拆迁征收工作完成“清零”。市政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中山南路(四明东路至谭家岭路)、四明东路(中山路至城东路)等5条断头路相继打通,老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面积40万平方米,新增公共停车位300个,新铺设天然气主干管网10千米。
  特色城镇培育力度加大。泗门卫星城和省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对姚西北片区的集聚和辐射能力进一步提升。姚北新城核心区块招商引资力度切实加大,陆埠镇被列入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梁弄、马渚等中心镇加快发展,特色乡镇建设积极推进。
  “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全面展开。“三村一线”培育建设扎实推进,宁波市级2个幸福美丽新家园先进乡镇、4个中心村、8个全面小康创建村通过验收,3个特色村、1条精品线建设进展顺利。农房“两改”工作稳步实施,完成农房集中改建61.95万平方米,5个山区自然村实施整体拆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新建或改造农村联网公路87.24千米,完成农村低压线路改造1196千米、山塘水库除险加固29座、村级水环境整治工程8个。
  【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顺利推进。完成年初确定的26项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目标。按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实施意见,第一轮试点全面结束,七大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统筹城乡进入整体协调阶段。完成宁波下达的13项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任务。
  重点领域改革进展良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在宁波大市率先实施“一般诊疗费”制度改革,6家公立医院启动综合改革,群众医药负担进一步减轻。农村改革纵深推进,“三权一房”质(抵)押贷款试点成效明显,非农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完成颁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模拟审批、联合竣工验收等举措受到社会好评。
  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市民中心、市“双联中心”相继成立,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加快建设。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大调解”、城市综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生态建设切实加强】
  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推进。全年共关停不锈钢熔炼企业13家、废塑料加工企业(点)662家(个),更新或报停S7系列变压器1196台,城区“禁燃区”一期范围内47家单位的70台燃煤设备全部淘汰,众茂热电炉外脱硫等减排重点工程积极推进,实施各类节能项目114个,实施排污权有偿交易企业3家,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2.7%。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61%,化学需氧量排放下降4.6%,二氧化硫排放下降3.2%,氨氮排放下降1.5%,氮氧化物排放下降2%,节能减排各项指标均完成上级下达目标的任务。
  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四明湖等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新增划生态公益林1140公顷,环四明湖污水收集系统口污水收集量提高到2200吨以上。新铺设城乡污水收集管网149千米,新增纳管企事业单位678家,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均污水处理量提高到9.37万吨。完成生态河道建设23.3千米,绿化造林630.2公顷。新创建省级森林村庄4个、宁波市级森林村庄30个,省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启动,省环保模范城市创建通过验收。
  生态经济发展步伐加快。审核通过清洁生产企业35家,新增省级绿色企业4家,电镀行业、印染行业中水回用率分别达50%、35%。新建高效农业“315”示范工程9个,发展四明山区域“415”工程花木产业替代项目78个,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个,2个宁波市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建设推进顺利,农作物秸杆资源化利用率达86.9%。
  【民生保障持续推进】
  实事工程惠民成效明显。抓好“五难二多”问题破解工作,年初确定的十方面民生实事工程全面完成。特别是专门投入2.5亿元,完成对农村客运班车公交化的改造,开通城乡公交线路72条,投放公交车320辆;保障房建设等各项民生干作得到有力推进。连续四年获“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称号,获“中国幸福城市最高荣誉大奖”,并被授予“中国城市民生成就大奖”。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城乡就业更为充分,乐业增收计划全面实施,全年新增就业人员21013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26%。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市基本养老保险、职T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分别净增4.7万人、1.75万人、1.26万人、1.26万人和1.36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85.6%,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新农合参合率达97.8%。社会救助服务进一步优化,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成立,市镇(乡)村三级救助网络平台进一步完善,各类社会救助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08元,增长1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922元,增长11.5%。
  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新建、迁建中小学6所,建成或开建公立幼儿园4所;推进职业教育和社区教育,城市社区教育和农村社区教育的覆盖面均达到100%;中小学“阳光招生”、“阳光食堂”等改革不断深化,素质教育和高考等教育质量再上新台阶。文化事业发展实现新突破,河姆渡遗址博物馆和市全民健身中心获国家级称号,公共文化服务配送和马渚镇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在中央级权威媒体进行报道,姚剧《五月杨梅红》获省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公共卫生服务日趋均等化,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开工建设,8个基层医疗卫生在建项目进展顺利,疾病防控、妇幼保健等工作扎实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加强,低生育水平和优生优育水平进一步巩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81‰。
  社会和谐进一步促进。物价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3.3%。外来务工人员互融共建工作得到深化,信访、安全生产和治安工作切实加强,市级信访量、安全事故发生量、刑事案件分别下降7%、2.2%和4%,社会和谐稳定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
  (史吉力 黄学先)
  统计
  【概况】
  2012年,全市统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统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各级党代会、人代会精神为指导,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结合余姚实际情况,围绕“用数字说话,为发展服务”主题,按照“求真务实、服务领导、创优环境、团结协作”这一总体要求,以提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中心,认真履行统计工作职能,强化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团结协作、开拓奋进,各项工作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正确解读统计职能】
  立足经济核算、数字统计、调查监测、分析评价四大职能,秉承科学发展的理念,拓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谏言献策,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建立月度、季度和年度数据联审制度,加强科室间的沟通交流,确保重要指标数据质量。做好数字统计的基础性工作,达到“数字求真、质量求精、效率求高”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指导,经常性分期分批就固定资产投资、经济效益等重点难点工作到有关乡镇(街道)、企业单位开展调研检查,每月编制统计执法稽查计划,部门报表备案制度已成习惯。坚持评价就是统计生命力和活力的理念,在抓好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走势、特性和计划执行情况分析评价的同时,参与社会政治评价,在全省率先独立开展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并已连续坚持七年。
  【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分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思路,锻造一支“拉得出、沉得下、展得开、做得成”的统计队伍。首先是抓班子自身建设,以身作则,以“好、精、名、优、特”为工作标准,领导带头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其次是抓统计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培养会思考、重研究、擅分析的专业人才和团队,能够独立承担全市性高难度的课题。再次是坚持做到对基层统计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不留死角,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期上门指导帮助相结合的办法,统计工作的影响面和社会公认度不断提高。第四是对样本户、辅助调查员进行制度化管理,做到一有调查任务就能迅速落实分解到人到户,确保调查质量。第五是根据上级政府和统计部门部署,按要求圆满完成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建立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公室,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围绕“四为”方针】
  为上级统计系统服务。贯彻执行有关文件精神,完成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年度作为省调查总队抽取的县市之一,接受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和“万人评组工”调查活动,面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困难,领导重视、行动迅速、操作规范,得到省、宁波两级的肯定和好评。
  为市委市政府服务。必要时大胆地向市领导提出见解,同时撰写高质量的统计分析材料,打响统计分析这个“名牌产品”。
  为社会公众及横向交流服务。通过编撰《余姚概览》、统计年鉴、统计公告、政府信息公开等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统计产品和服务。作为十七强县市(区)组长单位在网络交流单位中影响不断扩大。
  为自身发展服务。通过参加课题研究、各类创建等活动,培养锻炼每位统计干部职工成为培养会思考、重研究、擅分析的专业人才,敢于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能够独挡一面开展工作,为统计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发挥职能优势】
  市领导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从2006年第三季度开始,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连续多年都由市统计局在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作经济形势分析。
  市委办、市府办依法采用统计数据。不使用统计局以外单位提供的数据,有关材料中的数据还要交由统计局核对,对统计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两办领导完全接受采纳。
  在乡镇(街道)、部门、企业单位中具有较高威信。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开展调研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有关单位主要领导都能重视统计局的调研活动,全程陪同。
  【强化业务基础】
  探索建立能源统计监测体系。成立能源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商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协调各方面工作。以工交能源科为主体,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相继制订《余姚市全社会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能源统计实施意见》和《余姚市能源统计工作方案》,为建立能源统计监测体系打下基础。积极与市政府、发改局、经济发展局、供电局等部门协商沟通,对涉及到的有关问题共同商量办法对策,进一步完善方案。
  统计教育、法规稽查工作开创新局面。全年报考人数达487余人。共举办培训班2期,提升专业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为统计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打下扎实的基础。稽查工作克服任务重、时间紧、阻力大的困难,采取辅导与稽查相结合的方法,至年末共稽查企业单位62家,对4家提出警告处罚,优化统计工作环境,确保数据质量。
  (裘云锋)
  审计
  【审计成果】
  2012年,市审计局共对79个单位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对15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2.18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53亿元,核减工程款0.98亿元,移送案件线索1起。有4个审计项目获省审计厅、宁波市审计局表彰。
  【财政审计】
  强化预算约束力。从关键控制点着手,巧用金财系统,审查预算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将人大批复的预算和承办单与系统指标核对,审查指标是否都经过审批;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的支出与预算核对,审查每项支出是否都经预算安排;结转下年指标与系统指标核对,审查结转是否真实从而改变以往重系统指标和当年指标、轻审批过程和结转指标的状况。
  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实施三方对账,构筑财政资金安全网。审计组向代管银行函证财政定期存款总额、分布银行和笔数;根据代管银行提供的资料,向相关银行函证财政定期存款情况,审查定期存款的真实性,现场查阅银行前台客户端,审查定期存款是否存在质押的情况;账面定期存款与代管银行、存款银行核对。从而改变过去重账面和代管银行的关系,忽视代管银行与存款银行的关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审核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将水利基金、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作为审计重点,按照预算安排,沿着资金走向,对照法规制度,逐步深入,审核资金使用是否严格遵照预算、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预算编制是否科学严谨,资金效益是否得到最大发挥。从而改变过去重财政面上资金的分配、轻最后使用效果的情况。7月25口,受市政府委托向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关于2011年度余姚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201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获全票通过。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全年共完成概算审计项目38个,送审金额33.59亿元,建议调整概算1.35亿元,预算审核3个,送审金额5.03亿元,核减金额0.07亿元,审核招标文件58个;完成工程变更审核65项,涉及变更金额7620万元;完成工程决(结)算审计项目204个,送审金额21.13亿,核减0.98亿。继续实行审计资格准入制,对投资额超2000万元的兵马司路东侧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市姚北水厂原水管铺设工程等27个重大项目通过招标确定参审中介机构,招标金额12.45亿元。严把审计质量关,对委托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项目实行复审制。复审误差率超过规定的,暂停委托或取消被委托资格。共对488个中介机构审计项目进行复核,通过审计复核,再次核减工程款1147万元。
  【经济责任审计】
  2月22日召开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审议2011年度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确定2012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按照计划,对市国土局、教育局、马渚镇、四明山镇、河姆渡镇等15位部门、乡镇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办、国办的相关规定,结合贯彻全省经济责任审计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书记赵洪祝讲话精神,起草和修订《余姚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余姚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制度》、《余姚市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制度》和《余姚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等四项制度,7月4日以市委办名义正式发文。
  【行政事业审计】
  年度对市安监局、文广局等部门开展审计,为规范部门财务管理提供决策支持,促进专项资金规范、有效运作。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违规问题向下延伸的倾向,在审计中加强二三级预算单位的审计。
  【企业审计】
  年度在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基础上,尝试全部政府性资产审计。与市财政局、国资局联合开展2011年末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共涉及285家单位:其中市本级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单位57家、事业单位156家,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72家,调查范围主要为2011年末土地和存量房屋。通过调查基本摸清家底,梳理出有权证未抵押、已批准未供地、已批准未完成的可利用土地227.13公顷,单处闲置或出租房屋272处,占地21公顷,城区可整合行政办公用房106处占地18.67公顷。据此提出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集中管理部分存量房屋、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议。
  【专项资金审计与审计调查】
  年度对保障性住房、生态县市建设资金、慈善资金、住房公积金等专项资金开展审计与审计调查,关注资金的管理情况、资金流向和使用效益,促进这些关乎民生的基金、资金规范运行,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使审计为民、亲民、惠民。
  【内部审计】
  “百村审计”扎实推进,全年共开展村级审计项目75个,审计总资金116338万元,收回各类款项379万元,落实审计整改措施224条。共组织村级工程竣工结算审计320个,审计金额26581万元,核减工程款2213万元。制订规范性文件,促进内审质量提高,完善《余姚市内部审计工作考核细则》,建立项目评优制度。组织业务培训交流,提高队伍素质,全年共组织11批次业务培训,有210人接受培训。加强调研和宣传,配合省内审协会开展全市乡镇街道和民营企业内审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和经验交流材料7篇。促进内审机构完善,对尚未建立内审机构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和走访,吸收为会员单位,帮助建立内审机构,发展新会员1个。
  (市审计局)
  工商行政管理
  【概况】
  2012年,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姚分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宁波市工商局推进六大体系机制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化五个“主动对接”和五个“更加自觉”理念的具体实践,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宗旨,营造企业良好创业环境,使市场主体的产业结构得到合理调整,经营方式日趋优化。全年新设各类市场主体11252家户,其中内资企业2202户,注册资本(金)291757万元,分别比上年回落10.7%和32.5%;外商投资企业46户(含分支机构10户),投资总额14992万美元,注册资本8733万美元,户数与上年持平,投资总额减少5.1%;个体工商户8939户,资金数额66783万元,分别回落4.5%和0.9%;农民专业合作社65户,成员出资总额3373万元,分别增长35.4%和37.6%。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75747户,其中内资企业20321户,注册资金(本)4211315万元;外商投资企业938户,注册资本162386万美元;个体工商户54147户,资金数额315985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341户,成员出资总额14120万元。共有企业集团25户,其中私营企业集团21户;共有股份有限公司39户,注册资本394606万元。信用建设又上新台阶,新认定宁波市级信用示范企业10家,累计32家,省级信用示范企业2家。新认定各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49家,续展108家,全市共有各类“守合同、重信用”单位346家,其中AAA级17家,AA级67家,A级262家,新增“大叶”、“凯驰”、“铜钱桥”等省知名商号3家,累计18家。
  【服务经济】
  提高市场准入工作效能。推出城区个体工商户登记局、所“双轨制”,完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一体化受理发放,并通过登记工作QQ群、开展远程在线指导等多种创新举措,推动窗口服务升级,获办事群众的好评,登记流程再造工程被评为市政府工作创新二等奖,获宁波市工商系统“创新突破奖”。
  发挥工商服务经济发展职能。在优化服务方面,出台《关于深化落实涉企帮扶十项举措的实施意见》,对近几年助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进行整合,新推上门集中年检、网上创业引导等服务措施,并结合“进村入企大走访”等活动,扩大助动政策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在支持地方重点工作方面,深化重大项目“四通五办”特别服务,全年办理重大项目企业登记81个,完成项目登记前期指导140个。在帮扶企业方面,开展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全年累计为1.7万户市场主体减负120余万元。开通融资类登记绿色通道,解缓企业资金短缺瓶颈,共办理股权出质、债转股和动产抵押登记225件(动产抵押198件、股权出质、债转股27件),帮助企业融资34.62亿元(动产抵押19.47亿元、股权出质15.15亿元)。在宁波市属率先试点开展农村合作银行股权出质登记,办理5起,融资金额5907万元。
  提升协会自我服务功能。运用民、个协会平台,先后指导组建市计算机行业协会和个协会员服务中心,强化行业自律,提高行业协会自我服务功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在此基础上,联合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和民协等单位成立“创二代”民企少帅团,开展推动民企传承与发展的一系列活动,孵育、壮大余姚经济持续发展后备力量。还组织“就业再就业”服务周、融资洽谈会、文明诚信创建等多项活动,与兴业银行、邮储银行等合作开辟会员融资平台,在资金、劳动力、管理人员等诸多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帮助,获各级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全年共为企业招工引才6400余人、培训管理人员1800余人次。
  打造商标品牌。对全市商标品牌建设现状展开调研摸底,分析商标创牌优势和存在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并将调研报告呈送市委、市政府,得到市委领导和分管市长的高度重视。在此基础上,制订《“十二五”商标发展规划》,提出商标培育和创牌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目标,通过市政府批转,上升政府行为。同时,结合星级品牌指导站创建、品牌论坛及各种咨询宣传活动,推动商标品牌战略继续保持量的扩张,并逐步转向质的提高。全年新增国内注册商标1623件,总数达14752件。实施“走出去”战略,打开余姚商品销路,提升余姚品牌知名度,全年新增国际注册商标56件,总数达777件。新增宁波市知名商标13件,累计93件;新增省著名商标8件,累计69件;新增行政认定“生久”、“qiaopu”2件驰名商标,累计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11件。“余姚荷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获注,使全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总数达9件,跃居全省第一。
  扶持市场发展。整合市场信息资源,参与新办市场的可行性认证,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市场举办者当好参谋。多方投资3000万元,完成19家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做好第十四届塑博会的招展和服务工作,超额完成地方党委、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参与第六届“裘皮服装节”召开。开展创建星级文明市场活动,新增各类星级市场12家,全市共有各类星级市场30家(一星级15家、二星级9家、三星级5家、四星级1家),提升余姚市场知名度。年度继续蝉联全省十大市场强市,中国裘皮城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全国诚信示范市场。
  【关注民生】
  夯实食品监管基础。以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达标创建为契机,结合食品批发企业专项整治、乳制品、酒类单独标注等工作,动态更新食品经营户监管信息,推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新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2464家,完成单独标注6676户,登记在册的食品批发企业从466家缩减到260家。通过设立经营户业前培训机制、发挥食品流通行业协会“三自”作用等方式,对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行业主体食品安全意识。
  提高监管效率。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增加流动检测范围,调整检测项目配比,拓展检测领域,强化批发源头环节监管力度,增加商场、超市自制食品、时令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检测频率。全年共抽检各类食品快速检测15057批次,查获不合格商品164批次,立案查处123起(含大案15起),累计罚没金款29.64万元。其中,查获不合格食品171批次,销毁处理不合格食品1259公斤,食品检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9%。
  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整合“12315”举报申诉平台、消保委维权组织、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三方面维权职能,对消费者权益实施全方位保护。开展消费维权宣传,营造消费维权氛围,提高消费者科学消费和自我保护意识;开展消费预警、满意度调查、行政约谈、网民互动等活动,强化消费维权内涵;开展消费咨询、纠纷调解、遏制霸王条款、查处违法行为等方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加强消费监督力度,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市消保委新增企业分会消费和解平台6个,就地化解各类消费矛盾,提高维权效率。全年“12315”和消保委两个网络共受理消费者申诉1495件,调解成功率达98.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0.76万元。办理合同格式条款备案168份,清理商品房买卖、住宅装修、快递行业等霸王条款40余条。
  【强化职能】
  完善基础监管。在广泛调研和总结提炼的基础上,修订完善责任区监管考核办法,推行“样板区块”监管模式,建立并定时更新“样板区块”有照及无照经营清册,注重责任区结合部薄弱环节监管力度,消除监管死角,使全市各责任区块均达“样板区块”标准。根据市政府《规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无照经营处置原则,细化各部门具体职责,在全市工商系统内率先推行局、所两级无照经营抄告制度,并在“黑网吧”、违法户外广告、校园周边无照经营等查处监管难题的破解上作有益尝试。全年共排查户外广告165块,清查无照经营4051户,查处取缔“黑网吧”88户,配合公安部门刑拘“黑网吧”业主74名。
  拓展执法领域。与公安、检察部门建立通报、协查、移送等联合办案机制,拓展治理商业贿赂办案领域,全年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8件,罚没款150余万元。同时,以进口红酒、电线、电缆等商品为重点,加大对制假售劣、商标侵权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在串通招、投标和霸王条款查处上取得重大突破,还通过处罚、告诫、协调并重的方式责令余姚电台、电视台全面停播涉嫌违法的食品保健品类广告,凸显工商执法权威。全年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070件,其中大要案344件,案件总值5192万元,罚没金额914.7万元。
  改进执法体制。为强化法制监督,加快案件的流转和办结速度,相继推出行政处罚权限下放、案件核审约谈、案件检查点评等多种举措,率先在宁波工商系统内开展对查封、扣押、罚没财物管理等方面实施专项检查,并对执法办案的风险进行系统的防范和纠正,获较好成效。近几年连续取得行政复议零撤销、行政诉讼零败诉的业绩,全年各有1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被评为余姚市“十佳”案卷,3名法制员被宁波市工商局评为优秀法制员,分局被评为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余姚市依法行政优秀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年度还在宁波市工商系统率先探索卫星城镇管理委托行政执法,派干部常驻受委托单位,为卫星城镇执法体制改革作积极尝试。
  【队伍建设】
  加强基层建设。按照宁波市工商局新“三定”方案要求,对内设机构和中层职数进行调整,任免中层干部20人次,强化科、所班子建设,优化基层领导结构。在专题研讨基础上,利用“基层建设提升年”及各类创建活动等平台,集中人、财、物等资源,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实现党员干部档案信息的电子化,开展创建省文明规范工商所活动,全面实现各类星级文明规范工商所创建任务(五星级3个、四星级5个、三星级2个);获省、宁波市工商局认定的各类“能手”35名,其中省级3名(责任区监管能手、办案能手、信用能手各1名),宁波市级32名(注册能手11名、申诉调解能手4名、责任区监管能手4名、办案能手3名、信息化能手7名、年检能手3名)。
  激发队伍工作能量。以“三思三创”为主题,开展“我是党员”系列教育,通过举办余姚党史报告会、观看党员教育影片、开展“双十佳”评选、党员亮牌、微博亮承诺等不同载体,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带头引领作用,在干部队伍中营造“讲服务、比奉献”的氛围。许多党员干部进村办实事、深入企业促发展、接访群众化矛盾,均取得较好业绩,机关党总支和低塘工商所分别获市“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先进党支部称号。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心理疏导和业务技能培训,强化一线走访调研和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加大干部挂职轮岗锻炼力度,同时创新推出“红盾讲堂”特色培训平台,提供菜单式的业务知识及工作经验学习交流平台,受到干部职工的广泛欢迎。全年有140余人次参加“红盾讲堂”课程,有7名干部参加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
  强化行风廉政建设。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夯实廉政建设思想基础;修订党内监督、党务公开、公务接待、财物管理等8项制度,健全防腐制度体系,完善制约机制,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自觉性;加大效能和政务督查力度,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系统行风督查140余人次,对各工商所(分局)的行风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布督查通报4期,及时纠正行风廉政建设上存在的问题,通过防微杜渐策略,连续多年保持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零发生”,全市民主评议机关活动连续多年取得好业绩,年度在全市53个经济服务与管理部门中获第二名。低塘工商所还被省政府纠风办评为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吴永康)
  质量技术监督
  【概况】
  2012年,市质监局按照省质监局、宁波市质监局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职谋发展,明确目标抓落实,较好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宁波市质监系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两连冠。
  【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质量强市考核列入乡镇(街道)的年度政绩考核内容。全市各乡镇(街道)和部门的组织领导、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通过“3410”质量强市示范工程,质量强市、强业、强企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领域质量建设合力推进。市质监局作为产品质量领域的牵头部门,深入实施产品质量战略,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全年新增名牌22个,其中省名牌6个、宁波名牌16个,累计已有各级名牌产品158个,全市名牌销售产值占规模以上企业销售产值的40.56%;并有37家企业进入宁波市卓越绩效管理重点培育企业名录;宁波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获第8届余姚市市长质量奖,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获年度宁波市市长质量奖。
  【实施标准化战略】
  率先在全大市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十二五”时期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的若干意见,加大对标准制修订的奖励力度,发挥标准化战略在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缓解资源、能源和环境压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作用。全年共有16家企业主持或参与21项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其中4项是为主起草),2个省级、3个宁波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通过验收,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测算为50.5%。
  【保障民生计量】
  做好集贸市场强制检定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农批市场,开展电子秤专项检查、大型超市定量包装商品抽查。开展加油站专项计量执法检查,检查正常营业的加油站35家,在用加油机144台,未发现情况。民用三表中除电表由宁波统一检定外,燃气表检定量全年达9000余只,水表检定中心也已在市自来水公司挂牌。加强对电子计价秤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对利用电子计价秤作弊、销售商品缺斤短两等坑害消费者的行为进行巡查,全年组织开展巡查活动5次,处罚3家销售单位、1家集贸市场(7个摊位),督促1家生产企业和2家餐饮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推进商贸服务业诚信计量建设工作,已有加油站、集贸市场、超市、餐饮行业117家单位推出诚信计量自我承诺。
  【坚持质量安全监管首要职责】
  确立监管重点,实施“五预五查”制度,加大执法打假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处置质量安全隐患,有效化解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热点问题和相关舆情所带来的冲击。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质量安全考核力度不断加大,监管协调机制日益完善。坚持安全监管机制创新,大监管工作格局不断深化。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100余人次,立案查处案件104件,消除安全隐患135起,全市质量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未发生因监管责任不到位而引起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全市24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QS证书249张,取证率100%。通过推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制度,一般企业全面查、重点产品反复查、有的放矢深入帮,严格加强监管,各级各类食品监督抽查总合格率为94.8%。组织开展“质监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参与观摩食品企业,了解企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情况。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会同农林部门开展小包装榨菜生产企业联合检查,移送食品企业违法违规案件13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全市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400余家,注册登记特种设备1.65万余台。面对特种设备数量猛增、种类多、涉及面广以及安全监察力量相对不足的严峻形势,积极争取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通过健全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网络、建立覆盖全市的基层质监所并实现重心下移、提高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覆盖推进分级监管、构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考评挂钩举措,创新特种设备监管体制,获宁波市局肯定并推广。全年共举办各类作业人员培训班12期,培训作业人员1000余人;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142起,立案查处11起,经济处罚35.5万元;节前检查46家单位,检查设备200余台,发现隐患11处,已全部整改完毕。
  【重点产品监管】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政府质量安全考核力度不断加大,监管协调机制日益完善。坚持质量安全监管首要地位,确立监管重点,实施“五预五查”制度,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处置质量安全问题隐患,有效应对外地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热点问题和相关舆情带来的冲击。全市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因监管责任而引起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产品监督抽查综合合格率为96.8%。
  【检验检测】
  质检、计量两所实现平稳过渡,全年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市食检中心于5月16日启动,10月底通过省级计量认证考核。具备对食品366项产品及参数和42非食品项目及参数的检测能力,基本实现对食品及食品相关领域的检测项目全覆盖,如期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基本实现对食品及食品相关领域的检测项目覆盖,获年度市政府工作创新三等奖。
  【队伍建设】
  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廉政教育,未发现重大违纪违法事件;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抓好行风评议“回头看”;创建文明规范基层站所获新突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规范基层质监站所1个,宁波市级4个;民主评议机关活动获新突破,在年度全市民主评议机关结果中列15个垂直管理部门中的第5位,比上年提升2个位次。
  (市质监局)
  物价管理
  【概况】
  2012年,受上年翘尾影响和成本推动型的价格上涨,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继续上涨3.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7个百分点。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一季度为104.7%,二季度为104.2%,三季度为103.6%,四季度为103.3%。1月份上涨105.5%,为全年最高,在积极的宏观调控下,CPl涨幅逐季下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逐步趋于平稳。与上年相比,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呈6升2降态势,食品类上涨9.1%,列上涨类之首,居住类上涨2.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护服务类上涨2.6%,烟酒及用品上涨1.9%,衣着类价格上涨1.7%,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1.2%,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0.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下降4.8%。同时,全市工业品价格指数各季为:一季度101.8%,二季度101.4%,三季度100.9%,四季度100.9%。
  【严格执行物价政策规定】
  贯彻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转发成品油、食盐、药品价格、城市住宅小区燃贯彻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转发成品油、食盐、药品价格、城市住宅小区燃气管道预埋收费、非省统调公用水力发电机组最高上网电价、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益性服务设施等水电气价格调整文件,公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
  从严从实核定本级管理权限内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根据自来水销售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价程序,3月份召开三七市镇水厂供水区域内的经营性用户座谈会,从4月1日起调整三七市镇的经营性用水自来水销售价格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开征污水处理费。按照国家节能减排要求,企业经营性用水实行差别水价政策;核定新增民用爆破器材铵油炸药的供应价格,6月份核定黄家埠滨海污水处理服务中心污水收集处理费和污泥焚烧处置费;会同市财政局、城管局等部门商议和出台规范全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等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会同市住建局核定年度保障性住房价格;会同市财政局、商务局制订早、晚稻收购价格。核批万达广场等25个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参与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综合服务费监管和考评工作,同时参与部分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会同市国土局、建设局每月测定公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商品住宅平均价格,按项目测定公布朗霞街道区域等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项目商品住宅补偿价格。
  【市场价格调控】
  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和各项价格成本监审及其它调查研究和培训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粮、农资购买专项调查和早晚稻、生猪生产成本直报调查及生猪养殖成本月度预警分析上报工作;对市自来水公司、第二自来水公司和城市排水公司以及9家乡镇自来水厂、3家水库进行定期价格成本监审,对三七市镇自来水厂、黄家埠镇滨海污水处理服务中心进行定调价成本监审。对上年自来水价格调整政策出台后的情况进行后续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参加省局组织的农产品价格成本和价格行政执法资格培训。
  加强民生商品和主要生产资料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对大米、食用油、蔬菜、奶制品、煤气等八大类近40种民生商品价格每周进行价格监测,并在《余姚日报》、市发改局网站上公示,信息引导商家、菜市场进行公平竞争,百姓透明消费。牵头财政、工商、质监、贸易、农林等6部门每季联合召开生猪价格调控联席会,加强生猪市场监管,适时提出生猪市场调控建议。对主要生产资料煤、钢材、尿素、塑料原料和商品房价格等主要商品价格每月监测,撰写季度价格形势分析材料。完成特色农产品榨菜收购价格的监测上报和生产形势分析。
  【收费管理】
  医疗收费管理。根据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医疗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自6月28日起,按照实施药品零差率,通过“一调一补一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财政适当补偿、医院内部适当挖潜),以确保全市公立医院经济正常运行为总体原则,对6家市级公立医院医疗价格改革进行贯彻实施。
  教育收费管理。会同市教育局、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明确公办幼儿园按星级定价收费政策、普惠性和非普惠性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及幼儿园收费退费办法等。对实验学校、四中、姚中书院等3家民办学校学费进行调整;对市职成教中心、市社区学院、泗门、丈亭、黄家埠、朗霞等乡镇、街道社区成校的各类社会培训收费标准进行审批。
  旅游景点门票收费管理。为促进全市旅游事业发展,对四明山地质公园、丹山赤水、儿童公园游乐项目、北溪漂流等旅游景点门票进行审核、备案和监管。
  惠民殡葬收费管理。市发改局会同市民政局、财政局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中有关殡葬、生态公墓收费政策,全年共减免收费334.5万元。
  客运车辆收费管理。按调价程序,对出租车运价进行调整,并完善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理顺出租车运价结构,促进出租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为配合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体现政府惠民政策,制订农村客运班车(5字头)客运票价统一每人次2.00元和城郊(4字头)客运票价分段计费每人次1元至2元,理顺城乡客运票价合理比价关系,满足城乡居民的出行需求。
  贯彻落实上级“清费减负”政策。小微企业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涉及14个部门、37项收费以及取消部分涉企收费项目;有关雷击风险评估、招标代理、测绘定线放样、环境影响评估、资产评估、房地产交易等收费降低30%的政策;取消和免征进出口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围绕收费管理基础性工作,组织开展收费验审工作和成本监审工作。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为40624.95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总额为16914.73万元,事业性收费总额为23710.22万元,比上年分别下降21.9%和8.33%。
  【价格监督检查】
  加强价格监管。围绕“服务发展、稳定物价、保障民生”这一主题,深化价格公共服务,全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9件,实现经济制裁总额458.5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9万元,退还用户401.3万元,罚款38.2万元,努力营造良好、和谐、稳定的价格环境。
  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以群众关心的“菜篮子”价格为重点,加强对重点商品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消费品价格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分别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市场价格检查、传统节日的节庆商品专项检查、农资商品明码标价检查、成品油价格跟踪检查等,加大对群众生产、生活等各方面价格的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组织价费专项检查。根据上级部署和余姚实际,重点开展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进出口环节收费专项检查、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整治,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免、取消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等8项专项检查,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解决社会关注的价格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清费减负政策的贯彻落实。
  深化价格公共服务。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召开价格诚信建设工作会议,并对首批10家“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进行表彰和授牌;结合价格服务“进村入企”活动,开展“价格服务进小微企业”活动,帮助小微企业及时掌握价格政策法规,增强依法经营和维权意识;结合“价格服务进农村”活动,及时更新涉农收费公示牌的有关内容,并在余姚农业信息网的农民负担阳光监督专题进行网上公示。重视社会价格监督工作,经常性地开展对义务价格监督员的业务培训,组织义务价格监督员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的明码标价和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切实发挥社会价格监督组织的作用。
  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开展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四周年宣传活动,除在主要街道和乡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框架广告、制作楼宇广告进行宣传外,还依托“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开展价格政策法规宣讲,在中国裘皮城进行价格政策法规讲座,宣讲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经营户的价格法制意识;编制《价格政策宣传手册》,将常用的价格法律法规、价格举报须知、价格投诉热点等内容汇编成册,印制2000余份,分发到社区、农村和企业,帮助公众掌握价格政策和法规,提高自我维权意识。
  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加强对价格举报工作的管理和规范,建立例会分析制度,针对苗头性、倾向性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价格问题进行分析,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重视对举报线索的梳理,及时查处价格举报案件,提高价格举报办理质量。全年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149件,办结率100%,从中发现并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28件,经济制裁总额18.16万元,较好地化解因价格收费分歧、争议引发的矛盾冲突,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王剑儿 沈卫明 俞红)
  国土资源管理
  【概况】
  2012年,市国土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领导下,围绕“三思三创”及“解放思想再跨越,转变作风再落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国土资源部提出“双保双服务——2012年行动”部署要求,以保发展保红线、服务全局、服务民生为工作目标,以“抓重点、破难点、出亮点”为工作要求,主动服务、规范管理、履行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保障建设用地】
  争取用地指标。年初宁波市政府下达余姚市年度计划用地指标为107.3公顷,供求矛盾十分突出,难以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全市精心谋划,创新管理,破解难题,坚持用足增量,盘活存量,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保耕地红线、保发展用地的“双保”创新之路。共争取到各类建设用地指标423.07公顷,比年度计划用地指标增加3.95倍。其中统筹指标101.47公顷,小微企业专项指标13.32公顷,下山移民指标1.3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136.53公顷,重点项目追加指标26.66公顷,使国家千人计划产业园、中国裘皮城、杭州高铁新城、牟山湖商贸城等一批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得到保障。
  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由于多种原因,全市历年积压下来的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存量土地较多。年度先后两次组织调查摸底,搞清楚每一宗存量建设用地的面积、位置、期限、原因等,并登记造册。市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出台《关于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消化利用专项行动的通知》,召开全市动员大会,把消化利用任务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并实行重点项目领导干部负责制。截至年末,全市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978.87公顷,超额完成宁波市政府下达的724公顷任务的135%;消化供而未用土地223.47公顷,超额完成宁波市政府下达的136.33公顷的64%,全市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工作走在宁波市、浙江省前列。
  土地市场稳步推进。针对近年来因受世界金融风波影响,中央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土地市场普遍不景气。通过抓前期准备工作,全方位推介宣传,合理确定市场底价,保证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全年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33宗,面积236.83公顷,成交金额45.49亿元,其中经营性用地35宗,面积64.5公顷,成交金额20.07亿元(城区经营性用地18宗,面积24.96公顷,成交金额15.18亿元;乡镇经营性用地17宗,面积39.54公顷,成交金额4.89亿元);工业用地74宗,面积106.23公顷,成交金额7.34亿元;安置用地8宗,面积26.61公顷,成交金额6.74亿元,融资用地16宗,面积39.49公顷,成交金额11.34亿元。
  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全年批准农村个人建房用地713户,面积70816平方米,其中耕地建房70户,面积6422平方米,存量建设用地建房643户,面积64394平方米。
  【土地开发整理】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培育建设中心村的实施意见》,建立以市委、市政府为主导,乡镇、街道为实施主体,国土局搭台,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全市共上报批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9只,获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钩指标136.53公顷,超额完成宁波市政府下达的全年86.67公顷增减挂钩指标任务,在宁波市和全省各县市区中名列前茅。
  拓展发展空间。在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的支持下,余姚市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试点单位,争取到789公顷发展空间用地指标,为今后一个时期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必需合理用地奠定基础。“
  开展造田造地。与市治江抢险围涂指挥部配合协作,完成泗门镇湖北片海涂围垦造地工程,新垦造耕地333.33公顷,经宁波市农业局土肥监测所测定,耕地质量达到二等一级标准。全市批准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9个,建成标准农田251.33公顷,新增耕地15.87公顷。
  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工程。全年共实施表土剥离项目25个,面积88.07公顷,剥离优质表土20.6万立方米,改良土壤,提升肥力,使28.33公顷新垦造耕地质量明显提高。
  【土地执法监察】
  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深刻内涵,宣传土地资源国情和市情,宣传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利用管理、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知识,增强全社会依法用地意识,探索“大家用、大家管”的国土资源共同责任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与乡镇街道沟通协调,形成整体合力。
  抓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对全市所有通报的图班进行反复核查,做到“图、数、地”一致,并制订整改方案,作出承诺,限期整改,并建立“日报”制度,全市拆除违法建筑15335平方米,复耕7.47公顷,违法用地率下降到5.7%,顺利通过省政府组织的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实现“零问责、免约谈”的目标。
  构建土地执法监察巡查网络。新组建一支由20名巡查员组成的专职巡查队伍,配备车辆、摄像、GPS定位仪等执法监察工具,不定期地在全市范围内巡查,做到土地动态巡查全覆盖、全天候、无盲区。全年累计巡查路程14.47万千米,发现并制止违法用地312起,涉及土地面积21.73公顷。与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选择典型举案说法,保证对违法用地案件的处理力度。全年共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403宗,违法用地面积48.73公顷,作出拆除违法建筑处罚86326平方米,没收处罚180299平方米,收缴罚没款779万元,建议党纪政纪处分31件31人,移送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1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件2人,有效遏制违法用地高发势头。
  【地籍基础管理】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市于9月30日完成外业地籍调查工作,11月28日完成数据库建设。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4351宗,其中本地2207宗,外县市132宗,经地籍调查确认,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已完成登记程序待发证数3400本,发证率为100%。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包括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全年共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5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900宗,全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历年累计已发证574本,应发证576本,发证率为99.64%;全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历年累计已发证192192本,应发证192574本,发证率为99.79%。
  建立地价会审制度。对未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改变土地使用权性质和提高容积率的单位,按有关规定通过土地评估后补缴出让金,定期组织会审,按照上级规定程序和市场规律确定补缴金额。全年共组织地价会审7次,讨论审议74宗,共补缴土地出让金10932.78万元。
  受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全年共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363件,协助企业融资292亿元。同时,为缩短办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国土审批窗口开展“提速增效”活动,将成套房土地使用权登记承诺期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受到企业和群众的好评。
  【矿产开发管理】
  控制采矿权总量指标。做好无风险矿种的采矿权设置方案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全市矿山的开发利用、合理布局、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方面,符合科学设计要求。巩固矿山综合整治成果,抓好持证矿山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加强矿山动态监管。落实矿山多重检查制度,做到基层国土所月检查,中介单位动态监管,局机关定期巡查,市整治办联合检查,使巡查工作制度化,促进矿山企业生产安全和日常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规范开采。
  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1年度绿色矿山创建计划的通知》要求,全市经营性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创建活动,确保矿山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年度青江采石场和西竹山采石场通过余姚市级绿色矿山验收,市赤山采石场通过宁波市级绿色矿山验收。
  开展废弃矿山治理。《余姚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1~2015)》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对全市274处废弃矿山,分年度下达治理计划。市府办下发《矿山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乡镇街道为废弃矿山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规范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治理资金,并把废弃矿山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全市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在宁波市组织的考核验收中得99.8分的最高成绩。
  【勤政廉政建设】
  “提速正风治奢”专项活动。以治庸治懒、提速增效、狠抓落实、树立形象为重点,以勤政廉政善政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解决工作不实、干劲不足、执行不力、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问题,完善局办公制度、值班制度、休假请假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干部廉政守则》等一系列制度,并汇编成册,遵照执行。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制订《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全面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根据市委关于全面推广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意见,开展“亮职责、亮身份、亮承诺、比学习、比服务、比效能、个人自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的创建活动,把创建活动与为民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创造性地建立《廉政档案》,对全局40名中层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并实行规范管理,一人一档,及时更新增加廉政档案内容,并作为向组织部门推荐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开展局领导“走进四明热线”活动。4月中旬,在市纠风办和余姚电视台的安排下,局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走进《四明热线》栏目,围绕“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的主题,与广大观众进行交流,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介绍土地市情,增强全社会国土资源意识。加强勤政廉政建设,营造廉洁奉公、受岗敬业、依法行政、服务高效、上下和谐的良好氛围,为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思想保障。
  (童志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概况】
  2012年,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61起,死亡129人、受伤165人,直接经济损失350.8万元,比上年分别下降2.2%、9.2%、2.4%、34%。未发生水上交通、渔船运输及捕捞作业等事故,也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对照宁波市政府下达的136人的事故死亡控制指标数,完成控制指标数的94.9%;与上年控制指标数对比,事故死亡人数共减少15人,总体形势好于上年和周边县(市、区)。
  【抓目标管理】
  年初以市安委会名义,牵头完成市政府与21个乡镇(街道)和34个市级部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市安委办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分别与313个行政村(社区)、333个部门和事业单位、1500家规模以上企业和222家高危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均为100%;各行政村(社区)与16890家规模以下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市安委办督促指导市住建、交通、质监、农林、消防等部门也单独与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下属单位签订行业性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抓“四化联动联创”】
  标准化创建。全市累计共有453家工商贸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4月,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完成标准化创建151家,占宁波大市总创建数的65.4%,在宁波市各县(市、区)中遥遥领先。5月,被授予2011年度宁波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规范化创建。继续在事故易发的涂装行业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已有198家企业通过创建验收,其中56家企业被责令关闭(取缔)。
  信息化创建。在全市54家加油站开展视频信息化创建,并已全部通过市安监局组织的专家组验收。
  示范化创建。通过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村(社区)、标准化达标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化创建活动,年初已有3个乡镇(街道)、4个村(社区)、10家企业通过示范化创建验收;年底,根据各乡镇(街道)的申报,组织对新申报示范化的单位开展验收。
  【抓隐患治理】
  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4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9月开始,开展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地方排摸、部门治理”的原则,对14类安全生产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和非法建设开展排查摸底和处置。截至年末,全市共排查发现各类无照非法经营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建设工程4979家,已有91.9%的无证无照单位和工程依法办理证照、落实安全措施或进行关闭(取缔),其余单位正在依法处置中。
  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单位)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有2052家规模企业、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宁波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上报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截至年末,全市共排查出隐患22579条,已整改22082个,按期整改率达97.8%,事故隐患整改率、季度排查率、企业自报率和零隐患率等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宁波市工作要求,各项指标数据位于宁波各县市区前三名。此外,还提前完成8个省级、宁波级和余姚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抓好6个专业性市场的隐患治理和跨境130余千米的长输油气管道的隐患治理。
  开展用电安全专项行动。为保障全市企业安全用电,消除事故隐患,3月至6月,会同供电部门对全市供电企业开展用电安全专项行动,检查用电企业886家(次),制作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60份,排查并治理事故隐患1258个。
  牵头组织开展小化工整治专项行动。根据《余姚市淘汰提升落后产能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起草出台《余姚市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7月份开始,牵头组织开展实施小化工整治专项行动。全市共排摸出128家涉及落后淘汰产能的小化工企业,邀请化工专家逐家甄别和分类。按照分级整治的要求,对符合整改条件的积极督促整改落实,对无法整改或无照企业一律进行取缔。此外,为吸取温州“8·5”金属粉尘重大爆炸事故和宁海“4·20”较大事故教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和可燃性金属粉尘作业专项整治。
  【抓综合监管】
  制订规划制度。起草制订《余姚市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余姚市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暂行规定》、《余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余姚市安全生产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印发《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监督指导。以市安委办名义组织开展全市安监所专职干部配备情况、阶段性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全市用电安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等各类督查活动。
  主动牵头协调。市安委办在一系列市级重大工程的方案论证会和安全突出问题整治协调会上,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助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此外,在市安委会的督促指导下,各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性的安全专项整治。
  【抓监察执法】
  加强日常监察执法。根据年初制订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对列入重点监管的非煤矿山(采石场)、危化生产经营(带储存)单位、重大危险源构成单位以及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等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对工伤事故多发单位、工矿死亡事故单位、冶金冶炼、机械冲压行业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监督检查企业2047家(次),发出整改指令书82份,复查意见书76份,作出行政处罚76次,罚款208.06万元,没收烟花爆竹2万余箱,责令企业停产停业10家。
  强化信访举报调处。全年共受理查处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类信访举报件58起。对个别社会影响面较大的信访举报件,主动牵头市信访局、市长信箱办公室、市长电话办公室等单位开展联合调处,并及时得到妥善处置。
  抓安全事故调查处置。针对年度5起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牵头市检察院、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按照国务院493号令和上级有关要求,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在事故查处中,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人,并根据《余姚市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规定,对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负责人约谈6人次。
  开展联合执法和委托执法。联合公安、旅游、人社、工商、国土、农林、商务等部门,开展旅游景区、工伤事故、烟花爆竹、露天矿山、商场等执法检查20余次,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对17个乡镇(街道)安监所实施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9起,体现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作用和目的。
  【抓常态管理】
  规范行政许可审查。实施危险化学品、露天矿山、烟花爆竹、加油站、民爆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从严审核各项安全条件,做好安全生产“三同时”。同时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拓宽“绿色通道”,提倡“窗口前移”,提升审批质量和效率。
  加强诚信机制建设。与16个市级部门(单位)联合制订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激励约束政策,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类,各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在企业行政审批、先进推荐、政策优惠等方面发挥职能;同时继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和实施“黑名单”制度,引导企业加强自我管理。
  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按照应急预案三年修订一次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并组织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妥善处理年度发生的5起突发性应急案件,遏制事态进一步扩大。
  【抓安全宣教】
  深化安全生产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和工具开展宣传,使安全生产家喻户晓、入心入脑。在做好日常宣传报道的基础上,在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中,策划并组织实施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在《余姚日报》上开设每月一期的“余姚安监”专刊,加大对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信息报道;在余姚广播电台上,通过“四明热线”栏目与市民进行线上交流。在宣传报道上,全年共悬挂安全横幅2250幅,张贴安全宣传画5300张,发放安全宣传册12万本,发送安全短信60万条。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全年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2328名、安管员2937名、特种作业人员1559名、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15万名。
  【抓队伍管理】
  推进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全部建立安监所、交管站(所).其中安监所专职在编干部66人。11个乡镇(街道)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余地区建立兼职消防队、消防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在全市313个村(社区)中明确1至2名安全生产协管员,每年进行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抓好《廉政准则》、党风廉政责任制等的贯彻落实,制订出台《市安监局廉洁自律制度》、《市安监局机关廉政建设八项制度》、《余姚市安监干部十条纪律》等制度,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加强效能作风建设。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阳光政务,公布“12350”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信访渠道;主动接受市人大评议、市政协视察安全生产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及时公布行政许可、受理条件、办理程序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孙明霞)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概况】
  2012年5月,原由市卫生局承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职能调整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局内设6个科室,包括办公室(挂法制科牌子)、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餐饮服务监管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药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1个所属事业单位,即余姚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按区域设置江南、江北、姚东、姚西、姚南、姚北等六个中队,为稽查大队派出机构。
  【药械安全监管】
  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现场检查重点企业119家,查处违法违规企业12家;并开展节日保健康、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中药饮片质量等专项检查,全年药械立案34件,罚没款58.4万元。贯彻上级局紧急通知精神,开展铬超标药用胶囊清查工作,采取超标产品查扣、食品生产中使用问题胶囊紧急排查、问题胶囊生产企业胶囊剂药品暂停销售使用等措施,全市共封存铬超标企业胶囊剂药品5.6万盒,销毁铬超标胶囊剂药品21盒;开展药械安全隐患风险排查,突出检查近年受过行政处罚单位、低信用企业、含特殊制剂药品、高风险药械、中药材、药包材等重点对象,并落实整治措施。
  药械市场日常监管。组织完成416家药品经营企业、502家医疗机构、7家药包材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和46家次零售药店GSP认证。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动态监管,国家(省)重点监管产品生产企业检查覆盖面100%,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100%。开展安装类医疗器械生产延伸检查,制订发布《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办及管理指南》,开展定制式义齿、牙科手机、部分带软件的医用电气设备等生产企业执行标准情况检查和彩色隐形眼镜、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医疗机构药械规范化管理,对21家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药械使用规范化检查,对口腔诊所、民营医疗机构等开展药械质量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规企业16家。
  药学服务。成立市药学志愿者队伍,巡回乡镇、街道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6次,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回收药品1368盒。继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797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02例,并对辖区内3起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开展调查。
  【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根据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各环节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工作,集中治理重点问题: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鲜肉及肉制品、校园周边食品、牛羊屠宰管理、酒类、食用油、乳品等高风险食品专项整治;出台《余姚市餐厨垃圾管理专项整治方案》,正式启动餐饮垃圾规范化收集处理工作;打击“地沟油”等违法犯罪活动,捣毁非法加工提炼餐厨废弃油脂、动物油脂的黑作坊4处。
  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围绕6个100%目标制订实施方案;由乡镇街道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普遍进行约谈、培训、签订承诺书,累计开展12702家;开通“96317”电话24小时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落实举报奖励资金,共受理办结120起,发放举报奖励资金2起;依托综治工作网络开展食品安全责任网格建设,共建成网格1510个;部门牵头协作、堵疏结合开展包括榨菜在内的17项食品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5528人次,检查单位13116家次,立案73起,取缔无证无照单位37家,罚没款金额17.76万元;双氧水泡牛百叶一案移送公安机关,2名犯罪嫌疑人获刑。6个100%目标圆满完成,市政府和3个乡镇(街道)获宁波市表彰。
  食品检验检测。完成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整合筹建,5月正式挂牌运行,全年接受各类监督检验和企业委托检验1337批次,为全市食品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共完成食品抽检96700批次;其中食品安全定量检测5012批次,合格率94.17%,检测结果全部录入宁波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共享系统。
  【餐饮保化监管】
  餐饮服务行政许可与日常监管。5月11日起,承办餐饮服务许可审批事项,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立食品药品受理窗口,截至年末,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154件,提前办结率100%,其中新发、换发餐饮许可证732件。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完成动态评定474家。开展“321”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确定示范街1条、示范点12家,并开展培训指导。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建立保障档案,形成规范的保障工作机制,提前部署督导、严格现场审查、全程布控防控,顺利完成25次重大活动保障任务。抽检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餐饮具348批次,食品原料455批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会同市教育、城管、工商等部门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学校食堂、周边餐饮店、食杂店、食品摊贩等单位1025家,整改66家,取缔无证摊点45个。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鲜肉及肉制品、酒类等重点品种的整治以及滥用含铝膨松剂、凉菜及生食海产品制作等专项治理。5至12月,餐饮服务环节共立案处罚57起,罚款金额15.9万元。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现状调查摸底。加强日常监管,实行保健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414家,建立经营保健食品药店“建立健全一套管理制度、确定一名食品安全管理员、做好一本购销台账、收集一册供货商和产品相关材料、进行一次保健食品管理自查自纠”的“五个一”管理模式。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现场监督检查320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
  【监管能力建设】
  示范创建工程。按照强化基层的原则,推动各乡镇(街道)开展宁波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药品安全示范(达标)乡镇”创建工作。全年新增食品安全示范乡镇7个(总数已达14个),药品安全示范乡镇2个(总数已达5个)、药品安全达标乡镇7个,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应用。药品网上监管系统完成升级,对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在线监控能力得到提升。加快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药品监督抽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共开展药品监督性抽验225批次,实施药品快检车快检612批次。
  社会监督体系建设。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聘请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开展药学服务志愿者活动。完善投诉举报电话网络平台,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机制,落实《余姚市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发放奖励2500元。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用药宣传月等多种宣传活动,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3

《余姚年鉴2013》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3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记,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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