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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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3》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935
颗粒名称: 审判
分类号: DF82
页数: 3
页码: 134-1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2年余姚市人民法院坚持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人民法院 公信

内容

【概况】
  2012年,市人民法院坚持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全面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953件,办结14795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0.96%和10.31%,各项办案指标均居全省法院前列,在宁波法院综合绩效考核中实现“五连冠”。
  【坚持依法履职促公信】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全年共收刑事案件2035件,办结2040件,判处罪犯3140人。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毒、两抢一盗、聚众斗殴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审结1251件。依法严厉惩处危害食品安全、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164件。对于开设赌场、醉酒驾驶、贪污贿赂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严格认定自首立功,严格适用缓刑。坚持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共依法适用缓刑、管制和单处罚金刑809人.7人免予刑事处罚。
  调判结合化解纠纷。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039件,办结8002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2.35%和12.72%。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探索“边审查、边调解、边立案”工作模式,加强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与诉讼调解相结合,形成全面、全员、全程调解。全年6988件可调撤民商事案件,有4542件得以调解或撤诉方式办结,调解撤诉率达65%。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全年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81件,办结81件。针对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行政纠纷,构建行政纠纷多元协调化解平台,从实质上解决行政争议。全年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撤诉32件,占行政诉讼案件的39.51%。坚持审判职能延伸,加大司法建议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提升执行效果。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加大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全年公开曝光“老赖”258人次,司法拘留23人,依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3人。探索司法网络拍卖以及对部分民生类案件实行主动执行的新举措。全年新收执行案件4387件,办结4262件,有效执结率67.79%,全年执结申请标的额9.1亿元,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3.2亿元。
  【坚持能动司法促公信】
  依法保障重点工程建设。按照“严格审查标准、多适用听证程序、尽量促成自行履行”的工作原则和“裁执分离”工作要求,审慎做好强制搬迁的司法审查工作。共依法受理强制搬迁案件12件,动用强制力量实际执行9件,执行和解3件,未发生一起对抗失控的恶性事件,有效保障玉皇山公园、余姚大道、高铁新城枢纽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
  差异化处置涉企纠纷。针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涉企纠纷高发情况,院党组成员分别带队走访30余家企业,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明确差异化处置工作原则。对于有市场有前景的涉诉企业依法帮扶,慎重采取保全措施,保护企业的有效生产力;对于确实没有挽救希望的企业,依法引导走市场化破产之路。全年共受理破产案件5件,实现十余年来零的突破,涉案标的达2.5亿元。
  妥善审理涉金融债权、民间借贷案件。制订《关于依法保护金融债权的实施意见》,推进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共审结涉金融债权案件144件,审理标的达9870.68万元。稳妥审理民间借贷纠纷,严格把握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犯罪的界限,正确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效力。全年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474件,涉案标的7.22亿元,比上年分别上升31.61%和154.23%。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促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全年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66件,比上年上升186.02%。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件18人,分别上升83.33%和12.55%。选取10起典型案例通过《余姚日报》向社会公众发布。
  【坚持司法为民促公信】
  确保经济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于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案件,建立特定情形下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制度。对受害人、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或者急需救治而义务人暂时无力赔偿的案件,及时实施司法救助。全年共司法救助67件79人,救助金额66.52万元。对经济困难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缓、免,全年共减、缓、免94.62万元。
  确保有理有据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对于那些举证能力薄弱、诉讼知识匮乏的当事人,加大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推进刑事量刑规范化建设和民商事统一裁判标准机制建设。全年判决结案共5267件,其中服判息诉的4856件,占92.2%,提起上诉的411件,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为1.05%,排名居全省法院第3,全年案件质量考评成绩名列宁波法院系统第1名。
  确保当事人在法定审限内尽早获得裁判结果。建立小额诉讼速调速裁速执新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各类诉讼案件平均审限天数为21.78天,居全省第2位、宁波市第1位。
  确保当事人能便捷参与诉讼并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正义。落实“阳光司法”各项举措,通过网络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等,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制定司法信息公开规定,建立案件进度查询平台,确保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确保当事人的合理司法诉求得到有效回应。强化院长一把手信访接待,建立每周信访情况集中处理和每月通报制度,实行信访案件再审式评查。建立以信访咨询、诉讼引导为主要功能的群众工作室。全年共处理来信来访302件,化解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10件。信访工作经验被省高院以工作简报形式予以推广。
  【坚持创新管理促公信】
  优化职权配置。规范审判执行权分配,明确院庭长、主审法官、执行员等不同主体的分案标准和审判执行权限,确保案件难易程度与个体素质相匹配,案件分流与人员分层相结合。全年院庭长共办理疑难复杂案件1277件。
  强化分权制衡。改变单兵作战、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推行1+X团队办案模式,明确主审法官、法律助理、事务助理各自的岗位职责分工。探索执行权配置改革,将执行权分解为执行实施权、异议裁决权、标的处置权、财产分配权,将执行过程划分为执行准备、查控、强制、结案四个阶段,分别交由“一庭三科”不同部门和人员行使。
  完善审判管理。整合审判管理力量,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实现审判质效调控、流程管理、绩效考核三位一体。,坚持向科技要管理,先后建成“文书纠错”、“办案助手”、数字审委会等智能系统。修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规范性制度,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实现对信访案件、上诉案件、再审案件评查的全覆盖。
  【坚持创新管理促公信】
  加强主审法官选任。推行主审法官员额制度,奉行宁缺毋滥、少而精的配置原则,控制主审法官数量,限额严格选任,努力把审判权集中在优秀人员手中,防止能力不强、品行不佳、经验不足者行使审判权。
  加强青年干警培养。加强司法后续人才培养,对新招录人员进行2个月的岗前培训,使他们“接地气”、解民意。坚持“师傅带徒弟”的实践培养模式,为优秀资深法官选配事务助理、法律助理,加大青年干警的实践培养。组建法院青年工作委员会,开设青年干警论坛,加强青年干警的自我教育和管理。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教育周活动。接受宁波中院为期1个月的司法巡查,巡查结果为优秀。实行公共接待场所全程视频监控,接听答复当事人电话全程录音,庭审活动全程录像存档,司法文明建设得到有效推进。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订《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若干规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共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6件,其中维持原判3件,改判2件,裁定终结11件。委托上海零点公司就司法公信力状况进行独立、专业的第三方调查。加强人民陪审员力量,全年共陪审案件1983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87.97%。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3

《余姚年鉴2013》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3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记,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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