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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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3》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934
颗粒名称: 检察
分类号: D911.1
页数: 3
页码: 132-1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强化诉讼监督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检察 社会环境

内容

【新设机构】
  年度新设泗门检察室,为市检察院派出机构,设主任1人,工作人员2人。泗门检察室在泗门镇及周边乡镇辖区内代表市检察院依法履行以下法律监督职责:收集职务犯罪线索,并根据授权对职务犯罪线索进行初查;对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处理涉检信访;落实检察环节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监督并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对外联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联系;承担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犯罪,全年批准逮捕企业人员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7人,提起公诉19人。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力度,批准逮捕侵犯企业注册商标、商业秘密等犯罪嫌疑人5人,提起公诉20人。依法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70人,提起公诉239人。
  积极服务工程建设。主动介入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姚江干流防洪整治工程、牟山湖休闲度假区建设工程等市“六大百亿工程”项目,通过定期联合检查、不定期走访、重点部门岗位抽查等方式开展联合预防,保证项目建设廉洁高效。制订检察环节“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提高检察机关服务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工作水平。
  提升办案综合效果。综合考虑社会稳定形势、经济发展趋势、劳动就业态势等因素,坚持从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企业职工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出发,把握办案时机,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提升办案综合效果。对非法集资、偷税、行贿等涉企犯罪案件,把握执法导向,依法妥善处理。
  【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80件2147人,批准逮捕1337件193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96件3670人,提起公诉1990件3032人,报送宁波市检察院审查起诉36件60人。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黄、赌、毒”等犯罪,全年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668人,提起公诉2159人。
  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全年接待群众来访52批89人次,处理各类信访案件114件。开展集中清理涉检信访积案活动,实现涉检信访零积案。推进“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对涉及民生的犯罪案件、过失引发的交通肇事案件、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尽力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全年共对97人作构罪不捕处理,对117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与社区、学校、司法行政机关等合作,健全未成年人社会帮教制度,将3名涉罪未成年人纳入社区帮教系统。加强对监外服刑人员管理,依托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监督平台,做好对监外服刑人员的动态同步监督和约见谈话工作,提出纠防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检察建议25份。加强对涉检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坚持“机制联动、高效应对”的处置方针,成功处理4起涉检舆情。
  【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全年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9件4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7件32人,渎职侵权案件12件12人。突出大要案、窝案查处,先后查处模具城拆迁项目中窝串案5件5人、广电系统腐败窝串案11件12人。所查案件中,大案28人,一般要案8人,市本级现职要案4人。
  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市供电局为试点开展“检企联防共建”,以职务犯罪预防列入“平安余姚”考核为契机,将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教育列入全市农村干部大课堂。加强“侦防一体化”建设,结合执法办案对城管城建、社保等领域典型案件开展个案预防,深入水利、交通等领域开展系统预防。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作用,提供查询服务619次。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授课和法治宣讲8次。
  发挥信息工作参谋助手作用。立足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领导机关和主要领导提出建议,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针对摆放赌博机开设赌场犯罪呈现“分散式设点、委托式经营、公司化管理”新动向所撰写的情况反映,高检院检察长曹建明作出批示;针对近年来反映村干部违法犯罪的信访举报案件一直高居不下的情况,及时撰写信息,市委书记毛宏芳批示要求纪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强化诉讼监督】
  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决定不批捕123人,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案件213件716人,建议侦查机关撤回192件250人。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监督立案17件17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捕43人、追诉漏罪漏犯75人。立案监督、追诉的犯罪嫌疑人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0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人。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6件6人。对侦查活动中存在的采用强制措施错误、超期羁押、违法取证等行为依法纠正4件。
  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件,已发回重审。对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请抗诉或者建议抗诉20件,已改判12件,涉案金额200余万元。在依法监督的同时,对裁判适当或基本适当的申诉案件予以释法说理,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全年审查减刑、假释呈报2072人,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9人。组织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在押人员刑期计算、在押人员被扣押财物等专项检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109件。推动驻所检察室与市看守所、武警中队监控联网,实现对看守所管理与执法活动的实时全面监督;同时建立监测防范、应对处置、反馈跟踪、责任追究等四项机制,确保联网发挥实效。
  【推进自身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组织理论研讨、设立文化长廊、开展演讲比赛、检察长讲授党课、召开廉内助会议等多种方式,培养检察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开展“承诺、亮诺、践诺”为载体的创先争优活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引导全院干警创先争优。
  加强专业化建设。以“进村入企大走访、排查问题促稳定”活动为载体,组织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实践中提高检察干警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和发现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以刑诉法修改为契机,推进全员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组织各业务线干警开展“刑诉法修改与应对”专题调研工作。自行组织、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岗位练兵、培训450人次。
  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先后组织开展涉案款物管理、办案安全防范制度落实、自侦案件同步录音录像、案件评查等专项检查,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组织召开人民监督员、检务督察监督员、检察监督联络员工作会议,虚心接受外部监督。开展首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化检务公开。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3

《余姚年鉴2013》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3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记,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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