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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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3》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894
颗粒名称: 法制工作
分类号: D625.55
页数: 2
页码: 77-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行政复议、应诉情况,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情况和落实行政监督职能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法制 行政规范

内容

【行政复议、应诉情况】
  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33件,受理23件,不予受理8件,作其他处理2件。受理的案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9件,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或者经协调撤回申请6件,驳回申请1件,未结7件。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1件宁波市政府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其余3件尚未审结。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7件,法院已审结26件,未结1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情况】
  全年共审核市政府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参与其他文件制定和征求意见80次。为保障全市规范性文件质量,将合法性审查工作关口前移,在文件起草征求意见之初提前介入,同时参与其他各类文件草案的修订和征求意见。对行政规范性类文件加强制定环节的指导和条款内容的审查,对非规范性类文件重点提出合理性的法制建议。同时,开展每两年一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全市现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0件,需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43件。
  【落实行政监督职能】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情况专项检查。部署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经信、教育、民族宗教等系统的行政执法程序、案卷质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是否规范等情况,并对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广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的应用,已有26家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的格式设计。坚持执法培训考试制度,依托省行政执法证件申报工作,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关,坚持定期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将执法培训考试工作和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有效结合。5月、11月,分2批组织161名要求申领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全年共新审核上报省行政执法证件124本。同时,完成全市792名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到期换领工作。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根据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中心镇改革加快卫星城市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波市卫星城市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规定,从优化执法体制机制的实际需要和加快推进泗门卫星城市建设出发,组织起草并印发《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泗门卫星城市执法权限的实施意见》,同时履行职能指导泗门镇组建成立镇行政执法局。通过界定执法职责、整合执法资源、规范授权委托、确定协助义务等措施,将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权限委托下放给泗门镇政府,充分发挥泗门镇的积极性和属地管理优势,加快建立精干高效、运转协调、规范有序的卫星城市执法体系,实行重心下移、管罚并举的基层执法新机制。泗门镇行政执法局已开始正式运行。
  【做好行政调解工作】
  为建成完善的行政调解组织网络,全市各职能部门主动介入各类纠纷调解9454件,成功调解6507件。通过多渠道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越级上访案件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明显减少。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0147条。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被宁波市政府评为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订、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等作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并加强日常监督;重点部署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价格和收费等六个领域的信息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加大督促指导,重点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及相关内容的公开工作。
  【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在2010年部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基础上,2012年重点培育3家单位开展市级示范单位创建,最终决定授予市国税局“余姚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同时继续保留工商余姚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泗门镇人民政府、低塘街道办事处、小曹娥镇人民政府“余姚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推广创建成果,推荐工商余姚分局参加省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被命名为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此外,工商余姚分局、市公安局被宁波市人民政府授予“宁波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3

《余姚年鉴2013》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3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记,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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