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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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1》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794
颗粒名称: 物价管理
分类号: F726.2
页数: 3
页码: 222-2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物价管理价格调控、价格管理、价格监控等工作。
关键词: 余姚市 物价管理 价格调控

内容

【价格调控】
  2010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无论是同比还是环比,持续呈现上扬态势,与上年同期呈截然相反的走势。全市商品供需总体比较正常,城乡市场繁荣活跃,市场价格涨比跌多,全市实现商品零售总额220亿元,比上年上涨19%,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各季为:一季度为102.1%,二季度为104.6%,三季度为104.9%,四季度为105.2%。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跌互现,但指数一路上升。与上年相比,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呈5升3降态势。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2.1%,特别是粮食价格连续上涨,大米价格累计上涨17%,面粉价格累计上涨18.3%,主要是受国家逐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影响,三季度,国家加强粮食市场的调控,原粮收购价格在高位趋稳;菜类价格大幅上涨,累计上涨17.8%,其中鲜菜类价格上涨18.1%。居住类上涨6.4%,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4.2%,烟酒及用品类上涨1.7%,交通和通信类微涨0.5%。下降的有: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1%,家庭设备用品及维护服务类下降0.4%;衣着类下降1.7%。同时,全市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各季为:一季度102.7%,二季度102.5%,三季度101.1%,四季度102.1%。
  【价格管理】
  及时贯彻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定调价文件。着重做好粮食价格、成品油价格、电力(小水电)价格、药品价格、城市住宅小区和农村新建住宅供水配套设施建设收费、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收费标准的调整贯彻工作,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从严从实核定管理权限内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调整降低城区老住宅小区天然气配套费收取标准,每户降低800元;适当提高民爆器材配送服务价格:根据天然气上游价格连续四次上调的实际,调整非居民用户供气价格,从每立方3.40元上调至3.85元;为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节能减排工作,调整丈亭自来水公司非居民用水价格,开征乡镇第一家污水处理费每立方0.20元;核批18个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2个高标准住宅小区和5个老住宅小区进行了价格备案;修订完善煤热联动价格机制,每月按煤价变动核定宁波众茂姚北热电和光耀热电供热价格。每月测定公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商品住宅平均价格,按项目测定公布牟山镇、罗江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商品住宅平均价格。
  【市场价格监控】
  全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40件,实现经济制裁总额为420.063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361.561万元,退还用户58.072万元,罚款0.43万元。
  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根据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的不同特点,分别开展以粮油食品价格、商业促销行为、交通运输价格、月饼价格以及旅游服务收费为重点的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并对擅自提价的客运公司给予罚款处理。开展调价药品跟踪检查、成品油价格跟踪检查、公交票价调整跟踪检查,以及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确保各项调价政策落实到位。在经常性的巡查基础上,开展农产品市场交易和价格情况专项检查、宾馆餐饮行业明码标价大检查、“限塑令”执行情况检查,以及商业零售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和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努力维护市场价格平稳有序。
  组织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价格收费热点问题,重点安排农资商品价格检查、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农机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行业协会收费专项检查、节能减排电力价格大检查、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收费专项检查、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等10项专项检查,涉及农村、企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确保各项清费减负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减轻企业、农民和群众的负担。
  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重视职工物价监督队伍建设,修订完善职监工作的有关制度,充实职工义务物价监督员队伍,开展对职工义务物价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并带领职监人员开展农贸市场摊点的经常性检查、超市明码标价的专项检查以及餐饮业明码标价检查。根据价格服务进企业的要求,结合“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积极开展领导下访活动,通过走访低塘等地的企业,实地了解涉企价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了解企业的价格诉求。结合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在新城市社区开展现场接访活动,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及时化解价格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开展价格诚信工作。首次开展“价格诚信先进单位”评选,授予华联商厦等10家商贸零售企业为价格诚信先进单位,从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着手,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规范市场价格行为。通过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明码标价示范街(市场)”等活动,以规范标价行为为切入点,进一步强化明码标价工作,提高价格信息的透明度,促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通过在汽车维修企业进行明码标价试点,积极推进汽修行业明码标价工作,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的价格诚信工作。
  畅通价格利益诉求渠道。在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与省联网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学习,完善价格举报工作程序,提高价格举报工作的效率。不断健全“12358”价格举报平台的操作规程,及时查处价格举报案件,提高价格举报办理质量,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136件,办结率100%,较好地化解因价格收费分歧、争议引发的矛盾冲突,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开展价格政策法规宣传。制作价格政策和法规的视频宣传资料,在全市200余个楼宇液晶电视上进行滚动播放,并对内容进行经常性的更新。在纪念《价格法》实施12周年宣传活动中,除在主要街道和乡镇悬挂宣传横幅、在电视中播放宣传片外,还充分依托“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网络,发动社区、商场、景区等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三江口社区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的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受理群众的价格投诉,解答群众的价格疑问。力争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价格主管部门的影响力。
  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效率。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和《浙江省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在工作中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严把案卷质量关,坚持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一般价格违法案件在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递交《调查终结报告》,一个月内完成案审小组初审,三个月内经案审委审理后制发法律文书。通过上述措施以及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坚决杜绝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行为,所办案件经得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检验。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1

《余姚年鉴2011》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浙江省余姚市2011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2011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为促进浙江省余姚市发展建设积累了重要的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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