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防疫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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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66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防疫保健
分类号: R184
页数: 7
页码: 1044-10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横河镇防疫保健的卫生发展情况。
关键词: 横河镇 卫生 防疫保健

内容

爱国卫生
  爱国卫生运动起源于1951年抗美援朝期间,时美军在朝鲜战场发动“细菌战”。为粉碎细菌战,全国开展了以“除害(蝇、蚊、蚤、鼠、臭虫)防病”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1954年区、乡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发动群众大力整治环境卫生,消灭蚊蝇孳生地,疏通阴沟,填平污水池,推行露天粪缸相对集中,并加盖。1958年夏季,又开展以“除四害(老鼠、麻雀、苍蝇、蚊子),讲卫生”为重点的爱国卫生突击月活动。历时两个月,参与人次达6.5万余,重点为捕捉麻雀、老鼠,消灭蚊蝇,清除垃圾,横河、彭桥街道上还新建公共厕所14座。此后,爱国卫生运动每年举行一次,成为制度。
  “文化大革命”期间,“爱卫会”被停止活动,导致环境卫生恶化,脏乱现象重现。1979年,“爱卫会”组织恢复,在继续抓好“除四害,讲卫生”为重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外,重点转向改善农户饮用水。1979年后,灭鼠工作转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在春秋两季鼠类繁殖旺季,免费向农户发送灭鼠药。鼠密度由12%逐年减少至1.72%,达到了宁波市灭鼠要求。1982年后,爱国卫生运动由治“脏、乱、差”转向美化绿化环境,组织青年义务劳动,打扫公共厕所,清除垃圾,疏通阴沟。横河乡铺路400米,平原植树11728棵。1985年,“横河镇街道卫生管理办法”制订,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同时规定在街道范围内不准散养家禽、家畜。1989年4月,第一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广泛宣传健康卫生知识。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环境整治和卫生管理又重新作了整体规划。1996年,全年组织卫生突击活动多次,参与者达30478人次,清理垃圾1643.5吨,消灭卫生死角1735处。镇政府对环境卫生投资129481元,并征用土地5亩,在龙泉西路建造垃圾中转站1座,新增垃圾清运车1辆。在街道新增密封式垃圾箱30个,果壳箱10个。2003年4月是第15个爱国卫生月,参加爱卫活动的人数达1280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2000余份,消灭卫生死角86处,清理垃圾235吨,新增绿化面积2万余平方米。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
  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这是我国政府向世界卫生组织作出的庄严承诺。初级卫生保健(简称“初保”),开始于80年代初,有管粪改厕、改水、合作医疗、健康教育等13项指标。1994年10月,通过省初保基本达标验收合格。1997年宁波市授予横河镇“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先进集体”。到2003年“初保”已全部达到目标规定的要求。
  改厕管粪
  新中国成立之前,农村均为露天粪缸。1954年后,区、乡爱国卫生委员会开展“除四害,讲卫生”活动,首次清除部分在集市街巷的露天粪缸,对暂不能清除的要求搭棚或加盖。60年代后,农民的卫生意识有所提高,开始将露天粪缸相对迁移集中,加盖搭棚,并由专人对粪便进行消毒,施撒六六六药剂,以消灭蚊蝇孳生地。
  80年代初“改厕管粪”工作,仍由“爱委会”主管,工作重点是限期清除在集市、公路两侧的露天粪缸。
  1992年后,“改厕管粪”工作加强力度,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提出以清除露天粪缸为重点,向农户推广建造“三格式卫生户厕”;并对达标创建“文明村”、“建设新农村”的村,规定要求“三格式卫生户厕”的普及率必须达到70%以上;对被评为“三星级家庭”的户,必须建有“三格式卫生户厕”,否则不予评定。1993年初,镇政府对“改厕”工作又作出新规定:凡建成区内及省道公路沿线两旁的露天粪缸,必须在6月底以前清除完毕;并强调规定时间内清除一只露天粪缸,镇补助30元;对逾期不清除者,作无主处理;凡新建住宅房,规定都要建有无害化户厕。考虑到建户厕会减少住户面积,镇在建房审批时,再加批4平方米建房面积,还补助资金10元。
  1995年,在抓好户厕改造的同时,又抓紧了公共厕所建造。彭桥东头村,新建公共厕所7座,清除露天粪缸150余只。1997年底,乌山村消除露天粪缸332只,成为全镇消灭露天粪缸的第一个村,使98.7%村民用上卫生厕所,还先后建造公共厕所18座。总投资达22.5万元,镇亦补助3.6万元。
  至2003年底,全镇23个行政村已消灭露天粪缸23166只,平均每户占1.03只,建有户厕18257座,户厕普及率达81.33%;还建有公共厕所314座。镇为此先后投入资金181万余元。
  改水 镇境地处东横河中、下流,饮用水历来以河水、天落水(雨水)、井水、山泉溪水为主,五六十年代以前环境污染少,水质较好。后因环境逐步污染,水质变坏。自1965年乌山村田屋掘第一口灶头井起,全区先后挖有石砌普通水井582口,水泥(瓦)筒小水井(俗称灶头井)3966口,初步改善了用水不洁情况。但饮用水质量还日趋下降,至七八十年代已成为社会问题。
  1981年10月,原龙南、横河两公社,集资17万元。铺设直径200毫米供水管道一条,从梅湖水库引湖水,途经航渡、横泾河、孙家境等村,跨七星桥北至横河街上,管道沿途的村和单位开始饮用上梅湖水,是年建立横河自来水厂。
  1983年10月,原彭桥乡集资6万元,与已辅设到横河东街的200毫米管道衔接,用直径150毫米管道输水至彭桥街,使管道沿途单位和村也用上自来水。1984年又从梅湖水库铺设水管一条,全长12公里,供水至相士地等村。水厂日供水量达1500吨。
  1986年水厂进行第一次扩建,日供水可达5000吨,并新增过滤、消毒、加压等设施,提高了水质水压。是年石堰水厂亦建成并投入使用,原石堰乡15个村,也用上梅湖水。至1990年下半年,除原彭桥乡9个村,横河镇的乌山、宜青桥两个村,建山村的部分仍由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外,境域其他村的自来水均有横河水厂、石堰水厂供应。饮用自来水村覆盖率村达88.89%、人口达90%左右。
  1991年10月,“改水”工作列入《慈溪市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1992年后,石堰水厂与横河水厂管道网络连成一片,统一经营。1995年,在下河庙择新址,建万吨级水厂,次年竣工投产。扩建后的水厂加上原供水能力可日达1.6万吨。1996年东山下村接上自来水。彭桥片的供水自1985年后一直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1997年起镇、村投资125万元,进行管网改造,1998年2月改为横河水厂供水。
  2003年,柘岙、笋岙、竹山3个自然村先后也安装管道,用上自来水。是年底全镇除童岙、大山两村自办给水站外,全镇饮用自来水的村与人口的覆盖率分别达95.83%与96.46%。但因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外来人口的急剧增加,水厂日平均供水量高达1.8万吨,遇到用水高峰期,不时出现供水不足。故水厂于2003年9月又移地梅湖村进行再次扩建,并于次年年底建成投产。扩建后的水厂,近期可供水3万吨/日,远期目标5万吨/日,将缓和水供需矛盾。
  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始于1980年之后,当时与“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结合进行。1994年,“健康教育”列为初保单独考查项目,是年镇广播站开辟“卫生知识”专题栏目,全年共播出稿件51篇。中、小学每周开设一节卫生劳技课,传授卫生知识。农村设有94处黑板报,刊载卫生知识稿件180余篇,另外还张贴标语100余幅,设置永久性标语牌16幅,群众受教育普及率达80%。1995年健康教育转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2001年组织医务人员上街下村,开展卫生保健咨询活动,参与咨询3550人次。组织文艺宣传队下乡演出5场,受教育人数1500余人。还巡回举办防治艾滋病图片展览,受教育人数达5500余人。2003年,全国开展九亿农民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健康知识进万家”。横河镇于9月16日~28日开展历时12天的宣传教育活动,分发宣传资料12000余份,免费为40岁以上的村民进行健康检测,受检测人数1543人。
  妇幼保健
  民国时期无妇幼保健机构。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妇幼保健事业。1952年7月建立的横河区联合诊所,设了妇产科,并设置两张简易产床。此后,各乡在建立卫生院时,也都设有兼职“妇保”人员。70年代之后,村也配有妇幼保健员,形成一个完整的农村“妇幼保健”网络。1981年始,区卫生院配备专职“妇幼”工作管理员。
  新法接生 新中国成立初以前,妇女做产由接生婆土法接生,妇婴死亡率高。1952年,新法接生推行,县举办助产员培训班,传授新法接生技术,并逐渐在农村推广。1958年,提倡产妇住院分娩,乡级卫生院也设置简易病床(土法接生绝迹)。1980年已基本做到住院分娩,婴儿死亡率降为17.53‰。1985年起建立孕妇管理卡,当年建卡971人,建卡率为99.6%,接生836人,产后检查526人。
  妇女病普查 1958年后农村妇女大多走出家门,参加田间劳动。对妇女的月经期、孕产期、哺乳期实行保护制度。1972年后,对妇女病进行普查普治,以后每隔三年查一次。1984年应查678人,实查492人,占应查人数的72.5%。检查结果,对患有各种疾病的216人,占实查人数的43.8%,并给予免费治疗。在检查中宫颈刮片467人,无发现恶性肿瘤。
  儿童保健 1981年开始,对0~7岁的儿童,进行系统管理试点。内容有指导儿童合理喂养,预防和矫治婴儿的常见疾病,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对幼儿园及小学在校学生进行每年1次的查蛔虫工作。据1984年统计,驱蛔虫达2345人。1984年8月,区卫生院设儿童保健科。翌年配备“儿检”量具。1985年儿童系统管理(以下简称“系管)全面实施。在“系管”范围内0~2岁段儿童,每月按不同年龄组,免费在区卫生院检查。3~7岁段儿童,每年由区卫生院下村免费体检。
  1983年始,对儿童接种“四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糖丸、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制剂、麻疹疫苗)。
  食品卫生
  新中国成立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横河区卫生院负责。1952年起监督饮食店(摊),凡出售的熟食制品,必须加盖加罩,做到防尘、防蝇,并严禁腐烂霉变食品出售。还禁止设在路旁、凉亭等地的凉粉摊出卖木莲凉粉。1960年始贯彻执行县制订的食品卫生“五四”制度。对食品行业及从业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对腐烂变质食品、原料,不买卖,不收用。食品用具必须做到“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从业人员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洗衣服。60年代中期,肠道传染病剧增,曾严禁小海鲜、泥螺、白蟹等上市出售。1983年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从事食品行业的单位实施“卫生许可证”制度,并对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侵润期肺结核等传染病者,及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患者,不准从事食品业。199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横河中心卫生院受市卫生局委托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体户实施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举办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知识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横河镇志(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慈溪市横河镇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商业,财政,金融,村镇建设,党政群团,民政,人事,劳动,公安,审判,司法,军事,文物胜迹,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卷末,丛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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