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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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65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卫生
分类号: R199.55
页数: 18
页码: 1036-1053
摘要: 本章记述了横河镇的卫生发展情况,其中包含医疗机构、医疗事业、医政、药政管理等。
关键词: 横河镇 卫生

内容

第一节 医疗机构
  私人诊所
  民国时期境内无医疗机构,只有祖传或师承之中医,俗称“郎中”。有胡月梅、胡幼山、施水昌、孙月樵、胡云贵、胡芳润等医生,但精者甚少。除胡云贵、胡芳润父子两人在诊治伤寒症稍有名气外,其余都名不经传。1943年马靖煜医师在朱家弄开设私人诊所,境域始有西医。此后西医眼科孙儒堂医师亦在朱家弄开设眼科诊所。
  联合诊所、区卫生院
  1952年7月,由马靖煜、施定祥等人发起组建横河区联合卫生所,设西医内科、外科、妇产科。医务人员6人,马靖煜为所长,诊所开设在今镇南路21号。1954年7月,更名为横河区卫生所,所长施定祥。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更名为横河人民公社卫生保健院,实行“医药合一”。1962年1月改名为横河区卫生院,时有医务人员12名,设有内、产、针灸等科及化验、注射、药房等辅助科室。1971年7月易名为龙南区卫生院,1981年7月复名横河区卫生院。1984年4月更改为横河区中心卫生院。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改称横河中心卫生院。时有在编医务人员64人,非在编医务人员18人。
  乡卫生院
  彭桥乡卫生院 建于1956年,初名彭桥联合诊所。1957年9月改名彭桥乡卫生所。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称彭桥保建所。1971年改为彭桥公社卫生院。1983年9月,更名为彭桥乡卫生院。撤区扩镇并乡后,更名彭桥卫生院,受横河中心卫生院领导。2003年5月转制,为彭桥翁氏医院。
  龙南乡卫生院 建于1958年10月,称龙南保健所。1971年7月改名龙南公社卫生院。1983年9月改称龙南乡卫生院。撤区扩镇并乡后,称龙南卫生院,受横河中心卫生院领导。2003年12月转制。
  石堰乡卫生院 建于1958年10月,称石堰保健所。1971年7月改名石堰公社卫生院。1983年9月改称石堰乡卫生院。撤区扩镇并乡后,称石堰卫生院,受横河中心卫生院领导。2003年转制为金纬医院。
  乌山保健所 建于1958年10月,1975年撤销。
  村卫生室
  1954年春,区卫生所培训第一批村级“卫生保健员”,部分村始有卫生保健室,设施仅一只药箱,配备一些简单的药品如红汞、紫药水、橡皮膏等外伤药。1966年毛泽东主席发表“六·二六”指示后,各大队建起卫生医疗站。“卫生保健员”改称“赤脚医生”。1972年5月大队“卫生医疗站”改称“合作医疗站”。社员在医疗站看病可按比例报销医药费。后因集体经济无法承受庞大的医药支出,报销项目逐年减少,报销比率也逐渐缩小,直至最后取消合作医疗制。1978年,大队卫生医疗站恢复,大多数大队社员自己付费看病。1982年10月“赤脚医生”改称“乡村医生”,大队“卫生医疗站”改称大队“卫生室”。在提倡多种形式办医的思想指导下,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
  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时,有村卫生室48个。是年建立镇农村卫生协会,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的从业人员62人入会。1998年境内有43家村卫生室,其中有16家为甲级卫生室,1家为文明卫生室。乡村医生中有医师1人,医士16人,卫生员31人。到2002年底有村卫生室37个,从业人数37人。
  横河中心卫生院简介
  横河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52年7月。1954年诊所迁移至孔庐庵旧址,增设化验室。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时,增设中医内科、针灸科、注射科。1962年7月新建病房351.78平方米,计9间。1970年5月后增设放射科、五官科、手术室、生化室、口腔科等,员工增至29人。1978年7月新建三层门诊楼一幢,建筑面积1084.2平方米,增设防保科。1980年10月,设立中医伤科。1987年增设中药房。1990年9月医院搬至梅川西路。自1990年后各功能科室,仪器设备较齐全,性能先进。其中价值万元以上的有WE9306Ⅱ电脑妇科仪、S2304A牙科综合治疗机、S2315牙科综合治疗机、Pro全自动生化仪、Bayer60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200A自动尿液分析仪、XG200C双床双球管X线诊断机、2600A胶片洗片机、LOG1Q400ME3彩色超声检查仪、HP100心电图机等。1995年3月,“横河中心卫生院东街分部”设立,一年半后撤销。同年,“横河中心卫生院第二门诊部”在宜青桥村设立。2002年,“横河中心卫生院第三门诊部”和“横河中心卫生院第四门诊部”先后在上剑山和洋山岗村增设。是年,全院有医务、行政、后勤人员92人,其中有中级职称、主治医师等18人,初级职称医师级17人,医士级30人。医院设置内科、糖尿病专科、肝病专科、外科、妇产科、骨伤科、五官科、小儿科、皮肤科、中医内科、理疗科等。住院床日,达2182日,门诊人数达108950人次,医院总收入达8064696元,上级拨款498000元,盈余150406元。
  第二节 医疗事业
  中医
  中医源远流长,早在南宋时,儒者多从事“举子业”,举子不成,则从医者亦为数不少。明嘉靖年间,彭桥名医黄百嘉,娴熟儿科,县令叶炜,特旌其为“东海名医”。其后医业延泽三代,其孙黄延庆,仍名扬浙东。万历年间,乌山胡时麟,翰林出身,任云南按察司佥事时,潞州周围数十里,瘴疠危害甚盛。时麟懂医术,教民驱瘴之法,瘴疾得以根治,滇民对他感恩戴德。清末光绪年间,天香桥村胡云贵,秀才出身,后从医,刻苦钻研《黄帝内经》、《神农本草》、《伤寒》等古典医籍,成为一代“儒医”,专治伤寒,名扬“三北”。
  民国以来,除部分世传中医之外,尚有民间“郎中”,分布境内各地。1958年区卫生院始设中医内科、针灸,由匡堰高家伤寒名医高元然之曾孙高圣水坐诊。1980年复设中医内科,由胡嘉春医师坐诊,在治疗补肾、治胆、祛痰益气、健脾利湿等病症上有较高医术。
  西医
  镇境西医自民国32年(1943)开始,至1952年诊疗水平仅限以普通疾病。1954年增设化验室,添置德国产双筒显微镜。随着医务技术人员的增加,医疗水平也逐步提高。除治疗呼吸道、消化道、普通外伤、疖、痈等常见病和多发病外,对休克病人也能做到及时抢救。
  1956~1958年,先后建立的乡(公社)保健所,均以西医为主。1970年,境内有西医医生25人。区卫生院随着医疗设备的日趋完臻,医疗水准亦大为提高。此时对常见病和多发病能及时诊断治疗外,对主要传染病,如钩端螺旋体病、麻疹、肝炎、百日咳、疟疾、乙型脑膜炎、流行性脑膜炎等轻中型病人进行收治。对农药中毒者可进行有效的抢救,对外伤病人进行清创、缝合,体表肿瘤切除,脓肿切排。妇产科除常规接生外,开展人工流产、放环、取环,男子结扎和女子结扎,中期引产等手术。是年区卫生院购置50毫安X光机一台,增设放射科,开展全身骨骼片、胸片、胃肠造影。肺癌、胃癌的早期诊断,腹部平片及肠套叠的初步诊断。1976年增设眼科,能开展白内障剥离,角膜异物去除,内倒睫矫正手术,睑裂伤缝合术。四官科能进行鼓膜穿刺、上颌窦穿刺、鼻及外耳道异物取出手术和扁桃体手术。1978年,建立生化室,开展早期妊娠检测、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血钾、血钠、血钙、淀粉酶等测定,及大便细菌培养,采用生物化学检验技术,诊断体格和有关疾病。
  药业
  民国时期,药业只有中药铺。在横河街上开设有柏寿堂、生生堂;乌山横街有同仁堂;石堰街上有资生堂、泰源堂;彭桥街上有天生、天禄、天益、余德堂、保康堂等中药店。这些药店主要为中医处方配药,并兼营参茸、膏丸、药酒和中成药,西药由诊所自备。新中国成立后,大多数药店依旧营业。但随着西医的日益发展,中药店内亦开始兼营少量常用西药。1956年私营工商业改造后,药店转入供销合作社,实施中西药兼营。1987年区中心卫生院设立中药房,中医就诊后即可在医院配药。1990年后,供销合作社进行体制改革,原供销社经营的中西药部,交由个人承包经营。同时允许个私药店开业。到2002年底,境内有批发与零售西药店9家。
  第三节 医政、药政管理
  民国时期,境内无医政、药政管理机构。新中国成立后,医政、药政由县(市)卫生局管理,并委托区卫生院(横河中心卫生院)执行,不定期地对境内药业、医业进行检查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颁布后,每年对医、药业进行一次检查,主要对象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及医药商店。
  第四节 地方病防治
  传染病
  民国时期,农村环境卫生落后,医疗条件差,霍乱、天花、脑膜炎、白喉、猩红热等传染病往往肆虐流行,人称“瘟疫”。民国32年(1943)夏、秋之际,霍乱病大暴发,患者死亡很多,仅埋马村在七八月份死亡34人,有的甚至绝户。时抗日民主政府,邀集当地医生、乡保长、社会名人发动卫生宣传,从上海采购霍乱伤寒混合疫苗进行治疗,疫情始得控制。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1951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整治环境卫生。之后又免费为群众接种霍乱、伤寒、天花等各种预防疫苗,使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1961年区卫生院配备兼职防疫人员。1978年建立防保科,配专职人员2名,公社卫生院也配有兼职防疫人员,并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开展综合性防治措施,使多年流行的传染病逐年减少,死亡率大为降低。据20世纪70年代中期统计,传染病死亡率为23.47/10万。1980年后,传染病虽还有发生,但因此而死亡者极少。
  地方病
  疟疾 俗称“抖抖病”、“卖柴病”。旧时在境内流行甚广。疟疾又有“间日疟”、“三日疟”、“恶性疟”之分,每年夏秋季发病尤多。新中国成立初,疟疾仍很流行。50年代经防治,发病率降至4.86/10万,但到60年代又反弹,甚至高达45/10万。后经30余年预防治疗,大力整治环境卫生,消灭疟蚊孳生地,对每一康复病人进行八次上门送药,并看着病人服药下肚,疟疾得到了有效控制,由1981年的39.09/10万,到1984年减少到16.03/10万,到1986年后很少发现疟疾病人。
  钩虫病 俗称“黄胖病”,民国时期此病流行甚广。轻者食欲减退,恶心呕吐;重者四肢乏力,严重贫血,不能劳动。妇女感染此病后,往往终身不育。1959年对该病进行普查与防治,受检人数14023人,阳性人数有819人,阳性率为5.8%。治疗人数819人,用四氯乙稀、灭虫宁等药物治疗,病人先后康复。以后每年进行抽样检查。1970年又普遍进行了一次大便钩虫卵镜检,未发现有阳性病例,钩虫病已基本根治。
  钩端螺旋体病 1953年8月,原龙南乡竹山、沙河及沿山一带发现该病。起先不知病因,用青霉素治疗。1954年8月,此病又在石堰、彭桥等地流行。发病时间在农历八、九月间,为时近一个月。发病对象以青壮年者居多,男性多于女性,先后有26人死亡。是年省防疫站进行过协助调查与治疗,初诊为“流感”。1955年6月南京“军医大”派员到发病地调研疫情,捕捉田间老鼠数百只,经解剖发现,在数只鼠体内发现带有钩端螺旋体病毒,发病与鼠类密度成正比,因此怀疑病人与鼠类排泄物感染有关。根据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特点,病人初诊为钩端螺旋体。对广大青壮年经注射钩端螺旋体疫苗预防后,发病率逐年下降。据1972年统计,此前十年间共发病129例,死亡4人。1974年仍有患病者2例,1975年后基本控制,未发现该病。
  日本吸血虫病 俗称“扫箕胀”,有病例记载19例。1975年查钉螺时,发现湖东、大山、横江等村的山林队地域有钉螺、螺区面积横江山林队约60平方米,湖东、大山山林队螺区面积共325平方米。螺区按规定进行灭螺处理,每年复查2次,包括横江、湖东、大山、相士地等村的山林队和自然村。后未发现新的钉螺。
  血丝虫病 俗称“大脚疯”、“流火”。镇内丝虫病历史较长,在民国及以前有近半农民发过“流火”。新中国成立后,经过长期治疗,发病率降低,阳性率减少。1984年4~6月,调查6682人(其中一岁以内157人),应检人数6525人,实检人数6060人,受检率91.1%,检查结果,含微丝蚴阳性仅2人,阳性率33/10万。1985年2月,已达到国家卫生部规定的消灭丝虫病的标准。
  病毒性肝炎 镇域常见为甲型和乙型两种。从1959年起列入传染病科目。肝炎病急增始于60年代初,开始为甲肝,年均发病率为132/10万,70年代年均发病率为284/10万。
  经预防治疗2002年肝炎发病率为47.85/10万。
  第五节 防疫保健
  爱国卫生
  爱国卫生运动起源于1951年抗美援朝期间,时美军在朝鲜战场发动“细菌战”。为粉碎细菌战,全国开展了以“除害(蝇、蚊、蚤、鼠、臭虫)防病”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1954年区、乡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发动群众大力整治环境卫生,消灭蚊蝇孳生地,疏通阴沟,填平污水池,推行露天粪缸相对集中,并加盖。1958年夏季,又开展以“除四害(老鼠、麻雀、苍蝇、蚊子),讲卫生”为重点的爱国卫生突击月活动。历时两个月,参与人次达6.5万余,重点为捕捉麻雀、老鼠,消灭蚊蝇,清除垃圾,横河、彭桥街道上还新建公共厕所14座。此后,爱国卫生运动每年举行一次,成为制度。
  “文化大革命”期间,“爱卫会”被停止活动,导致环境卫生恶化,脏乱现象重现。1979年,“爱卫会”组织恢复,在继续抓好“除四害,讲卫生”为重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外,重点转向改善农户饮用水。1979年后,灭鼠工作转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在春秋两季鼠类繁殖旺季,免费向农户发送灭鼠药。鼠密度由12%逐年减少至1.72%,达到了宁波市灭鼠要求。1982年后,爱国卫生运动由治“脏、乱、差”转向美化绿化环境,组织青年义务劳动,打扫公共厕所,清除垃圾,疏通阴沟。横河乡铺路400米,平原植树11728棵。1985年,“横河镇街道卫生管理办法”制订,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同时规定在街道范围内不准散养家禽、家畜。1989年4月,第一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广泛宣传健康卫生知识。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环境整治和卫生管理又重新作了整体规划。1996年,全年组织卫生突击活动多次,参与者达30478人次,清理垃圾1643.5吨,消灭卫生死角1735处。镇政府对环境卫生投资129481元,并征用土地5亩,在龙泉西路建造垃圾中转站1座,新增垃圾清运车1辆。在街道新增密封式垃圾箱30个,果壳箱10个。2003年4月是第15个爱国卫生月,参加爱卫活动的人数达1280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2000余份,消灭卫生死角86处,清理垃圾235吨,新增绿化面积2万余平方米。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
  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这是我国政府向世界卫生组织作出的庄严承诺。初级卫生保健(简称“初保”),开始于80年代初,有管粪改厕、改水、合作医疗、健康教育等13项指标。1994年10月,通过省初保基本达标验收合格。1997年宁波市授予横河镇“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先进集体”。到2003年“初保”已全部达到目标规定的要求。
  改厕管粪
  新中国成立之前,农村均为露天粪缸。1954年后,区、乡爱国卫生委员会开展“除四害,讲卫生”活动,首次清除部分在集市街巷的露天粪缸,对暂不能清除的要求搭棚或加盖。60年代后,农民的卫生意识有所提高,开始将露天粪缸相对迁移集中,加盖搭棚,并由专人对粪便进行消毒,施撒六六六药剂,以消灭蚊蝇孳生地。
  80年代初“改厕管粪”工作,仍由“爱委会”主管,工作重点是限期清除在集市、公路两侧的露天粪缸。
  1992年后,“改厕管粪”工作加强力度,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提出以清除露天粪缸为重点,向农户推广建造“三格式卫生户厕”;并对达标创建“文明村”、“建设新农村”的村,规定要求“三格式卫生户厕”的普及率必须达到70%以上;对被评为“三星级家庭”的户,必须建有“三格式卫生户厕”,否则不予评定。1993年初,镇政府对“改厕”工作又作出新规定:凡建成区内及省道公路沿线两旁的露天粪缸,必须在6月底以前清除完毕;并强调规定时间内清除一只露天粪缸,镇补助30元;对逾期不清除者,作无主处理;凡新建住宅房,规定都要建有无害化户厕。考虑到建户厕会减少住户面积,镇在建房审批时,再加批4平方米建房面积,还补助资金10元。
  1995年,在抓好户厕改造的同时,又抓紧了公共厕所建造。彭桥东头村,新建公共厕所7座,清除露天粪缸150余只。1997年底,乌山村消除露天粪缸332只,成为全镇消灭露天粪缸的第一个村,使98.7%村民用上卫生厕所,还先后建造公共厕所18座。总投资达22.5万元,镇亦补助3.6万元。
  至2003年底,全镇23个行政村已消灭露天粪缸23166只,平均每户占1.03只,建有户厕18257座,户厕普及率达81.33%;还建有公共厕所314座。镇为此先后投入资金181万余元。
  改水 镇境地处东横河中、下流,饮用水历来以河水、天落水(雨水)、井水、山泉溪水为主,五六十年代以前环境污染少,水质较好。后因环境逐步污染,水质变坏。自1965年乌山村田屋掘第一口灶头井起,全区先后挖有石砌普通水井582口,水泥(瓦)筒小水井(俗称灶头井)3966口,初步改善了用水不洁情况。但饮用水质量还日趋下降,至七八十年代已成为社会问题。
  1981年10月,原龙南、横河两公社,集资17万元。铺设直径200毫米供水管道一条,从梅湖水库引湖水,途经航渡、横泾河、孙家境等村,跨七星桥北至横河街上,管道沿途的村和单位开始饮用上梅湖水,是年建立横河自来水厂。
  1983年10月,原彭桥乡集资6万元,与已辅设到横河东街的200毫米管道衔接,用直径150毫米管道输水至彭桥街,使管道沿途单位和村也用上自来水。1984年又从梅湖水库铺设水管一条,全长12公里,供水至相士地等村。水厂日供水量达1500吨。
  1986年水厂进行第一次扩建,日供水可达5000吨,并新增过滤、消毒、加压等设施,提高了水质水压。是年石堰水厂亦建成并投入使用,原石堰乡15个村,也用上梅湖水。至1990年下半年,除原彭桥乡9个村,横河镇的乌山、宜青桥两个村,建山村的部分仍由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外,境域其他村的自来水均有横河水厂、石堰水厂供应。饮用自来水村覆盖率村达88.89%、人口达90%左右。
  1991年10月,“改水”工作列入《慈溪市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1992年后,石堰水厂与横河水厂管道网络连成一片,统一经营。1995年,在下河庙择新址,建万吨级水厂,次年竣工投产。扩建后的水厂加上原供水能力可日达1.6万吨。1996年东山下村接上自来水。彭桥片的供水自1985年后一直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1997年起镇、村投资125万元,进行管网改造,1998年2月改为横河水厂供水。
  2003年,柘岙、笋岙、竹山3个自然村先后也安装管道,用上自来水。是年底全镇除童岙、大山两村自办给水站外,全镇饮用自来水的村与人口的覆盖率分别达95.83%与96.46%。但因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外来人口的急剧增加,水厂日平均供水量高达1.8万吨,遇到用水高峰期,不时出现供水不足。故水厂于2003年9月又移地梅湖村进行再次扩建,并于次年年底建成投产。扩建后的水厂,近期可供水3万吨/日,远期目标5万吨/日,将缓和水供需矛盾。
  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始于1980年之后,当时与“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结合进行。1994年,“健康教育”列为初保单独考查项目,是年镇广播站开辟“卫生知识”专题栏目,全年共播出稿件51篇。中、小学每周开设一节卫生劳技课,传授卫生知识。农村设有94处黑板报,刊载卫生知识稿件180余篇,另外还张贴标语100余幅,设置永久性标语牌16幅,群众受教育普及率达80%。1995年健康教育转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2001年组织医务人员上街下村,开展卫生保健咨询活动,参与咨询3550人次。组织文艺宣传队下乡演出5场,受教育人数1500余人。还巡回举办防治艾滋病图片展览,受教育人数达5500余人。2003年,全国开展九亿农民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健康知识进万家”。横河镇于9月16日~28日开展历时12天的宣传教育活动,分发宣传资料12000余份,免费为40岁以上的村民进行健康检测,受检测人数1543人。
  妇幼保健
  民国时期无妇幼保健机构。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妇幼保健事业。1952年7月建立的横河区联合诊所,设了妇产科,并设置两张简易产床。此后,各乡在建立卫生院时,也都设有兼职“妇保”人员。70年代之后,村也配有妇幼保健员,形成一个完整的农村“妇幼保健”网络。1981年始,区卫生院配备专职“妇幼”工作管理员。
  新法接生 新中国成立初以前,妇女做产由接生婆土法接生,妇婴死亡率高。1952年,新法接生推行,县举办助产员培训班,传授新法接生技术,并逐渐在农村推广。1958年,提倡产妇住院分娩,乡级卫生院也设置简易病床(土法接生绝迹)。1980年已基本做到住院分娩,婴儿死亡率降为17.53‰。1985年起建立孕妇管理卡,当年建卡971人,建卡率为99.6%,接生836人,产后检查526人。
  妇女病普查 1958年后农村妇女大多走出家门,参加田间劳动。对妇女的月经期、孕产期、哺乳期实行保护制度。1972年后,对妇女病进行普查普治,以后每隔三年查一次。1984年应查678人,实查492人,占应查人数的72.5%。检查结果,对患有各种疾病的216人,占实查人数的43.8%,并给予免费治疗。在检查中宫颈刮片467人,无发现恶性肿瘤。
  儿童保健 1981年开始,对0~7岁的儿童,进行系统管理试点。内容有指导儿童合理喂养,预防和矫治婴儿的常见疾病,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对幼儿园及小学在校学生进行每年1次的查蛔虫工作。据1984年统计,驱蛔虫达2345人。1984年8月,区卫生院设儿童保健科。翌年配备“儿检”量具。1985年儿童系统管理(以下简称“系管)全面实施。在“系管”范围内0~2岁段儿童,每月按不同年龄组,免费在区卫生院检查。3~7岁段儿童,每年由区卫生院下村免费体检。
  1983年始,对儿童接种“四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糖丸、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制剂、麻疹疫苗)。
  食品卫生
  新中国成立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横河区卫生院负责。1952年起监督饮食店(摊),凡出售的熟食制品,必须加盖加罩,做到防尘、防蝇,并严禁腐烂霉变食品出售。还禁止设在路旁、凉亭等地的凉粉摊出卖木莲凉粉。1960年始贯彻执行县制订的食品卫生“五四”制度。对食品行业及从业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对腐烂变质食品、原料,不买卖,不收用。食品用具必须做到“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从业人员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洗衣服。60年代中期,肠道传染病剧增,曾严禁小海鲜、泥螺、白蟹等上市出售。1983年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从事食品行业的单位实施“卫生许可证”制度,并对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侵润期肺结核等传染病者,及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患者,不准从事食品业。199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横河中心卫生院受市卫生局委托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体户实施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举办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六节 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
  20世纪50年代初,国家对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公费医疗制。时行政脱产干部及公立教师享受此待遇,人均每月1.70元。患者凭公费医疗证在指定医院就诊,记账结算。1984年更换新证,1985年医疗费定额提高到人均每年50元。1989年1月后公费医疗费实施分系统管理,人均医疗费定额每年为120元。个人发给备用金,节约归己。翌年每年人均公费医疗费定额提高到140元。1991年4月试行按工龄长短发给备用金,个人门诊由现金支付,患者凭医院医药发票向单位报销70%。工龄在30年以内人员,年医药费在备用金用完再超过500元后全报。工龄在30年以上及退离休人员,年医药费在备用金用完再超过800元后全报。备用金节约归己。2001年1月,对在编人员公费医疗门诊,作如下规定。
  2002年1月起,按“慈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实行医疗保险。
  劳动医疗保险
  20世纪50年代初,国营企业职工实施享受劳动医疗保险待遇,简称“医保”。1956年后又规定对集体所有制职工也可参照“国营企业”,享受“医保”待遇。境内集体所有制单位先后实施“医保”。方式有采取看病记账,医院统一向企业结算;也有现金支付医药费后同,随后,横河意,才向企业供销合能报销报销。但作社自办转院医药对医费“医保”工务室,职。有的单享受金额,患病先位预发备在报医销比例务室用金,看病就,由各单位自诊,如要转时自己先支行确定。院治疗,付,超过需部70年代之凭医务室分按比例报销,20节02余归年己1月,慈溪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其“医保”费用来源,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按比例每月向市医保中心缴纳。参加“医保”的职工,求诊、住院医疗费用报支,市政府有具体规定。
  合作医疗
  横河区自1966年开始,农村筹建合作医疗。各地做法无统一标准,根据村级集体经济状况和村民自愿的原则,共同按比例集资外,由所在地的公社进行部分补贴。村民看病后报销比例各不相同,一般而言,村级集体经济较好的报销比例大于较贫困的村。至1969年底,全区各村基本上实行了合作医疗。至70年代后期,由于经济、管理和村卫生室体制改革等综合原因,合作医疗先后逐渐解体。
  1992年,按“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要求,相士地村率先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994年在全镇推广新的合作医疗制度,形式有两种:一是集资形式,二是集体形式。其资金来源,集资形式由户、村、镇、市四块组成。由于户、村经济水平不一,所以缴纳的基金也不一。户以人计,每人每年10~30元不等;由村民自愿交费参加,村根据集体经济承受能力,补助参加者每人每年3~30元不等;镇对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每人每年补3元,少数经济薄弱的村再加1元。市每年按参加人数补助1~2元。集体形式合作医疗的基金来源一是村集体经济每年按总人口每人拨入1~3元,镇按村总人口每人每年补1元,属福利补偿性质,市不予补助。对参加合作医疗人员的医药费报销范围:全镇统一按照公费医疗要求报销。凡参加集资形式的村民,其住院费用最高在3000元内,可报销30%~50%,一般可以报销金额在900~1500元之间,在横河中心卫生院就医的门诊费用可报5%。集体形式的住院费用最高在3000元内,报销10%~25%,一般能报销300~750元之间。1999年,横河镇在全市率先实行了镇村联办形式合作医疗,即把实行集资形式村的合作医疗基金分成两块,一块由个人、村集体资金组成,以村为单位,用于村民一次性住院费在8000元以下的报销。另一块由镇、市补助基金组成,全镇统筹,用于村民一次性住院费在8000元以上的补偿,村民医药费最高可报销到2500元。同时全镇24个村合作医疗实行单独记账,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由镇会计代理站管理,此做法深受群众欢迎。从1999~2002年,连续4年横河镇被评为市合作医疗先进镇。2003年11月起,根据市规定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全市统筹,市镇联办。基金筹集办法:每年参加者个人自负20元,各村可给予一定补助,镇补助20元/人,市财政补20元/人。住院费用报销额全年最高可达20000元/人,被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2003年全镇参加上述两种合作医疗的人数达41539人,占农业人口的70%,是全市参加合作医疗比例最高的镇。
  自费医疗
  除享受公费医疗、“医保”、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之外,还有占总人数30%的为自费医疗。对自费医疗者,如因疾病导致贫困者,经本人申请,民政部门可酌情给予救助。

知识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横河镇志(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慈溪市横河镇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商业,财政,金融,村镇建设,党政群团,民政,人事,劳动,公安,审判,司法,军事,文物胜迹,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卷末,丛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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