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卷 教育、体育、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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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645
颗粒名称: 第二十一卷 教育、体育、卫生
分类号: G527.55;G812.755;R199.55
页数: 55
页码: 999-1053
摘要: 本卷记述了横河镇的教育、体育、卫生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教育 体育 卫生

内容

第一章 教育
  第一节 书院、私塾
  镇内书院有史料可查,始于南宋,盛于明代,据记载,历代书院有:
  南洲书院 据《姚江马堰徐氏家谱》称:马堰徐氏四世孙徐德一建造南洲书院,时在南宋孝宗期间(1163~1189),何时废,无考。
  虞城书院 据《乌山胡氏德馨堂宗谱》记载:经谕公来自鄞,就读于虞城书院,时在南宋庆元间(1195~1200),书院地处两座虞家城之间,何时建、废,无考。
  天香书院 南宋理宗嘉熙年间(1237~1240),天香桥村胡氏始祖则民建造。元代虞曾有《瞻天香书院记》,何时废,无考。
  高节书院 在陈山严子陵墓左首,南宋咸淳七年(1271)沿海制置使刘黻建,有学子二百余人,学田八百余亩。明洪武二十年(1387)废。
  大观院 据《姚江马堰徐氏家谱》记载:大观院有马堰徐氏十二世孙徐绍卿建。院址在马堰村,时在明嘉靖年间,何时废,无考。
  卷阿小憩 据《乌山胡氏河东宗谱》记载:“卷阿小憩”由翰林胡时麟建造,后改为书院,称“桂林精舍”。清末称宝镜学堂,后又称宝镜小学。
  文蔚书院 书院院址在虎屿山文昌阁,时在清同治二年(1863),有梅川、龙泉等四乡殷实之户捐助建成。发起者为三山所巡检李遇春、里人陈志衡等人。计有学田二百余亩。后改浒山三山小学。
  清后期,私塾盛行,尤其在嘉庆与道光年间,上六房人胡诚,先后创办培文(上六房),崇文(宜青桥)、灿文(乌山玉尺池)、郁文(浒山后当三房)等四所私塾(后分别改名养源、毓儒、宝镜。郁文停办),年出资二千金,作为教师束脩与学子膏火费。时曾有这样一句顺口溜:“头名买田,末名过年”,是说对学子奖励之优厚。
  清末规模较大的还有虞波书院、继绪堂私塾、前后享堂私塾、积善堂私塾等。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推行“新政”,私塾陆续改为初等小学堂。
  第二节 小学教育
  民国元年(1912)学堂改称学校,私塾逐步进行改造。民国4年(1915)新的《教育纲要》颁布,将初等小学改称国民学校。时办学日趋规范,民众办学热情也十分高涨。民国7年(1918)上六房村胡圣阶、胡祚璇两人恢复绳武学校,后改名养源小学。胡杏芬女士曾在此受启蒙教育。民国9年(1920),姚北最大的湖泊——烛溪湖西湖干涸,后经众议将垦植后的西湖田助学。当时地处烛溪湖下原的马堰祠堂、横山殿、谢庵、石堰王家祠堂、陈山法回庵、王家畈、陈良山庙(月灯庵)、秦堰桥(训型)等八所小学分别改称“西湖×小”(因年代久远,校名顺序可能有误)。民国11年(1922)实施“壬戍学制”。规定小学修业期限为六年,其中又划定初级小学四年,高级小学两年,凡读满六年的学生,经考试合格称之为“完小毕业”。民国29年(1940)推行“国民教育制”。即乡(镇)设中心国民学校,保(或联保)设国民学校。时较著名的国民学校有横河、乌山、石堰、马堰、乌玉桥、训型(秦堰)、新桥、积善庵、彭桥等地学校。
  民国30年(1941)4月,日军侵占,民众生活苦不堪言,大多数学校由于资金来源断绝,被迫停办或暂时停办。此时由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府,在自身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仍支持办学,使彭桥、横河、横泾河等一些学校,得以坚持教学,直至抗日战争胜利。民国34年(1945)8月,为尽快复兴教育,时有孙仙舲等一批热心于教育事业的有识之士,去上海等地募捐筹款兴学,并延聘名师来横河任教,使学校的教育质量有了很大提高。时龙北乡中心国民学校(镇中心小学前身),在姚北地区成为颇具名望的学校之一。
  新中国成立前夕,由于长期受战争创伤,农村经济萎缩不振,广大民众的生活水准十分低下,致使失学儿童较多。即使入学求读的,能读完“完小”的也不多,大多数家长让孩子读上一、二年书,能识上几个字就辍学。尤其是女孩子,能入学就读的则更少。境内大多数学校,校舍十分简陋破烂,几乎都是利用祠堂、庵庙做教室。师资严重不足,教师待遇菲薄。全镇无一所初级中学。
  1949年4月,军管会对学校采取“暂维现状,即日开学”的原则,小学布局基本保持原状(详见1949年8月公私小学分布概况)。翌年发生春荒,学生有所减少。1951年春,土地改革结束,农民办学热情高涨,向学校献工献料,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学校数和学生入学数都有增加。1953年初,贯彻执行“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纠正了教育事业盲目发展和师生参与社会活动过多现象,撤并了一些条件较差的学
  校。各乡校为完全小学,村校大多是初级小学。
  1955~1956年,规模较大的村校,开始由四个年级的初级小学增升为六个年级的完全小学。1958年,在所谓“速度快、数量多、质量高、用钱省”的口号下,教育事业又一次盲目发展。新的一批民办小学、民办中学在各地纷纷涌现。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时,得到纠正。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停课闹革命”,正常的教学秩序被打乱。1968年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学校,教学再一次盲目“拔高”,横河中学办起“五七大学”,初级中学增设高中部,小学教师调去任教初中课程。学制也从“六三三”缩短为“五二二”,即小学五年,初中、高中各两年。还提出“学校办在家门口”的口号,大多数教师回队任教,造成课程设置与师资队伍不相配,教育质量下降。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教育秩序又逐渐转入正常,以后逐步形成乡级办好初中及中心小学,村(联办)办好“完小”的格局。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学校实施乡、村分级管理,规定学龄儿童做到百分之百入学,初中学生做到无一个中途“流生”。1989年,全镇有小学30所,学生5120人,教师207人,班级164个。1999年8月为解决外来民工子女就学,创办育才小学。2001年成为宁波市“教育强镇”,全镇有小学12所,班级127个,在校学生4834人,教师326人。
  主要小学简介
  横河镇中心小学
  横河镇中心小学,创办于民国2年(1913),原名龙泉乡初等小学校。校址在下河头陆家祠堂(后为横河粮站)。首任校董事孙志绶,校长胡嵩高。设置4个年级段,3个班级,4名教师,近百学生。
  民国14年(1925)学校迁至七星桥南民房(今桥南路14号),校名仍称龙泉乡初等小学校。
  民国18年(1929),学校由余姚县教育科接收,更名为横河中心小学。因学生增加,校舍容纳不下,学校又迁至孔庐庵(即今之镇敬老院),新建平房5间,改为六年制“完小”,同时还承担第七学区(即龙南、龙北、天东、彭泾四个乡所属学校)辅导工作。1933年2月配备专职辅导员,具体辅导各校教学业务。
  民国30年(1941)上半年余姚被日本侵略军占领,横河成为沦陷区。时教育经费十分拮据,学校处于时停时办状态。1944年下半年由胡迪甫、孙宏勋等老师向抗日游击队求援,取得财政资助,得以复课。
  民国34年(1945)8月,抗日战争胜利。为尽快振兴教育事业,由时任县参议员、余姚中学美术教师孙仙舲发起,联络在沪横河籍人士,募捐筹款办学,聘请省立师范学校毕业的陆而天为校长,重建横河中心学校,并恢复学区辅导工作。
  1949年9月至1950年5月,校名改为余姚县立横河小学校。
  1950年5月,横河设区。学校随之改名为横河区中心小学,并将龙南孙家境小学列为分校。区校除承担本校教育业务外,还对区内各校进行教学辅导及师资管理。
  1952年9月,因校址偏隅,学生入学不便,第三次迁至横河街东郊,并与原东湖初级小学合并,校名仍为横河区中心小学。是年从柘岙祠堂拆来旧建材,扩建新校舍400平方米。同年撤销龙南孙家境分校,改分校为龙南乡中心小学。
  1956年撤区并乡后,改名为横河小学,并附设初中班。不久初中班独立设置为余姚第四初级中学。
  1966年后的“文化大革命”期间,“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先后改校名为横河联办小学和横河五七学校。
  1978年区中心小学恢复,校名为龙南区中心小学。
  1979年,余、慈两县又一次调整县界,龙南区划归慈溪县。1980年由县教育局拨款,拆除16间旧平房,翻建二层教学楼两幢,共16个教室,使学校面貌为之改观。
  1980年龙南区教育办公室(简称“区教办”)建立,学校更名为横河公社中心学校。1981年龙南区教办改为横河区教办。
  1983年撤销横河区教办,校名又恢复为横河区中心小学。
  1987年“横河区辅导学校”建立,学校更名为横河镇中心学校(简称“镇小”)。
  1995年9月,学校迁至中兴西路152号,新校区占地面积十余亩(约0.7公顷),建有教育大楼两幢及其他附属设施。原东湖校址仍保留6个年级,共6个班,作为“镇小”分校,同时撤销“五联小学”,并入“镇小”本部。
  2000年,镇政府投资170万元,学校自筹77万元,征地33亩(2.2公顷),扩建校舍和操场。新添教育仪器设备,设电化教室1个,配电脑56台;语音教室1个,配语音设备56套;多媒体教室1个,电化教学设备齐全,已基本达到教学现代化所需。是年9月东湖分部撤销,并入镇校本部。到2000年计在校学生24班,1182人,教师47人。学校占地面积32043平方米,建筑面积达13424平方米,成为全镇小学中规模最大、设施最完善的一座省级现代化学校。
  龙南小学
  龙南小学始创于民国14年(1925),校址设在横泾河诒谋堂祠堂内,称“孙氏小学”。时仅有2名教师,30余名学生。1941年“抗日战争”期间,共产党人周曼天等曾在校任教,边任教边宣传抗日救国思想。民国32年(1943)校址迁到寺下剡岙庙,更名为龙南乡第八国民学校。时有教师4人,学生百余人,设4个年级段。民国36年(1947)校址仍迁回横泾河诒谋堂祠堂,直至新中国成立前夕。
  1952年,孙家境(小学)的区分校撤销,建龙南乡中心小学。校址在孙家境村燕翼堂宗祠内。此后学校规模逐渐扩大,至20世纪60年代初,全校已有教师8人,学生300余人,设6个年级,称龙南公社中心小学(简称“社校”)。“文化大革命”期间,“贫下中农”管理学校,提出“学校办在家门口”的口号。教师回队任教,“社校”改为同心小学。此时有教师13人(含民办教师),学生350余人,设7个班级。
  1978年下学年,烛溪小学与横泾河小学合并,称龙南公社中心学校小学部,原烛溪小学内仍设有两个初中班。1980年9月小学部与同心小学合并,更名为龙南公社中心小学,校址在孙家境燕翼堂内。
  1992年,乡投资50万元,在孙家境村直河塍江东首建新校舍,其中主体建筑为教学大楼一幢,计12个教室。翌年9月投入使用,定名“龙南小学”。2000年2月,大山小学54名学生插班并入。2001年镇政府投资200余万元,再次“扩校”,再建教学大楼一幢,计15个教室。2002年9月投入使用时,东畈、横烛两所小学同时并入,全校教师27人,学生677人,设17个班级。设施比较完善,除有宽敞明亮的教室外,还有实验室、电脑室、活动室、办公室等教学用房及生活用房。此外还有200米环形跑道及篮、排球训练场地。学校环境优美,四周栽有雪松、杨梅及花卉。2003年经市府教育督导评估为优秀级学校。
  彭桥小学
  彭桥小学始创于清宣统元年(1909),时称彭桥学堂。民国21年(1932)改称黄氏思孝堂小学,有4名教师,80余名学生,分4个年级。1938年又集资办初级小学,有5名教师,100余名学生。民国30年(1941),改制为完全小学,有6个年级,140余名学生,7名教师。1944年改名为彭泾乡中心国民学校,1945年称中心小学。1947年复名为彭泾乡中心国民学校。1949年又改称余姚县立彭桥小学。校址自创办起至1955年8月前,均在黄家祠堂。后校址迁到黄墙弄黄钧故居,校名多次更改,后为彭桥乡(公社)中心学校。
  2000年,镇政府调整教育网点布局,联兴、埋马两校合并,校址迁移至东罗,称埋马小学。2002年彭桥小学与埋马小学合并,称彭桥小学。有在校学生493人,设6个年级段,14个班级,教职工26人。新校址占地面积13900平方米,建筑面积3112平方米,校内设有环形田径场及小学生标准足球场。足球为学校特色教学项目,在国内外比赛中多次获奖,2003年学校被宁波市体育局确定为足球业余训练基地。2004年湖清垫小学亦并入。
  石堰小学
  石堰小学创办于民国9年(1920),初办时1个复式班,3个年级,20余名学生,校址在鲁少卿家。后因学生增加,遂于民国17年(1928)搬迁到王家祠堂,但仍为1个复式班,40名学生左右。有鲁少卿、滕华荣两位教师执教。时因有烛溪湖西湖田助学,校名为西湖第四小学。1945年抗日胜利后,改名龙北乡第十、十一保联立小学。
  新中国成立后,胡迪甫为第一任石堰小学校长。学校改为六年制完小,有教师7人,学生250余人。后曾多次更名为石堰乡校、石堰社校等。1993年,镇政府征地12亩(0.8公顷),新建校舍2266平方米。按省小学标准配置教学设备及设施。
  2003年有教师14人,其中小学高级教师7人,大专以上学历9人。有8个班级,325名学生。学校以“勤学博思”为校风,被授予市文明学校,行规达标学校。
  横河镇实验小学
  横河镇实验小学创建于2002年9月,由原旭光小学和乌山小学合并而成,校址在相士地村北首。有12个班,学生340人,教师20人。学校由镇投资600万元新建,占地面积21084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有200米跑道的运动场、篮球场和排球场。校内绿化面积达6536平方米。教育设施较现代化,有电脑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舞蹈室、少先队队室、鼓号和古筝室等。学校以射击为特色教育内容,先后向省、市输送射击运动员多名。
  育才小学
  育才小学于1999年8月,由市教育局批准建立,是一所外来民工子弟小学。镇政府选派一名公立教师协助该校办学。有来自19个省(区)外来民工子弟816人就读,设16个班级,聘用教师25人,职工6人,采用部编六年制教材授课。原校舍租用宜青桥村民房,今租用原乌山小学校舍,占地面积达5208平方米,建筑面积1868平方米。
  雨露小学
  雨露小学创办于2003年,是横河镇为解决外来民工子弟入学而创办的又一所外口学校,以“公办民营,自负盈亏”方式办学。学校经费由镇教育办公室财务中心管理,校长由镇政府任命。
  创办之初,镇政府投入10万元现金为启动资金,校址在上剑山村原横河镇初级中学校舍内。有学生480人,班级12个,聘用教师15人,学校占地面积13328平方米,建筑面积3659平方米,教学用房2159平方米,生活用房520平方米,运动场地6250平方米。
  第三节 中学教育
  初级中学
  1956年5月余姚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7所小学中“戴帽”招收初中学生,横河区中心小学属其中之一。不久单独设置初级中学,称余姚第四初级中学。1958年招收“工农速成高中”班后,全校计7个班级,350名学生,教职工13人,校舍1585平方米,校名改称余姚第四中学。1963年改名为余姚县横河初级中学。
  1958年横河公社在横河、彭桥举办“民办初中”,各招收两个班级。因横河教室无法解决,迁到龙南诒谋堂就读。彭桥初中的校舍在徐家畣新庵。1961年均停办。1968年下半年,龙南公社办有民办“初中”,1970年改名龙南学农中学,有3个班级,160余名学生。同时在航渡村又设一个教学点,单独建制,称航渡中学。1971年彭桥、石堰两公社均创办“农业中学”,彭桥农中校址在小山湾,石堰农中校址设在秦堰小学内,学制均为两年。1975年横河公社创办公社中学,起初暂借龙南(横河)中学校舍,翌年在乌山单独建校,办有高中班。在此期间,各公社创办的“农中”先后转为公社初级中学,有的还“戴帽”办高中与“职业高中”。
  1984年,附设于中心小学内的“戴帽”初中班,均与中心小学脱钩,单独建立学校,正式成为乡办“初中”。学制也由原来的两年制改为三年。时镇辖区内有横河镇、龙南乡、彭桥乡、石堰乡初级中学4所。
  1988年,横河镇初级中学曾招收“职业高中”1班,学生23人,增挂横河职业中学牌子,学制两年,1991年撤销。
  1992年扩镇后,原横河镇初级中学改名为横河镇中心初级中学,原龙南、彭桥、石堰乡3所初级中学的名称,在原冠名中去掉“乡”字,称××初级中学。时全镇有初级中学4所,52个班级,2344名学生。2002年,镇中心初级中学由建山村迁至中兴西路283号,同时撤销石堰初级中学并入镇中心初级中学。
  横河镇中心初级中学简介
  1975年7月,横河公社中学创建,借龙南(横河)中学校舍与教室,抽调2名小学骨干教师和6名民办教师任教,招收高中一年级学生194人,设3个班级,教室和课桌也向龙南中学借用,学生自带课椅。
  1976年上半年,在乌山筹建新校舍,二百余师生暑期参加义务建校活动,建新教室9间。9月学校在新落成的校舍如期开学。当时有高中二年级两个班级,104名学生,(另一个班级转给龙南中学),又新招高中一年级两个班级,143名学生。
  1978年7月,横河公社中学与乌山五七学校合并,更名为余姚县横河公社中心学校。学校设幼儿、小学、初中、高中部,共有学生760多人,教师28人,成为“一条龙”学校。翌年校名改为乌山学校。
  1982年3月,乌山学校又更名为横河公社中学。1984年5月中、小学分设,6月更名为横河镇初级中学。时有8个班级,学生368人,教师23人。1988年9月招收“职业高中”1个班,计23名学生,设置机械专业,称横河职业中学。时“初中”与“职中”一个领导班子、两块牌子。
  1989年9月3日,学校由乌山迁往建山霍家畣新校址。新校舍征用土地19.9亩,建有三层教学大楼一幢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3659平方米。由镇政府拨款250万元建造。
  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校名改为横河镇中心初级中学。
  2002年8月,校址再次易地,由建山迁中兴西路283号。新校舍由镇政府投资2371万元建成,占地面积52266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7919.6平方米,绿化面积16459平方米,并建有中型运动场1个,体艺馆1座,实验设备达省级一类标准。学校设施比较齐全,食堂、宿舍能满足师生生活需要。同年石堰初级中学并入。2003年,学校有29个教学班,学生1259人,教职员工近100人,专任教师77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26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76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50人。2003年被列为省示范初中。
  慈溪市横河中学
  历史变迁状况
  1956年,余姚第四初级中学创立。1958年,开办工农速成高中班,校名改为余姚第四中学。翌年工农速成高中班并入余姚第一中学。自1959年至1961年还办过两班高中班,在二、三年级时又转入余姚第一中学。
  1963年根据调整精神,因高中部学生1961年转入余姚中学。学校此时已停止招收高中生,校名改为余姚县横河初级中学。
  1966年前,社会政治活动多,教育秩序不稳定,学生参加劳动次数多、时间长,师生开垦荒地十余亩,种植水稻、棉花等农作物,影响教育质量的提高。
  1968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停课闹革命”,停止招收新生三年。时“贫下中农”和“工人宣传队”进驻学校,学校易名横河公社学校。
  1970年与横河公社中心学校合并,其间学校几度易名。
  1972年8月又单独设校,称余姚县龙南中学。1976年8月又更名为余姚县龙南区五七大学。并在龙南公社童家岙大队建造平房14间,作为分部。翌年下半年撤销童家岙分部,恢复余姚县龙南中学校名。
  1979年11月由于行政区划调整,校名改为慈溪县龙南中学。1981年又更名为慈溪县横河中学。1984年开始兼办职业高中,招收1个班级,专业为农业技术。至是年底,学校培养初中毕业生3147人,普通高中毕业生2798人,职业高中毕业生314人。并为高一级学校输送新生352人(其中大学241人,高中中专88人,高中技术学校23人),初中中专35人,初中技术学校20人,飞行员8人。
  1989年起停止招收初中生,为县属单一高中学校。
  1994年秋,学校改制为职业高中,至1996年普通高中停止招生。改制后的课程设置,开始以农艺方面为主,以后逐渐设置家电维修、电子技术、电脑文秘、办公自动化、外贸英语、美术广告等十余个专业。学校从1999年开始为市教育局综合高中办学试点,恢复了普通高中招生。2004年4月被省教育厅命名为省一级重点综合高中。
  学校现状
  2002年度有教职员工110人,29个教学班,学生1500余人,其中综合高中27班。校园占地面积80亩(5.33公顷),校舍建筑面积19824.32平方米,学生人均达13.22平方米。学校有标准教室31个,计算机教室2个、计算机155台,语音教室1个,选修课教室3个,多媒体教室2个、可移动多媒体设备5套。还有电子电工实验室,家用电器多功能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物理、化学实验室各2个。设备总价值336万元。
  学校有图书馆和阅览室,其中书库面积192平方米,藏书30239册;学生阅览室412平方米,有报刊杂志199种。建有较完整的校园网络系统,有54座的电子阅览室,可上网查询资料,并拥有各类电子教学参考书和有关教学资料12G。
  校园内建有长度300米田径场,600平方米的棚房式操场各1个。有5个篮球场、1个排球场。
  第四节 职业成人教育
  识字扫盲教育
  民国20年(1931)余姚县民众教育委员会拟定的《余姚县补习学校暂行办法》及《小学校兼办民众教育计划》中规定,凡县立和区立中心小学及私立小学应兼办民众教育。当时有不少学校按此精神附设有民众教育班(馆)。办学采取冬学、夜校、识字班等形式,教员由全日制学校的教师兼任。有的国民小学内还办过成人班与妇女班。但均因经费不足,民众生活困难,几乎有始无终。
  1949年冬,各乡建立冬学委员会,使冬学得到有领导有组织有秩序发展。1950年上春,上河村开办冬学识字班,参加人数46人。是年冬,彭桥东头等村也办起了夜校。1951年冬,今镇辖区内有冬学45所,参加学习人数688人。1952年5月,冬学改为农民业余学校。是年冬,办起业余学校12所,入学人数559人,教学方法采用“郝建华速成识字法”,使学员识字的能力大为提高。1955年大规模的扫盲运动掀起,贯彻“农闲多学,农忙少学,大忙放假,忙后复课”的原则。时间安排上有每日学、隔日学、隔两日学的;形式上有采用夜校上课的,也有采用白天上课的;在教育内容上不局限于扫盲识字,有学文化、学政治、学农技的,也有读报的。是年参加学习的有1204人,占青壮年文盲半文盲总数的43%。1958年“大跃进”,扫盲工作力度加大,掀起田头学、会场学、看图学、见物学,形成“千人教,万人学”的热潮。是年横河区因扫盲工作成绩显著,被县命名为“无盲区”。1960年后,国家经济遭受三年暂时困难,扫盲重点放在农村党团员、基层干部中的文盲半文盲上。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扫盲工作被搁置,扫盲教材被当成“毒草”批判,主管扫盲工作的业余教育人员被“改行”,扫盲工作处于停止状态。1977年国务院颁发《关于扫除文盲的指示》,要求各地限期扫除文盲、半文盲。区、公社重新成立了工农教育委员会,并办起夜校26所,入学人数达836人。后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到1984年,在15~40周岁的青壮年中,基本达到扫盲要求,非文盲率为94.17%。
  1994年对扫盲工作再次进行复查,时全镇青壮年33266人,剩余文盲191人(其中无学习能力者44人),非文盲率为99.46%。2002年在创“教育强镇”考核时,对扫盲工作又进行复查,结果仍达到扫盲规定要求。
  成人教育
  农民教育 1955年农业合作化运动进入高潮,农民不仅要求识字、学文化,同时学习技术,更新知识。农业生产合作社以青年农民为骨干普遍建立“青年技术小组”,学习推广和使用新式农具、农艺,提高操作耕种技术。1961年10月,龙南公社湖塘下大队(今伍梅村)办起了农民业余学校,(后转入梅湖农场)有学员28人,设两个专业:蚕桑与畜牧。1962年12月龙南公社同心大队(今孙家境村)办起了青少年业余学校,以识字与文艺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文化教育。1963年各业余学校还推广“珠算简易除法”,提高珠算计算能力。1964年县教育局提出了有条件的公社可创办农业中学(简称“农中”)的要求,是年横河、龙南两公社率先创办“农中”,“农中”开始附设在公社中心小学内,设有“农业机械”与“农业作物”两个专业。“农中”的建立为公社创办初级中学奠定基础。1971年,石堰公社开办“红医班”,培养农村“赤脚医生”,以解决农村“缺医少药”状况,有学员48人。“红医班”师生采取边教育边实践,自采草药,为人看病,深得群众好评。1985年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教育,以解决部分初中毕业生升学难的问题,石堰乡又首先办起“职业高中”,招收学生38人,设置机械专业,学制两年,毕业时尚有学生29人。翌年,龙南乡也办了一班职高班,学生53人,设机械专业,学制两年,毕业时尚有学生37人。除了办好“职高班”之外,各乡还办起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校(简称“职成校”)。石堰乡从上虞引进“巨丰葡萄”新品种,又从上海引进“春蕾桃”,“职成校”为此专门开办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126人,使学员学到了栽培技术,促使这两个新品种很快推广,种植面积各达三百余亩。传统果品杨梅,结果有大、小年之分,不但影响产量与质量,还直接影响果农的经济收益。为解决这一突出矛盾,在市林农局杨梅研究所指导下,“职成校”多次开办培训班,推广杨梅疏花技术,较好地解决了杨梅结果大、小年不匀的难题,使梅农得益非浅。同时被推广种植的还有“大棚草莓”,通过技术培训,使草莓生长快、果实大、口味好、上市早。既增加了产量,又增加了农民经济收入。
  职工教育 从1990年起,国家教委决定,成人教育重点为职工岗位培训。1992年5月,镇建立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心学校,并成为镇教育三个中心之一(另两个教育中心是小学普教中心、幼儿教育中心)。自此“职成校”始有单独的校舍、教室、课桌椅等设施,还配有专职干部。是年起连续4年,举办“企业会计”上岗培训,每年一期,参加培训学员共270名,开设“会计法规”、“会计原理”、“工业会计”、“珠算”4门课程。考试合格率94.1%,对合格学员发给上岗证。1994年实施新税制后,又对106名会计人员进行“务实培训”,获证率96.2%。
  1997年起,对职工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教育。先后办了36期培训班,培训企业各类人员3000余人,占全镇企业职工人数的15.5%。宁波慈兴集团公司等大型企业,还以厂为单位,按生产需要,开设计算机管理、产品质量管理、英语等课程。1998年,镇“职成校”与宁波高等专科学校联合举办未来企业家培训班,参加对象为镇属中、小型企业厂长与经理。开设“经济学”等七门课程,学制一年,参加学员45人,经考试合格者36人,发给宁波市高等专科学校结业证书。2000年后,为解决下岗工人再就业问题,镇“职成校”又与镇劳动服务所联合举办两期下岗工人再就业培训班,内容为计算机应用等,有学员89人,授课时间120小时,经考试合格者82人。
  函授、广播教育函授学校主要是用函授形式向农民传授农业科普知识。1985年彭桥乡农民文化夜校改名为农技函授学校,是镇办函授之始,参加函授82人,印发函授资料650份。1992年9月,省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慈溪市分校横河辅导站(简称“农函大”)创办,当年设置“果树综合”、“草莓蔬菜”两个专业,有两个教学班,学员80名,以后每年举办“农函大”培训班4~5期,学员每年200余人。1995年,村级干部中专函授班开办,学制三年,学员52人。2002年横河中等文化技术学校与宁波广播电视大学慈溪学院联合创办“远程教学”,开设“秘书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近20门课程,学制两年。第一期招生53人,第二期招生28人,凡达到26学分的学员,由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发给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同等学历。2003年春,学校招收“双证制”即职业高中毕业证书和专业技术合格证书教育班,学制一年,有学员120人。
  干部教育 1992年中共横河镇党校重新组建后,党校每年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其日常事务工作由“职成校”承办。建校10年间,镇党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1250名。其中791人被吸收入党,有598人被充实到村、企事业单位干部队伍。
  1994年后党员骨干培训班多次举办,培训对象主要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内容为带头致富奔小康,推广“大棚草莓”种植新技术等。1995年5月,创办慈溪市老年大学横河分校,每年办学一期,教学10课次,学员多为离退休干部、教师。内容有“卫生保健知识”、“政治时事”、“花卉栽培”等,每月一课,参加人数平均每课有65人。1999年2月,横河镇创办农村法制学校,参加对象为村(单位)治保调解主任,开始时有88人,后因到课率不高,不久停办。2000年5月,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举办,学期一年,学员89人,设置“乡村行政管理学”、“法律法规”等课程。2002年8月,村委会成员培训班举办,参加人员87人,教育内容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是年各村均办有“业余党校”和“村民学校”。村校教学内容有政治理论、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农业应用技术等。
  成人教学设施与专职人员配备
  1978年以前,区配备1名业余教育管理员。之后各公社(乡、镇)也配备业余教育管理人员1名。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镇配有教育专职管理人员3名。2001年新的教育大楼落成后,设普通培训教室7个,其中88座的多媒体教室1个,计算机房1个,有计算机51台。
  第五节 幼儿教育
  1955年后,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开展,为解放妇女劳动力,能使广大妇女走出家门,从事田间劳动,农村开始出现农忙托儿所及幼儿园。
  1958年,县妇联总结推广临山办幼儿园经验。是年10月,公社、大队先后陆续办起幼儿园,招收3~7周岁幼儿入园。当时办园形式有常年的,也有季节性的。幼儿教师来自社会女知识青年。园址有附设于小学内的,也有借用民间空闲房子的。对“幼师”的辅导工作,由中心小学负责,主管单位为公社、大队(村)“妇联”。60年代初,因受三年自然灾害影响,农村经济困难,“幼教”停办。1972年后,又逐步恢复。1978年县“妇联”又要求各地加强对“幼教”工作领导,加快发展步伐。1983年“区妇联”和横河乡政府,共同建造横河区中心幼儿园,坐落在朱家路,占地面积533平方米,有4个标准教室及附属设施和活动场所。幼儿园分大、中、小4个班,有幼儿教师及保育员5人。80年代末,实施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简称“三教”)统一由市教育委员会领导。“幼教”从“妇联”主管转入到“教委”主管。到1991年底,镇境域各乡(镇)村共有幼儿园40所,64班,在园儿童2261人,幼儿教师72人。
  2001年1月在园丁路新建镇中心幼儿园。后随着村规模与教育网点的调整,幼儿教育布局也作了相应调整。
  镇中心幼儿园简介
  镇中心幼儿园创办于1983年5月,园址在朱家路。2001年1月重建,迁址至园丁路。新幼儿园占地总面积7280平方米,建筑面积2520平方米。其中户外活动场地1460平方米,绿化面积1500平方米。设有12个标准教室及配套用房。设施较完善,每班都配有钢琴、立式空调、彩电、录音机。园内还专设有健身房、舞蹈室、图书室、角色游戏室、结构活动和科学操作室。2001年10月有班级9个,在园幼儿253名,教职工32名。2002年成为“慈溪市行为规范达标园”。2003年成为“慈溪市二级幼儿园”。是年9月通过宁波市现代化幼儿园验收,成为“宁波市乡镇达标幼儿园”。
  第六节 教师
  师资
  清光绪以前的私塾,对教师资格无明确要求,条件好的私塾,聘请秀才、生员任教师,一般的由塾方自任,或延聘一些文人为教师。光绪二十九年(1903)提倡办新学,对教师资格虽有明文规定,要求小学堂教员以初级师范毕业者为准。但在境内还没有持此资格者为师。
  民国7年(1918),教育部规定小学教员资格,必须由师范学校或教育总长指定的学校毕业,或经小学教员试验检定委员会验定合格,并持有许可证者始得任职。境内各小学符合条件者甚少。小学教员有正教员、专科教员及助教之分。民国19年(1930),对教员实行资格审核登记及聘用制,规定教员由校长聘任,报县教育科备案;校长由区乡政府推荐,报县政府审批;私立学校校长由校董事会推荐,报县政府审批。民国29年(1940),凡乡中心国民学校校长由乡长兼任,保国民学校校长由保长兼任。民国34年(1945年)下半年,抗日战争胜利,对在沦陷区任教的教员,重新进行甄别登记,限制使用。任教仍实行聘用制。
  1949年5月,余姚解放。县人民政府对教师采取“维持现状,稳步改造”的方针。通过对学校的接管,教师的鉴定、学习与培训,多数教师转为公立教师。被留任的教师,实行统一调配任用。1953年后,因部分学校师资不足,开始向社会聘用民办教师(简称“民师”),这是“民师”之称的由来。“文化大革命”期间,贫下中农管理学校,1968年提出“学校办在家门口”,小学“下放”给大队管理,大多数教师返回原籍任教,造成师资队伍混乱,各校教师结构严重失衡,不少学校无法全面开设课程,这种状况直到1972年后才有所改善。1978年省对“民师”的管理,作出了新规定:“是年起不再增加‘民师’的编制,也不再新吸收‘民师’。现有‘民师’凡符合公立教师资格者,给予转正指标,陆续转为公立教师;凡不符合教师资格者,予以辞退,妥善地安排好生活出路。”1985年后,学校实施分级管理,分级办学。乡(镇)重点办好初级中学、中心小学、“职成教中心”。以上“三校”的校长,均由县教育局任免。初中副校长、“完小”校长由乡(镇)人民政府任免。乡(镇)内的教师调动,由乡镇教育办公室负责调配,乡(镇)政府审核批准。1989年,允许年老体弱、不宜继续任教的老教师,离岗“休养”,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再办理退休手续;也允许因健康原因而不能坚持8小时正常工作的教师,办理“病退”手续。是年,为解决初级中学教师的不足,由市政府组织横河镇政府,从湖南等省引进合同制教师8名,充实初中师资队伍。
  1988年起,对中、小学教师实行技术职称评定。此后,中、小学教师中的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人员逐年增加,素质不断提高。
  至2002年底,中学教师159人,合格学历为93.6%(其中高学历占34.5%);小学教师189人,合格学历为97.5%(其中高学历占49.5%)。
  待遇
  民国34年(1945)后,规定教师待遇参照公务员,每月还可增发生活补助费。从现象上看,似乎“增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但从法币到金圆券,币值飙贬,物价飞涨,菲薄的薪水往往还要拖欠,教师生活依然十分艰难,当时有句顺口溜称“家有隔夜粮,不为孩儿王”,这是对当时社会教师生活的真实写照。
  1949年5月,人民政府接管学校,实行“实物工资制”。是年8~10月,平均每人每月1.3石大米。11月起,统一改为“折实单位制①”,平均每人为66个“折实单位”。12月后开始评薪,小学校长为74个折实单位,教导、总务主任为64个折实单位。非公立小学教师,仍由各地自行负担,每人每月大米0.7~1.2石不等。1950年下半年公立教师也改发大米,区校正副校长月薪1.45~1.5石,乡校校长月薪大米1.32~1.5石,一般教师月薪大米1.1~1.2石,工友0.8石。1952年10月改实物制为工资制,根据德才标准,评级调资。调资后与1951年同期相比,增资34.35%。1956年4月,小学教师工资,分“行政级别”与“教师级别”,作过一次调整,调整原则按学历高低、教龄长短、工作表现好、坏等因素调整工资级别。调整后的工资:“完小”校长、教导、总务,月工资平均为49.81元,增长34.7%,净增12.83元;教师人均月工资38.72元,增长30%,净增8.89元。1960年、1963年部分教师工资均有不同程度的调整。1972年,镇域4个乡有44名教师增加工资,其中有8名增资2级,增幅5.00~11.50元不等。1981年10月,教师工资又进行了一次较大幅度调整,调整方法采取“先补后靠,再升级”,即先普遍增加一级,再对符合升级条件的少数教师增加二级、三级工资。1985年工资制度再次改革,实行以职务工资为重点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四部分),是年教职工人均每月增资23元。同时还实行教龄津贴,按教龄长短,分别每月补3元、5元、7元、10元,即教龄满20年以上者每月补10元。1987年10月起,教师工资普遍又上浮10%,不兼课的行政人员向上浮动一级。1988年职称评定后,实施专业技术职务工资。1994年,实行新的结构工资制。经过几次工资调整,教师工资基本与公务员工资相持平。
  “民师”工资:1958年前,由乡村自行筹集发放。1958年公社化之后,由生产队记工评分,原则上按社员同等劳动力实行同工同酬,或略高于同等劳动力。1972年起,凡1966年底以前任教的“民师”每月增发3~5元补助费。1974年起实行工分加补贴,国家补给中学民办教师每年210元,小学民办教师每年170元,并准许报销部分医药费。1979年后增发副食品补贴,每月2.5~5元。1982年起,凡1965年底以前任教的民办教师,再增加年补助费50元;1966年1月1日后任教的再增加年补助费45元。1984年“民师”实行工资制,由乡(镇)筹集,县财政切块补贴。1985年公立教师进行工资改革,凡1978年以前编内民办教师,与同级学校公立教师同等幅度增加工资。1988年教师进行技术职称评定,聘任的民办教师所增加的技术职务工资,50%由乡(镇)自行筹集,50%由市财政补贴。1990年中学民办教师月平均工资145元,小学民办教师月平均工资142元。
  福利
  新中国成立后,教师的福利待遇日益提高。教师的公费医疗、病假、事假、探亲假及女教师的产假等,福利享受均与国家行政干部同等(详见第十六卷人事劳动·福利)。为“尊师重教”,1985年9月建立“教师节”。翌年教师节时,为从事教育工作30年以上老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凭证可享受诸多优惠。1989年起,为退休时教龄满30年的老教师,增发生活补贴,退休后每月按本人在职工资全额发给退休金。以后如遇在职教师增资时,已离退休教师亦相应增加生活补贴。1990年起,教师发给年终奖,奖金由乡(镇)财政列支。同时担任班主任的教师,享受班主任津贴。1995年镇重申教师子女入学,免交学杂费的规定。1996年1月起,在职教职工,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金,以解决退休之后养老问题。
  第七节 经费、设施
  经费南宋之后,陆续有多家书院创办。设在陈山的高节书院,是一家官办书院,称官学,有学田八百余亩,另外每年还有廪米200石拨入,收入颇丰,足够“养士之需”。私办书院情况不同,有的依靠私人捐助,有的向学生收取学费,各种情况兼而有之。像天香书院、南洲书院等均由个人出资创办,求读者为本族子弟,经费没有官办书院那么优厚。私学有两种即私塾、义塾。如一村或一族创办的义塾,其经费来源,一是靠祠产、庵(庙)产田租收入;二是接受私人捐助;三是向学生收取学费;如由个人开办的私塾,则完全靠学生缴纳学费维持,情景就差。更困难的私塾有学生各家轮流为塾师供饭食,薪金等什么都没有。但由殷实富户创办的少数私塾,则条件就比较好。
  民国初期教育经费基本与清末相同,谁办学谁出资。当时除横河小学由县府拨教育经费外,大多数学校是靠各种渠道自行解决的。1915年,烛溪湖西湖日久干涸,被开垦为农田,其租谷收入,曾资助烛溪湖下原(石堰)灌区范围8所小学。其时总体教育经费来源,比清末时稍要好一些,但远远解决不了教育所需。抗日战争胜利后,为振兴教育,当时有的学校曾向在沪的横河籍实业家募捐,所得款项,用来添置学校设备,维修校舍,使受捐助学校的校容校貌有所改观,办学条件有所改善。
  新中国成立之初,学校面貌仍没有多大的改观。1952年各类学校由政府接收,改为公立学校。其经费主要来源,除收取学杂费外,不足部分均有县财政拨给。1955年后,教育事业发展加快,入学人数剧增。“民师”的经费由乡(公社)村(生产大队)自行筹措为主,县财政作适当补助。1984年后,学校实施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其后教育经费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
  教育费附加收取 1985年后,镇按国务院规定,向乡镇企业收取教育费附加,额度以企业销售额的0.8%计。1988年今镇域4个乡(镇)收取教育附加费共计55.97万元。在向乡镇企业收取教育附加费的同时,曾对全民、集体企业职工子女入学,向单位收取每人20~30元不等的教育资助费,但不久停收。2003年全镇教育附加收取达2025万元,是年连同镇财政其他收入对教育投入的资金共计3632万元,占镇财政支出的24%。
  学校办企业 学校兴办各类企业,广开财源,改善办学条件。税务部门对学校办厂、办企业,给予减免所得税的优惠。
  学杂费收取 在2005年以前学校按政府规定每学期向学生收取学杂费。此后免收学生学杂费。
  捐助 除镇财政投入外,还接受社会上一批热心于教育事业者的捐款捐物,不断改善学校软硬件设施。
  设施
  校舍 清末和民国时期,校舍都设在祠堂、庵庙内,教室狭小简陋。新中国成立后,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面貌未改,危房日趋增多。直至20世纪60年代末,除乌玉桥、五联等少数小学,盖了几间低矮的木结构平屋为新校舍外,大多数校舍还是如故。1985年实施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后,校舍逐年有所改变。至1988年,镇域投入89.86万元,新建、改建校舍6864平方米。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对教学网点作了调整,校舍的改建和新建随之加快。详见1990年后小学教育网点布局调整情况。
  1992年起,经十余年努力,以往破旧不堪的木结构老校舍,已被淘汰,至2000年,全镇中、小学校舍,已全部改建。全镇中、小学校舍占地面积分别为72339平方米、142642平方米,建筑面积分别分为23965平方米、38376平方米。中、小学生人均建筑面积分别为9.5平方米与8.3平方米。
  设备清、民时期,私塾没有什么设备,仅一块黑板,一把“戒尺”,课桌椅也不全,椅凳学生要从家中自带。新中国成立后,教学设施逐渐有所增加,但还仅限于区乡中心小学,不少学校连解决“一无两有”(即无危房,班班有教室,人人有课桌、椅凳)尚有较大距离。80年代之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乡镇政府对教育资金投入日益增多,办学条件逐渐得到改善,因此设施也不断得以更新。按宁波市政府制定的“中、小学办学纲要”要求,中、小学设施必须达到“一无六有”(即无危房,有围墙,有操场,有校门,有校牌,有旗杆,有厕所)。到80年代末,各校基本实现“纲要”要求。90年代后,在调整教学网点和改建校舍的同时,注重于学校软件设施建设。到2002年,镇中心初级中学和镇中心小学,电化教育设备已达到一类标准。“两校”各建有多媒体教室一个,有标准体育场及健身房等。其他各校电化教育设备也达到二类标准。全镇有计算机教室面积1005平方米,计算机457台;语音教室面积399平方米;钢琴12架。
  第二章 体育
  第一节 社会体育(农民体育)
  新中国成立前,农村受“庙会文化”影响,社会体育传统项目比较多,主要有:
  拳术
  乌山拳与崔陈拳系原姚北两大拳派,起于何时,史料有两种说法,一说在明嘉靖年间,由戚继光驻军传授,流传于世;一说在乾隆年间由“卫军”后裔唐石门传授给儿子与女儿,后儿子迁居崔陈,女儿出嫁到乌山,儿子、女儿分别招徒授业,逐成崔陈派与乌山派。两派拳术各有所长,崔陈派以拳击为主,乌山派以踢腿为主。两派每年于农历二月中下旬,在乌山、浒山等地总要相互较量一番(俗称甩拳头)。同派相交称“和品”,又称“摔跤”,异派相交叫“拔尖”,亦称“硬场”。较量虽有严格的规矩,但时有“违规”现象发生,俗称“狂场”。由此往往引起群斗,甚至酿成伤亡。清朝咸丰年间,乌山派中曾出现过女拳师,称“钉钯太婆”,其徒芦七姑闻名于四明地区。解放后,拳赛停止,今已基本失传。
  龙舟赛
  是横河镇一项历史悠久的民间体育活动,每年农历三月十一二开始,从预练到比赛要花四五天时间。参赛龙舟多时有40~50艘。每艘龙舟有舵手1人,划手14人,另有锣鼓手3人。龙舟前饰有“龙头”,后饰有“龙尾”,船身绘有鱼鳞状图案。竞渡地点分别在横河闸至秦堰桥,石堰闸至秦堰桥之间。竞赛开始,众桨齐发,船上锣鼓喧天,舟如离弦之箭,勇往直前。岸上人山人海,热闹非凡。竞赛优胜者在端午节时,去余姚岳庙三江口,参加全县的比赛。横河去姚参赛者,往往获胜居多。1957年后赛事停止。
  舞龙
  在农历二月“礼拜”期间。每条舞龙参加的人数不等,一般在13~17人之间,有的甚至更多,这要看龙的长度来确定。舞龙是颇受人们喜欢的活动,清代乌山胡德辉曾写有“多事儿童齐拍手,山坳舞起两条龙”来称赞舞龙时情景。若群龙起舞,则气势更为壮观。
  举石鼓
  亦是民间开展得比较广泛的一个体育项目,时间一般在冬、春之际,尤其在二月“礼拜庙会”期间,更是举石鼓者大显身手之时。所谓“石鼓”,即用两块圆形、重量相等的磨盘石,中间各凿一个圆孔,再用竹棍担起两头磨盘即成。由于石磨盘大小、厚薄不一,自然石担的重量也不一样。1948年上春,在孔庐庵曾举行过一次民间举石鼓比赛,结果石堰徐志芳单臂举起90公斤重的石鼓,获比赛第一名。20世纪80年代末,马堰村横山,尚存有40~100公斤的石担7、8对。
  游泳
  农历夏至至立秋之间,正时游泳的大好时机,从稚童到年老者都纷纷下河游泳,开展得甚为广泛,如男性不会游泳者,则被谑称“旱地鸭”。现因河水污染,这项活动已无法开展。
  其他民间传统体育项目还有跳绳、踢毽子、下象棋、走高跷、放纸鸢等。
  新中国成立后,一些传统体育项目慢慢失传。但新兴体育项目得到发展。1951年乌山村建立境内第一支篮球队。此后,不少村也纷纷建立,利用农闲季节,开展村与村之间友谊比赛。1956年,横河篮球队参加了县第一届农村篮球赛,取得较好成绩。1957年横河还建有一支妇女篮球队,这在20世纪50年代的农村,也属罕见。
  除了篮球之外,开展较普遍的还有乒乓球。因乒乓球活动在室内,适应性强,男女老少皆宜,深受群众喜爱,尤其在七八十年代后,各村均办有俱乐部、“青年民兵之家”组织,几乎都建有乒乓室。横河的乒乓球,在参加县市比赛时,多次名列前茅,有一定知名度。
  1985年各乡(镇)建立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体委”),“体委”主任由乡(镇)长兼任。体委建立后,要求各村必须建有一个篮球场,一个乒乓球室,还广泛发动民众,积极投入各项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棋类、拔河、跳绳、打太极拳等在全镇深入、持久地开展。
  1986年3月举办横河区第一届全民运动会,时间3个月。比赛项目有乒乓球、篮球、赛跑、铁饼、铅球等。比赛方法:先各乡进行选拔赛,尔后各乡组队参加全区的比赛。参加人员300余人。
  1999年2月,横河镇首届乡村青年文化节暨青年运动会在横河镇中心初级中学操场举行。比赛分拔河、接力赛跑、自行车慢车骑、乒乓球、篮球、跳绳、踢毽子、登山8个项目。全镇按各办事处、教育线、工业线、机关团体等为单位,组成8个代表队,有368人次青年运动选手参赛。
  第二节 学校体育
  清末民国初,学堂始设体操课,每周为三小时,内容有游戏、拳术、跑步及体操等。民国12年(1923)后,施行新学制,改设体育课。当时境内小学缺少体育运动场地,则以室内操、竞技等为主,如开展田径运动项目则借用村道。尽管设施简陋,横河小学在全县小学生运动会上曾多次取得好成绩。
  新中国成立后,学校体育成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组成部分,引起各校高度重视。1952年毛主席题词“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小学体育课初步形成制度。1~3年级为队列、体操、游戏,3年级以上为技巧、球类、田径。每天早上有晨操,中途有课间操。1955年后,区、乡中心小学先后配备专职体育教师。是年推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锻炼制度(简称“劳卫制”)。凡12岁以上学生都必须参加“劳卫制”锻炼和测试。“劳卫制”锻炼标准分一级和二级,测试合格者,发给“劳卫制”证章。1958年有劳动课代替体育课现象。60年代初期的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体育课以广播操、乒乓球、羽毛球、棋类等运动为主,以减轻体力消耗,停止开展运动量大的田径等项目。1963年省教育厅颁发小学体育成绩评定办法及标准。以体育技能掌握程度,体质增强状况及思想品德表现3个方面来考核。“文化大革命”期间,体育课改为军体课,小学体育技能训练被削弱,课外活动被停止。中学则以“野营拉练”代替体育课。1978年后,国家实施体育训练标准,简称“达标”。中小学体育课进入正规渠道。
  学校体育特色
  乒乓球该项目是镇中心小学的传统项目,始于1960年。学生余纪芬获余姚县乒乓赛女子单打冠军。1978年,省乒乓赛中,学生孙小群获小学组女子单打第六名。
  航模镇中心初级中学航模运动始于1993年,已培养出国家一级运动员2名、二级运动员6名。被国家教委、教育科学研究所命名为全国首批21所中、小学科学技术实验学校之一,累计获得奖牌国家级16枚、省级75枚。2004年8月,在法国举行的第14届世界航海模型锦标赛中,该校教师顾建雄获银牌1枚。足球是原埋马小学开设的体育特色项目,始于1989年5月。自1991年起获宁波市小学生足协杯锦标赛七连冠。1997年获省小学生男子足球赛第二名。1999年获全国少儿足球邀请赛(青岛赛区)第三名。2000年4月,被宁波市教育委员会、体育委员会评为业余训练先进集体。自1993年至2002年,学生杨立江等6人,4次参加省少年足球队赴日本参赛,获金、银牌各1枚,铜牌2枚。
  射击射击是原乌山小学开设的军体项目,始于1987年。训练时间虽不长,但成绩已初显端倪,2001年在宁波市第十届运动会上获射击团体第二名,获单项金牌7枚,银牌5枚,铜牌5枚的好成绩。并先后向省、市输送射击运动员8名。
  第三节 老年体育
  镇境老年体育,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此前,除少数老人在农闲时下棋、打扑克外,没有其他活动。
  1989年10月,横河区在横河中学大操场举办首届老年人体育运动会,全区8个乡(镇)都组队参加,时间一天。竞赛项目有男子千米长跑、100米短跑、跳远、自行车慢骑、登山、象棋、乒乓球等。
  90年代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老人的增多,老年体育活动广泛发展。1992年建立镇老年体育协会(简称“老年体协”),各村也先后组建了“老年体协”组织。是年横河镇第一支老年门球队组建,有10人参加。1999年获市门球比赛优胜奖。老年体协先后还组织建立腰鼓、太极拳(剑)、舞蹈、篮球、乒乓球、体操、棋牌、登山等队。每天有两千余老人在文化广场、人民公园及各村晨练点,举行各项体育锻炼。自90年代始,凡市举办的老年人运动会,镇都派代表队参加,每次比赛不论团体还是单项都能取得一定名次。1998年获市第九届老年人运动会二等奖,其中乒乓赛获得第六名。2003年市第十届老年人运动会获踢毽子个人第二名,横河赛区被评为最佳赛区,受到市“老年体协”的嘉奖,镇“老年体协”被评为市老年体育先进单位。
  为使老年体育有序开展,创造一个好的锻炼环境,镇政府每年投入6万元资金,不断完善与更新体育设施。建有门球场1个,篮球场1个,有200平方米的活动室,设有棋牌、乒乓球、康乐球、健身器械等。
  第三章 卫生
  第一节 医疗机构
  私人诊所
  民国时期境内无医疗机构,只有祖传或师承之中医,俗称“郎中”。有胡月梅、胡幼山、施水昌、孙月樵、胡云贵、胡芳润等医生,但精者甚少。除胡云贵、胡芳润父子两人在诊治伤寒症稍有名气外,其余都名不经传。1943年马靖煜医师在朱家弄开设私人诊所,境域始有西医。此后西医眼科孙儒堂医师亦在朱家弄开设眼科诊所。
  联合诊所、区卫生院
  1952年7月,由马靖煜、施定祥等人发起组建横河区联合卫生所,设西医内科、外科、妇产科。医务人员6人,马靖煜为所长,诊所开设在今镇南路21号。1954年7月,更名为横河区卫生所,所长施定祥。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更名为横河人民公社卫生保健院,实行“医药合一”。1962年1月改名为横河区卫生院,时有医务人员12名,设有内、产、针灸等科及化验、注射、药房等辅助科室。1971年7月易名为龙南区卫生院,1981年7月复名横河区卫生院。1984年4月更改为横河区中心卫生院。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改称横河中心卫生院。时有在编医务人员64人,非在编医务人员18人。
  乡卫生院
  彭桥乡卫生院 建于1956年,初名彭桥联合诊所。1957年9月改名彭桥乡卫生所。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称彭桥保建所。1971年改为彭桥公社卫生院。1983年9月,更名为彭桥乡卫生院。撤区扩镇并乡后,更名彭桥卫生院,受横河中心卫生院领导。2003年5月转制,为彭桥翁氏医院。
  龙南乡卫生院 建于1958年10月,称龙南保健所。1971年7月改名龙南公社卫生院。1983年9月改称龙南乡卫生院。撤区扩镇并乡后,称龙南卫生院,受横河中心卫生院领导。2003年12月转制。
  石堰乡卫生院 建于1958年10月,称石堰保健所。1971年7月改名石堰公社卫生院。1983年9月改称石堰乡卫生院。撤区扩镇并乡后,称石堰卫生院,受横河中心卫生院领导。2003年转制为金纬医院。
  乌山保健所 建于1958年10月,1975年撤销。
  村卫生室
  1954年春,区卫生所培训第一批村级“卫生保健员”,部分村始有卫生保健室,设施仅一只药箱,配备一些简单的药品如红汞、紫药水、橡皮膏等外伤药。1966年毛泽东主席发表“六·二六”指示后,各大队建起卫生医疗站。“卫生保健员”改称“赤脚医生”。1972年5月大队“卫生医疗站”改称“合作医疗站”。社员在医疗站看病可按比例报销医药费。后因集体经济无法承受庞大的医药支出,报销项目逐年减少,报销比率也逐渐缩小,直至最后取消合作医疗制。1978年,大队卫生医疗站恢复,大多数大队社员自己付费看病。1982年10月“赤脚医生”改称“乡村医生”,大队“卫生医疗站”改称大队“卫生室”。在提倡多种形式办医的思想指导下,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
  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时,有村卫生室48个。是年建立镇农村卫生协会,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的从业人员62人入会。1998年境内有43家村卫生室,其中有16家为甲级卫生室,1家为文明卫生室。乡村医生中有医师1人,医士16人,卫生员31人。到2002年底有村卫生室37个,从业人数37人。
  横河中心卫生院简介
  横河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52年7月。1954年诊所迁移至孔庐庵旧址,增设化验室。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时,增设中医内科、针灸科、注射科。1962年7月新建病房351.78平方米,计9间。1970年5月后增设放射科、五官科、手术室、生化室、口腔科等,员工增至29人。1978年7月新建三层门诊楼一幢,建筑面积1084.2平方米,增设防保科。1980年10月,设立中医伤科。1987年增设中药房。1990年9月医院搬至梅川西路。自1990年后各功能科室,仪器设备较齐全,性能先进。其中价值万元以上的有WE9306Ⅱ电脑妇科仪、S2304A牙科综合治疗机、S2315牙科综合治疗机、Pro全自动生化仪、Bayer60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200A自动尿液分析仪、XG200C双床双球管X线诊断机、2600A胶片洗片机、LOG1Q400ME3彩色超声检查仪、HP100心电图机等。1995年3月,“横河中心卫生院东街分部”设立,一年半后撤销。同年,“横河中心卫生院第二门诊部”在宜青桥村设立。2002年,“横河中心卫生院第三门诊部”和“横河中心卫生院第四门诊部”先后在上剑山和洋山岗村增设。是年,全院有医务、行政、后勤人员92人,其中有中级职称、主治医师等18人,初级职称医师级17人,医士级30人。医院设置内科、糖尿病专科、肝病专科、外科、妇产科、骨伤科、五官科、小儿科、皮肤科、中医内科、理疗科等。住院床日,达2182日,门诊人数达108950人次,医院总收入达8064696元,上级拨款498000元,盈余150406元。
  第二节 医疗事业
  中医
  中医源远流长,早在南宋时,儒者多从事“举子业”,举子不成,则从医者亦为数不少。明嘉靖年间,彭桥名医黄百嘉,娴熟儿科,县令叶炜,特旌其为“东海名医”。其后医业延泽三代,其孙黄延庆,仍名扬浙东。万历年间,乌山胡时麟,翰林出身,任云南按察司佥事时,潞州周围数十里,瘴疠危害甚盛。时麟懂医术,教民驱瘴之法,瘴疾得以根治,滇民对他感恩戴德。清末光绪年间,天香桥村胡云贵,秀才出身,后从医,刻苦钻研《黄帝内经》、《神农本草》、《伤寒》等古典医籍,成为一代“儒医”,专治伤寒,名扬“三北”。
  民国以来,除部分世传中医之外,尚有民间“郎中”,分布境内各地。1958年区卫生院始设中医内科、针灸,由匡堰高家伤寒名医高元然之曾孙高圣水坐诊。1980年复设中医内科,由胡嘉春医师坐诊,在治疗补肾、治胆、祛痰益气、健脾利湿等病症上有较高医术。
  西医
  镇境西医自民国32年(1943)开始,至1952年诊疗水平仅限以普通疾病。1954年增设化验室,添置德国产双筒显微镜。随着医务技术人员的增加,医疗水平也逐步提高。除治疗呼吸道、消化道、普通外伤、疖、痈等常见病和多发病外,对休克病人也能做到及时抢救。
  1956~1958年,先后建立的乡(公社)保健所,均以西医为主。1970年,境内有西医医生25人。区卫生院随着医疗设备的日趋完臻,医疗水准亦大为提高。此时对常见病和多发病能及时诊断治疗外,对主要传染病,如钩端螺旋体病、麻疹、肝炎、百日咳、疟疾、乙型脑膜炎、流行性脑膜炎等轻中型病人进行收治。对农药中毒者可进行有效的抢救,对外伤病人进行清创、缝合,体表肿瘤切除,脓肿切排。妇产科除常规接生外,开展人工流产、放环、取环,男子结扎和女子结扎,中期引产等手术。是年区卫生院购置50毫安X光机一台,增设放射科,开展全身骨骼片、胸片、胃肠造影。肺癌、胃癌的早期诊断,腹部平片及肠套叠的初步诊断。1976年增设眼科,能开展白内障剥离,角膜异物去除,内倒睫矫正手术,睑裂伤缝合术。四官科能进行鼓膜穿刺、上颌窦穿刺、鼻及外耳道异物取出手术和扁桃体手术。1978年,建立生化室,开展早期妊娠检测、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血钾、血钠、血钙、淀粉酶等测定,及大便细菌培养,采用生物化学检验技术,诊断体格和有关疾病。
  药业
  民国时期,药业只有中药铺。在横河街上开设有柏寿堂、生生堂;乌山横街有同仁堂;石堰街上有资生堂、泰源堂;彭桥街上有天生、天禄、天益、余德堂、保康堂等中药店。这些药店主要为中医处方配药,并兼营参茸、膏丸、药酒和中成药,西药由诊所自备。新中国成立后,大多数药店依旧营业。但随着西医的日益发展,中药店内亦开始兼营少量常用西药。1956年私营工商业改造后,药店转入供销合作社,实施中西药兼营。1987年区中心卫生院设立中药房,中医就诊后即可在医院配药。1990年后,供销合作社进行体制改革,原供销社经营的中西药部,交由个人承包经营。同时允许个私药店开业。到2002年底,境内有批发与零售西药店9家。
  第三节 医政、药政管理
  民国时期,境内无医政、药政管理机构。新中国成立后,医政、药政由县(市)卫生局管理,并委托区卫生院(横河中心卫生院)执行,不定期地对境内药业、医业进行检查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颁布后,每年对医、药业进行一次检查,主要对象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及医药商店。
  第四节 地方病防治
  传染病
  民国时期,农村环境卫生落后,医疗条件差,霍乱、天花、脑膜炎、白喉、猩红热等传染病往往肆虐流行,人称“瘟疫”。民国32年(1943)夏、秋之际,霍乱病大暴发,患者死亡很多,仅埋马村在七八月份死亡34人,有的甚至绝户。时抗日民主政府,邀集当地医生、乡保长、社会名人发动卫生宣传,从上海采购霍乱伤寒混合疫苗进行治疗,疫情始得控制。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1951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整治环境卫生。之后又免费为群众接种霍乱、伤寒、天花等各种预防疫苗,使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1961年区卫生院配备兼职防疫人员。1978年建立防保科,配专职人员2名,公社卫生院也配有兼职防疫人员,并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开展综合性防治措施,使多年流行的传染病逐年减少,死亡率大为降低。据20世纪70年代中期统计,传染病死亡率为23.47/10万。1980年后,传染病虽还有发生,但因此而死亡者极少。
  地方病
  疟疾 俗称“抖抖病”、“卖柴病”。旧时在境内流行甚广。疟疾又有“间日疟”、“三日疟”、“恶性疟”之分,每年夏秋季发病尤多。新中国成立初,疟疾仍很流行。50年代经防治,发病率降至4.86/10万,但到60年代又反弹,甚至高达45/10万。后经30余年预防治疗,大力整治环境卫生,消灭疟蚊孳生地,对每一康复病人进行八次上门送药,并看着病人服药下肚,疟疾得到了有效控制,由1981年的39.09/10万,到1984年减少到16.03/10万,到1986年后很少发现疟疾病人。
  钩虫病 俗称“黄胖病”,民国时期此病流行甚广。轻者食欲减退,恶心呕吐;重者四肢乏力,严重贫血,不能劳动。妇女感染此病后,往往终身不育。1959年对该病进行普查与防治,受检人数14023人,阳性人数有819人,阳性率为5.8%。治疗人数819人,用四氯乙稀、灭虫宁等药物治疗,病人先后康复。以后每年进行抽样检查。1970年又普遍进行了一次大便钩虫卵镜检,未发现有阳性病例,钩虫病已基本根治。
  钩端螺旋体病 1953年8月,原龙南乡竹山、沙河及沿山一带发现该病。起先不知病因,用青霉素治疗。1954年8月,此病又在石堰、彭桥等地流行。发病时间在农历八、九月间,为时近一个月。发病对象以青壮年者居多,男性多于女性,先后有26人死亡。是年省防疫站进行过协助调查与治疗,初诊为“流感”。1955年6月南京“军医大”派员到发病地调研疫情,捕捉田间老鼠数百只,经解剖发现,在数只鼠体内发现带有钩端螺旋体病毒,发病与鼠类密度成正比,因此怀疑病人与鼠类排泄物感染有关。根据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特点,病人初诊为钩端螺旋体。对广大青壮年经注射钩端螺旋体疫苗预防后,发病率逐年下降。据1972年统计,此前十年间共发病129例,死亡4人。1974年仍有患病者2例,1975年后基本控制,未发现该病。
  日本吸血虫病 俗称“扫箕胀”,有病例记载19例。1975年查钉螺时,发现湖东、大山、横江等村的山林队地域有钉螺、螺区面积横江山林队约60平方米,湖东、大山山林队螺区面积共325平方米。螺区按规定进行灭螺处理,每年复查2次,包括横江、湖东、大山、相士地等村的山林队和自然村。后未发现新的钉螺。
  血丝虫病 俗称“大脚疯”、“流火”。镇内丝虫病历史较长,在民国及以前有近半农民发过“流火”。新中国成立后,经过长期治疗,发病率降低,阳性率减少。1984年4~6月,调查6682人(其中一岁以内157人),应检人数6525人,实检人数6060人,受检率91.1%,检查结果,含微丝蚴阳性仅2人,阳性率33/10万。1985年2月,已达到国家卫生部规定的消灭丝虫病的标准。
  病毒性肝炎 镇域常见为甲型和乙型两种。从1959年起列入传染病科目。肝炎病急增始于60年代初,开始为甲肝,年均发病率为132/10万,70年代年均发病率为284/10万。
  经预防治疗2002年肝炎发病率为47.85/10万。
  第五节 防疫保健
  爱国卫生
  爱国卫生运动起源于1951年抗美援朝期间,时美军在朝鲜战场发动“细菌战”。为粉碎细菌战,全国开展了以“除害(蝇、蚊、蚤、鼠、臭虫)防病”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1954年区、乡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发动群众大力整治环境卫生,消灭蚊蝇孳生地,疏通阴沟,填平污水池,推行露天粪缸相对集中,并加盖。1958年夏季,又开展以“除四害(老鼠、麻雀、苍蝇、蚊子),讲卫生”为重点的爱国卫生突击月活动。历时两个月,参与人次达6.5万余,重点为捕捉麻雀、老鼠,消灭蚊蝇,清除垃圾,横河、彭桥街道上还新建公共厕所14座。此后,爱国卫生运动每年举行一次,成为制度。
  “文化大革命”期间,“爱卫会”被停止活动,导致环境卫生恶化,脏乱现象重现。1979年,“爱卫会”组织恢复,在继续抓好“除四害,讲卫生”为重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外,重点转向改善农户饮用水。1979年后,灭鼠工作转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在春秋两季鼠类繁殖旺季,免费向农户发送灭鼠药。鼠密度由12%逐年减少至1.72%,达到了宁波市灭鼠要求。1982年后,爱国卫生运动由治“脏、乱、差”转向美化绿化环境,组织青年义务劳动,打扫公共厕所,清除垃圾,疏通阴沟。横河乡铺路400米,平原植树11728棵。1985年,“横河镇街道卫生管理办法”制订,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同时规定在街道范围内不准散养家禽、家畜。1989年4月,第一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广泛宣传健康卫生知识。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环境整治和卫生管理又重新作了整体规划。1996年,全年组织卫生突击活动多次,参与者达30478人次,清理垃圾1643.5吨,消灭卫生死角1735处。镇政府对环境卫生投资129481元,并征用土地5亩,在龙泉西路建造垃圾中转站1座,新增垃圾清运车1辆。在街道新增密封式垃圾箱30个,果壳箱10个。2003年4月是第15个爱国卫生月,参加爱卫活动的人数达1280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2000余份,消灭卫生死角86处,清理垃圾235吨,新增绿化面积2万余平方米。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
  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这是我国政府向世界卫生组织作出的庄严承诺。初级卫生保健(简称“初保”),开始于80年代初,有管粪改厕、改水、合作医疗、健康教育等13项指标。1994年10月,通过省初保基本达标验收合格。1997年宁波市授予横河镇“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先进集体”。到2003年“初保”已全部达到目标规定的要求。
  改厕管粪
  新中国成立之前,农村均为露天粪缸。1954年后,区、乡爱国卫生委员会开展“除四害,讲卫生”活动,首次清除部分在集市街巷的露天粪缸,对暂不能清除的要求搭棚或加盖。60年代后,农民的卫生意识有所提高,开始将露天粪缸相对迁移集中,加盖搭棚,并由专人对粪便进行消毒,施撒六六六药剂,以消灭蚊蝇孳生地。
  80年代初“改厕管粪”工作,仍由“爱委会”主管,工作重点是限期清除在集市、公路两侧的露天粪缸。
  1992年后,“改厕管粪”工作加强力度,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提出以清除露天粪缸为重点,向农户推广建造“三格式卫生户厕”;并对达标创建“文明村”、“建设新农村”的村,规定要求“三格式卫生户厕”的普及率必须达到70%以上;对被评为“三星级家庭”的户,必须建有“三格式卫生户厕”,否则不予评定。1993年初,镇政府对“改厕”工作又作出新规定:凡建成区内及省道公路沿线两旁的露天粪缸,必须在6月底以前清除完毕;并强调规定时间内清除一只露天粪缸,镇补助30元;对逾期不清除者,作无主处理;凡新建住宅房,规定都要建有无害化户厕。考虑到建户厕会减少住户面积,镇在建房审批时,再加批4平方米建房面积,还补助资金10元。
  1995年,在抓好户厕改造的同时,又抓紧了公共厕所建造。彭桥东头村,新建公共厕所7座,清除露天粪缸150余只。1997年底,乌山村消除露天粪缸332只,成为全镇消灭露天粪缸的第一个村,使98.7%村民用上卫生厕所,还先后建造公共厕所18座。总投资达22.5万元,镇亦补助3.6万元。
  至2003年底,全镇23个行政村已消灭露天粪缸23166只,平均每户占1.03只,建有户厕18257座,户厕普及率达81.33%;还建有公共厕所314座。镇为此先后投入资金181万余元。
  改水 镇境地处东横河中、下流,饮用水历来以河水、天落水(雨水)、井水、山泉溪水为主,五六十年代以前环境污染少,水质较好。后因环境逐步污染,水质变坏。自1965年乌山村田屋掘第一口灶头井起,全区先后挖有石砌普通水井582口,水泥(瓦)筒小水井(俗称灶头井)3966口,初步改善了用水不洁情况。但饮用水质量还日趋下降,至七八十年代已成为社会问题。
  1981年10月,原龙南、横河两公社,集资17万元。铺设直径200毫米供水管道一条,从梅湖水库引湖水,途经航渡、横泾河、孙家境等村,跨七星桥北至横河街上,管道沿途的村和单位开始饮用上梅湖水,是年建立横河自来水厂。
  1983年10月,原彭桥乡集资6万元,与已辅设到横河东街的200毫米管道衔接,用直径150毫米管道输水至彭桥街,使管道沿途单位和村也用上自来水。1984年又从梅湖水库铺设水管一条,全长12公里,供水至相士地等村。水厂日供水量达1500吨。
  1986年水厂进行第一次扩建,日供水可达5000吨,并新增过滤、消毒、加压等设施,提高了水质水压。是年石堰水厂亦建成并投入使用,原石堰乡15个村,也用上梅湖水。至1990年下半年,除原彭桥乡9个村,横河镇的乌山、宜青桥两个村,建山村的部分仍由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外,境域其他村的自来水均有横河水厂、石堰水厂供应。饮用自来水村覆盖率村达88.89%、人口达90%左右。
  1991年10月,“改水”工作列入《慈溪市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1992年后,石堰水厂与横河水厂管道网络连成一片,统一经营。1995年,在下河庙择新址,建万吨级水厂,次年竣工投产。扩建后的水厂加上原供水能力可日达1.6万吨。1996年东山下村接上自来水。彭桥片的供水自1985年后一直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1997年起镇、村投资125万元,进行管网改造,1998年2月改为横河水厂供水。
  2003年,柘岙、笋岙、竹山3个自然村先后也安装管道,用上自来水。是年底全镇除童岙、大山两村自办给水站外,全镇饮用自来水的村与人口的覆盖率分别达95.83%与96.46%。但因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外来人口的急剧增加,水厂日平均供水量高达1.8万吨,遇到用水高峰期,不时出现供水不足。故水厂于2003年9月又移地梅湖村进行再次扩建,并于次年年底建成投产。扩建后的水厂,近期可供水3万吨/日,远期目标5万吨/日,将缓和水供需矛盾。
  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始于1980年之后,当时与“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结合进行。1994年,“健康教育”列为初保单独考查项目,是年镇广播站开辟“卫生知识”专题栏目,全年共播出稿件51篇。中、小学每周开设一节卫生劳技课,传授卫生知识。农村设有94处黑板报,刊载卫生知识稿件180余篇,另外还张贴标语100余幅,设置永久性标语牌16幅,群众受教育普及率达80%。1995年健康教育转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2001年组织医务人员上街下村,开展卫生保健咨询活动,参与咨询3550人次。组织文艺宣传队下乡演出5场,受教育人数1500余人。还巡回举办防治艾滋病图片展览,受教育人数达5500余人。2003年,全国开展九亿农民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健康知识进万家”。横河镇于9月16日~28日开展历时12天的宣传教育活动,分发宣传资料12000余份,免费为40岁以上的村民进行健康检测,受检测人数1543人。
  妇幼保健
  民国时期无妇幼保健机构。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妇幼保健事业。1952年7月建立的横河区联合诊所,设了妇产科,并设置两张简易产床。此后,各乡在建立卫生院时,也都设有兼职“妇保”人员。70年代之后,村也配有妇幼保健员,形成一个完整的农村“妇幼保健”网络。1981年始,区卫生院配备专职“妇幼”工作管理员。
  新法接生 新中国成立初以前,妇女做产由接生婆土法接生,妇婴死亡率高。1952年,新法接生推行,县举办助产员培训班,传授新法接生技术,并逐渐在农村推广。1958年,提倡产妇住院分娩,乡级卫生院也设置简易病床(土法接生绝迹)。1980年已基本做到住院分娩,婴儿死亡率降为17.53‰。1985年起建立孕妇管理卡,当年建卡971人,建卡率为99.6%,接生836人,产后检查526人。
  妇女病普查 1958年后农村妇女大多走出家门,参加田间劳动。对妇女的月经期、孕产期、哺乳期实行保护制度。1972年后,对妇女病进行普查普治,以后每隔三年查一次。1984年应查678人,实查492人,占应查人数的72.5%。检查结果,对患有各种疾病的216人,占实查人数的43.8%,并给予免费治疗。在检查中宫颈刮片467人,无发现恶性肿瘤。
  儿童保健 1981年开始,对0~7岁的儿童,进行系统管理试点。内容有指导儿童合理喂养,预防和矫治婴儿的常见疾病,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对幼儿园及小学在校学生进行每年1次的查蛔虫工作。据1984年统计,驱蛔虫达2345人。1984年8月,区卫生院设儿童保健科。翌年配备“儿检”量具。1985年儿童系统管理(以下简称“系管)全面实施。在“系管”范围内0~2岁段儿童,每月按不同年龄组,免费在区卫生院检查。3~7岁段儿童,每年由区卫生院下村免费体检。
  1983年始,对儿童接种“四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糖丸、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制剂、麻疹疫苗)。
  食品卫生
  新中国成立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横河区卫生院负责。1952年起监督饮食店(摊),凡出售的熟食制品,必须加盖加罩,做到防尘、防蝇,并严禁腐烂霉变食品出售。还禁止设在路旁、凉亭等地的凉粉摊出卖木莲凉粉。1960年始贯彻执行县制订的食品卫生“五四”制度。对食品行业及从业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对腐烂变质食品、原料,不买卖,不收用。食品用具必须做到“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从业人员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洗衣服。60年代中期,肠道传染病剧增,曾严禁小海鲜、泥螺、白蟹等上市出售。1983年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从事食品行业的单位实施“卫生许可证”制度,并对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侵润期肺结核等传染病者,及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患者,不准从事食品业。199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横河中心卫生院受市卫生局委托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体户实施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举办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六节 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
  20世纪50年代初,国家对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公费医疗制。时行政脱产干部及公立教师享受此待遇,人均每月1.70元。患者凭公费医疗证在指定医院就诊,记账结算。1984年更换新证,1985年医疗费定额提高到人均每年50元。1989年1月后公费医疗费实施分系统管理,人均医疗费定额每年为120元。个人发给备用金,节约归己。翌年每年人均公费医疗费定额提高到140元。1991年4月试行按工龄长短发给备用金,个人门诊由现金支付,患者凭医院医药发票向单位报销70%。工龄在30年以内人员,年医药费在备用金用完再超过500元后全报。工龄在30年以上及退离休人员,年医药费在备用金用完再超过800元后全报。备用金节约归己。2001年1月,对在编人员公费医疗门诊,作如下规定。
  2002年1月起,按“慈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实行医疗保险。
  劳动医疗保险
  20世纪50年代初,国营企业职工实施享受劳动医疗保险待遇,简称“医保”。1956年后又规定对集体所有制职工也可参照“国营企业”,享受“医保”待遇。境内集体所有制单位先后实施“医保”。方式有采取看病记账,医院统一向企业结算;也有现金支付医药费后同,随后,横河意,才向企业供销合能报销报销。但作社自办转院医药对医费“医保”工务室,职。有的单享受金额,患病先位预发备在报医销比例务室用金,看病就,由各单位自诊,如要转时自己先支行确定。院治疗,付,超过需部70年代之凭医务室分按比例报销,20节02余归年己1月,慈溪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其“医保”费用来源,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按比例每月向市医保中心缴纳。参加“医保”的职工,求诊、住院医疗费用报支,市政府有具体规定。
  合作医疗
  横河区自1966年开始,农村筹建合作医疗。各地做法无统一标准,根据村级集体经济状况和村民自愿的原则,共同按比例集资外,由所在地的公社进行部分补贴。村民看病后报销比例各不相同,一般而言,村级集体经济较好的报销比例大于较贫困的村。至1969年底,全区各村基本上实行了合作医疗。至70年代后期,由于经济、管理和村卫生室体制改革等综合原因,合作医疗先后逐渐解体。
  1992年,按“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要求,相士地村率先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994年在全镇推广新的合作医疗制度,形式有两种:一是集资形式,二是集体形式。其资金来源,集资形式由户、村、镇、市四块组成。由于户、村经济水平不一,所以缴纳的基金也不一。户以人计,每人每年10~30元不等;由村民自愿交费参加,村根据集体经济承受能力,补助参加者每人每年3~30元不等;镇对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每人每年补3元,少数经济薄弱的村再加1元。市每年按参加人数补助1~2元。集体形式合作医疗的基金来源一是村集体经济每年按总人口每人拨入1~3元,镇按村总人口每人每年补1元,属福利补偿性质,市不予补助。对参加合作医疗人员的医药费报销范围:全镇统一按照公费医疗要求报销。凡参加集资形式的村民,其住院费用最高在3000元内,可报销30%~50%,一般可以报销金额在900~1500元之间,在横河中心卫生院就医的门诊费用可报5%。集体形式的住院费用最高在3000元内,报销10%~25%,一般能报销300~750元之间。1999年,横河镇在全市率先实行了镇村联办形式合作医疗,即把实行集资形式村的合作医疗基金分成两块,一块由个人、村集体资金组成,以村为单位,用于村民一次性住院费在8000元以下的报销。另一块由镇、市补助基金组成,全镇统筹,用于村民一次性住院费在8000元以上的补偿,村民医药费最高可报销到2500元。同时全镇24个村合作医疗实行单独记账,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由镇会计代理站管理,此做法深受群众欢迎。从1999~2002年,连续4年横河镇被评为市合作医疗先进镇。2003年11月起,根据市规定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全市统筹,市镇联办。基金筹集办法:每年参加者个人自负20元,各村可给予一定补助,镇补助20元/人,市财政补20元/人。住院费用报销额全年最高可达20000元/人,被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2003年全镇参加上述两种合作医疗的人数达41539人,占农业人口的70%,是全市参加合作医疗比例最高的镇。
  自费医疗
  除享受公费医疗、“医保”、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之外,还有占总人数30%的为自费医疗。对自费医疗者,如因疾病导致贫困者,经本人申请,民政部门可酌情给予救助。

附注

①折实单位:大米1市斤、细布1市尺、食盐1市斤、菜油1市两的市价组成“折实单位”,由省银行按月公布。

知识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横河镇志(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慈溪市横河镇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商业,财政,金融,村镇建设,党政群团,民政,人事,劳动,公安,审判,司法,军事,文物胜迹,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卷末,丛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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