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征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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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61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征兵制
分类号: E265
页数: 1
页码: 9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横河镇征兵制度和兵役法的具体内容介绍。
关键词: 征兵制 横河镇 兵役

内容

民国22年(1933),国民政府颁布《兵役法》和《国民兵役实施细则》,实行征兵制。25年(1936)4月,余姚为省政府指定试行征兵制县之一,成立县征兵事务所,办理抽签、体检等工作。同年,国民政府实施国民兵训练,以备随时征集入伍。
  征兵制实施以后,弊端丛生,一些役征人员,乡(镇)、保长、壮丁贩子、兵痞沆瀣一气,营私舞弊,有钱有势人家贿赂役吏,买个空名壮丁即可顶替,贫苦农民则被捆绑抓捕,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征兵制成了抓兵制。《兵役法》规定:兵役分国民兵役和常备兵役。凡18岁至45岁男子皆服常备役或国民兵役,按县人口配赋应征兵额,多时发动一甲一兵运动。民国32年(1943)起,乡(镇)、保调查壮丁,登记入册,18岁至35岁编为甲级壮丁,35岁至45岁编为乙级壮丁,每年3月、8月、12月3期强抽壮丁。以编号抽签办法,征集适龄壮丁入伍,时内战不断,士兵又受非人待遇,百姓多不愿当兵。

知识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横河镇志(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慈溪市横河镇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商业,财政,金融,村镇建设,党政群团,民政,人事,劳动,公安,审判,司法,军事,文物胜迹,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卷末,丛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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