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58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劳动保护
分类号: D630.3
页数: 1
页码: 9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横河镇对劳动职工的监督、职工安全保护和职工的劳动保险制度。
关键词: 横河镇 职工 劳动保护

内容

监督 现境内多为私营企业。少数企业由于安全设备不全,没有严格操作规范,卫生条件差,工人缺乏安全保障。为此横河劳动管理所,经常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督促,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同时要求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工种作业资格。
  安全 境内高温作业和山塘开采企业较多,为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对高温作业和山塘开采人员落实安全卫生保障措施,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禁止安排他们在国家规定禁忌的特定岗位上劳动。
  保险 新中国成立后,境内余姚第四米厂(横河米厂)、横河油厂职工实施国家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简称全劳保)。1975年11月起,境内手工业系统及供销社系统也实施劳动保险(即新劳保)。1984年7月起,全民和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的长期合同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均纳入劳动保险制度。

知识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横河镇志(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慈溪市横河镇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商业,财政,金融,村镇建设,党政群团,民政,人事,劳动,公安,审判,司法,军事,文物胜迹,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卷末,丛录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横河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