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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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55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社会救济
分类号: D632.1
页数: 11
页码: 865-875
摘要: 本章记述了横河镇政府社会救济方面的情况,包含了救济,扶贫,社会福利和工艺慈善事业。
关键词: 社会救济 民政 横河镇

内容

第一节 救济
  灾荒救济
  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对灾荒救济十分重视,凡遇灾荒均赈灾救济。1949年7月24日强台风袭击境内,暴雨成灾;1955年春耕前,部分农民因灾在生活上发生困难;1956年8月1日台风过境,拔树毁屋,农作物严重受损;政府均对因灾造成生活、生产困难的家庭,进行救济赈灾。1962年9月4~6日,强台风袭击境内,暴雨成灾,雨量达566.7毫米,山洪暴发,平地积水及膝,村庄公路可行船,农作物全部受淹,导致稻棉严重减产。灾后国家给予减免农业税,仅原横河公社返销粮食80万斤,还对生活特别困难的民众发给救济款,帮助灾民度过灾荒。1967年大旱,江河干涸,梅湖水库湖底可行人,致使秋粮严重减产。是年政府又发救济粮,减免农业税,拨生产资金和救灾物资,动员灾民生产自救,度过难关。
  1997年8月20日,11号台风过境,全镇倒塌房屋14.5间,有2人在房屋倒塌时压成重伤,经济损失6.5万元。灾害后对5户房屋严重受损的困难户和压伤人员,救济1.5万元。
  自1961年始,凡发生灾荒,一般困难户由大队(村)解决,乡镇对损失严重的进行救济。近年来对少数群众发生春、夏季生活困难,给予救济,额度逐年增大。
  1998年长江流域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严重洪涝灾害,镇政府发动群众捐款158176元,衣服11660件,支援灾区人民重建家园。
  困难户救济
  新中国成立初期,发动群众帮助困难户,少数特别困难者由政府发救济粮、款。1954年后由集体帮助为主,政府救济为辅。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后,主要靠政府救济。近几年来社救款发放数量逐年增加。
  1994年发动群众向特困户献爱心活动,共捐款5万元,建立镇特困户基金会。经调查核实,全镇确定特困户60户计90人,其中残疾人特困户38户。1995年至2001年共发放特困户补助金70840元。
  贫病减免
  从1956年开始,对贫病患者减免医疗费。1961年对境内浮肿病患者,医院免费为患者治疗,由民政局统一向医院结算。后改为民政局直接补助贫困户治病费用。1976年实行贫病申请减免制,1993年改为贫病补助,由民政局下拨补助金,不足部分由镇补充。镇民政办公室,根据贫病户的困难程度及医疗费多少,限额补助。
  1999年镇成立合作医疗基金会,对特困户参加合作医疗实行医疗补助,政府支付特困户合作医疗个人负担部分,每年10元/人。参加后可享受部分大病医药费报销。
  冬令救济
  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对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及五保人员,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冬令救济物资。冬令品物资根据特困户的需要而定,常年发有棉被、棉衣、棉裤、棉大衣、卫生衣、棉毛衫、裤、鞋、袜等品种,发给特困户及五保户。
  2001年,发给特困户冬令物资是历年来最多一年,全镇共发放棉被286条,棉毛衫66件。
  救济保障
  为维护和保障城乡最低收入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镇政府制订关于实施《横河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明确了保障救济标准、对象、审批发放手续等。
  保障救济标准:(1)1997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确定为:城镇居民年人均1440元,农村村民年人均1000元。镇常住户口年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可申请救济。(2)救济标准:城镇居民每人每月120元,农村村民每人每月25元。(3)最低生活保障线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审定一次。
  保障救济对象的确定:(1)农村村民和城镇居民中无依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口,均属保障对象。(2)保障对象必须符合的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年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因无法抗拒的原因和外部因素造成家庭成员平均生活水平低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
  审批发放:被救济村(居)民本人申请,填表后村(居)委会核实、镇政府批准,报市民政局备案。经批准后发给“慈溪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领取证”,镇财政凭证按季发给救助金。
  自1997年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今,解决了一部分无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困难。
  第二节 扶贫
  结对办企业扶贫
  云和县是浙江省贫困县,该县地方国营无线电厂,1987年濒临破产境地。1988年经省委组织部门牵线,慈溪微型轴承总厂与云和县无线电厂结对,创办了慈溪微型轴承总厂云和分厂,经营加工轴承配件,当年,企业扭亏转盈。几年后自己单独生产轴承。1991年又新办了“钢球厂”,与轴承配套,产销兴旺。至2002年该厂成为年生产各种轴承2000余万套的集团公司。
  1992年8月,横河镇又与云和县的云和镇扶贫结对。是年相士地村慈溪电子器件厂,扶持云和镇办起了云和电器厂,从生产技术、资金、电器配件等给予大力扶持,年产值达250万元。
  资金、物资扶贫
  1996年10月,宁波市扶贫会议确定,横河镇与宁海县桑洲镇扶贫结对,镇内相士地、伍梅、横泾河、孙家境、东头等村与桑洲镇的贫困村结对,1996年支持扶贫资金每村3000元至5000元不等。相士地村与桑洲长田头村结对,给扶持资金1万元。2000年开始,由镇拨扶持资金,是年6月至2002年底,横河镇政府分3次,给予桑洲镇扶贫资金共计11万元。
  慈溪市与贵州雷山县是扶贫结对县市。1998年6月至2002年11月,横河镇政府和镇农电站两次组织人员,随慈溪市政府赴雷山县扶贫,共给予扶持资金8万元。1998年8月,横河镇妇女联合会组织镇内各村妇女为贫困地区——贵州雷山县,募捐衣、被总计31180件,发往雷山县济贫。2000年10月为支持贵州雷山县贫困地区,全镇上下发动,开展捐赠衣、被活动,共捐赠各类衣服、被头9533件,送市民政局发往贵州雷山县。
  第三节 社会福利
  五保供养
  新中国成立初,鳏寡孤独人员的生活困难主要由群众互助解决,同时民政部门给予重点救济。1957年始对农村中生活无依靠、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孤、老、残、幼,由农业生产合作社给予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上学),辅之国家救济。1960年后五保经费统一由生产队公益金开支。1983年土地承包责任制后,由村民委员会筹发,一般在村办企业上交款中列支发给五保户,金额为每人每月8~30元不等,全镇人均17元。1990年后五保老人每人每月的生活费标准逐步提高,最低村发40元,最高村发80元,全镇平均为60元左右。
  1994年1月国务院颁发《农村五保供养条例》,镇政府贯彻到各村,按条例重新认定五保对象。新规定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只要是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都列入五保。全镇新认定五保户34户36人,对五保户订了供养与财产协议,办了审批手续。
  1997年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户都列入救助对象,生活标准基本统一,一般供养每人每月100元,个别村120元。1998年农村孤、老、残、幼67人,落实五保供养54人,其中入敬老院41人,每月每人供养费185元,散居五保13人,每人每月供养费100元。
  敬老院
  1958年11月,龙南管理区在孙家境村当店桥西,首先办起了“龙南敬老院”,入院五保老人26名,后搬迁到牛头山脚的横浦庵,人员有所减少,1961年停办。
  是年12月彭桥管理区也在张岙颜家祠堂办起了“彭桥敬老院”,入院五保老人30余人,1961年亦停办。
  1985年5月,横河镇敬老院建成,位于上河村东(横河中学前面),房屋6间,入院老人14名,管理人员2名。
  1986年,石堰乡敬老院建成,位于王梁村东吊山头,房屋4间,入院五保老人6名,管理人员2名。
  1989年1月,龙南乡重建敬老院,位于梅湖水库西北,房屋10间,有五保老人11名,管理人员3名。
  1990年彭桥乡重建敬老院,位于湖清垫村北廿三湾,有房屋8间,入院五保老人5名,管理人员2名。
  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后,镇政府投资30万元,购置原横河卫生院房屋改建为敬老院。1993年3月原横河、石堰、龙南、彭桥4个敬老院撤销,“横河镇敬老院”建成,位于七星桥南偏东200米,占地面积3130平方米,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有宿舍、餐厅、活动室、办公用房等,共有平房、楼屋53间,设45个床位,院内有广播、有线电视、洗衣机、电冰箱,每间宿舍有电风扇等设施,庭院宽敞,植树栽花,绿化面积1500平方米。有五保老人40名,服务管理人员7名。入院老人生活费,1998年每人每月为185元,至2002年增加到每人每月为245元,是年入院老人45人,全年镇财政支出为205326元。1996~1997年,横河镇敬老院先后被评为宁波市、慈溪市“先进敬老院”。
  敬老院的建立,得到许多单位和个人的关心和资助。1985年5月横河敬老院筹建时,横河钟表配件厂、锈品厂、塑料编织厂、砖瓦厂、建筑社等21个单位及个人赠送棕棚、床架、棉被、沙发等各种生活用品600余件。相士地村胡成江送敬老院索尼14寸彩电1台,价值4500元。东湖村送现金500元。
  1993年3月敬老院合并后,社会上关心的人越来越多。每年春节镇政府领导带慰问品到院慰问,社会各界也为五保老人做好事、办实事、送慰问品,进行文艺演出、打扫卫生等活动。横河卫生院自1993年起,每年在老人节前组织医生给敬老院五保老人义务体检,一直坚持至今。
  慈溪市天华胶粘剂厂厂长胡国康,从1993年起连续10年给敬老院五保老人送西瓜、杨梅、橘子等水果。1995年出资4500元为敬老院安装了程控电话,使管理人员和五保老人联系方便。2001年春节前,发给敬老院老人每人40元现金,还有副食品、水果等。是年至2003年他连续3年赠送总金额达11000余元,使老人深受感动。
  1995年,慈溪市仪表三厂厂长徐茂宏在新厂房落成之际,资助1万元为敬老院老人房间添置设备。
  1997年10月,横河镇中心幼儿园130名儿童,每人捐款4元,赠给敬老院老人。
  社会各界关心敬老院五保老人,敬老爱老蔚然成风,每年各单位、企业、学校及个人都纷纷赠送现金及物品,自1993年至2002年共2768人次,每年平均276人次。
  第四节 公益慈善事业
  2001年4月慈溪市慈善会实行“七个一百”活动,即白内障、精神病、残疾人、老年人、贫困学生(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特困户、孤儿七种对象,每种救助100人。在全镇范围发动,经过两个多月的捐款,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24个村共捐款140.6万元。捐款10万元以上集体4个,计51.6万元,万元以上集体9个,计18万元。个人捐款1000元以上15人,计1.8万元。
  2002年向慈溪市慈善会捐款718505元。慈兴集团有限公司被列为100万元捐款冠名企业(捐款每年10万元,分10年捐齐),其中每年5万元用于横河贫困学生救助。
  这次捐款1万元以上集体9个,计29万元,1000元以上个人28个,计3.6万元。
  2003年5月15日100万元捐款冠名企业命名大会召开,会上环驰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华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浙江福达轴承有限公司、宁波和森钢管有限公司、宁波乐顺电器公司5个单位被列入100万元捐款冠名企业。慈溪市贝士达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宁波金鹏轴承有限公司、慈溪市亚太集团有限公司、慈溪翔龙实业总公司、慈溪市横河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5个单位被列入捐款50万元冠名企业。大会前后向慈溪市慈善会捐款共881250元。其中6个100万元冠名企业捐款60万元;5个50万元冠名企业捐款25万元;个人捐款(机关部门人员)31250元,其中村民个人捐款1000元以上的有彭桥村黄荷芬。

知识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横河镇志(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慈溪市横河镇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商业,财政,金融,村镇建设,党政群团,民政,人事,劳动,公安,审判,司法,军事,文物胜迹,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卷末,丛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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