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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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55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安置
分类号: D632.3
页数: 1
页码: 86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横河镇民政部门对复员军人安置工作方面的内容。
关键词: 安置 抚恤 横河镇

内容

1950年开始办理复员军人安置,分配适当工作,凡属城镇居民户口的由县民政部门安置求业,家在农村的由乡负责安置,从事农业生产为主,重点解决住房、土地、生产工具等困难。1958年,根据国务院“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安置政策,对退伍军人除少数农村入伍参加边防战斗、立过二等功以上的,因战因公致二、三等伤残军人由县安置办公室安排工作外,其余由乡镇安置。80年代,乡镇政府因地制宜安置他们在乡镇企业工作,有任企业干部、技术员、工人等,有的充实村干部队伍,还有的自己办起了企业。1992年农村退伍兵19人,全部安置在乡镇企业工作。
  1993年由于企业转制,安置采取自谋职业方针,凡自谋职业的发启动资金1100元,38名农村退伍兵全部自谋职业,发启动资金41800元,此经验也在全市推广。此后横河镇安置退伍军人每年都是自谋职业,2001年农村退伍兵34名,发放启动资金按服役1年1000元计,共发资金74000元。2002年底全镇有在乡退伍军人1455人。
  退伍安置实行自谋职业的经验,在宁波市推广,使安置工作有了新路子。横河镇由于退伍安置工作突出,1993年至1998年,连续两个年度被评为慈溪市退伍安置先进单位,连续4个年度被评为宁波市退伍安置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横河镇志(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慈溪市横河镇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商业,财政,金融,村镇建设,党政群团,民政,人事,劳动,公安,审判,司法,军事,文物胜迹,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卷末,丛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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