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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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523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行政机关
分类号: D630.1
页数: 31
页码: 787-817
摘要: 本章记述了慈溪市横河镇的党政群团的行政机关的民国时期政权、新中国成立后行政机构及领导人名录、村级行政自治组织沿革及主要领导人名录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横河镇 行政机关 国家机关

内容

第一节 民国时期政权
  民国初期沿袭清末地方自治制度,民国17年(1928)余姚县设7个自治区,设区公所。境内属浒山区署、逍林区署等。23年(1934),实行保甲制,保设保长、保队附。抗日战争时期,县政府流亡境外,所设区署、区办事处徒具形式。当时三北地区沦陷后,国民党区、乡镇政权虽坚持在三北境内活动,但无法控制农村,日军为了迅速控制三北局面,开始建立县、区、乡日伪政权。鉴于这样的混乱状态,民国31年(1942)7月,中共浙东区党委提出了“适当改善现有的行政机构,并逐渐使之成为人民抗日政权”的方针,把五支队总办事处改组为三北总办事处,统一领导三北各地办事处及抗日斗争。
  抗日战争时期横河地区各乡均建立民主政权机构,其主要领导人名录
  龙北乡公所 乡长:孙仙舲(1939~)
  陆且知(~1945)
  乌山乡公所 乡长:胡祚慈(1939~)
  彭泾乡公所 乡长:史济训(1939.1~1939.3)
  黄萌(黄信孚,1939.3~1945.9)
  龙南乡公所 乡长:任惠康(1939~1944)
  柳惠金(1944下半年~1945.10)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浙东区委和新四军浙东纵队北撤。民国36年(1947),国民党在横河镇境域所设乡政府及人员。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行政机构及领导人名录
  1949年6月,余姚县人民政府建立,按原乡镇、区陆续建立人民政府,任命正副乡长。1950年5月横河区公所建立,镇域的龙南、龙北、乌山、彭泾、天东乡人民政府调整为10个乡人民政府。至1954年余姚、慈溪两县县境调整时,横河区又划入4个乡、新建1个乡人民政府。1956年4月,横河区公所撤销,其辖区内15个乡及其政府也撤销,合并新建为5个乡及其政府,乡人民政府改称乡人民委员会。今镇域为彭桥、龙南、横河3个乡及其政府。各乡政府(委员会)设生产合作、文教卫生、民政、财粮统计、治安保卫、人民武装、交通建设、调解等委员会。
  1957年1月横河区建制恢复,8月区公所恢复。
  1958年10月1日,横河(区级)人民公社成立,下设15个大队管理委员会。1959年3月,15个大队调整为9个管理区,均建有管理(队务)委员会。1961年10月横河区公所恢复,公社规模缩小,今镇域建有横河、彭桥、龙南、石堰4个公社社务管理委员会,下设工业、农业、财经、文教、卫生、民政、治安、武装、调解等委员会。1963年3月横河区撤销并入低塘区,公社体制及机构未变。1966年7月后,由于“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冲击,各级政府陷于瘫痪。1967年3月始,先后由县、区、公社武装部,支左部队,军管会等主持日常工作。1969年4~5月,各公社相继成立由干部代表、军代表、群众代表组成的革命委员会,下设政工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1971年7月横河(龙南)区建制恢复,但未建立革命领导小组。至1977年上述组织撤销,恢复工业、农业、文教办公室,治安、调解、民政、武装委员会等机构。1981年5~7月,公社革命委员会改制为公社管理委员会。是年6月区公所恢复。
  1983年9月,"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撤销,乡(镇)建制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恢复,乡(镇)人民政府重建,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正副乡(镇)长,乡以下为村民委员会,村以下为村民小组。1992年,横河区公所及其所辖各乡镇撤销,横河镇人民政府重新组建,下设工业、农业、文卫、城建、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和财政所。至今全镇有24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
  第三节 村级行政自治组织沿革及主要领导人名录
  村级行政自治组织沿革
  解放初期,村(保)行政管理机构沿袭民国未变。1949年10月,废保甲制建立村公所。1950年5月,余姚县调整行政区划,重新组建行政村及其村公所、村民小组。截至1952年底,当时村级机构设置,据慈溪市档案馆资料记载:横河区乌山乡1~8村村干部名册中,有如下职别,即村长、副村长、村农民协会主任、副主任,还有宣传委员、武装委员、生产委员、妇女委员、自卫队长、儿童团长等。
  1956年下半年,始建以行政村为单位或跨行政村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上半年已全部实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各社设社务委员会,有社长、副社长、会计等管理人员。
  1958年10月1日,实行“人民公社化”,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单位设生产队。至1959年3月,以生产队(原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核算单位。各生产队设正、副队长。
  1961年10月改革公社管理体制,并以村为单位设生产大队,大队以下设生产队,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1966年9月乌山社教工作组编印的《乌山大队各种组织班子名册》。
  乌山大队下设9个生产队,各设:生产队长、副队长、会计、记工员、经济保管员、实物保管员、技术员、监察员、贫协组长、民兵排长、民兵班长、妇女队长。这一基本体制一直延续至1983年9月。政社分设改为行政村新体制,设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后,生产队不再作为一级村级行政组织。
  1992年5月13日,横河区撤销,将原石堰乡、龙南乡、彭桥乡、横河镇合并,新的横河镇政府机构组建。全镇辖3个居民委员会,54个村民委员会。
  2001年,将原54个村合并为24个村,重新组建村民委员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各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一般由正、副主任及有关委员3~7人组成,下设人民调解委员会、治保委员会、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社会保障委员会。
  村级行政组织主要领导人名录
  分1950至1956年任职称村长;1956至1958年任职称高级社社长;1959年3月至1961年4月任职称生产队(核算单位)队长;1961年5月至1983年8月任职称大队长;1983年9月至2001年2月任职称村民委员会主任;2001年2月至2005年12月村民委员会主任。名录按任职先后顺序排列,以表格形式记述于下。

知识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横河镇志(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慈溪市横河镇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商业,财政,金融,村镇建设,党政群团,民政,人事,劳动,公安,审判,司法,军事,文物胜迹,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卷末,丛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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