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横河镇志(下册)》 图书 |
唯一号: | 112120020220001498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概况 |
分类号: | F301.2 |
页数: | 4 |
页码: | 726-729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历代至民国,土地为封建王朝或私人所有。元至治二年,全县土地丈量、绘图。明初,石堰盐场灶户办官盐,分给卤地、草荡及工本钞银,资助煎盐。是时征用土地由县民政科办理。县政府发给承包户“土地承包手册”,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户具有经营权、使用权,实现土地三权分离。同年10月,慈溪县人民政府制定《慈溪县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监察员的职责是依法巡查、监测土地使用情况,及时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协助市局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
关键词: | 宅基地 地籍整理 横河镇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慈溪市横河镇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商业,财政,金融,村镇建设,党政群团,民政,人事,劳动,公安,审判,司法,军事,文物胜迹,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卷末,丛录的历史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