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横河镇志(下册)》 图书 |
唯一号: | 112120020220001497 |
颗粒名称: | 第三章 土地管理 |
分类号: | F301.2 |
页数: | 15 |
页码: | 726-740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横河镇的土地管理历代至民国,土地为封建王朝或私人所有。明初,石堰盐场灶户办官盐,分给卤地、草荡及工本钞银,资助煎盐。民国元年,改革田赋,册籍收归官有。11年2月,余姚土地清丈局成立,清丈沙灶地,增加税赋,盐民、农民负担加重。18年4月15日,余姚县成立土地陈报办事处,统计土地面积。是年平均地价第六区为36元/亩,第七区为48元/亩。民国30年,发放土地登记执照。35年,改称县地籍整理办事处,并成立县标准地价评论委员会,分17个等级定价。36年,全县地籍整理完毕;37年,县政府对地权所有者颁发证书,并绘制千分之一土地分布图,重新颁布地价等级表。是时征用土地由县民政科办理。 |
关键词: | 土地管理 横河镇 建设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慈溪市横河镇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商业,财政,金融,村镇建设,党政群团,民政,人事,劳动,公安,审判,司法,军事,文物胜迹,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卷末,丛录的历史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