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卷 村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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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487
颗粒名称: 第十三卷 村镇建设
分类号: TU982.29
页数: 53
页码: 695-7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村镇建设、其中包括了1949年以前,横河镇境域有石堰街、横河街、乌山横街、彭桥街、埋马市(街),这些街市均始于宋代,虽形成较早,但发展缓慢,基础设施落后,街道狭窄,石板路面高低不平,建筑简陋。镇域内仅有浒溪公路过境段一条,长11公里,公路桥梁9座。集镇通往乡村的道路多为石板路和卵石路。平原的村庄分布在整个水网地带,桥梁有百余座。排水多数为明沟,部分为砖、石砌就的暗沟,雨污合流排入河沟,亦无管理,经常受阻塞,雨天易涝。居民生活用河水、井水、天落水、溪水。集镇被纵横河道分隔的状况得到改变。全镇累计住宅面积340余万平方米,比解放前增加4倍。埋马市街 明永乐前设有盐仓,称埋马仓。
关键词: 村镇建设 横河镇

内容

第一章 镇村规划与建设
  第一节 概况
  1949年以前,横河镇境域有石堰街、横河街、乌山横街、彭桥街、埋马市(街),这些街市均始于宋代,虽形成较早,但发展缓慢,基础设施落后,街道狭窄,石板路面高低不平,建筑简陋。镇域内仅有浒溪公路过境段一条,长11公里,公路桥梁9座。集镇通往乡村的道路多为石板路和卵石路。平原的村庄分布在整个水网地带,桥梁(石桥、木桥)有百余座。排水多数为明沟,部分为砖、石砌就的暗沟,雨污合流排入河沟,亦无管理,经常受阻塞,雨天易涝。居民生活用河水、井水、天落水、溪水。
  1950年6月始,横河集镇为横河区公所、横河乡人民政府所在地,拓路,整街,兴修水利,建工厂,办学校,建医院,加快了集镇建设,渐成横河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1984年6月改乡为镇后,加快了城镇建设。1985年至2003年镇三次编制了《总体规划》。随着规划实施,村镇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镇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道路、桥梁、供水、排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相继改建、扩建、新建并投入使用,基础设施综合功能大幅度提高。先后建设村镇道路113.76公里(不含村道73.83公里和镇支干道7.18公里),新建和拓宽道路56条,其中建成区内道路22条。余慈铁路建在镇境,在建成区内的大洋山设站。桥梁,有铁路桥3座,省道公路桥16座,市道公路桥22座,镇级道路桥70座,其中建成区桥梁14座。集镇被纵横河道分隔的状况得到改变。横河水厂综合供水能力3万吨/日,供水普及率达96.46%。村镇居民集居区及主要交通道路铺设排水管道,道路排水普及率70%左右。城区建有占地28亩的文化中心,和占地37亩的横河公园,街道两旁、公路两侧、河道两岸绿树成荫。新增商业性街道6条(梅川路、七星桥街、龙泉路、中兴路、虹梅路、杨梅大道),配套设施较齐全的商业、金融、文化、教育和综合性的公共建筑拔地而起。先后兴建住宅小区7处(梅川路路北住宅区,朱家路路东住宅区、梅川路路南住宅区、龙泉西路南侧住宅区、镇西中兴路以北虹梅住宅区,龙泉东路路南联体别墅区、剑山住宅新区)。全镇累计住宅面积340余万平方米,比解放前增加4倍。过去的泥墙、竹椽、草房已绝迹,低矮的老式木结构房也已改建。环卫设施逐步配套,建有占地14.8亩的垃圾处理转运站。
  附:横河镇工程地质状况
  横河镇的工程地质大致可分为五层:
  第一层:亚粘土,厚度1.5~3米,承载力8吨/平方米~11吨/平方米;
  第二层:淤泥质粘土,厚7.5米,承载力6吨/平方米~8吨/平方米;
  第三层:砂粘土,可塑性,厚1~1.5米,承载力18吨/平方米;
  第四层:砂粘土,软塑性,厚2米,承载力12吨/平方米;
  第五层:砂粘土,可塑性,硬性,承载力20吨/平方米。
  第二节 横河镇《总体规划》
  横河集镇建设自1952年移建横河堰坝开始至1985年,30余年间,陆续建造了节制水闸、龙南大桥、东湖大桥、大会堂、办公楼、商业、金融、邮电楼等公用设施和公共建筑,在集镇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当时横河乡还不是建制镇,集镇规划缺乏科学性和长远建设打算。为此,1985年6月横河镇政府首次编制了1985~2000年《总体规划》,确定了城镇性质、规划期限和城镇规模(人口规模和用地规划)。撤区扩镇并乡之后,原规划中镇域规模发生变化,工业发展规模扩大,城镇建设发展加快,城镇总体布局,需进一步调整。为此,镇政府于1992年12月,在1985年《总体规划》基础上第二次编制《总体规划》,将原规划用地0.8平方公里扩大到3.1平方公里,规划建设时间为1993~2007年。1993年9月完成了规划图纸及说明书。全镇人口规模由1993年的62059人,最终控制在72235人以内。为使总体规划实施有章可循,横河镇重新修订《横河镇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办法》,使规划管理更加规范。2002年镇政府开始第三次编制建设规划,于2004年完成并报经市政府批准。横河镇第三次总体规划面积为86.86平方公里。规划时间2003~2020年。规划人口近期为6.5万人,远期10.9万人。规划区分为“一个中心区,二个工业片区,三个功能区”。交通干线,道路为三横三纵,西接余姚市,北慈溪市城区,宽度24~46米;支线通到村;宽度12~20米。规划发展总目标:将横河镇建设成为人文、地理优势充分发挥,产业经济结构布局科学合理,人民工作、学习、生活环境舒适优雅,社会与经济、城镇与农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强镇。
  镇域各村建设用地规划
  根据1993年的总体规划,镇村的建设用地:农业户居住用地人均18~25平方米,非农户人均12~18平方米;村镇道路交通用地,及主要公共建筑设施用地,按实申报;工业用地根据各村人口安排每人4平方米用地指标。工业用地的布局根据交通方便,不污染居住用地为原则,不影响景观和污染水质为重点,各村做出规划,上报批准。
  村、镇空间布局与职能分工
  按相对集中原则,将镇境以横河建成区为中心,分为龙南、石堰、彭桥、横河四个片,建两个中心村(彭桥、石堰),确定中心村带动周围各村经济文化建设,牢固确立横河建成区的中心地位,担负中心职能。加快横河至浒山大城区公路建设和加强片内村与村的道路建设,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建立三个工业园区(镇北工业小区、镇东工业园区、镇西工业城),四个农贸市场,中心教育园区和住宅楼群等区块。
  镇建成区规划
  镇建成区总体规划的控制范围界址:东起浒山江,西至西江堰,北至泥桥头,南至东横河江以南600米,总面积3.1平方公里。控制区:为东上河村、龙泉村(大部分),梅川居委会和伍梅村、孙家境村、洋山岗村部分。规划期限依据国家建委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定为:近期到1997年,远期到2007年,最终完成镇城区3.1平方公里范围的规划建设。这次规划确定性质为:慈溪市南部重要卫星镇,以火车站为主体的工农业物资集散地。划分为七个不同区块:以旧城镇的七星桥街和朱家路两侧为商住两用区;七条主街道组成为商贸区;在西南部规划服务设施齐全的商住新区;中兴路两侧建公共设施,以文化广场为中心构建文化娱乐区;建成区北部以火车站场为主形成物流集散地、工业仓储区;在西部和西北部,集中发展镇中、镇小、幼教,形成文教区;以小商品市场和农贸市场为主,饭店旅社为辅形成市场集贸区;在西南部新辟居住小区配备生活服务设施,在河滨路东西两侧和龙泉路以南集中布设住宅区。
  第三节 街道
  老街道
  彭桥街 位于黄墙弄、东头、桥上三个自然村之中心,跨东横河南北两岸。解放前有河南、河北、柴弄、直江4条小街组成。河南街:东起寿昌桥,西至彭桥桥头,长300米,宽4米;河北街东起致中和米厂,西至牌轩头石匠店,长700米,宽5米;柴弄街北起彭桥桥头往南60米,宽3米;直江街南起一乐桥,往北沿直江两岸各百米,宽3米。总长1260米,总面积5580平方米。新中国成立后,彭桥街逐步发展,低矮的房屋得以改建,原沿街的露天农贸交易市场于2000年迁移至栖凤桥南。辟地新建棚房式农贸市场和新街,占地面积11322平方米。市场旁新形成有东西向、南北向,2~3层楼房,宽12米,长400米街道1条。
  埋马市街 明永乐前设有盐仓,称埋马仓。时为石堰盐场三盐仓之一,是横河地区较早形成的集镇。街道长200余米,至民国市日中断。
  乌山横街 古称湄亘街,街道自东向西。全长80米,宽4米,石板路面。唐宋以后这里居民相对集中,横街集市逐渐形成。50~80年代街道发展缓慢,改革开放后,街道逐步向东延伸到乌山南路,与宜青桥村露天农贸市场相连,今已成为小型的商贸综合市场。
  石堰街 分为上街头和下街头,长95米,宽2米。石堰古盐场场署在临石堰街西北。宋置买纳场,街市逐步形成,延续至今。90年代以后,石堰又新建北起浒溪公路,南接老街,长440米,宽6米,建筑面积2750平方米,投资205万元的新街一条。
  横河街 民国时主街道东起关帝殿,西至下河庙,全长约1公里,宽2~4米,石板路面。是沿河北岸的单面街,分上街、中街、下街,以中街最为繁华;另一条七星桥南双面小街,自北向南,长约80米,宽3米。
  建成区新街
  新中国成立后逐步改建和新建了一批街、路,至1985年5月慈溪县地名委员会对全县地名第一次命名时,横河集镇被命名的路、街、弄、巷有33条。2003年10月9日,第二次新增命名31条(其中更名3条)。至2003年底建成区有大小路、街、弄、巷72条,总长22.38公里,总面积302847平方米。
  中兴路 西起园丁路东至孟家江桥段,为横河镇文明示范街,全长1公里。中兴路同杨梅大道、朱家路为五叉交道口,建钟楼为标志性建筑。中兴路南北分布有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农业银行横河支行、假日酒店、君正酒店、文广餐饮、凯程超市、好又多超市和建材装潢、日用百货、各式服装、文博图书等各类商店,北侧虹梅住宅楼群,往西是教育区块,往北接杭甬高速连接线,往东接横河工业园区,中兴路是集文、教、商贸为一体的综合性街道。
  杨梅大道 北自中兴路,南至忠烈路,街道全长1.12公里。中间同龙泉路、梅川路相平交,经龙南大桥,南同梅湖路相交叉。大道两侧建邮电大楼、信用社营业大楼、横河卫生院门诊大楼、慈客隆超市、服装超市及百货商店、医药商店、大桥饭店、横河酒店等,餐饮业,照相、干洗、广告、修理等服务业十分兴旺,是集镇中心商业街。
  龙泉路 新建于1998年,全长1.75公里。中段位于商业中心,东段有市属横河综合高中、城管中队、环卫站、上河村综合楼、镇政府大楼、广播电视大楼、横河公园等公共建筑。中段500米,有上海华联超市横河店等各类商店,是以服装、皮鞋、饮食、旅店等为主的商业街。
  朱家路 自中兴路至河滨路,原为弄后拓宽为街路。两侧多为行政机关及其他单位的办公所在地,原横河区公所及乡政府、原工商所、派出所、农技站、机电站、法庭、区工办等均建于此。现有慈溪市公安局横河派出所、慈溪市地税局横河地税所、国税局一分局横河工作组、慈溪电力局横河电力营业所等单位,加工工业较多,为综合性街道。
  梅川路 以杨梅大道为中心分东西梅川路,由横河公园南大门始,建有上河村文化中心、悦宾楼,沿路餐饮业、服务业、修理业较发达,梅川西路有企业18家和镇自来水厂,是综合性街道。
  七星桥街 始建1985年,全长400米,是填平河漕新建的第一条混凝土路面的新街,两旁有大会堂、菜市场、供销大楼商场、食品大楼副食品市场,至90年代还十分兴旺,生意兴隆。2001年农贸市场迁移,供销社解体,小商品市场北移龙泉路,商业人气渐渐趋弱,现仅有一些以服务业为主的个体小店。
  虹梅路 自梅川西路起至中兴路,全长500米。沿小桥江单面街,集中了一批服装店,还有妇女用品商店,电器修理、百杂小店,北段多为水果摊店。入夜,有以外籍暂住户为主的小商品地摊市场,自卫生院大门口至龙泉路段,有各式小吃,是以商业为主的新街道。
  河滨路 原是横河老街道,自七星桥至当店弄大部分为单面街,有各类以日用百货为主的商店,亦有农副产品地摊,服务业和修理业、加工业,街道狭小有待改造。
  建成区道路
  建成区,1985年以前为老集镇,仅有宽2~4米,长约1公里的两条街,还有十来条弄与通往乡村的小路,多为宽1.5米左右石板路。1986年始,按城建规划加快老街改造和道路建设。至2002年建成区已建成路宽24~34米的主干道7条,总长7.5公里,路宽8~17米的次干道11条,总长5.8公里,其他路、弄55条。
  支干道、弄 建成区有33条100~300米弄(路),19条100米以下弄。按门牌号码中的顺序号,所在弄定为***号弄。
  街、路、弄门牌横河镇建成区1985年首次设路标、门牌。随着城镇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路、街、弄的功能区分改变,原设路标、门牌显得零乱,故于2003年10月进行了第二次编制,第二次共设置路标129块,门牌3236块,详见横河镇建成区路、街、弄、命名及门牌设置情况一览及建成区门牌目录。
  街坊
  1994年横河镇建成区内,设街坊18个。有宗地705个,占地面积288289.5平方米。其中:
  居民住宅占地面积113470.5平方米。
  单位自筹集资房占地面积8805平方米。
  单位集体用房占地面积543.6平方米。
  公共建筑用房占地面积27265.5平方米。
  商业用房占地面积7321.2平方米。
  金融系统用房占地面积1616.8平方米。
  邮电用房占地面积1047.8平方米。
  学校占地面积22808平方米。
  卫生院占地面积6056.3平方米。
  粮食仓库占地面积6541.5平方米。
  企业用房占地面积92813.3平方米。
  第四节 公共建筑
  解放初,横河集镇公共建筑较少,仅有下河庙,前后大殿加临河凉亭3幢房屋,1951年改为横河木业社。关帝殿供赶集市的过往行人休息。横河南岸的孔府庵,民国时改建为横河中心小学。街后余观公路过境段横河汽车站,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乡政府在土改归公的旧房子里办公。横河新建公共建筑始于1952年,易地新建人民闸。1956年余姚第四初级中学创办,新建教育用平房1幢,体育场1个,占地5280平方米,翌年又新建教育楼2幢,共占地8933.1平方米。后陆续新建的有横河供销合作社在街道拆建商业楼2幢,共占地2110平方米,区公所征用上河村土地742平方米,新建办公楼(9间三层)一幢,会议室(木结构平房)3间。横河乡建大会堂1幢,座席918个,占地938平方米。1985年,区、乡行政机关,文教、卫生等事业单位,金融、商贸、邮电等集体与国有经营服务机构,共有公共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后又逐年新建,至2002年建筑规模较大、质量较优的有下列公共建筑。
  政府、站、所办公楼
  镇政府办公大楼
  龙泉东路39号,总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主体楼17间,五层,设地下车库,建筑占地930平方米,建筑面积4650平方米;附属房和餐厅8间,三层,建筑占地面积438平方米,建筑面积1134平方米;宿舍楼29间,三层,建筑占地1260平方米,建筑面积3780平方米;信访室及门卫4间平房,建筑占地88平方米。合计58间,建筑总占地271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9652平方米。总投资1100万元。绿化面积5600平方米,占用地面积40%。2000年2月开工,2002年元月8日落成。
  镇政府旧址 1982年前设在朱家路9号,9间两层砖木结构楼房。是年改建成混凝土结构楼房,坐北朝南8间三层(其中1间为四层),坐东朝西4间为三层,形四合院式。西首为大会堂舞台,四楼设广播站,总占地72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3平方米。1988年横河区公所办公楼建成,主楼11间四层,建筑面积2412平方米,地址朱家路73号。1992年撤区后转为镇政府办公楼。2002年新的镇政府大楼竣工,旧址转让给横河派出所。
  横河镇广播、电视站办公楼 龙泉东路37号,建于1997年,总占地面积2760平方米。主楼:9间,其中6间五层,3间四层,占地面积412平方米,建筑面积1992平方米;附属房(平房)6间,占地196平方米。合计建筑占地面积608平方米,建筑面积2188平方米。绿化面积1230平方米,占用地面积44.6%,室外约有360平方米的体育活动场地1个。
  慈溪市公安局横河派出所办公楼 朱家路71号,总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主楼6间三层,建筑面积800平方米。2003年原镇政府办公楼转让给派出所,5月拆除重建10间三层楼,建筑面积223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于2004年6月竣工。
  横河工商行政管理所办公楼 位于浒溪公路西侧,总占地面积3201平方米,主楼8间,三层,建筑面积1095平方米,总投资140万元,于1998年建成。
  横河地方税务所办公楼 朱家路94号,1993年新建。总占地面积1932平方米,主楼11间三层,建筑面积1485平方米。旧址在朱家路64号,占地664平方米。现为“慈溪市国税局横河工作组”办公用房。
  横河人民法庭办公楼 朱家路92号,1991年建成。占地1327平方米。4间三层,建筑面积637平方米,2000年并入浒山人民法庭。原办公楼转让。
  文、教、卫设施
  横河镇文化中心 中兴西路1号,总占地面积18844平方米,2000年10月动工兴建,至总投资1020.65万元,2001年12月竣工。其中影剧院建筑面积3290平方米,文化用房在影院左二层楼1幢,建筑面积1495平方米。文化广场、体育场及绿化面积9600平方米,占用地面积的50.9%。
  慈溪市横河中学教学楼(市属) 龙泉东路106号,1956年始建时称余姚第四初级中学。1994年校园占地8933平方米。至2002年几经征地扩建,现总占地面积达53060平方米,建筑面积19824.32平方米,绿化面积6512平方米,占用地面积的12.3%。
  横河镇中心初级中学教学楼 中兴西路283号,总占地面积52266平方米,建筑面积17920平方米,绿化面积(操场)16725平方米,占用地32%。总投资2371万元。2002年1月动工兴建,当年8月竣工。原设在上剑山村的横河镇初级中学的旧址改为民工子弟学校(称雨露学校),占地面积13328平方米,建筑面积3659平方米。绿化2600平方米,占用地面积19.5%。
  横河镇中心小学教学楼 1952年迁址于东湖祠堂后规模逐步扩大,1994年总占地面积6957平方米。现迁址于中兴西路152号,系1995年建成迁移。总占地32043平方米。建筑面积13424平方米,绿化9600平方米,占用地面积的30%。
  横河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 园丁路52号,2001年9月建成。总占地面积7280平方米,教学楼1幢,11间三层楼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252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2960平方米。
  横河镇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教学楼、镇教办办公楼 中兴西路以北,建于2001年。总占地面积3333平方米,建9间三层楼1幢,建筑面积1026平方米。教学楼前体育活动广场约2000平方米,设有门球场、篮球场。
  横河卫生院 梅川西路12号,1990年10月建成。总占地面积4472平方米,设门诊楼、住院楼、药库、医疗用房,建筑面积3332平方米,
  横河镇自来水厂 梅川西路145号,1996年10月建成。总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平方米。
  横河镇环境卫生管理站、镇城管监察中队用房 龙泉东路83号,2001年12月建成。总占地面积9867平方米。办公楼7间三层楼房,附属垃圾中转站机房4间,其他平房12间。建筑占地面积9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86平方米。绿化面积2660平方米,占用地总面积的27%。
  横河基督教堂 龙泉西路225号,建于1984年12月。总占地面积2557平方米。有教堂(又称圣殿)4间,住宅用三层楼房4间,瓦平房5间,总建筑面积755平方米。
  金融、邮电、交管用房
  中国农业银行横河支行营业楼 中兴西路6号,2002年建成。总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三层楼房,建筑面积1407平方米。原址钟楼出让。
  横河信用社营业楼 梅川西路2号,总占地面积3482平方米,建筑面积4758平方米,于2002年建成。原营业楼位于七星桥街西侧,2002年主营业迁新楼。
  横河邮政、电信大楼 杨梅大道114号,1993年建成。总占地面积7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917平方米。绿化面积2640平方米,占用地面积35%。邮电分营后,为横河邮政支局、横河电信支局的办公和营业用房。
  横河供电营业所(又称横河镇电力管理站)办公楼 朱家路88号,1986年建成。总占地面积4666平方米(其中原工交财贸办并入,占地面积266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013平方米,建筑面积6039平方米。
  慈溪市交通局稽查稽征大队横河四中队用房 位于浒溪线东侧,建于1995年,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424平方米。
  慈溪市公安局横河交通警察中队用房 位于浒溪线西侧,建于1991年。占地面积700平方米,建筑面积864平方米。
  商贸建筑
  横河商贸城 位于中兴西路153号(南门为龙泉西路122号),于2003年建成。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609平方米。内设摊位160个,经营各类小商品。四周围建商住两用房2~4层楼房4幢。
  中央储备粮慈溪直属库 位于上剑山村。1995年建成。总占地面积788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绿化面积1800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23%。
  慈溪市国家粮食储备库 位于洋山岗村。总占地面积51954平方米。建筑面积15876平方米,绿化面积1600平方米。于1998年建成。
  横河人民公园,位于集镇中心,北起龙泉东路,南至梅川东路,南北长213米,东西宽117米,总占地面积24921平方米。2003年3月开始兴建,2004年6月竣工。投资1600万元。绿地面积11600平方米,占用地面积的47%。
  革命烈士纪念碑、亭
  位于七星桥南,1995年8月15日建成。占地400平方米。亭内立“横河战斗纪念碑”一块,由谭启龙题词。
  已废公共建筑
  横河大会堂 原镇办公楼西首,位于七星桥街,建筑占地面积600平方米,设918个席位。1972年建造,到90年代初房屋下沉明显,成为危房,1994年被拆除改建为商品房。
  龙南大会堂 位于牛头山脚,建筑占地面积864平方米。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大会堂转让给龙南电器厂,改建为厂房。
  彭桥大会堂 位于栖凤桥东南侧,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53.21平方米,有1314个席位,总投资70万元,是原横河区召开大型会议及文艺演出等文化娱乐活动场所。2000年该地新辟农贸市场,大会堂拆除。
  石堰大会堂 位于浒溪线南首,流亭山西侧。占地面积340平方米,建筑面积380平方米,席位718个,于1995年改商贸市场。
  孔庐庵 位于东上河村,占地2385平方米。是一座三面环水、环境幽静的庵堂。据传建于宋代,民国时期拆废。后在原址上曾相继办过横河中心小学、横河区卫生院,现改建为镇敬老院。
  横河区公所办公楼 位于朱家弄东侧,占地面积865.8平方米。办公楼为9间3层楼,会议室为5间2层楼,附属用房3间(平房),共计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1988年区公所迁新址,原楼房、平房全部有偿出让,改为居民住宅楼。
  石堰初级中学 位于石堰虞山南麓,总占地面积11140平方米,教学楼29间2层楼,办公室和生活用平房22间。2002年9月石堰中学并入横河镇中心初级中学,石堰中学用房废弃。原中学地基,由杭甬高速慈溪连接线用地3119.2平方米,石堰村买入4218平方米,尚留存3802.8平方米。
  第五节 集贸市场建设
  横河镇自1985年以来,经过近20年的建设和发展,已初步形成一个大、中、小相结合,批发零售相配套,综合与专业相协调的市场网络。至2003年底全镇有镇级农贸市场4个,杨梅专业市场1个,总占地面积38676平方米,建筑面积13310平方米,营业商店172家,设固定摊位666个,从业人数814人。总投资1802万元(其中镇财政投资1147万元,其余为村投资)。
  村级小集贸市场已发展到22个,总占地面积21888平方米,建筑面积15375平方米,营业商店385家,设固定摊位721个,从业人数2130人。村级投资525.5万元。这些市场的形成和崛起,给横河人民生活带来方便。
  横河农贸市场
  位于中兴西路105号。总占地1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333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于2001年10月28日建成开业。
  原农贸市场建于1985年,位于七星桥街西侧,建筑占地3300平方米,共设交易摊位180个。建新农贸市场后原市场改建绿地。
  龙南农贸市场
  位于龙南村桑树桥后,东傍直河塍江,南靠沿山公路。占地面积11825平方米(其中杨梅市场1825平方米),建筑面积2372平方米,村投入资金450万元。2002年5月竣工,6月8日开业。原龙南农贸市场1985年建,位于寺下公路的入口处,占地1300平方米,影响交通,故拆迁。
  石堰农贸市场
  位于石堰村,石堰老街以南临河,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棚房1200平方米,2003年6月开业。
  彭桥农贸市场
  在栖凤桥东南侧。占地面积5740平方米,建筑面积2860平方米。村镇投资147万元。2000年12月建成。
  第二章 供水、排水
  第一节 供水
  在自来水厂未建之前,镇、村居民用水,一般以天落水(积屋瓦雨水)、溪水、井水、河水作生活用水。1981年建横河自来水厂于龙南横泾河(牛头山脚),以梅湖水库作水源,由横河公社及龙南公社共同出资17万元,从梅湖水库至横河七星桥铺设直径200毫米供水管道一条,无净化设施,直接供原水到户。1983年,彭桥乡出资6万元,铺设直径150毫米供水管道一条至彭桥,供水方式:企事业单位直接到户,农村居民主要以集中式供水为主。为改善供水条件,1984年又铺设输水管道12公里,日供水能力达到1500吨。1986年梅湖水库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地面水一级标准,而东横河河水水质已受到污染。随着用水量的增加及对水质要求的提高,是年横河水厂向世界银行贷款42万元进行工程扩建,从梅湖水库到水厂增铺了一条长4.2公里直径300毫米的输水管道,供水规模提高到5000吨/日。并把原水经过滤、消毒净化处理后供给用户。同年,石堰乡向世界银行贷款60余万元,村集资50万元,总投资110万元建成石堰自来水厂,从梅湖至石堰铺设直径200毫米取水管道一条,日供水能力1400吨。1995年随着生产、生活用水面的扩大,用水量的增加,横河自来水厂进行第二次扩建,选址在梅川西路,用地12亩(0.8公顷)。从梅湖水库至厂区铺设直径400毫米输水管道一条,长4.3公里,设计供水能力10000吨/日。总投资580万元。1996年10月建成并投入营运,全镇自来水厂总供水能力达16400吨/日,直径100~400毫米输水管道总长87公里,供水区域21个行政村,340余家企事业单位,2.2万用户,8.2万人口(包括外来人口),年供水总量396.38万吨。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占42.47%,工业用水占57.53%。最高日供水量1.8万吨,年净利润91.89万元,水厂总资产1300万元。横河水厂水费收取价(含交水利部门水资源费)由慈溪市物价局审核管理。1983年,工业水价0.13元/吨,生活水价0.08元/吨。1986年扩建后工业水价0.65元/吨,生活水价0.55元/吨。2000年工业水价1.30元/吨,生活水价1.10元/吨。2001年7月后,工业水与生活水价格统一为1.50元/吨,原以总表核算改为一户一表,直接到户收费。
  2002年10月,因供水还不能满足人民生活和工业发展的需求,横河水厂再次报镇政府同意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又扩建,选址梅湖村沿山公路南,征用土地33亩(2.2公顷)。2003年9月动工至2004年底建成,建泵房6间(平房),占地面积250平方米,建消毒加药间、平流池、过滤池、清水池平房280平方米,合计生产用房占地面积530平方米。建办公楼、仓库、生活用房12间三层楼,建筑面积为2438平方米,占地面积1342.7平方米,绿化面积6600平方米。日供水能力近期3万吨、远期5万吨,总投资1500万元。横河水厂现有职工48人,设正、副厂长各1人,为镇办集体企业性管理事业单位。
  第二节 排水
  地表水排放,过去以开掘河流、疏浚沟道为主,并置堰、设闸加以节制。在村落和街道排水多为明沟与部分石砌暗道。从60年代开始到1986年,逐年改造排水设施,铺设排水管道1384米,进度缓慢。随着经济发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1995年城镇普查排水及污水处理时,集镇主要道路长4675米,面积43544平方米,铺设了直径300~500毫米水泥管道,长3655米,道路排水面积31040平方米,路面排水率71%。2003年建成区主要道路19条,长11815米,道路面积20.413万平方米,辅设排水管道长14465米,道路排水面积16.395万平方米,道路面排水率78.4%,基本形成排水网络。
  第三章 土地管理
  第一节 概况
  历代至民国,土地为封建王朝或私人所有。宋庆历七年(1047)诏准谢晋初奏请严禁境内豪强占湖为田,后县署制订管理办法,刻印成书《湖经》。余姚有南宋绍兴十六年(1146)最早的土地面积记载:全县有田、地、山林面积合计为1120614.79亩,(时横河镇境域属余姚县辖)。元至治二年(1322),全县土地丈量、绘图。明初,石堰盐场灶户办官盐,分给卤地、草荡及工本钞银,资助煎盐。明万历年间和清初,地籍曾有两次大规模丈量。民国元年(1912),改革田赋,册籍收归官有。11年(1922)2月,余姚土地清丈局成立,清丈沙灶地,增加税赋,盐民、农民负担加重。18年(1929)4月15日,余姚县成立土地陈报办事处,统计土地面积。是年平均地价第六区为36元/亩,第七区为48元/亩。民国22年(1933),县设土地清丈处,组成300余人清丈队,是年2月至24年(1935)10月,曾对横河现境内土地用“小三角仪”进行测量。清丈竣毕,发放图照。26年(1937),清丈处改为地政处,办理地籍整理。民国30年(1941),发放土地登记执照。35年(1946),改称县地籍整理办事处,并成立县标准地价评论委员会,分17个等级定价。36年(1947),全县地籍整理完毕;37年(1948),县政府对地权所有者颁发证书,并绘制千分之一土地分布图,重新颁布地价等级表。
  1950年10月至1951年3月,横河进行土地改革,结束封建土地所有制。无地、少地农民分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县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权证。是时征用土地由县民政科办理。
  1956年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从私有制转变为集体所有制。
  乡、村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实行政府划拨,即无偿、无限期地使用土地。是年,国家发出了《关于纠正与防止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中浪费现象的通知》。1958年,人民公社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1959年1月,开展土壤普查、土地规划工作。根据生产大队人口、劳力的多少对土地作了平衡,有较大调整。1968年,土地征用与变更使用由县农业局主管,生产指挥组审批。1980年11月,开展第二次土壤普查。
  1981年10月至次年春,镇域山林开展定权发证。1982年6月,镇域54个生产大队,563个生产队,全部建立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县政府发给承包户“土地承包手册”,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户具有经营权、使用权,实现土地三权分离。1984年,横河镇境4个乡镇,54个村分别成立土地管理小组(简称土管小组),设土地管理员。镇(乡)土管小组,由5人组成,镇(乡)长或副镇(乡)长担任组长。村土管小组由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是年,山林和耕地延长承包期限(山林20年,耕地15年)。至1999年全镇开展土地的第二轮承包,又延长承包期30年。1985年11月,对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土地管理费,翌年,开征造地费。造地费额度为:全民、县属集体、机关、事业单位建设用地每亩2000元;镇、乡企事业单位每亩1000元;并由征地单位每亩安排所征生产队劳动力2名。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以后,为加强土地管理,县建立土地管理办公室。1987年4月开始,县财税局开征耕地占用税,凡企事业单位在规划区内征用耕地每亩征收5000元,规划区外每亩征收4000元;个人建房占用耕地减半征收。同年10月,慈溪县人民政府制定《慈溪县土地管理实施办法》。1988年,县建立土地管理局,对征用和使用土地的单位收取土地补偿费,各建制镇在规划区内每亩收2000元,其他乡、村规划范围内每亩收1600元。规定农村私人建房用地标准:小户(1~3人)每户不超过75平方米;中户(4~5人)每户不超过110平方米;大户(6人以上)每户不超过125平方米。2003年下半年开始对私人建房享受面积进行调整,占用耕地的小户(3人以下)86平方米以下,大户(4人以上)125平方米以下,非耕地再增加15平方米。1993年镇设立土地管理所(简称土管所),由5人组成,设所长1名。镇土管所和村土管小组,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土地管理,实行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制、带图审批制、农保审核制、动态监测制和用途规划许可制等项制度。1997年编制横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界桩。2001年镇土管所配编土管监察人员2名(兼职)。监察员的职责是依法巡查、监测土地使用情况,及时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协助市局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第二节 历年征用土地
  1951年3月,镇域各乡土地改革结束,人均有耕地面积1.505亩。
  1953年后,行政区域多次调整,耕地面积时增、时减。1962~1978年17年间,镇域共征用土地43.9亩,平均每年2.58亩。1979年以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村、镇建设事业加快,土地征用量剧增,至1991年的13年间,建设用地总量1739.794亩,平均每年133.83亩,为前17年的39.6倍。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建设用地规模继续扩大,至2003年底的12年间,共征用土地7297.67亩,平均每年608.14亩。耕地总面积减少到33187亩,农业人口人均0.56亩,人均占有耕地比1950年减少约三分之二。土地失衡趋势明显。
  自70年代末,各公社、大队办企业用地由集体土地中划拨给企业使用,每亩耕地安排生产队劳动力2名进厂务工,土地性质仍为集体所有,没有办理征用手续,只办使用手续。1986年企业新增用地,县土管部门开始收取造地费,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2000元/亩,乡镇企事业单位1000元/亩。1992年后,土地征用逐步取消劳力安置,改为货币安置,征用费(含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劳力安置费)每亩2.1万元。1993年开始,乡、镇企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用地单位向村经济合作社交纳征地费、劳力安置费,向市土管局交纳出土地让金和使用税。实行土地有期使用,使用年限分别为商业40年,工业50年,商住70年。1995年后全部实行用地单位向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征用土地,市土管局将所征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分为公益性用地(国有行政划拨)、其他用地(国有有偿出让)两种。1998年,对60年代以来镇、村集体企业划拨用地,实行优惠出让(转制),向村经济合作社交纳耕地10000元/亩、杂地6000元/亩补偿费,用地企业一律补办征用手续,土管局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将原集体所有制土地转为国有土地。2001年下半年起,按中共中央15号文件,对商住用地一律进入市场(招标、拍卖)。2002年,宜青桥、天香桥村被市征用土地254.1亩(16.94公顷),由慈溪市投融资公司拍卖给房产商,每亩拍卖价222.09万元,总价56410万元。2003年,市、镇政府对征用土地又进行了补偿标准和方式调整,并为失地农民办理土地养老保险。
  第三节 历年个人建设用地
  新中国成立初,农民建房数量较少。60年代起,由于人口增长,家庭分居,个人建房迅速增加。如镇西石堰地区,至1975年,新(改)建瓦平房5059.5间,其中个人3951间,占78.2%。又如镇南龙南地区,至1981年,新(改)建瓦平房6834间。镇东部和中、北部,农户建房虽未作统计,但也不少。其时用地都为原宅翻(改)建和宅旁非耕地。1979年起,个人建设逐步转向砖混结构和多层楼房,并占用以自留地为主的耕地,至1991年,共用耕地1045亩(69.67公顷),每年平均用地80.4亩(5.36公顷),有9705户农民建房28322间,计建筑面积1059288平方米。1992~2002年,共用地991.23亩(66.08公顷),其中原宅基地430.67亩(28.71公顷),耕地560.56亩(37.37公顷),年平均用耕地56.06亩(3.74公顷),累计用耕地1605.56亩(107.04公顷)。
  个人建房用地审批制度
  自50年代始,农村个人建房一般用宅旁地或原地翻建。60~70年代凡有新建住宅,需占用耕地的以家庭自留地相抵,一般不占用集体耕地,需使用集体耕地的报县农林水利局、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审批。1981年,浙江省《关于国家建设和农村社队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贯彻后,加强了土地管理工作,区、公社(乡、镇)、大队(村)建立土地管理小组。个人建房分大、中、小户,占用耕地建房需经生产队社员会讨论通过,凡建房用地须报大队(村)、公社(乡镇)、区公所审核,报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建房。自1993年开始,镇建土管所,个人需使用耕地建房,必须根据建房指标安排,没有指标不得建房。村、镇按先急、后缓的原则,摸底排队,拟定建房用地分配方案,并组织群众评议,村集体讨论。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建房用地指标、建房用地对象和条件、审批办法、审批结果上墙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然后落实建房用地对象。凡符合条件需要申请宅基地的或原地拆扩建的,应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根据宅基地实际情况和建房用地指标,初步确定建房户,予以张榜公示,公示后10天内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符合建房条件的,如实填写《慈溪市私人建房用地申请表》,由土地管理部门按有关程序审批。
  (1)现场踏勘,协调邻里关系。
  (2)审查旧房调剂对象,收回旧房拆除后的宅基地。
  (3)村统一上报土管所。
  (4)镇土管所在20个工作日内报市国土资源局。
  (5)三到场制度:审批前到场,建房时到场(敲桩定位),竣工后验收到场。
  建设用地登记入册
  1993年,全镇对建设用地进行了一次清丈。包括境内住宅、公共建筑、企事单位建筑和古建筑等地面所有建筑物的清丈。镇政府委托宁海县华宁公司测量队,对建成区范围内的上河、人民闸、下新屋、东湖、孙家境(部分)等村以及靠浒山城区周边的村:乌山、宜青桥、建山、天香桥、相士地、上横江、东山下、小洋山、新庄、蒋家河、大洋山、跃上等村进行了挨户实地勘测,绘制宗地图,登记入册。镇政府同时组织发动其余各村对房地产也进行了测绘登记,竣事后,由镇政府汇总,报市人民政府审核,资料送市土管局立卷存档。全镇勘测了54个村(即70个街坊)共21532家宗地(其中:企事业单位516宗地,个人住宅21016宗地),总面积2316270.8平方米。
  市人民政府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发放土地使用证书,证书分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两种。全镇共发放使用证21532本。其中企事业单位516本,个人21016本。用地者受到法律保护。
  1999年,市政府对建制镇的土地使用证书进行一次年检。翌年,年检扩大到全市农村,历时一年零两个月。2002年6月,为规范农村居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等行为,结合《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贯彻,镇政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与对策调研的通知》精神,开展了镇行政区域内的调查模底。截至2001年底,全镇农村居民总人口59603人,总户数20583户,宅基地户数19640户,宅基地总面积1835928.91平方米,人均宅基地面积30.8平方米,农村宅基地发证21838本,宗地数21764宗,建筑占地1782455.26平方米,人均建筑占地面积29.9平方米,发证农户占农户总数的99.98%。
  第四节 详查
  1996年,对境域土地利用、变更面积进行了详查。经查全镇总面积为86.86平方公里。其构成:平原土地63637.5亩(4242.5公顷),占48.84%;丘陵山地60102亩(4006.8公顷),占46.13%;水域6550.05亩(436.67公顷),占5.03%。土地分为:耕地、林地、园地、城镇居民点(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特殊用地、未利用土地共8类。其中耕地人均占有0.64亩,林地人均占有0.96亩,水域人均占有0.1亩。
  耕地:包括水田、旱地等。总面积37920.45亩(2528.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10%。其中水田37389.6亩(2492.64公顷),占98.6%;旱地530.85亩(35.39公顷),占1.4%。平原水田,土壤肥沃,灌溉方便,以种植粮食(稻谷)、棉花为主,亦宜种油菜、大小麦、豆类等作物;山区水田,日照较少,土层浅薄,含砂量大,不易保水,肥力相对不足,大部分田已改种花卉、苗木、蔬菜及薯、豆类等经济作物;旱地多集中在沿山一带,亦种经济作物。
  园地:即为茶、果种植用地,总面积25337.4亩(1689.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45%。其中山间果园22557亩(1503.8公顷),占园地面积89.03%,村旁其他果园1146.45亩(76.4公顷),占果园面积4.52%。镇域果园种类众多,有柑桔、梨、梅、桃、葡萄、杨梅及李子、柿子、枇杷等10余种,特别是横河杨梅,种植历史悠久。现投产面积21048亩(1403.2公顷),占果园面积的93.3%,茶园1634亩(108.93公顷),占园地面积的6.45%。
  林地:有灌、乔木林地、竹林地及其他疏林地,面积34765.05亩(2317.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68%。
  居民点(工矿企业用地):面积19620.75亩(1308.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5.06%。其中城镇用地4779亩(318.6公顷),占24.36%;农村居民点用地8517.6亩(567.84公顷),占43.41%(包括祠、庙等名胜古迹24.58亩,占居民点用地0.22%);独立工矿用地6324.15亩(421.61公顷),占32.23%。
  交通用地:面积2803.5亩(18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5%。其中铁路用地840亩(56公顷),占29.96%;公路用地1370.85亩(91.39公顷),占48.9%;农村道路用地592.65亩(39.51公顷),占21.14%。
  水域:面积6550.05亩(436.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3%。其中河流水面3697.5亩(246.5公顷),占56.45%;水库、山塘水面2295.75亩(153.05公顷),占35.05%;固定灌、排沟556.8亩(37.12公顷),占8.5%。
  特殊用地:面积238.05亩(1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8%,均为国防用地。
  未利用地:面积3054.75亩(203.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5%。其中分布在低山丘陵的荒地1266亩(84.8公顷),占41.44%;河滩地412.95亩(27.53公顷),占13.52%;未垦植湖地1358.7亩(90.58公顷),占44.48%;其他未利用地17.1亩,占0.56%。
  第五节 基本农田保护
  为保护基本农田,镇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于1997年首次编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绘制镇、村两级的基本农田保护块版图,按村落实保护面积。近几年来以总量基本平衡为前提,对规划和版图曾几度调整,现定为33149亩(2209.93公顷)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率为时有耕地的89.2%。至2002年,由于非农建设用地增加快,耕地面积减少迅速,耕地保护面临着严峻形势。镇政府依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02]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总体规划》之土地利用重新作了修编。以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把基本农田划成51大块,分布全镇24个行政村,进行分块保护,确定保护面积31843.95亩(2122.93公顷),保护率为时有耕地的92.52%。
  在保护耕地工作上,1990年横河区公所曾经对全区107个村的个人建房用地进行了全面清查。经查对未批准先建的34户,在规划区外擅自占地建房的13户,分别情节给予罚款、拆除违法建筑等处理。1997年,镇政府又一次清查,查出擅自占地和建房216户。后按情节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每户以4000~6000元不等的罚款处理,对有建房条件的令其补办用地手续,对少数无建房条件和占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户给予拆房还地的处理。
  近年来,国土资源部采用高分辨率、多时段卫星数据,综合运用遥感图样处理技术、GPS调查技术和网络技术,全面开展了国土资源利用率动态遥感监测工作。横河镇域86.86平方公里的土地监督管理,2000年10月至2001年10月由卫星遥感技术来监控。对那些乱占土地、非法开采,虚报瞒报等行为,将由国家布下的“天网”自动记录证据,进行公开曝光。采用卫星遥感技术监测,以高空拍摄的高清晰度、高分辨率的遥感照片,辅之以详实的分析数据,使镇域的土地占用情况一目了然(卫星遥感土地实地变化照片及数据均由市土地管理局输入电脑保存)。实行高新科学技术的土地监督管理,将促进镇域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土地的有效管理。
  第四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机构
  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简称环保)会议以后,环保工作由县计委兼管。1980年,镇域各公社由管理委员会确定1名成员兼职管理。1987年3月3日,经慈溪县城乡建设局批准,横河镇环卫站设立,性质为城镇集体,设站长1名,有职工6名。为适应城镇建设发展的需要,镇环卫站人员逐步增加,至2003年有干部、职工77名。1994年,城镇建设规模调整,成立横河镇城建管理监察中队,设队长1名,定员4名,至2003年城管队员扩大到16名。
  第二节 污染源及危害
  70年代以前,镇内工业企业不多,废气、废水排放量较少,环境无明显污染。1980年后随着工业发展,人口增长,工厂排放污水,居民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与日俱增,浒山城区部分污水开始从浒山江流入东横河,鱼虾死亡日见增多。1984年,慈溪县环境监测站对横河人民闸河水水质测评如下:PH6.7,等级四;溶解氧(DO)2.9毫克/升,等级四;高锰酸盐指数(CODMn)4.5毫克/升,等级二;氨氮1.35毫克/升,等级三;总氰化物0.008毫克/升,等级一;汞0.0007毫克/升,等级一;总铬0.022毫克/升,等级一;综合等级、均值已较差,有机污染四、五项,毒物一项,已不能饮用。至1993年底,排入河道的工业污水每年化学需氧量(CODcr)的排放量已达417.51吨,浓度292PPM,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为298.24吨,浓度208PPM。东横河(大江)水质四类。以后对水、空气、地面的污染日益加重。污染的源头主要来自排污企业,90年代以前始于农作物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大量化肥,轮窑与冶炼业排放的废气和采石场的粉尘,还有来自城镇和农村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现最严重的为水污染,使东横河及以北河道水质发黑发臭,鱼、螺丝、河蚌绝迹,水面寸草不长,严重影响两岸群众的生活。镇域的污染源为:
  工业污染源
  至2003年全镇有各类企业1517家。其中企业排污,主要是轴承企业的酸洗及含油废水,染织、电镀行业的废水,锅炉、轮窑的废气,金属冶炼所产生的固体堆积物,对水体、空气、地表造成了严重污染。
  工业废水 现据排污申报登记的5家重点企业,废水排放总量为127.26吨,全镇有严重排污的企业远不只5家,而又不经处理直排江河。
  工业废气 根据环保部门调查全镇使用大小锅炉42台,年用煤量约为7140吨。其中工业锅炉16台,用煤4800吨,全都无脱硫设施,煤中含硫量平均以1%计,工业锅炉的除尘效率以80%计。2003年工业锅炉的SO₂与烟尘排放量分别约96吨和1126吨。
  据排污申报登记5家重点企业有锅炉4台,产生烟气量为年10612万标·立方米(Nm3/a)。
  镇域现有2家水泥、石灰厂,19家砖瓦窑厂,年用煤量合计6660吨,则产生的SO₂与烟尘排放分别为132吨、1050吨。
  工业固废根据排污申报登记的5家重点企业,共产生工业固废72590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21550吨,综合利用率为29.69%,最终待处理量为51040吨。
  农业污染源
  各种农业活动管理不善,会产生水体污染。畜禽饲养、屠宰和养殖棚舍清洗,会将排泄物流入河流。农田使用化肥、农药,残留物会渗进入水体。废弃物及塑料农膜等会污染空气质量及土壤质量。
  畜禽养殖污染 2003年猪、鸡、鸭、鹅、兔等畜禽饲养量分别为11449头、117120羽、33720羽、1750羽、2004只。根据2002年《慈溪市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报告》,横河镇畜禽养殖产生的粪尿总量为1.48万吨,排放量为0.86万吨,综合利用率约42%。污染物排放CODcr220吨,氨氮190吨,总磷18吨,总氮41吨。
  化肥农药流失污染 2003年横河镇化肥平均施用强度为:碳铵50公斤/亩、尿素20公斤/亩、磷肥50公斤/亩、钾肥15公斤/亩,农用化肥折纯施用强度为412.65公斤/公顷。
  据《慈溪市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报告》,慈溪市单位水田农药施用水平为17.50公斤/公顷,其中杀虫剂9.53公斤/公顷、杀菌剂3.63公斤/公顷、除草剂4.01公斤/公顷,施用农药品种主要为草甘磷、杀虫双、甲胺磷等;旱地农药施用水平为24.81公斤/公顷,其中杀虫剂13.81公斤/公顷、杀菌剂3.54公斤/公顷、除草剂7.09公斤/公顷,农药品种主要有甲胺磷、草甘磷、百菌清、三唑磷等。由此估算,全镇农药施用总量约44.46吨。
  农用薄膜污染 横河镇使用地膜覆盖较早,主要是培育地膜棉花、草莓、蔬菜、瓜类等,用量较大,塑料农膜污染总量为83.20吨,污染量占镇域使用总量的37.82%。因大多数农膜不可降解,废弃后残留在农田中会造成土壤污染。
  生活污染源
  生活污水 2003年全镇总人口87803人(包括外来人口),按慈溪市自来水公司供水情况统计,各建制镇人均用水量110升/日,产污系数按0.85计算,生活污水排放量为8210吨/日,300万吨/年。CODcr浓度按350毫克/升计算,则生活源CODcr产生总量为2.9吨/日。由于目前尚未建成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这些生活污水绝大部分排入当地河道,严重污染了水环境。
  生活垃圾 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以1千克/日计,日产生活垃圾约88吨,统一运往慈中垃圾填埋场作填埋处理。垃圾收运系统较为完善,能日收日清。但在山区自然村落,尚在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经雨淋向地表渗透,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
  第三节 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监测
  建立健全环境整治管理机制,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宣传,随时配合市环保部门对境域水资源的监测。
  治理污水、污气、污物(简称“三废”)
  控制污染源,对企业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实行“三同时”(环境保护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为改变轴承行业油污废水未经处理大量直排江河的状况,2001年,环驰轴承集团在全市率先开展油污染治理试点,历时1年,投入资金30余万元,建成日处理油污水能力5吨级的污水处理池1个,各项数据达到市环保局的验收标准。2002年,部分企业分别投资5万元到300万元,设置了污水处理池,有专人负责处理,与检测废水排放时的PH值、化学耗氧量、生化需氧量等,均达到国家允许标准。2003年已有41个项目施行“三同时”。督促电镀行业、染织行业增设废水处理装置。是年又有宁波慈兴集团、慈溪福达轴承、宁波金鹏轴承3家有限公司投入资金约300万元,添置油污水处理设备。对污染严重,而又难以治理的小电镀、小造纸为主的“十五小”企业共30家,依法关闭。查处有碍环境保护的13家经营户,禁止生产和销售其产品,有效地控制了泡沫塑料饭盒的生产。搬迁对居民生活有影响的龙南针织塑料厂。
  2002年有48家企业进入工业
  小区和工业园区,工厂与生活居住混杂局面得到改变。拆除横河、龙南、柘岙、长埭村、谢家山等5座轮窑厂,部分复耕。关闭在省道线两侧400米范围内及市道两侧严重影响环境及安全的采石场(山塘),采取复绿措施,减少废气、粉尘污染源。
  从80年代开始,农业禁用剧毒农药,90年代全面推广使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减少对农田水体的污染。21世纪初,开始建立生态农业示范点。
  经过上述治理,居民集中区的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对农田、农产品的污染有减少,但对江河水体污染仍未见好转。
  镇、村环卫
  1999年始,生活垃圾落实卫生包干责任制,全镇各村、居委实行袋(桶)装,有专职垃圾清运工125名,日产日清,日清运量54吨左右,经垃圾转运站压缩成块后运至庵东西三填埋场。90年代始,全面实施改厕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减少了生活污水的排放量。2002年境内156条河道全长160公里和598条道路全长176.2公里,实行常年保洁,有河道保洁员107名,道路保洁员176名。配备清运车辆(拖拉机)4辆,环卫专用车2辆,环卫保洁手拉车32辆。建成区设置垃圾箱20只,并在龙泉路、梅川路杨梅大道交道口、文化广场等主要公共场所,新增保洁箱20只。
  环卫收费
  1993年,在城区内开始收取环卫有偿服务费,上缴镇财政所。收费范围:工业园区各企业,建成区各企事业单位,街道商店及部分村,每年收费约56万元。
  处理污染纠纷
  1980~2002年,受理噪声污染、粉尘污染及排放废水污染纠纷多次。仅2003年,接待受环境污染的上访群众18人次,信访1件,经调处,群众基本满意。

知识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横河镇志(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慈溪市横河镇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商业,财政,金融,村镇建设,党政群团,民政,人事,劳动,公安,审判,司法,军事,文物胜迹,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卷末,丛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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