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股金分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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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45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股金分红
分类号: F721.2
页数: 1
页码: 64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横河镇供销合作社的股金分红情况。
关键词: 横河镇 股金分红 供销社

内容

自1950年彭西、横河等供销合作社建立,农民投资入股,到1953年,横河供销合作社总计社员股金为43985万元(老人民币);截至1982年30年期间,由于供销社体制多变和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社员股金数额没有大的变化,稳定在6万元左右。1983年,供销社进行了体制改革,恢复集体所有制性质,并进行清股分红、增股扩股,至是年4月15日全区有27962户农户入股,占全区总农户29628户的94.3%,加上居民、单位、供销社和集体商业职工入股,全区入股户为28654户,计30043股,社员股金119951元,占全区供销社自有流动资金的8.94%。
  1963年县社决定,交纳所得税后盈余的20%(按股金额16%)作为股金分红,全年亏损的社不分红。对社员除盈余按股金分红外,再将某些商品优惠供给,凡股金在2元以上的供应腐乳4块,以下的供应腐乳2块,每股再增加供应毛巾1条,糖精一小包,红枣半斤。
  1966年县社规定分红标准:按照盈余(利润减除所得税和支付定息后的部分)的6%,但最高不超过股金额的5%为度,各社按此标准进行了分红。
  1971年社员股金分红按社股金额5%提取和发放,在留存利息中开支。以后社员股金分红淡出。根据社章第三条:入股并参加慈溪市供销联社,向慈溪市供销联社交纳联合基金的,参加慈溪市供销联社的盈余分配。横河供销社为此千方百计集资,1985年起,先向供销社内部职工吸储,后扩展到向社会吸储,充实流动资金,最多为1997年达2180万元,占自有流动资金的74%,是1983年的181倍。后因管理不善酿成经济上的不良后果,出现社会人员有存款供销社欢迎,要取款就很困难的现象,发生了“经济危机”。最后在横河供销合作社转制前,所谓的社员股金,至2001年还有520万元全部由市联社负责归还。社员股金(实为原始股)12.3万元,于2004年底,由市联社转交各行政村(居委会)归还给入股者。

知识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横河镇志(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慈溪市横河镇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商业,财政,金融,村镇建设,党政群团,民政,人事,劳动,公安,审判,司法,军事,文物胜迹,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卷末,丛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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