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之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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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38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之工业
分类号: F427.55
页数: 2
页码: 518-519
摘要: 本节记述了横河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工业经济发展的情况,包含了私营工业改造,手工业改造,建立合作社组。
关键词: 工业 概况 横河镇

内容

1951年农村进行土地改革,部分手工业者分得了土地,弃工从农,人民政府规定了手工业者的工薪标准,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碾米、轧棉、染布、酱油等作坊和烧制砖瓦的土窑因人民生活所必需,土地改革后几年内仍维持原状。
  私营工业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开始管理并逐步改造镇内私营作坊。横河街七星桥的元余油坊,1952年由职工出资联办,改名为工助油厂。1952年1月彭桥供销社用1080万元人民币盘入原彭桥致中和私营轧米厂,改名为彭桥供销社粮食加工厂,1952年6月,又盘入小宏桥穗和轧米厂,并入供销社粮食加工厂。政府为调整地区之间加工能力的平衡,将余姚城区胜笙米厂迁至横河上六房。1956年2月28日,粮食系统全行业公私合营。私营豆腐坊由供销社统一收编,进行公私合营改造。
  1955年彭桥供销社在黄家祠堂开办轧花车间,配220寸皮辊轧花机22台,私营轧花厂也随之淘汰。
  烛溪湖北首3只土窑,1954年由余姚手工业联社收编,改名为横河砖瓦社,1958年5月改名为“余姚县横河砖瓦厂”,其他土窑随之关闭。
  1956年私营作坊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手工业改造,建立合作社组
  新中国成立初,面对百废待兴的局面,人民政府采取了扶持手工业生产的一系列措施:
  (1)引导手工业者联合起来,发展生产。1950年5月,横河乡陆友康等24个木工组织起来,成立木业小组,从银行贷款500万元,每人交股金3万元,作为生产启动资金。1951年初,改名为“横河木业改进所”。
  (2)疏通渠道,广辟生产门路。1950年前后横河农村经济极度困难,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对手工业者发放扶贫贷款。1952年,组织泥水匠、木匠、石匠数百人外出到舟山、上虞五夫等地打工、参加国防建设。
  (3)试建手工业社(组)。1951年10月21日“横河木业生产合作社”在下河庙成立,是余姚全县第一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1年11月1日,孙炳昂等11个簟匠在彭桥庙成立了“余姚县彭桥竹业小组”。
  1953年横河区成立劳动者协会,个体手工业者均加入协会。随即个体裁缝在彭桥成立了服装社,个体泥水匠在匡堰成立了建筑社。1956年个体裁缝、鞋匠8人在横河成立服装社。
  1956年末,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亦基本完成。

知识出处

横河镇志(下册)

《横河镇志(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慈溪市横河镇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商业,财政,金融,村镇建设,党政群团,民政,人事,劳动,公安,审判,司法,军事,文物胜迹,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卷末,丛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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