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城乡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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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04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城乡基层组织
分类号: D035
页数: 5
页码: 1083-1087
摘要: 本章记述了余姚市城乡基层组织,包括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区组织与活动等。
关键词: 社会事务 管理工作 余姚市

内容

1987年,城乡基层组织主要有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2002年开始,城镇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存。2007年,开始建设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与社区并存,农村社区的建设目标是使之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第一节 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选举
  1983年,撤人民公社建乡镇人民政府,撤生产大队建村,建立第一届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1990年,首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开展第二届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全市69个乡镇的824个村共选出村委会成员3173人,推荐村民小组长6040人。此后又分别于1993年、1996年和1999年,完成第三、四、五届换届选举。
  1999年3月,全市按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组织实施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各村首次由全体选民直接提名推选村委会候选人,至5月全部完成。2001年3月,全市对811个村进行撤并,村民委员会随之撤并至269个。2002年3月,全市进行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成员1081人,占应选总数的98.5%,其中主任267人、占应选总数的99.3%。参选选民534419名,参选率99.5%。2005年和2008年,又以海推方式完成第七、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
  自治建设
  20世纪80年代,以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推动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建设。1990年,启动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在丈亭镇胡界村进行村民代表会议试点,此后在全市推广。2005年6月,265个村均进一步规范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2000年,市委、市政府相继制定《余姚市村级民主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完善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2004年,又统一规定当年的7月20日起,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20日为村务公开日。2005年10月,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制度,要求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一般3~5人,负责村级日常民主理财,监督核查财务账目。次年,265个村民委员会均推行此两项制度,并正常运作。
  至2009年2月,实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村村达标”目标,并被浙江省和宁波市推荐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
  第二节 居民委员会
  1988年城镇居委会设置
  全市共设置66个城镇居委会。其中,余姚镇34个,分别为学弄、东街、东泰门、东朝街、保庆、城下、花园、南河头、大尹第、义井巷、新西门、上寺桥、中山厅、人民路、淡竹弄、酱园街、高阶沿、凤山、纺织路、木弄口、金锁桥、直神弄、玉皇山、武胜门、老西门、牌轩下、候青门、季卫桥、山西、山后、龙山、管家弄、太守房、丰南桥居委会。
  居委会变化
  1988年后,陆续增批新设城镇居委会。1995年,全市城镇居委会101个,其中余姚镇54个。2000年,余姚镇居委会进行撤并,由54个撤并至37个。2001年,撤余姚镇等3个镇的建制,设4个街道。
  2002年,开始建设城市社区,设社区居委会。是年,城区4个街道45个城镇居委会统一撤并调整为20个城市社区居委会,保留阳明东路和富巷居委会。2003年,建立丈亭镇三江社区、梁弄镇正蒙社区居委会。2004年,建立马渚镇下叶社区,东南街道白云社区居委会。2005年,建立泗门镇西大街、东大街、汝湖、后塘河社区居委会,建立马渚镇东一社区、金马社区居委会。2006年,建立兰江街道四明社区居委会。2008年,建立阳明街道锦江社区居委会。2009年,建立梨洲街道汇翠社区、兰江街道蕙兰社区、经济开发区东江社区居委会。2010年底,社区居委会35个,城镇居委会20个。
  居委会选举
  20世纪80年代,居委会干部基本都由乡镇委派。
  1991年,居委会第一次依法民主选举。此后,每隔3年选举换届,分别于1994、1997、2000、2003年完成第二、三、四、五届换届工作。
  2007年开始,全市统一采用社区居委会成员由全体选民推荐提名和选举、城镇居委会成员由居民代表推荐提名和选举的方式。当年除6个居委会因故推迟外,其余均于当年5月顺利完成选举。居民参选率达91.9%,共产生第六届居委会主任46名、居委会其他成员156名,占应选数的100%。推选产生居民小组长935名、居民代表2372名。
  2010年3~6月,完成第八届居委会(实为第七届,按照宁波市要求统一改称)换届选举。55个社区居委会中有50个社区居委会进行换届选举,另有4个社区居委会和1个城镇居委会因故推迟。123619名居民登记为选民,其中103387名居民参加社区居委会的直接选举、参选率达83.6%。
  队伍建设
  设岗选人 1988~2002年,居委会干部年龄偏大,待遇偏低。2002年12月,居委会干部分为专职和非专职两类,专职干部按照每300~500户配备1名的标准设置。是年,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175名。
  落实待遇 2002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每年工作津贴(包括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安排。2007年,规定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平均收入不低于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女工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
  组织培训 2002年开始,组织培训社区专职工作者,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至2010年,全市有6人取得社会工作师的职称,64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的职称。
  第三节 社区组织与活动
  城市社区
  制度建设 2002年,制订城区社区建设5年规划,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代表大会制度和社区工、青、妇、老龄组织及各种中介组织。2007年4月,制定印发《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余姚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9月,颁发《规范余姚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2010年,制定《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用房建设 2002年7月,按照每百户居民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活动综合用房,配建200平方米以上的文体活动场所。全市每个社区用房面积均超过500平方米。
  结对共建 2002年3月,建立市级部门与社区结对共建制度。85个市直部门与20个社区结成共建对子,开展共驻共建活动。成立市社区服务中心,开通62621890服务热线和服务网站,提供16大类100个服务项目。
  和谐社区创建 2008年8月,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至2010年,32个社区被评为宁波市和谐社区。其中,阳明街道新城市、长安社区,凤山街道季卫桥、酱园街社区,梨洲街道学弄社区被评为浙江省和谐社区;阳明街道新城市社区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
  农村社区
  2007年,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在阳明街道梁堰村、三七市镇幸福村、泗门镇谢家路村新建农村社区。2008年,农村社区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市21个乡镇、街道。2009年,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是年,52个村完成社区建设。2010年,以一村一社区的模式,编制农村社区建设布点规划。同年底,建设农村社区163个,占村总数的62%。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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