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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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101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分类号: F243
页数: 3
页码: 1044-1048
摘要: 本节记述了余姚市1993年、2006年工资改革、规范工资津贴补贴、福利与保险的情况。
关键词: 工资管理 机关单位 余姚市

内容

1993年工资改革
  1993年10月,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机关行政人员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简称职级工资制,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部分组成。机关工人分为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两大类,其中技术工人实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普通工人实行岗位工资制,由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部分组成。事业单位实行职务(岗位)等级工资制,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主要由职务工资和津贴两部分组成;事业单位工人分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两大类,技术工人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由技术等级工资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普通工人实行等级工资制,由等级工资和津贴两部分组成。
  增加工资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考核晋升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和级别工资,二是晋升职务(级别)后增加工资,三是定期调整工资标准。1993年起,连续2年考核称职(含基本称职)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1档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公务员连续5年考核称职(含基本称职)以上,从次年1月起在本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1个级别。根据国务院统一规定,分别于1997年7月、1999年7月、2001年1月、2001年10月、2003年7月共5次调整工资标准。2004年3月起,市公务员
  职级对应宁波市辖区职级,相应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进行补差。
  2006年工资改革
  2006年7月,实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公务员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4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2项;机关技术工人仍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3项调整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两项;机关普通工人仍实行岗位工资制,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奖金2项调整为岗位工资1项。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由地方政府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由国务院授权人事财政部门统一规定。
  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办法。2006年起,公务员累计两年考核称职以上,晋升1个级别工资档次;累计5年考核称职以上,在所任职务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1个级别;机关工人累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晋升1档岗位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每年正常晋升1级薪级工资。
  规范工资津贴补贴
  机关工作人员除基本工资外,还有各类津贴补贴。1993年10月前,各类补贴项目众多,如书报费、卫生费、物贴、肉贴、燃料补贴等等,1993年10月,工资制度改革时,将以前的津贴补贴进行归并,统一纳入保留津补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上级规定,陆续按职务和工作年限,实行职务岗位津贴、省定津贴、地方津贴、岗位津贴、工作津贴、午餐补贴、平时考核奖等。
  机关工作人员从2008年1月起,规范津贴补贴。除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外,各类津贴补贴一律取消,由当地政府审报,上级人事财政部门核定津贴补贴总量,统一设置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按职级执行相应的标准。退休人员较大幅度地提高退休生活费补贴,达到同类在职人员的80%左右。
  2009年1月、2009年10月、2010年1月起,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分批实施绩效工资,除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外,各类津贴补贴一律取消,由当地政府统一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设置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工资按职务(技术等级)和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的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工作实绩、考核成绩等因素分配。
  退休人员较大幅度地提高退休生活费补贴,达到在职同类人员的60%以上。
  福利与保险
  优秀公务员疗休养制度 2001年起,获得县(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记三等功以上人员和年度考核连续3年优秀的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疗休养7~10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 2001年起,每两年安排1次健康体检。
  丧葬费 工作人员死亡后一次性发给家属4000元的丧葬补助费,由原单位发放。退休人员由社保机构发放。
  抚恤费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死亡后发给家属一次性抚恤费,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工资(退休生活费或养老金),因病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工资(退休生活费或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1995年2月28日,成立市保办。1996年4月,颁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正式启动。2000年7月,养老保险工作服务的范围从原来的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及离退休(职)人员的基础上,扩大到转制事业单位中实行社会化发放的离休、退休、遗属、精减退职职工等人员。2002年5月,机关单位中的公务员、机关工人、离休退休(职)人员暂时退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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