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育经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87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教育经费
分类号: G467.2
页数: 5
页码: 901-905
摘要: 本节记述了余姚市1988年至2010年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收入与支出、经费管理的工作情况。
关键词: 教育 经费 余姚市

内容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财政拨款 1988年后,逐步提高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重。1999年起,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在原有的基础上连续5年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
  征收教育费附加 1988年,仍按市政府1986年《通知》精神征收。1993年,完善城乡教育费附加征收办法:全民、大集体企业的教育费附加按“三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3%计征;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工业企业按销售额的1.5%~0.5%计征;商业、服务业按营业额的0.1%计征。市统筹部分主要用于扶助老区、贫困山区办学。1999年12月,市政府要求按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1.5%比例收取教育费附加。2000年,城镇教育费附加计征率为4%。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工业企业按销售收入的1%~0.6%范围内由各乡镇确定;商业企业按营业额的0.2%计征,商业批发减半计征;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饮食服务等其他企业按营业额的0.4%计征。2006年5月1日起,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停征,开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2010年5月,开始对职业教育经费进行统筹管理,职业教育经费按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计算的工资进行统筹,统筹比率为1%,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教育收费 1998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免收学费,只缴杂费。2006年秋季开始,义务教育免除杂费,当年免费资金(一学期)1015万元。2008年春季开始,义务教育学生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免除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借读费,当年免课本费、作业本费的资金达到3526万元。2010年春季开始,义务教育
  免除住宿费。非义务段学校收取一定费用,民办学校收费按成本补偿原则确定标准,分别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校办产业收益 20世纪80年代后,勤工俭学、校办产业迅速发展。2000年,校办产业各项评估指标达到顶峰,总产值达到10.65亿元,销售9.89亿元,利润661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63亿元。2002年,校办企业按国家政策规定进行转制。
  社会捐资集资 20世纪90年代到2010年,赵安中、陆章铨、魏绍相、闻儒根等港台同胞,先后帮助16所中小学建设新校舍,合计捐赠资金1600余万元。陆章铨于2007年建立非公募性质的太平洋慈善基金会,本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至2010年,已有245人次受助,受助金额共146.4万元;2008年,陆章铨还在市实验小学设立本金100万元的教师奖励基金。
  慈善助学 市慈善总会自1998年成立后,每年对贫困学生进行助学。至2010年,共有36144人次贫困学生得到慈善助学,合计善款2657.9万元。一些企业家在市慈善总会设立定向助学基金,如“东方房产”助学基金、“蔡宜雄”助学基金、中宇房产公司在市职技校创办“爱心职高班”等。市慈善总会还安排资金资助11所中小学和幼儿园改善设施,对17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统一发放校服、添置教学设备等。
  人民教育基金 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成立于1989年4月。2005年3月,经省民政厅重新核准登记为公募基金会。至2010年,基金会接受定向及非定向捐款3633.2万元。至2010年,基金会帮助办学条件相对薄弱的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奖教奖学力度和助学面,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子女就学,支出分别达到3270.83万元、230.13万元和82.78万元。
  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保障体制 2003年,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07年,市政府颁布并实施《余姚市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
  寒窗基金 1997年起建立。发放标准从初期的每生1500元,调整到2010年的每生8000元。资金来源初期在人民教育基金中安排,后逐步过渡到财政资金安排。至2010年累计资助学生796人,资助经费326万元。
  “两免一补”2002年7月,四明山镇、大岚镇、梁弄镇、鹿亭乡、梨洲街道的茭湖片等列入宁波市教育“两免一补”扶持范围,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和住宿费,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人数的50%给予经费补助。补助额度为小学生每人每年42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560元。2007年秋季开始,对四明山镇、大岚镇、梁弄镇、鹿亭乡、茭湖片低收入农户子女就读高中高校学生实行帮困助学,高中段学生免除学费,考入全日制高校本科的每生每年补助5000元,考入专科的每生每年补助3500元。
  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 2001年前,教育资助的对象比较少,资助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学校学费收入,义务段、高中段学杂费收入的5%用于资助贫困学生。2003年7月,扩大享受免费教育的对象。2004年3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子女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的,每学年每人补助3000元。
  2005年,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简称“四项工程”)。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为义务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爱心营养餐 2005年开始,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爱心营养餐制度,享受爱心营养餐学生经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15元(2009年,调整为每生每年350元)。2007年起,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爱心营养餐制度,享受爱心营养餐的经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元。
  高校学生生源地贴息贷款 2007年,开始实施高校生源地贴息贷款制度,生源地助学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对农村合作银行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
  中职奖学金 2007年7月,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奖励面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人数的5%,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中职国家助学金 2007年秋季开始,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学生,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2008年,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1077万元。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2010年秋开始,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资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总人数的10%,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
  义务教育经费分担机制 2010年,市财政承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主要包括,教师工资、生均公用经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所需费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爱心营养餐,城区四个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建、扩建、改建校舍的经费,“两免一补”所需经费等。市财政保障义务段学校的基本支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他所需经费由乡镇、街道财政承担。
  收入与支出
  收入 1988~2010年,教育经费总收入逐年有较大增长。1988年为2401万元,至2010年增到152568万元,增长62.5倍。2010年,教育经费财政拨款117149万元,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93900万元。
  支出 教育经费支出随着事业发展和教师待遇提高逐年增加。1988年为2386万元,至2010年增至150280万元,增长62倍。历年教育经费支出中,人员经费所占比重较大。
  经费管理
  1989年,改革经费管理办法,按学校类别和上年班级数核定综合定额包干经费,其余部分专项补助,15所市属学校试行工资总额包干。
  1994年,实行“分类核定,总额包干,节约奖励,超支不补”的经费包干办法。
  1994~1996年,乡镇教育事业费包干,按教职员工编制分配人员经费,按学生人数安排公用经费,包干年限为三年,包干期内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1995年起,教育经费预算单列。1996年秋起,中小学实行收费登记卡制度,提高学校各项收费透明度。1993年,贯彻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预算内外资金,必须由学校统一收支、集中管理,禁止私设“小金库”。1997年6月起,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属学校预算外资金上缴市财政专户。1999年,部分市属学校施行会计委派制。2000
  年,制定实施《余姚市教育系统会计委派实施细则》,对会计委派制进行完善规范。2002年8月起,对市属学校、单位教育资金实施单一账户、集中支付的管理制度。2002年9月起,实施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法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范围和举报电话等。
  2004年,“一费制”收费。当年秋季新学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即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标准基础上,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
  2007年起,市直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全部由市财政统一管理。乡镇、街道中小学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经费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管理。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阅读

相关地名

余姚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