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司法行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82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司法行政
分类号: D926.1
页数: 9
页码: 851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88年-2010年余姚市司法行政全市加强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和公证机构建设。
关键词: 司法行政 余姚市 行政

内容

1988~2010年,全市加强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和公证机构建设。1998年,建立市法律援助中心。至2010年,基层自治组织普遍建立人民调解组织。
  黄湖监狱隶属于宁波市司法局。
  第一节 法制宣传教育
  1986~2010年,全面实施5个五年普法教育规划。其中,“二五”“三五”“四五”“五五”普法,被中宣部和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1996年,被中宣部和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市。
  “一五”普法教育(1986~1990)
  宣传教育内容主要有《宪法》《刑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兵役法》等。五年中,全市共举办法制讲座150余场,发放普法教育资料87万余份,征订、编印各类普法教材3.5万余册,受教育率达80%。
  “二五”普法教育(1991~1995)
  主要内容有《宪法》《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国徽法》《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成立普法宣讲队伍,共讲课50场次,放映法制电影25场。
  “三五”普法教育(1996~2000)
  以干部为主先后组织学习《邓小平论民主法制建设》《行政处罚法》《刑事诉讼法》《社会主义法律建设基本知识》《刑法》。重点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并进行考试,有1100人取得执法证。成立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辅导中心,对全市11.13万名在校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在农村普法中,共举办讲座373场,下发有关资料15万份,农民法制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在企业普法中,自编宣讲材料7套,直接受教育7.94万人次。
  “四五”普法教育(2001~2005)
  以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和外来从业人员为重点。共发放《企业法律知识读本》《企业经管人员法律知识作业本》及其他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书籍5万册,组织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354场次,直接受教育14.54万人次。
  “五五”普法教育(2006~2010)
  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领导干部学法方面,建立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制度和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对拟提任的市管领导干部分5批、117人实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有200人次的市级领导干部、1.3万人次的市管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公务员学法用法方面,共培训5万人次,有98%以上的公务员达到每年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逐步深入,2008年,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的创建工作,共举办讲座和报告会170场次,受教育1.4万人次,2010年,有54家企业荣获“和谐企业”称号,全市50万农民普遍接受1次以上的法制教育。
  第二节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组织
  1988年,有914个村级调委会。1993年,建立司法助理员例会制度,全面开展基层调委会标准化建设。是年,在临山镇翼鹏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建立全市第一个企业调委会。之后,在200人以上的企业逐步建立民调组织。1993~1995年,牟山镇与上虞市小越、驿亭镇,黄家埠镇与上虞盖北镇,三七市镇与宁波
  慈城镇,小曹娥镇与慈溪小安乡等相继建立毗邻地区调解组织,联合调解跨区域民间纠纷。1999年,新建企业、市场等新型调委会264个,共建立调委会1319个,有调解干部3573人。2000年,各乡镇成立调解中心。2004年,成立宁波市首个消费者协会调委会,并在马渚镇中、市七中、马渚成人职业技术学校成立学校调委会。2007年9月,在市交警大队成立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下辖的8个交警中队分别设立人民调解室,制定全省第一个县级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性文件——《余姚市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2008年,成立涉诉纠纷人民调委会,在法院立案庭、陆埠法庭和泗门法庭建立人民调解室,对部分离婚、继承、人身伤害赔偿等适用人民调解的案件,受当事人委托进行调解。是年,建立市医疗纠纷调委会,为医患双方化解矛盾开拓一条有效的新途径。2010年,有调委会564个、调解员1743名。
  人民调解工作
  1989年,普遍建立矛盾纠纷登记制度和调解协议书制度。1993年,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疑难纠纷大排查活动。1996年,成立排查调处指导小组。从1997年开始,矛盾纠纷排查活动从每季一次改为每月一次。2006年,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年活动,通过教育培训、检查督促、管理指导,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和格式文书制作,提高调解工作质量。2009年10月,市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整合司法、综治、公安、信访、国土、劳动、安监、卫生、环保、建设、城管、规划、工商、工会等部门的工作资源,建立起快捷、便民和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2010年,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组织力量调处信访积案。
  1988~2010年,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3.6万件,调处成功13.1万件,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6000件。
  第三节 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
  安置帮教
  1996年始,建立帮教安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02年,成立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刑释解教人员改称为归正人员),由政法委等15个成员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健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2008年,各地探索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至2010年,共建有17个安置帮教基地。2006~2010年,共有归正人员2018人,安置1842人,帮教1919人,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为91.3%和95.1%,重新犯罪率为2.1%。
  社区矫正
  2007年3月,成立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开始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公安机关将430名社区服刑人员移交市司法局进行日常监管帮教。是年8月,市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专门会同公安机关做
  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监管、帮教和解矫等工作。乡镇、街道都有专职社区矫正人员,各村、社区有志愿者,每名社区服刑人员都有监护人。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未出现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或参与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案件、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和因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导致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案件。
  第四节 法律服务
  “148”法律咨询服务
  1999年4月22日,1600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开通,至2002年8月底,共接来电9280次,来访1950批次。受理后由值班人员直接解答10793件,建议或直接转往律师所160件、乡镇法律服务所88件、公证处17件,上门服务50件,向其他联动网络成员单位移送102件,调处民间纠纷20件。受理答复、处置率达100%。2002年9月1日,1600148改号为12348。至2010年,12348接待来电11702件,来访9986批、16588人次。
  图33-2-1 法律援助中心,摄于2010年
  法律援助
  1998年3月,成立市法律援助中心,并在相关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00年,成立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2001年,成立工会法律援助站。2002年,成立妇联法律援助站和残疾人法律援助站。2003年,成立青少年法律援助站。2004年,成立维护老年人权益法律援助站等社团法律援助站。2007年,在265个村及200人以上外来人口集居地,设立372家法律援助联络站,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
  2009年9月21日,市法律服务中心成立,整合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律师、公证等为广大群众直接服务的职能,设立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综合服务四个窗口,内容涉及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律师服务、人民调解指引、司法鉴定指引和投诉处理等。至2010年底共接待来电咨询537起,接待来访1743批、3010人次,指引调解纠纷70起,公证20起,法律援助356件、700人次。
  律师
  1988年初,有律师事务所1家、6名律师执业。1993年成立市阳明律师事务所,人员编制隶属司法局。1994年,成立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1995年8月,分别更名为浙江余姚名邦律师事务所、浙江余姚阳明律师事务所、浙江余姚弘法律师事务所。其中,阳明律师事务所是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合署办公的司法局直属机构,名邦、弘法律师事务所是局下属的自收自支全民事业单位,三家律师事务所共有专职律师30人。1999年,浙江余姚名邦律师事务所更名为浙江民邦律师事务所,浙江余姚弘法律师事务所更名为浙江姚城律师事务所。2000年,三家国资律师事务所完成脱钩改制工作,注销其事业法人资格,在编人员退出编制,解除用工关系,事业单位干部身份和有关待遇不再保留,人事档案移送市人才交流中心,并根据自愿组合的原则,重新组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或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成为独立的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依法自主开展业务活动。
  2000年12月,成立浙江河姆渡律师事务所。2006年3月,成立浙江鑫浩律师事务所。2008年11月,成立第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浙江陈建国律师事务所。2010年9月,成立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2010年12月,成立第二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浙江四德律师事务所。至此,全市有6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和2家个人律师事务所,共有执业律师61人。
  基层法律服务
  1985年,开始建立乡镇法律服务所。到1988年,建有余姚镇和临山、丈亭、陆埠、低塘、泗门镇6家
  法律服务所。每所执业人员3~4人,一般由司法助理员、司法特派员兼任。1992~1996年,以各乡镇司法所为依托相继建立11家法律服务所。1993年,建立市银潮法律服务所(老龄委)、市舜天法律服务所(市总工会)。1995年,成立余姚姚冶法律服务所(冶炼集团公司)。1998年,建立市国泰法律服务所(市工商业联合会)。是年6月,成立市双维法律服务所。1995年5月,成立市法律事务中心。1999年5月,将法律事务中心更名为市法律服务所。至2010年,共有12家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工作者52名,担任法律顾问336家、代理各类诉讼事务2143件、解答法律咨询368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0件,业务收费612万元。
  第五节 公证
  公证机构
  1987年,市公证处有公证员5人、基层公证联络员16人。
  2002年5月,市公证处由行政体制改为自收自支全民事业单位,成为自主开展业务、执行国家公证职能的独立法人。
  2010年底,公证处共有执业公证员3名、公证员助理2名。
  公证业务
  1987年,办理公证617件,其中经济类公证180件、民事公证425件、涉外公证12件。
  2009年,启用公证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公证,实现公证流程电子化。是年,成立市台商法律服务团,各乡镇、街道聘请22名农村公证信息员。是年,公证处开展不动产再抵押公证,累计为企业解决2000万元的信贷资金。
  第六节 黄湖监狱
  设立时间
  宁波市黄湖监狱,位于低塘街道历山沙桥头,占地44公顷,以收押刑期在五年以下的短刑犯为主的宁波市属中型监狱。
  1984年5月,宁波市委、市政府决定组建宁波市劳动改造管教支队。6月5日,第一批68名干部报到,着手开展筹建工作。7月2日,武警部队23人进驻支队,次日收押第一批罪犯300名。2010年,收押能力为3000人。
  基础设施
  至1988年底,有各类房屋2万平方米,其中生活用房5600平方米、监管用房2900平方米、生产用房5400平方米、办公用房、武警用房及仓库用房等6100平方米。架设电力专线1条。有电影放映队、干警活动室,建起车队、医院和服务部等后勤保障部门。
  干警
  1988年,支队在编干警145名、职工88名。1995年1月,支队改名为宁波市黄湖监狱。2010年,监狱有民警308名、职工27名。民警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占90%以上,35周岁以下青年民警占70%。至2010年,连续16年无罪犯脱逃,成功改造罪犯2万名。
  劳动生产
  1984年,劳动生产以粮食、蔬菜、瓜果种植和水产、畜牧养殖等农副业为主。1985年起,先后办起塑料厂、制鞋厂,形成“三厂一队”(塑料厂、轮窑厂、制鞋厂、直属队)的生产格局。1984年,工农业总产值为4.45万元,1988年为430万元。生产性固定资产从1984年的1.99万元增加到1988年的223.5万元。1992年,创办精密铸造厂。1993年,在市区设立甬兴工贸公司,建造甬兴加油站。至2010年,监狱生产的主要产品有缝纫加工、镇流器加工、电器加工等,资产总额1.88亿元,其中监狱资产0.96亿元、企业资产0.92亿元。
  荣誉
  2005年12月,被评为“司法部文明监狱”。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阅读

相关地名

余姚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