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刑事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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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80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刑事审判
分类号: D926.2
页数: 2
页码: 835-836
摘要: 本节记述了余姚市1988年至2010年普通刑事案件审判、经济犯罪案件判、少年犯罪案件审判的工作情况。
关键词: 刑事审判 余姚市 案件

内容

1983年,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1988年在继续贯彻的同时,坚持依法办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此后,逐步修正公判大会和张贴布告等形式,庭审活动逐步规范化。
  1988~2010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8856件。
  普通刑事案件审判
  1988~1998年,重点办结各类刑事案件7065件。开展严打斗争,打击抢劫、强奸、重大盗窃等七类严重刑事犯罪。1998年,上诉案件无一改判和发回重审,全年受理一审刑事案件520件,创近30年来刑事案件受理数最高纪录。1999~2001年,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办结各类刑事案件1802件。2001年,打击重点对准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坚持宽严相济原则,确保严打质量。2002年,打击锋芒对准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办结各类刑事案件669件。2003年,将涉毒犯罪分子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办结各类刑事案件708件。2004~2010年,办结各类刑事案件8612件。对危害公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社会治安类犯罪以及黄、赌、毒等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同时,坚持“该宽则宽”的刑事政策,依法对主观恶性不大、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共有1534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50人免于刑事处罚。精心审理一批案情较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例如三七市聚众哄抢财物、六安车队寻衅滋事等案件。
  经济犯罪案件审判
  1988~2010年,从重惩处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金融诈骗、偷税、抗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发票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分子。共办结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44件、1044人。在打击经济犯罪斗争中,重视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案件的审理。
  少年犯罪案件审判
  1991年6月,建立办理少年犯罪案件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定《关于审理少年犯罪案件的工作细则》,初步形成公检法司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体系。1995年,设立少年犯罪案件审判庭,当年被评为全省少年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先进集体。1999年,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室。少年庭被评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争创单位。2000年,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开展对少年犯的庭审教育和庭外的帮教延伸工作。少年庭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等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1年,建立少年犯个人动态管理档案,率先在民营企业建立宁波市首家外地籍少年犯帮教基地;加强对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派出法官担任重点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2004年,建立帮教责任人制度,使外地籍少年犯缓刑期间的改造有亲友辅助。此外,还制定外地籍少年犯生活救助制度。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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