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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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66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党风廉政建设
分类号: D262.6
页数: 2
页码: 712-713
摘要: 本节记述余姚市党风廉政建设,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教育、廉洁自律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基层廉洁工程建设。
关键词: 余姚市 纪检监察 党风廉政建设

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999年开始,在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年9月,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委成立领导小组。此后,每年制定专项工作责任一览表,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逐级分解任务。2002年底,建立市、乡镇(街道)、村三级责任网络体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建议书、任务书、通知书“三书”制度。2007年后,又制定一系列制度,各级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将责任制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2002~2010年,有3名领导干部因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力而被追究责任。
  1996年1月25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人事部授予余姚市纪委、监察局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授予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冯永求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2009年,市纪委被中纪委确定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
  反腐倡廉教育
  1988年开始,每年印发案件通报和案件剖析,组织举办培训班,开展贤内助评选、警示教育等。2001年,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中,集中组织党员廉政教育78次,6780人次领导干部接受教育和培训。2005年起,推行廉政文化建设。2008年,浙东抗日根据地旧址(位于梁弄镇)被命名为省廉政文化教育基地。至2010年,命名各级廉政文化示范点72处。
  廉洁自律制度
  1990年后,制定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内容涉及建房审批、婚丧喜庆管理、不准动用公款吃喝和娱乐问题、因公出国审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及礼品登记制度等。1999年,设立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专用账户“581”。至2010年底,累计收到党员干部上缴的礼金、礼卡、礼券折合人民币400万元。
  加强党内监督
  1988年后,党内监督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0年前后。主要监督党政领导干部违纪违章建私房,公款送子女上学,公款购买摩托车,公车私用和公费着装等问题。第二阶段,为2000年前后。主要加强机关基本建设审批管理,严禁超标建造办公楼和超标装修。第三阶段,为2005年后。主要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和出国(境)管理,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的规定及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2008年,制定《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严格禁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借物以及推荐物品的规定》。
  1990~2006年,对22名有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发出“廉政询问书”,有367名领导干部经受述廉、评廉考评。646名领导干部就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接受群众评议。2007~2010年,有15名领导干部接受市委委员、纪委委员的质询评议。
  基层廉洁工程建设
  1996年,制定村级政务公开若干规定,开展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治理,85%的村落实一年两次的财务公开。2002年,规定村和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若干制度和监督办法。2004年开始,实行村级公务零招待试行办法。2005~2007年,村务公开和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村民代表议事(或听证)制度。成立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制定市基层廉洁工程建设实施办法。2008年,265个村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2009年,成立市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共收回各类应收款1.41亿元、到期的投资款366万元,化解债务2.45亿元。2010年7月,市委书记陈伟俊参加全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介绍加强村级“三资”监管工作经验。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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