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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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664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纪检监察
分类号: D262.6
页数: 5
页码: 711-715
摘要: 本章记述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执纪办案等。中国共产党余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违反党纪案件的查处。因市监察局与市纪委合署办公,所以政府的行政监察也在本章记述。
关键词: 余姚市 地方组织 纪检监察

内容

本章记述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执纪办案等。中国共产党余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违反党纪案件的查处。因市监察局与市纪委合署办公,所以政府的行政监察也在本章记述。
  第一节 机构
  市纪委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市党代会选举产生。1988~2010年,市纪委共历6届,5次换届,届期与市委相同。每届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市纪委常委、副书记、书记。
  市监察局
  市监察局与市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市纪委、监察局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第二节 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999年开始,在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年9月,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委成立领导小组。此后,每年制定专项工作责任一览表,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逐级分解任务。2002年底,建立市、乡镇(街道)、村三级责任网络体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建议书、任务书、通知书“三书”制度。2007年后,又制定一系列制度,各级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将责任制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2002~2010年,有3名领导干部因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力而被追究责任。
  1996年1月25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人事部授予余姚市纪委、监察局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授予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冯永求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2009年,市纪委被中纪委确定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
  反腐倡廉教育
  1988年开始,每年印发案件通报和案件剖析,组织举办培训班,开展贤内助评选、警示教育等。2001年,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中,集中组织党员廉政教育78次,6780人次领导干部接受教育和培训。2005年起,推行廉政文化建设。2008年,浙东抗日根据地旧址(位于梁弄镇)被命名为省廉政文化教育基地。至2010年,命名各级廉政文化示范点72处。
  廉洁自律制度
  1990年后,制定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内容涉及建房审批、婚丧喜庆管理、不准动用公款吃喝和娱乐问题、因公出国审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及礼品登记制度等。1999年,设立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专用账户“581”。至2010年底,累计收到党员干部上缴的礼金、礼卡、礼券折合人民币400万元。
  加强党内监督
  1988年后,党内监督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0年前后。主要监督党政领导干部违纪违章建私房,公款送子女上学,公款购买摩托车,公车私用和公费着装等问题。第二阶段,为2000年前后。主要加强机关基本建设审批管理,严禁超标建造办公楼和超标装修。第三阶段,为2005年后。主要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和出国(境)管理,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的规定及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2008年,制定《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严格禁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借物以及推荐物品的规定》。
  1990~2006年,对22名有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发出“廉政询问书”,有367名领导干部经受述廉、评廉考评。646名领导干部就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接受群众评议。2007~2010年,有15名领导干部接受市委委员、纪委委员的质询评议。
  基层廉洁工程建设
  1996年,制定村级政务公开若干规定,开展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治理,85%的村落实一年两次的财务公开。2002年,规定村和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若干制度和监督办法。2004年开始,实行村级公务零招待试行办法。2005~2007年,村务公开和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村民代表议事(或听证)制度。成立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制定市基层廉洁工程建设实施办法。2008年,265个村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2009年,成立市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共收回各类应收款1.41亿元、到期的投资款366万元,化解债务2.45亿元。2010年7月,市委书记陈伟俊参加全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介绍加强村级“三资”监管工作经验。
  第三节 执纪办案
  信访举报
  1989年4月,成立行政监察举报中心。1992年后,建立健全市、乡镇、村三级信访举报网络,配备专兼职纪检信访干部,建立850个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网络组织和279名村级信访联络员队伍。1995年后,建立群众举报约访、信访质询听证等制度,市纪委常委以上领导参与接访与约谈。2003年,推行《关于实行信访公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纪检监察信访双向承诺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余姚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协调制度》三项工作制度。1988~2010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852件。
  案件查处
  1988年,重点查处党员干部严重以权谋私、贪污、受贿、道德败坏的违纪案件。1993年起,重点查处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和执法执纪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工程建设、土地批租、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的案件查办力度。1988~2010年,全市共立案查处违纪党员3140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50人,开除党籍处分793人。
  案件审理
  1988年,对1979年后党员违纪档案材料作全面清理。1991年、2001年、2004年、2007年,又多次对案件审理质量和党纪、政纪处分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1998~2010年,共审结案件1924件,连续13年实现“零申诉”。2010年,被中纪委确定为案件审理工作联系点。
  第四节 行政监察
  执法监察
  1993年前,检查、监察的重点为经济合同、土地、矿产、统计法规的执行情况、粮食合同定购、春耕农用物资、企业技改项目专项检查等,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元。1993~1997年,组织近百次专项检查和监督监察,包括超标购房、公费旅游、机关办经济实体、违规购置公务用车、机关“小金库”等,共查出各类违规金额近4000万元,分别作补缴、清退、收缴等处理,其中有2人因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1998~2003年,市、乡镇(街道)两级共立执法监察174项、专项检查77次,完成调查课题53个,查出违法违纪金额90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96万元。2005年后,开展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重点工程建设、农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抗震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等项目组织执法监察,并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组织专项检查和治理,对中央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及重点区块改造、民生工程和招商引资工作,组织跟踪检查和督查。
  效能监察
  2004年前,主要开展对乡镇、街道和以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政府部门为重点的行政效能执法监察。2004年,成立机关效能投诉中心。2004~2008年,累计受理来电、来信、来访2197件次,其中立案投诉240件;先后组织明察暗访17次,对74名违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2008年,完成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任务,获全国2008年政府信息化应用推进奖。2010年,设立277个行政效能监测点,制定服务效能大提速8项新举措。
  第五节 纠风治乱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1990年前后,重点开展对“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摊派”(简称“三乱”)的治理,对26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收费、罚款情况进行检查,撤销公路临时性收费站3个,取消对农民不合理收费项目285个。2000年前后,开展整顿药品生产、市场秩序,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2002年起,开展对中小学乱收费专项检查,处理违规收费的8名校级领导。2006年,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规范医药机构的诊疗、用药及收费行为,追缴回扣“红包”。2008年,组织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再次取消150个收费项目。2009~2010年,共查处教育违规收费案8件,医疗服务价格违规案17件,累计涉案金额174.1万元。
  政风行风建设
  1988年,提出强化作风建设、公开办事制度并处理违纪违规人员57人。1995年起,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全市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市长分别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签订行风建设责任状,组织开展行风评议。1996年,13个重点行业部门推出社会服务承诺项目200个。1997~2010年,先后对交通、金融、教育、城管、土管(国土)、司法、环保、技监(质监)、卫生、民政、农业、工商等16个部门和供水、供气、公交等行业进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2007年起,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2010年,在市广播电台创办“四明热线”行风节目。是年,组织12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上线与市民开展交流互动。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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