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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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623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6
页码: 670-675
摘要: 本章记述余姚市工商行政管理,其中包括了市场管理、企业登记管理、合同管理、商标和广告管理、经济检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
关键词: 余姚市 经济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内容

1983年起,工商职能逐步扩大为市场、个体经济、商标、广告、经济合同的管理和工商企业登记、打击投机倒把等。2001年,对市场实行管、办分离。2008年,打击投机倒把的职能依法终止。
  第一节 市场管理
  主要管理内容
  日常管理 1989~2010年,主要做好生猪等畜禽屠宰检疫、查处违章违法行为、受处消费投诉、加强消防安全等。
  集贸市场摊位招标 1991年,朗霞集贸市场率先尝试摊位招标。次年11月,公开招标全面展开,至2010年一直延续此法。
  禁止使用木杆秤 1996年,市区推行净菜上市,禁止使用木杆秤计量器具。
  限用塑料购物袋 2008年6月实施。
  管办分离
  1996年4月,建立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18个自办市场、8个联办市场的培育和物业管理,使市场监督管理与物业管理分离。
  2001年12月,工商部门将20个自办市场和3个联办市场移交给市政府。次年开始,办、管正式脱钩。
  主要管理制度
  1997年6月,消费品市场推行巡查制。2003年起,商品市场推行经营者信用记录。2004年,实施集贸市场商品准入,建立商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市场经营户信用保证金、商品索证和出票制度。2008年4月,整顿农资市场,清理279家种子经销单位,248家农资企业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并采取书式、计算机双层农资质量监控。是年8月,工商部门停收市场管理费。2009年,启动“一票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95家菜场建立一户一档准入制度,经营户商品准入率100%,食品索证备案(台账)率95%。
  第二节 企业登记管理
  内资企业(不含个私企业)登记管理
  登记注册制 1994年起,企业登记由审批设立制转入依法核准登记注册制。2000年,改革企业审批制度,取消84项前置审批事项。
  窗口办理制 2004年,全面落实和深化窗口服务一体、业务办理限时、一次告知和首问责任制。2005年,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放宽企业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准入领域、字号名称和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限制,简化审批流程,承诺企业登记办结期限为5个工作日。2007年7月1日起,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依法登记。至2010年,全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33家(农业部门上报,实际运转108家)。是年,办理宁波市首例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涉及金额1.8亿元。
  企业家数 1988年末,全市登记在册的全民、集体企业7628家,其中法人企业5523家。2010年末,全市登记在册的国有、集体企业2185家,其中企业法人1256家,营业单位929家;按企业类型分,国有企业71家(2010年,财政国资部门界定107家,一些国有企业登记为集体企业),集体企业408家,股份合作制企业407家,其他企业28家,国有、集体控股企业1271家(含国有、集体企业集团4家,股份有限公司12家)。
  港澳台资和外资企业登记管理
  机构设置 1991年5月,市工商局设置外资企业管理机构,提前介入外资企业的开办论证。1993年4月,设立外资企业管理科,5月,受宁波市工商局委托直接办理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
  年检制 1999年,贯彻《企业年度检验》办法,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年检318户,年检通过287户,吊销营业执照31户。2007年,全面推行企业网上年检,871家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参加,查处虚假出资企业3家,督促30家欠资企业主动办理缴资、减资、注销等手续,清理欠资额5385万美元,督促到位港澳台资和外资971万美元。2010年,对889家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进行网上年检,参检率97.4%。
  港澳台资和外资企业家数 2010年,核准港澳台资和外资企业登记52家,注册资本2.09亿美元。全市累计在册港澳台资和外资企业809家(不含分支机构137家),注册资本154230万美元,其中港澳台和外方出资128674万美元。
  个体、私营企业登记管理
  开始时间 1988年7月,受理私营企业申请登记。
  放宽登记 1994年,进一步放宽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发展比1993年分别增长1.65倍和3.5倍。1995年,新增私营企业600家。
  家数 1988年末,私营企业10户,雇工198人,其中独资企业2户、雇工34人;合伙私营企业8户,雇工164人。有个体工商户21594户,从业人员33620人。2010年末,有私营企业15693家,雇工139040人,注册资金189.91亿元;个体工商户46471户,从业人员79442人,注册资金23.92亿元。
  第三节 合同管理
  合同仲裁
  1988年,除四明山工商所之外,其余9个基层工商所均设立经济合同仲裁庭。1990年3月,设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经济合同仲裁庭。至此,共设立派出经济合同仲裁庭10个,配有专、兼职仲裁员47人。1988~1995年,共办结经济合同纠纷案件4102起,解决争议金额1493万元,其中调解3318起、裁决25起、撤诉708起、确认无效合同51起。1995年9月1日起,《仲裁法》施行,工商行政部门不再仲裁经济合同纠纷。
  合同监管
  合同检查 1988年,对全市经济合同进行检查。检查企业3315家,检查合同144904份,金额357812万元。其中,有纠纷合同8656份,争议金额5219万元,逾期应收款1731万元,逾期应付款1144.7万元,偿还应付款161.9万元。此后,每年有重点地选择行业进行合同检查。1989年、1990年重点检查建筑行业的合同。1991~2007年,重点检查企业合同。2008~2010年,重视涉农合同检查。2010年,检查涉农合同2100份,无重大问题发现。
  企业抵押登记 1996年,办理企业抵押登记。是年,抵押物登记701件,抵押物金额6.05亿元,主债权金额4.44亿元。至2010年,动产抵押登记3763件,抵押物金额114.09亿元,主债权金额75.88亿元。
  拍卖监管 1998年,开始监管拍卖活动。至2010年,签订拍卖确认书696份,金额345744万元。
  相关制度 2001年,推行合同信用公示制度。开通局域网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公示企业236家。2002年.对涉及消费领域合同的格式条款全面推行备案制,当年审查格式条款合同备案57份。2006年,对订单农业合同实施备案。2010年,对土地流转合同纳入备案范畴。至2010年底,全市格式条款审查备案共793份。
  培训和服务 1991~2010年,接待合同法律咨询5032人次,避免企业经济损失7521万元。合同法规培训313期.参训18143人次。
  第四节 商标和广告管理
  商标管理
  商标注册 1988年7月,建立商标管理机构。1992年10月,市商标代办处设立,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商标工作开始从核转制过渡到代理制。是年,“长城”商标向巴基斯坦国申请注册,开创余姚企业到国外申请商标注册的先河。1994年,4家企业在不同的商品类别上注册联合、防御商标119件。1995年,“玉立”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2002年6月,“余姚瀑布仙茗”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07年,“余姚榨菜"余姚杨梅”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成功。是年被省工商局认定为浙江省榨菜专业商标品牌基地。2010年2月,被认定为浙江省工量具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同年“余姚葡萄”“余姚年糕”“余姚菱白”“四明山红枫”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得注册。至2010年底,注册商标10661件,其中商品商标9878件(含农产品商标1101件、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7件)、服务商标783件,国外境外注册商标536件。
  驰名商标 1995年,企业参与国家工商局首届中国驰名商标评选.至2010年底,有全国驰名商标100件,其中行政认定6件,司法认定94件。
  著名商标 1992年起,企业参与浙江省著名商标评选活动,至2010年底,有省著名商标56件。
  知名商标 2003年起,认定宁波市知名商标,至2010年有知名商标161件。
  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1988~2010年,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1362件,罚没款金额3385.56万元,收缴模具、印版554副,收缴、消除标识1365.27万件。
  广告管理
  清理整顿 1989年2月,清理整顿广告经营单位,注销2家广告经营企业,撤销34家广告印刷企业。1995年5月,指定市公关策划中心独家承接、制作、发布城区5条主要街道的横幅广告。
  资质认定 1998年,开展广告经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29家广告经营企业合格率100%,被认定为AA级单位1家、A级单位3家。2005年,开展广告经营单位信用体系评价,评出AA级信用单位3家、A级信用单位2家。
  专项整治 2008年,开展“打虚假,树诚信”专项整治,查处广告违法案49件,罚款98.99万元。是年11月,设置户外广告实施审批制度。2009年,对企业自设网站检查,查处不正当竞争手段发布虚假宣传案8件,罚款10万元。2010年,清查城区未登记户外广告310块,责令补办登记238块,查处户外广告案29件,罚款9.49万元。查处药品、医疗、食品违法广告牌7件和网络虚假宣传案29件。至2010年底,广告经营企业130家,其中广告发布企业4家(媒体、网上各2家),从业人员878人,营业额10158万元。
  第五节 经济检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
  经济检查
  1988~2010年,查处经济违法案24819件,罚没款105399万元。其中,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465件,虚假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及抽逃资金90件,走私贩私40件,合同骗卖骗买33件,非法传销9件,假冒伪劣商品案3654件,案值9619万元,罚没款3850万元;其他案20528件,取缔无照经营25379户,捣毁制假窝点576个。公开销毁假冒劣质物品11次,价值402万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者协会(消保委)维权 1988年3月,市消费者协会(简称“市消协”)成立。2007年9月,更名为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市消保委”)。1989~2003年,相继在基层工商所、重点企业设立14个消协分会,在城乡消费品市场、商场(店)、超市、通信企业、旅游景点等场所设立65个消协联络站和投诉站。1999年,先后成立市消费者协会护权合议庭和市消费者协会护权律师工作站。2003年,成立市法院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和专门法庭。2004年7月,成立市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2005~2010年,市消协向农村拓展,建立覆盖全市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
  12315举报申诉中心维权 1998年3月,成立96315(2000年更名为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各工商所设立申诉举报站。2006年5月更名为12315举报申诉中心。2007年,建立2个企业联络站和16个学校联络点。2008年,在村、社区、景区、大型商贸服务企业等场所新设298个维权联络站。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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