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金融监管及其秩序整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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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548
颗粒名称: 第二章 金融监管及其秩序整顿
分类号: F830.2
页数: 4
页码: 559-562
摘要: 本章节记述了金融中金融监管及其秩序整顿,包含了金融监管,金银管理和金融秩序整顿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余姚市 金融监管 秩序整顿

内容

余姚没有保监和证监机构。金融秩序整顿主要是20世纪90年代清理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三角债
  第一节 金融监管
  银行业监管
  银行机构准入监管 1988~2003年,由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负责,2004年1月,由新成立的银监余姚办事处负责。至2010年末,全市有银行业金融机构24家(一级支行以上),各项存款余额折计人民币840.35亿元,不良贷款率0.63%。
  独立法人监管 2004年12月31日,余姚农村合作银行成立(前身为市信用联社),是市内第一家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银监办督促市农村合作银行完善法人治理机制、指导银行业务发展。至2010年末,市农村合作银行各项存款余额145.25亿元,列全市银行业第一位,资产减值准备充足率405%,不良贷款率0.55%。
  协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做好上市准备 2004年开始,督促指导中国银行余姚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余姚市支行进行改革和防范风险点。监管中国工商银行余姚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财务重组,督促做好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
  实施贷款新规 2009年10月开始,先后实施《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改善ATM机使用环境 2009年,制定《余姚市银行业金融机构ATM机管理和巡查办法》,建立银监、公安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协作机制,成立ATM巡查领导小组。同年9月27日开始,进行夜间巡查,至2010年,清除安全隐患12件次。
  安全检查 2010年2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开展安全大检查,共涉及9家银行机构、26个营业网点。其中,暗访5个营业网店,检查重点为农村合作银行和邮政储蓄代理网点。
  反假币
  20世纪80年代末,市内很少发现假币。进入90年代,假币增多。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开始加强商业银行临柜人员反假意识和反假技能培训,并规定各金融机构业务人员反假培训每年不得少于两次。2010年,金融机构临柜人员都取得反假上岗资格证书。
  2007~2010年,先后收缴假币为1187240元、1153330元、1108809元和640730元。其中,2009年破获贩卖假币案4起,有两起收缴金额均为10万元,另外两起各为13620元和12820元。
  第二节 金银管理
  计划管理
  1983年6月,金银管理方式由封闭的管理方式,逐步转变为计划管理与灵活经营并重。黄金配售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黄金价格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并实行许可证制度。同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金店,经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批准设立,开始经营金银饰品。1985年,余姚华联商厦经批准成为市内第一家开设金银饰品专柜。之后,市购物中心、凤祥金楼、龙山商场、万龙商场相继开设金银饰品专柜,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管理检查。1987年,市临海电镀厂、市镀银厂经批准办理金银“三废”(废渣、废液、废料)回收业务。1991年,市河姆渡拉丝厂经批准承接白银来料加工业务。
  放开经营
  1995年,全国清理银行系统“三产”公司,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金店撤销。1999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解除白银管制,开放白银市场。200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取消黄金“统购统配”的计划管理体制。200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金银配售业务终结。
  第三节 金融秩序整顿
  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
  1994年5月,梁辉农村合作基金会正式运行,是市内首家农村合作基金会。同年12月,批准成立农村合作基金会联合会,隶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管理。到1998年8月17日,有23家农村合作基金会,其中市级1家、乡镇级9家、村级13家;总资产15711万元,总负债14297万元,所有者权益1414万元。1999年1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按照“分级负责,风险自担,保护农户存款的合法利益,多并少关”的清理原则,开展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整顿、分类处置:对资产质量好、符合归并条件的富巷等4家基金会,实行集中办公,联合审核,做好申报,并入农村信用社;对资产负债基本平衡、兑付资金有保证、自行处置有能力的东郊村等15家基金会,采取剥离不良资产、等额置换存款的方法,分期分批处置;对资产质量较差、兑付资金有困难的4家基金会实行清盘关闭。1999年12月末,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工作全面完成。
  城市信用社清理
  1998年11月,开始整顿城市信用社。
  市舜江城市信用合作社 1987年2月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批准设立,为市内第一家城市信用合作社。人事权隶属余姚镇人民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指导。注册资本541万元。2001年7月1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批复,同意宁波市商业银行收购市舜江城市信用合作社,并更名为宁波市商业银行余姚支行。2006年1月27日,宁波市商业银行余姚支行分设宁波市商业银行新建支行,同为宁波市商业银行总行辖属的一级支行。2007年4月27日,变更为宁波银行余姚支行和宁波银行新建支行。
  市阳明城市信用合作社 成立于1993年9月13日。由市二轻总公司、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市赛格特经济开发公司等9家单位、22个社会自然人及31名职工出资345.5万元共同组建,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指导。截至2001年9月30日,资不抵债371万元。2001年12月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批复,同意中信实业银行宁波支行收购市阳明城市信用合作社,并变更为中信实业银行余姚支行。
  清理“三角债”
  1990年4月,市成立清理企业“三角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负责牵头。组成一支以信贷员、会计员为主体的清欠队伍,按照治本清源、清欠与防欠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清理企业“三角债”工作。同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组织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对余姚市内、宁波市内、华东大区、全国跨省市等4个层次的拖欠款项进行统计,以余姚市内清欠为突破口,对工业、二轻、供销三大系统的重点企业的拖欠款项进行调查摸底。在清欠方法上,采取“收方填报、集中交换、付方落实、现场兑现”的清欠工作方案。经过近2年时间的清欠,全市共清欠、拖欠款项5792.1万元,其中清收人欠货款1619.5万元、清付欠人货款4172.6万元。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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