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编 金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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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544
颗粒名称: 第二十一编 金融
分类号: F83
页数: 24
页码: 557-580
摘要: 本编记述了金融,包含了金融体制改革,金融监管及其秩序整顿,经营机构,银行主要业务和保险业务,证券、期货业务和债券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余姚市 金融 金融监管

内容

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96年3月改名中国建设银行)四大国有专业银行在余姚设有支行,另外有农村信用联社。1993年4月10日,股份制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余姚设立办事处。之后,其他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陆续进驻余姚。至2010年,共有商业银行23家、政策性银行1家(均指一级支行以上)。
  1988年,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余姚市支公司。1996年6月,产寿险分业经营,中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公司设立。1997年5月,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余姚支公司设立。之后,各类保险公司先后入驻余姚。至2010年,工商登记注册的保险机构30家。
  2010年,金融业增加值35.18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6.2%。
  第一章 金融体制改革
  1988~2010年,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完善,金融监管及经营机制都发生重大变革,金融机构不断扩张,金融业务和金融创新不断发展。
  第一节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金融监管机构改革
  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管理职能调整 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还承担一定的商业、政策性银行职能。1995年3月,贯彻实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4年2月,贯彻实施修正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依法履行央行的相关职能:实施外汇管理、经理国库、维护辖区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
  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分业监管成为趋势。银行和保险业等监管工作先后移交银监、保监等机构。1998年6月,隶属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的资金融通中心和市证券交易营业部清理撤销,并不再行使对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余姚营业部(2010年为中信证券余姚营业部)的业务监管。同年9月起,中国人民银行余姚支行不再承担辖区内典当业监管职能。2000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将保险业监管工作向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办理移交,不再承担辖区内保险业监管职能。2004年1月起,银行业监管职能交银监余姚办事处负责。
  银监余姚办事处设立 2004年1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督局余姚办事处成立。其主要职责是,根据银监局授权负责余姚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等行政许可事项初审委托;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以及密切关注当地银行业机构日常经营活动、监测风险状况、及时报告突发金融风险和重大风险隐患。
  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设立 2008年7月,成立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金融工作的规划、协调、管理,培育推动企业上市,促进企业资本市场发展,协调做好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化解和处置。
  信贷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信贷管理体制改革 1988年,贯彻国家对金融宏观调控实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方针,专业银行发放贷款执行“多存多贷”,限额管理。1989年,又实行“限额管理、以存定贷”和“全年亮底,按季监控,按月考核,适时调节”的办法。市各专业银行的季度贷款规模由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进行考核监测,未经批准,不准突破。1989年1月,开始办理同业拆借业务。1994年,贯彻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实施新的《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负责信贷资金管理。1998年1月1日起,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的控制,在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
  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1988年3月,中国银行余姚支行开业,开始办理外汇存兑、结算和贷款等业务。1988年末,外汇存款余额79.8万美元。1989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余姚市支局成立,主管辖内外汇工作。1990年始,国家逐步放开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当年各银行兑换的外汇折价人民币12.61万元。1994年1月,取消各类外汇留存、上缴和额度管理制度,对机构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支,实行银行结汇和售汇制度。2005年,改革核销管理方式,开展网上核销和外汇账户管理系统数据清理工作,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2010年末,办理外汇登记实有数781家,注册资金20.07亿美元,其中外方出资14.59亿美元。是年末,共有19家商业银行为外汇指定银行,外汇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97亿美元和5.01亿美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9.1%和24.1%。
  第二节 银行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
  银行经营体制改革
  专业银行转为国有商业银行 1988年7月,中国工商银行余姚市支行可以经营专业银行以外的业务,1994年1月,正式成为国有商业银行。此后,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中国银行余姚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余姚市支行也先后成为国有商业银行。
  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离 1994年,政策性金融业务与商业性金融业务相分离。1997年1月,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余姚市支行,是辖区内独家政策性银行。主要承担国家粮棉油储备、农副产品合同收购和农业开发等业务中的政策性贷款。
  股份制银行在姚设立分支机构 1993年4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办事处成立,旋即升格为支行,是市内首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1996年3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在余姚设立分支机构。至2010年,有1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先后在余姚设立分支机构。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 2004年9月,中国建设银行余姚市支行完成股份制改造,至2009年6月,中国银行余姚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余姚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先后完成股份制改造。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
  市农村信用联社改革 1987年初,有独立核算的乡镇信用社71家。是年7月,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简称信用联社)被列为全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乡镇信用社实行“入股自愿,多入不限,风险分担,利益共享”原则。同年9月,市信用联社改组为农业银行和信用社共同入股的经济实体,信用联社既是乡镇信用社自愿组织的联合体,又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股份合作制金融企业,由中国人民银行委托中国农业银行领导管理。1988年7月9日,市信用联社营业部成立。1989年5月,塘后乡信用社并入泗门镇信用社。1990年2月,汇头乡信用社并入梅溪乡信用社。1992年10月,市信用联社全市机构撤并,撤销区级联社,由69个乡镇信用社、21个分社及16个储蓄所调整为22个信用社、84个分支机构。1997年1月,市信用联社与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分离。2004年12月31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余姚农村合作银行成立,其前身市信用联社及所辖农村信用合作社自行终止。
  清理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 见本编第二章第三节《金融秩序整顿》。
  第二章 金融监管及其秩序整顿
  余姚没有保监和证监机构。金融秩序整顿主要是20世纪90年代清理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三角债
  第一节 金融监管
  银行业监管
  银行机构准入监管 1988~2003年,由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负责,2004年1月,由新成立的银监余姚办事处负责。至2010年末,全市有银行业金融机构24家(一级支行以上),各项存款余额折计人民币840.35亿元,不良贷款率0.63%。
  独立法人监管 2004年12月31日,余姚农村合作银行成立(前身为市信用联社),是市内第一家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银监办督促市农村合作银行完善法人治理机制、指导银行业务发展。至2010年末,市农村合作银行各项存款余额145.25亿元,列全市银行业第一位,资产减值准备充足率405%,不良贷款率0.55%。
  协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做好上市准备 2004年开始,督促指导中国银行余姚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余姚市支行进行改革和防范风险点。监管中国工商银行余姚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财务重组,督促做好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
  实施贷款新规 2009年10月开始,先后实施《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改善ATM机使用环境 2009年,制定《余姚市银行业金融机构ATM机管理和巡查办法》,建立银监、公安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协作机制,成立ATM巡查领导小组。同年9月27日开始,进行夜间巡查,至2010年,清除安全隐患12件次。
  安全检查 2010年2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开展安全大检查,共涉及9家银行机构、26个营业网点。其中,暗访5个营业网店,检查重点为农村合作银行和邮政储蓄代理网点。
  反假币
  20世纪80年代末,市内很少发现假币。进入90年代,假币增多。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开始加强商业银行临柜人员反假意识和反假技能培训,并规定各金融机构业务人员反假培训每年不得少于两次。2010年,金融机构临柜人员都取得反假上岗资格证书。
  2007~2010年,先后收缴假币为1187240元、1153330元、1108809元和640730元。其中,2009年破获贩卖假币案4起,有两起收缴金额均为10万元,另外两起各为13620元和12820元。
  第二节 金银管理
  计划管理
  1983年6月,金银管理方式由封闭的管理方式,逐步转变为计划管理与灵活经营并重。黄金配售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黄金价格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并实行许可证制度。同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金店,经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批准设立,开始经营金银饰品。1985年,余姚华联商厦经批准成为市内第一家开设金银饰品专柜。之后,市购物中心、凤祥金楼、龙山商场、万龙商场相继开设金银饰品专柜,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管理检查。1987年,市临海电镀厂、市镀银厂经批准办理金银“三废”(废渣、废液、废料)回收业务。1991年,市河姆渡拉丝厂经批准承接白银来料加工业务。
  放开经营
  1995年,全国清理银行系统“三产”公司,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金店撤销。1999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解除白银管制,开放白银市场。200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取消黄金“统购统配”的计划管理体制。200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金银配售业务终结。
  第三节 金融秩序整顿
  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
  1994年5月,梁辉农村合作基金会正式运行,是市内首家农村合作基金会。同年12月,批准成立农村合作基金会联合会,隶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管理。到1998年8月17日,有23家农村合作基金会,其中市级1家、乡镇级9家、村级13家;总资产15711万元,总负债14297万元,所有者权益1414万元。1999年1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按照“分级负责,风险自担,保护农户存款的合法利益,多并少关”的清理原则,开展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整顿、分类处置:对资产质量好、符合归并条件的富巷等4家基金会,实行集中办公,联合审核,做好申报,并入农村信用社;对资产负债基本平衡、兑付资金有保证、自行处置有能力的东郊村等15家基金会,采取剥离不良资产、等额置换存款的方法,分期分批处置;对资产质量较差、兑付资金有困难的4家基金会实行清盘关闭。1999年12月末,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工作全面完成。
  城市信用社清理
  1998年11月,开始整顿城市信用社。
  市舜江城市信用合作社 1987年2月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批准设立,为市内第一家城市信用合作社。人事权隶属余姚镇人民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指导。注册资本541万元。2001年7月1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批复,同意宁波市商业银行收购市舜江城市信用合作社,并更名为宁波市商业银行余姚支行。2006年1月27日,宁波市商业银行余姚支行分设宁波市商业银行新建支行,同为宁波市商业银行总行辖属的一级支行。2007年4月27日,变更为宁波银行余姚支行和宁波银行新建支行。
  市阳明城市信用合作社 成立于1993年9月13日。由市二轻总公司、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市赛格特经济开发公司等9家单位、22个社会自然人及31名职工出资345.5万元共同组建,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指导。截至2001年9月30日,资不抵债371万元。2001年12月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批复,同意中信实业银行宁波支行收购市阳明城市信用合作社,并变更为中信实业银行余姚支行。
  清理“三角债”
  1990年4月,市成立清理企业“三角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负责牵头。组成一支以信贷员、会计员为主体的清欠队伍,按照治本清源、清欠与防欠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清理企业“三角债”工作。同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组织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对余姚市内、宁波市内、华东大区、全国跨省市等4个层次的拖欠款项进行统计,以余姚市内清欠为突破口,对工业、二轻、供销三大系统的重点企业的拖欠款项进行调查摸底。在清欠方法上,采取“收方填报、集中交换、付方落实、现场兑现”的清欠工作方案。经过近2年时间的清欠,全市共清欠、拖欠款项5792.1万元,其中清收人欠货款1619.5万元、清付欠人货款4172.6万元。
  第三章 经营机构
  余姚金融经营机构主要有银行、保险公司及证券机构、期货经纪机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有宁波余姚农村合作银行和余姚通济村镇银行。
  第一节 银行
  政策性银行
  1997年1月1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余姚市支行成立。业务以支持粮棉油购销、农业开发和农业扶贫为主。1998年3月到2004年7月,贯彻落实国务院粮棉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收购资金实行封闭管理。2004年9月,银监委批准开办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贷款业务。2006年7月,银监委批准扩大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范围和开办农业科技贷款业务。2007年1月,银监委批准开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业务。2010年,初步形成以粮棉油收购贷款业务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两翼的业务发展格局。
  1997~2010年,累计发放粮棉收购贷款160021万元、储备贷款47602万元、调销贷款15781万元。2006~2010年,累计发放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68550万元、农业科技贷款116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贷款8000万元、农业小企业贷款14450万元。截至2010年末,贷款余额85887万元。
  主要商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 1985年8月17日,从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分设。2005年变更为现名。至2010年,设有江南(南雷路)、城建(巍星路)、塑料城、马渚、陆埠、泗门、姚北(低塘)、城北(子陵路)、城西(阳明西路)、广电(世南西路)、凤山、大江南(大黄桥路)、南园13个二级支行,另有富巷储蓄所1个。同年末,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86.26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16.94亿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行 建于1955年9月21日,与县人民银行几经并分。2009年6月变更为现名。至2010年,共有21个营业网点,其中1个支行营业部、16个二级支行、4个储蓄所。同年底,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16.92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02.82亿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 1988年1月15日设立,称中国银行余姚支行,2005年5月变更为现名。2010年,有营业网点11个,其中二级支行6个(桐江桥、泗门、远东工业城、经济开发区、余姚工业园区、塑料城支行),分理处5个(巍星路、五金城、东旱门路、江南、丈亭分理处)。同年底,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78.69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92.03亿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 建于1978年,1996年3月改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余姚市支行。2004年9月变更为现名。2010年,有1个营业部,8个网点型支行,1个分理处,5个储蓄所。同年底,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89.07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91.22亿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 1993年4月10日成立办事处,1996年9月升格为支行,是市内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的分支机构。至2010年,有联盟桥、塑料城、东旱门、大世界、城西5个二级支行和新建路自助银行。同年底,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50.77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42.89亿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波余姚市支行 前身是市邮政局从事邮政储蓄业务的机构和营业网点。2008年3月2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波余姚市支行营业。2010年,有22家二级支行和38个储蓄网点。同年底,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9.54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7.26亿元。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宁波余姚农村合作银行 前身是市信用联社,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于2004年12月31日成立。2008年,向宁海县信用联社入股1890万元。2009年12月,以主发起人身份入股4000万元,与市内19家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共同设立余姚通济村镇银行。2010年11月,在开化县以独资的形式投资2000万元,设立贷款公司。至2010年末,共有90家经营网点,农业贷款总额居全市银行业首位。其中,纯农业贷款24.71亿元,占全部贷款的23.3%;农村中小企业贷款79.99亿元,占全部贷款的75.4%。同年底,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47.25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06.02亿元。
  余姚通济村镇银行 2010年2月1日开业,位于泗门镇河滕路142-1号,注册资
  本1亿元。其中,余姚农村合作银行出资4000万元、占总股本的40%,宁波更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联商厦有限公司、帅康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分别参股。至2010年底,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74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71亿元。
  第二节 保险公司
  独家经营
  1988~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余姚市支公司独家经营辖区内各项保险业务,主要经营的险种有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建房保险、养老金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师生平安保险、子女婚嫁金保险及相关的涉外保险等业务。
  两家经营
  1995年11月,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余姚办事处成立。1997年5月,升格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余姚市支公司,使市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余姚支公司独家经营的局面被打破。
  产寿险分业经营
  1996年6月,根据《保险法》产寿险分业经营规定,寿险业务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剥离,实行产寿险分业经营。7月,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余姚市支公司名称变更为中保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公司(后再次变更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公司),1996年11月新设立中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公司(后名称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公司),专职从事寿险业务的经营,标志产寿险分业经营在余姚正式开始。2002年3月,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余姚市支公司产寿险分业,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公司对外独立营业。
  多家经营
  2001年后,保险业迅速发展,辖内机构不断增加。2003年,大众、天安、中华、平安等财产保险公司相继在余姚设立分支机构。2004年后,新华、太平、生命、合众等多家人寿保险机构也相继进驻余姚。2009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余慈办事处(注册地址在慈溪市)开始在余姚开展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2010年9月,余姚市保险业峰会制度正式实施。到2010年末,全市工商登记注册保险机构30家。其中,产险公司20家,下辖营销部28家;寿险公司7家,下辖营销部5家;宁波分公司在姚设立营销服务部3家。从业人员合计2260人.其中营销员2091人。
  第三节 证券和期货经纪机构
  证券机构
  中信金通证券营业部 前身是甬农信余姚证券营业部,1993年7月成立,是余姚最早进行证券交易的场所。1996年开始,由浙江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控股。1998年1月,由浙江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开始独家经营,名称变更为浙江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余姚营业部。2002年3月,证券业务从公司分离,设立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余姚营业部名称变更为金通证券有限公司余姚营业部。2005年7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全面接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管理。2006年11月,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余姚营业部名称变更为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余姚南雷路证券营业部。
  国泰君安证券营业部 国泰君安证券于2005年6月进驻余姚,设立营业部,开启证券交易。
  光大证券营业部 前身是慈溪浒山营业部观城证券服务部。2009年7月,报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批复同意迁址余姚,设立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余姚阳明西路证券营业部,2009年8月28日开业。
  期货经纪机构
  1994年12月8日,市内首家期货市场——浙江新世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余姚市公司开业。半年后,因严重亏损歇业。
  2005年8月,浙江大越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余姚营业部。2007年12月,成立浙江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余姚营业部。2010年3月,成立宁波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余姚营业部。至2010年末,市内共有3家期货公司营业部经营期货交易。
  第四节 担保和小额贷款公司
  担保办法及公司
  担保办法 1999年5月18日,市政府颁发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办法(试行)。
  首家担保公司 1999年8月28日,第一家担保公司——市舜江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成立。至2000年10月,为15家企业办理27笔贷款担保业务,担保金额1308万元。
  农业担保公司 2002年4月,市农业信用担保公司成立。专为农村种田大户、养殖大户、农业加工企业、农副产品营销大户提供贷款担保。至2010年,提供担保1254户(次),贷款总额2.26亿元。
  国资系统担保公司 2003年9月,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成立。至2010年,累计担保504笔,担保金额12.8亿元。
  民营担保公司 2005年4月,市永安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为市内首家民营担保公司。此后燎原、中泰、中奕等民营担保公司相继组建。至是年底,民营担保公司6家,担保能力5亿元以上。民营担保公司成为融资担保的主体和骨干力量。至2010年,民营担保公司7家。
  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 2007年3月29日成立,至2010年有会员公司9家。
  担保公司总数 2010年,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9家,其中国有2家、民营7家。全年为920户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001笔,总额17.33亿元,年末在保责任金额11.3亿元。
  小额贷款公司
  2009年4月,市内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市舜宇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注册资本2亿元。舜宇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联合16家余姚民营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主旨为农业、农村、农民和小企业服务。至2010年底,累计放贷1169笔、191548万元,其中小额贷款763笔、45428万元。
  第四章 银行主要业务
  银行主要业务有存贷、结算等。1988年,国际结算业务由中国银行一家开办,业务量较小。1994年,银行开办结售汇业务。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代收费、信用卡、保管、代管等银行中间业务不断拓展,并逐步介入资本市场业务,如基金托管业务等。进入21世纪,还出现网上银行,通过信息网络提供金融服务。其间,理财产品不断发展。
  第一节 存款
  存款余额
  1988年后,存款余额一直稳步增长,1988年存款余额4.23亿元,2010年达到889.43亿元。
  存款利率
  2000年9月,放开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300万美元以下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仍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2002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统一中、外资金融机构外币利率管理政策,实现外币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2003年7月,放开英镑、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的外币小额存款利率管理,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2003年11月,对美元、日元、港币、欧元小额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商业银行可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变化,在不超过上限的前提下自主确定。
  2003年11月,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可以开办邮政储蓄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期限降为3年以上(不含3年)。
  第二节 贷款
  贷款余额
  1988年后,余姚经济快速发展,信贷规模逐年增长。1988年,贷款余额4.51亿元。2010年,贷款余额839.75亿元,比1988年增长185.19倍。
  1998年和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连续3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2004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再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1.7],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2],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制定。。商业银行的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扩大到70%,下浮幅度保持10%不变。其间,推出放开人民币各项贷款的计、结息方式和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的上限等其他配套措施。
  第三节 结算业务
  结算机构
  1988年前,余姚辖区内银行支付结算工具使用较为单一,仅有国内支付结算(主要是单位结算)1种。随着余姚对外开放的扩大,增加国际结算业务,最早由中国银行余姚支行1家开办。
  1992年,市工行、农行、建行国际业务部门获批建立。1994年,银行开办结售汇业务,从此改变支付结算业务收入结构。
  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银行结售汇业务大幅减少。1999年后,才逐步走出危机阴影,结售汇业务和国际业务大幅上升。与此同时,国内支付结算业务通过电子银行交易业务量也逐步扩大。
  同城清算
  1992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余姚市支行设立宁波辖区第一家县级同城票据交换所。
  1994年8月,同城票据交换由城区各银行扩大至各乡镇(除四明山、大岚等山区乡镇外)所有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参加票据交换的银行机构由21家增至76家,由原来的手工交换改为电子化票据清算,大大加快票据清算速度,提高企业资金利用效率。
  1998年10月,余姚加入宁波市票据电子交接系统。2001年7月,开始推广宁波市实时清算系统,加快同城资金清算速度。2002年10月8日,参加宁波市同城票据交换,扩大转账支票的使用区域,提高银行业务处理效率,加快客户资金抵用速度。2004年,加入宁波市支票直通车系统。
  结算方式
  2005年4月,启用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以替代原来运行近6年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实行全辖会计业务集中核算。2008年7月,余姚市开通宁波电子交换系统个人账户跨行通存业务。2009年4月,实现个人账户跨行通兑业务,开通个人通存通兑业务,个人可通过代理银行对本人或他人在开户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实时办理资金转账、现金取款。
  结算工具
  支票结算 1994年4月,在宁波辖区率先推出余姚市辖特定转账支票业务,并制定《余姚市辖特定转账支票结算办法》,使全市城乡之间都可用支票进行结算。
  信用卡结算 1992年开始,信用卡结算逐渐普遍。
  代理业务结算
  银行代理业务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主要是为企业代发工资、代收水电费及邮电费等,品种很少,业务量也比较小。后来,代理范围扩大,代理业务品种也逐渐增多,工行开办代理债券业务,建行相继开办代理保险、代理住房按揭及贷款抵押物保险业务,中行开办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等。
  2009年4月,“付费通”业务正式上线运行,开通电费、话费、水费付费项目。2010年11月29日起,有线电视纳入宁波付费通系统。
  第四节 现金和信用卡
  现金
  1988~2010年,金融机构现金收入和支出相抵,都是支出大于收入,共向市场净投放现金收入666.81亿元。2010年,全市实际现金净投放超过88亿元,当年投放现金151.4亿元,回笼现金63.39亿元,为历年最高。
  信用卡
  1992年,中国银行余姚支行发行“长城”信用卡,为市内首张信用卡。此后,长城、牡丹、金穗、万事达等各种信用卡相继而生。1995年底,全市发行各类信用卡10349张,每百人拥有信用卡1.26张,发展特约商户123家,配备ATM自动柜员机4台。2009年,推出“一卡通”业务。2010年,推广应用金融IC卡(市民卡)。到2010年末,各行相继推出各具特色的信用卡,各类信用卡发放量突破10万张,特约商户2600家,POS终端3200台,ATM机410台,并在新建路、阳明西路建立刷卡无障碍街区2个。
  第五节 外汇业务
  经营机构
  1988年,中国银行余姚支行开始经营外币存款、外币贷款、侨汇解付和外汇买卖等外汇业务。1989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余姚支局成立,主管辖内外汇工作。2010年末,辖内共有19家商业银行经批准成为经营结汇和售汇的外汇指定银行。
  经营范围
  至1988年底,全市外币存款79.8万美元。其中,企业外币存款66.9万美元,丙种外币存款12.9万美元;发放外汇贷款103.45万美元;全年收兑外币178笔,计人民币96181元,累计侨汇解付396笔、人民币金额329261元。1993年起,经营范围逐步扩大。2010年,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外币存款、外币贷款、贸易非贸易结算、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售汇、通过上级行办理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付款等。2010年底,外汇存款余额1.97亿美元,外汇贷款余额5.01亿美元;当年,全市外汇收支总额74.12亿美元,其中收入53.74亿美元、支出20.38亿美元;外汇结售汇总额60.52亿美元,其中结汇46.83亿美元、售汇13.69亿美元。
  个人外汇业务
  1993年起,个人外汇业务品种逐渐增多。2006年起,个人年度购汇限额由2万美元提高至5万美元。2010年,开办的个人外汇业务品种有外币钞汇的存取款、外币兑换、结售汇、国际汇出汇款、国际汇入汇款、个人外币汇票、旅行支票出售与收兑、个人光票托收、外币携带证开立等。
  第五章 保险业务
  1988~2010年,开办的险种(含附加险)超过1000个。2010年末,实现保费12.96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5.95亿元、人身险业务7.01亿元:保险深度为2.29%,保险密度为1561元。
  第一节 保险种类
  财产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 1999年前称运输工具险,2000年后逐步改称为机动车辆保险。2007年7月1日,按国家统一规定,开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010年,全市承保各类机动车辆20万辆,实现保费4.89亿元,占财险市场保费的82.2%。
  企业财产保险 最早开办的险种。1992年,承保企业1965户,实现保费551.5万元,占总保费的30.2%。随着经济发展,承保范围逐步扩大,险种不断细化,以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为主险,还可根据企业不同特点,选择附加机器损坏险、变压器保险、盗抢等177个附加险。2010年,全市实现企财险保费4516万元,占财险市场保费的7.6%。
  家庭财产保险 1991年,开办长效(储金)还本家财险,当年承保30599户,收到储金195.1万元,随着利率降低,1998年后逐步停止销售。2000年后,开办投资型金牛家财险,期限为3年、5年两种,到期还本付息。2007年1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人保财险独家承保全市22万农户的住房保险。每户保费10元,其中宁波市财政补贴3元、余姚财政补贴4元、农户自负3元(低保家庭由余姚市财政负担)。这是余姚最早实施的政策性保险业务,至2010年末,已连续4年为农户住房提供风险保障。
  货物运输保险 开办之初主要委托公管、铁路等相关运输部门代办。1990年实现保费260万元,1995年承保24.6万笔,实现保费651.3万元。1996~2010年,承保方式逐步从运输部门代办为主,转向直接承保。
  工程保险 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险及相关附加险种。其中,人保公司有附加险种179个,工程保险逐步被建设方、业主所认同。至2010年,修路、造桥、围涂、建大楼、修水库、设备安装等工程都通过投保来转移风险。
  农业保险 人保公司于1991年始办农业保险。当年收取保费25万元,1992年收取保费37.8万元,1993年0.2万元。由于农业保险风险高,保险公司在1994年后逐步停止这项业务。2006年,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太保产险余姚支公司开始经营商业农险业务。2007年,成立以人保财险为首席承保人的农业保险共保体,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当年开办的保险有水稻、大棚、生猪、鸡、鸭、鹅、兔、种鸽8个品种。到201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到水稻、钢架大棚、大棚蔬菜、西瓜、公益林、青瓜、小麦、油菜、樱桃、能繁母猪、生猪、鸡、鸭、鹅、奶牛15个品种,承保种养大户16699户,其中种植户15488户、养殖户1211户,实现保费396万元。
  责任保险 1991年,开办产品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后来又开办公众责任险、校方责任险。1998年后,又陆续推出会计师责任险、律师责任险、医疗责任险、建设设计责任险、供电责任险、工程监理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等多个险种。2008年9月,人保财险作为医疗责任保险共保体首席承保人,承保26家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责任保险。2010年10月,成立以人保财险公司为首席承保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保体,为全市各危险化工企业、非煤矿山等指定行业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同年11月,各保险公司又推出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
  其他保险 主要涉及一些特定财产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涉外保险等。
  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 1988~1996年产寿险分业经营前,寿险业务主要由人保公司承办。险种主要以养老金保险、简易人身保险、子女婚嫁金保险等传统的储蓄型、保障型险种为主。其中,业务占比较大的是各类养老金保险。随着社保扩面,商业养老金保险处于补充地位,业务占比逐年缩小。1996年9月,中国人寿率先在余姚引入保险营销机制,建立个人代理人队伍。2000年底,中国人寿推出适宜银行柜面代理销售的分红保险。2001年前后,各寿险公司推行融保障和投资于一体的分红保险和万能保险。2005年,中国人寿保费收入首次超亿元。2010年,平安人寿营销员已超千人,保费收入超3亿元。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988~1996年产寿险分业经营前,意外险业务由人保公司承办。主要开办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等险种。1996年,各寿险公司除继续经营传统的意外险外,单个险种陆续增加,诸如旅客、驾乘人员、公安执法人员、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等意外伤害保险。此后,又逐年增开建筑工程、旅游、借款人员等系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01~2010年,意外伤害保险作为寿险附加险的数量不断增加。
  健康保险 2001年前后,中国人寿推出重大疾病、生命绿荫、康宁定期、康宁终身等保险。此后,太保、平安寿险也陆续推出多款重大疾病保险。大多数健康保险通常在投保寿险或意外伤害保险等主险以后,以附加险的形式投保。
  第二节 投保
  财产保险投保
  财产保险投保一般有公司员工直销、个人营销、兼业代理、电话销售、网上销售5种。1998年前,主要由公司员工以直销方式承揽业务。1998年后,营销制和兼业代理销售方式逐步被引入财险公司。2008年起,平安公司首推机动车辆保险的电话销售,到2010年底,余姚市场上有11家财险公司批准使用车险电话营销专用条款。2010年,人保、平安财险又开始在网上销售车辆保险,俗称网销。电销和网销作为新兴销售渠道,越来越被广大客户所认同和接受。
  人身保险投保
  中国人寿、太平洋寿险、平安人寿3家规模较大的支公司均设有营业柜面,办理投保、保全、理赔及收付费等业务。1990年,全市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仅542.02万元。2003年后,业务迅速发展,保费不断上升。2010年,全市人身保险保费收入70124.37万元。
  第三节 理赔给付
  财产保险理赔
  车辆保险赔付为财产保险公司中赔付金额最多的险种,且呈逐年递增趋势。企财险、家财险、农业保险由于受自然灾害因素影响较大,赔付金额较不稳定。2000年8月,受“杰拉华”台风影响,造成300余家企业受灾,仅人保财险公司支付赔款547万元。2007年10月,受“罗莎”台风影响,水稻参保户受损310户,受损面积573.5公顷,支付赔款202万元。2008年,全市遭遇特大冰冻雨雪灾害,致保险业造成重大赔付。责任险、意外险等随着人们经济收入的提高和法律意识的增强,赔付也呈逐年递增趋势。1991~2010年,财险公司共赔付174553.9万元。
  人身保险理赔
  人身保险通常有赔偿和给付两种方式。1991~2010年,全市寿险业累计支付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赔偿款10421.74万元。1996~2010年,给付保险金46656.83万元。
  第六章 证券、期货业务和债券
  1988~1992年,市内没有证券、期货业务„1993年开始发展,至2010年共有3家证券机构、3家期货机构。
  本章仅记述国家发行的债券,余姚认购的有国库券、建设债券、财政债券、保值公债、特种国债、凭证式国债、特种定向债券7种。
  第一节 证券和期货交易
  证券交易
  1993年,余姚始有证券交易机构一市农信余姚证券营业部,1998年起建业务交易情况档案。2010年,全市有交易机构3家,开户数5527户,交易金额1245.54亿元。
  光大证券余姚营业部2009年成立。是年,开户数542户,交易金额7.03亿元。2010年开户数1684户,交易金额87.73亿元。
  期货交易
  1994年,余姚始有期货交易机构——浙江新世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经营半年后,因严重亏损歇业。2005年,大越期货公司在余姚设立营业部,是年开户数27户,成交金额1.51亿元。2010年,有期货交易机构3家,开户数702户,交易金额2692.06亿元。
  杉立期货公司余姚营业部2010年成立。是年,有开户数60户,交易金额254亿元。
  第二节 债券
  国库券
  1988年,余姚认购国库券654.5万元.其中单位认购220.4万元、个人认购434.1万元。1989年开始每年由个人认购。1995年起不再分配任务,由销售系统自行组织推销。是年,分3期发行,余姚认购1499.9万元。
  建设债券
  1988年,国家发行建设债券,认购24.5万元。
  财政债券
  1988年,发行2年期财政债券,认购473.5万元。同年发行5年期财政债券,认购72.5万元。1990年,发行财政债券,认购2万元。
  保值公债
  1989年,国家发行保值公债券。面额分20元、50元、100元3种,不记名,不挂失,发行后可转让、抵押。定期3年,利率根据银行3年期息浮动,外加1个百分点,为14.14%,另按物价指数加保值补贴率。保值公债券发行对象是城乡职工、居民、个体工商户、各种基金会、保险公司及有条件购买的公司,分配余姚认购630万元,完成645.5万元。
  特种国债
  1989年起,国家发行特种国债券,用于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发行方式采用向认购单位分派任务,发行和还本事宜由财政部门办理。1989年推销292万元,1990年273万元,1991年70万元,
  凭证式国债
  1995~1998年,面向社会发行凭证式国债券,以100元为起点,或100元的整数倍购买,以购买之日起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逾期不加计利息,委托银行柜面发行。1995年,债券期限3年,年利率14%,余姚完成742.6万元。1996年,债券期限5年,利息13%,余姚完成48.6万元。1997年,分为2年期、3年期、5年期3种。2年期年利率8.64%,余姚完成330万元;3年期年利率9.18%,余姚完成990万元;5年期年利率10.17%,余姚完成330万元。1998年,分3年期、5年期2种,3年期年利率7.11%,余姚完成119万元;5年期年利率7.86%,余姚完成23万元。特种定向债券
  1994年,为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及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以定向募集的方式发行特种定向债券,对象是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期限5年,按年支付利息,年利率1994~1995年为15.86%,1996~1997年为8.8%,1998年为5.85%,1999年为3.5%;1994年余姚总额320万元,1995年80万元,1996年365万元,1997年320万元,1998年230万元,1999年200万元。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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