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供销联社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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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44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供销联社体制改革
分类号: F717.2
页数: 2
页码: 475-4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供销联社体制改革情况,分别记述了企业改革、归口管理的集体商业改革等。
关键词: 余姚市 供销联社 体制改革

内容

企业改革
  经营承包责任制 20世纪90年代初,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主要形式有“集体经营、责任到人、确定基数、超奖欠赔”“社有个营”(抽资承包)等。基本内容为定编制人员、定经营范围、定承包期限、定上缴承包款,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愿组合人员,保证按时足额上缴承包款(含税费)。1993年,基层社大部分门店和柜组,推行以“社有个营”为主要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近90%的职工参与组合承包。
  股份合作制 1994年后,推行股份合作制。工业品总公司、土特产公司、购物中心、临山棉厂、泗门棉厂先后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1998年,土特产公司、泗门棉厂、临山棉厂、低塘棉厂(第=棉纺织厂)4家企业合并,重组为市特产棉花公司。
  深化产权制度 改革1999年,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到2001年底,4863名职工与原企业提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以每一年工龄597元给予经济补偿,进入社会失业或重新就业。26家企业采取资产转让、股份转让等方式转为民营。2000年4月,设立市供销联社集体资产经营中心,对全系统未转让的集体资产采取租赁经营的方式管理。
  归口管理的集体商业改革
  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市供销联社归口管理的集体商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至90年代初,逐步调整为三种主要形式:一是“定人员、定利润”,无铺底资金的“大包干”;二是停薪留职,上缴一定数量的“保职费”;三是营业网点公开招聘租赁经营。1999~2001年底,集体商业进行用工制度和产权制度改革,共有827名职工与原企业提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处置劳动关系后进入社会;拍卖、转让资产2963万元,集体商业解体。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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