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商贸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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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44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商贸体制改革
分类号: F727.55
页数: 6
页码: 471-4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8~2010年余姚市商贸体制改革情况,1988年后,商贸流通体制经历由计划管理到市场调节的过程,对于企业主要是放权让利、放开搞活、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重点是把国有和集体商贸流通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
关键词: 余姚市 商贸 体制改革

内容

1988年后,商贸流通体制经历由计划管理到市场调节的过程,对于企业主要是放权让利、放开搞活、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重点是把国有和集体商贸流通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
  第一节 商业流通体制改革
  商品管理体制改革
  1988~1992年,主要商品由宁波市按计划下达给余姚市,商品有食糖、火柴、自行车、缝纫机、洗衣粉、肥皂等人民生活必需品。其中,火柴、肥皂、食盐、食糖、酱油、米醋等计划商品采取按人定量供应,价格实行全市统一。为保障春节等节日供应,水产品、猪肉、禽蛋、豆制品等,按计划凭票供应。1992年,商业企业全面推行经营放开、价格放开、用工放开、分配放开的“四放开”改革。1993年,取消计划商品,由市场调节。
  企业经营机制转换
  1988年开始,7家国营商业企业继续放权让利。实施“核实基数,逐年递增,超收分成,歉收自补”为主要形式的多种经营责任制,饮服业及其他企业实施包利润、包职工收入的考核。21家小型企业实行改、转、租。1992年,实行“核定基数,环比递增,超收还贷,短收自补”的经营机制,与13家企业签订承包合同。1993年,与20家企业签订承包合同,实行“核定基数,全赔全留”的“一脚踢”承包经营责任制。1996年,实行统一工效挂钩办法和工资奖金分配办法的经营责任制,与23家企业签订承包利润合同。企业的奖惩、分配、用工、职能、管理模式、存量资产盘活和优化等配套改革同步进行。
  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至1998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家、有限责任公司53家,建立大型商贸集团4家,一大批商业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1999~2001年底,12家企业(单位)资产整体转让,5家企业28个分支企业资产分块拍卖。国有商业除医药等特种行业实行国有控股外,国有资本退出,由民营资本承接。商业企业集团所属21家企事业单位3538名职工处置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4345.81万元;剥离1651名离退休等人员,提取非统筹费6279.21万元;债权债务清理、拍卖、转让,处置国有资产4.5亿元。至2000年4月,宁波保税区浙东工贸公司、市甬舜煤炭公司、市志达物资公司、市恒昌物业公司、市恒通电工器材公司、市商业工业公司、市商业发展公司等,也注销或转为非公有制企业。
  第二节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取消统购统销
  1985年,国家取消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改为合同定购,定购外的粮食议价收购、议价销售和多渠道经营,在价格上实行粮油“双轨制”。
  政企分开
  1992年,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的通知》,在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情况下,实行放开经营的政策。同年4月,我立市粮油总公司,实行政企分开。1993年1月1日,粮食实行购、销和价格“三放开”,取消居民供应粮票。
  建设粮食储备体系
  1994年起,国家定购的粮食实行“保量放价”,实施粮食收购保护价制度.并建立相应的粮食风险基金和储备体系,兴建粮食储备库。1996年4月起,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经营分开运行。1998年7月,设立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贯彻国务院颁布的“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即实行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推进粮食购销企业自身改革。
  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1999年开始,国有粮油商业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至2000年底,除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外,其余都通过资产和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置转为非公有制企业。
  订单农业
  2001年8月,粮食合同收购改为订单形式收购。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
  第三节 物资流通体制改革
  政企分开
  1985年,市物资局对所属公司下放经营决策、干部任免、人事调动、职工奖励、财务审批、资金使用等10个方面的权限,实行政企分开和经理负责制,企业成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市物资局作为政府统筹管理生产资料流通的部门,逐步把主要职能转向加强市场管理和对企业的指导管理,从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出发,在分配体制和奖励制度上试行工资总额与实现利润、销售挂钩浮动的办法。是年,全局物资销售1.19亿元,名列全省县级物资系统第一(前志未记)。
  取消计划供应
  1988年,国家对生产资料经营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体制,逐步减少计划,放开经营,开始打破国营物资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1992后取消计划供应,生产资料流通实现市场化。1994年后,随着物资流通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国有物资企业的体制性弊端显现,整个物资系统销售滑坡,效益下降,难以为继。
  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1996年,物资流通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到2000年,除金属回收公司的报废汽车业务和化轻公司的民用爆破物资经营由市金汇物产经营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收购外,其余国有物资企业都按程序要求转制为非公有制商业企业,市物资局和物资集团解体。
  第四节 供销联社体制改革
  企业改革
  经营承包责任制 20世纪90年代初,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主要形式有“集体经营、责任到人、确定基数、超奖欠赔”“社有个营”(抽资承包)等。基本内容为定编制人员、定经营范围、定承包期限、定上缴承包款,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愿组合人员,保证按时足额上缴承包款(含税费)。1993年,基层社大部分门店和柜组,推行以“社有个营”为主要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近90%的职工参与组合承包。
  股份合作制 1994年后,推行股份合作制。工业品总公司、土特产公司、购物中心、临山棉厂、泗门棉厂先后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1998年,土特产公司、泗门棉厂、临山棉厂、低塘棉厂(第=棉纺织厂)4家企业合并,重组为市特产棉花公司。
  深化产权制度 改革1999年,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到2001年底,4863名职工与原企业提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以每一年工龄597元给予经济补偿,进入社会失业或重新就业。26家企业采取资产转让、股份转让等方式转为民营。2000年4月,设立市供销联社集体资产经营中心,对全系统未转让的集体资产采取租赁经营的方式管理。
  归口管理的集体商业改革
  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市供销联社归口管理的集体商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至90年代初,逐步调整为三种主要形式:一是“定人员、定利润”,无铺底资金的“大包干”;二是停薪留职,上缴一定数量的“保职费”;三是营业网点公开招聘租赁经营。1999~2001年底,集体商业进行用工制度和产权制度改革,共有827名职工与原企业提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处置劳动关系后进入社会;拍卖、转让资产2963万元,集体商业解体。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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