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城镇集体企业用工制度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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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37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城镇集体企业用工制度改革
分类号: F271.1
页数: 2
页码: 393-394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城镇集体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包括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和制定职工转换劳动关系按工龄给予补偿的政策。
关键词: 余姚市 集体企业 改革

内容

新招职工合同制
  1984年6月后,二轻企业新招职工全部实行合同制。此后,合同制工人比重逐年增加。至1988年,累计招收合同制工人2085人,占固定工比重18.1%。
  全员合同制
  1988年,逐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次年,全市选择6家市属集体企业开展优化劳动组合试点。二轻工业总公司选择宁波无线电设备机械厂和塑料总厂进行试点。企业内部各科室、车间、班组人员定编,实行层层聘任,双向选择,引入竞争机制。对未被聘用和组合人员,作待岗、待分配处理,其间按基本工资的70%~90%发给待岗工资。1990年,余姚电机厂进行全员合同制试点,全厂274人转变固定工身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此后,在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逐步推开。1994年,二轻系统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企业65家,职工20680人。
  1992年底,城镇集体企业共建办劳动服务企业289家,安置富余人员5727人。
  转换劳动关系
  1996年,市政府对企业改制提出“三明确”要求,明确产权,明确职工身份(职工转换劳动关系),明确债权债务。1999年,制定职工转换劳动关系按工龄给予补偿的政策。同年,二轻工业总公司制定《关于二轻改制企业人员处理及困难企业人员分流安置的指导意见》。至2000年,二轻系统有11435名职工转换劳动关系,占职工总数的92.6%。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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