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扶贫开发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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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35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扶贫开发区
分类号: F323.8
页数: 2
页码: 369-370
摘要: 本节记述余姚市扶贫开发区,其中包括了市梁辉经济开发区、浙江余姚扶贫经济开发区。
关键词: 余姚市 扶贫开发 扶贫开发区

内容

市梁辉经济开发区
  成立时间和开发范围 1992年6月成立,开发范围1.5平方千米,位于杭甬高速公路梁辉道口。
  优惠政策 1992年8月11日,市政府颁发《关于鼓励投资开发余姚市梁辉经济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在税收、金融、工商、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梁辉、梁弄、大岚、四明山4镇和鹿亭乡引进的港澳台商和外商、市外投资者,可在开发区落户,并按市政府规定享受优惠政策。5乡镇和市内投资者开展横向联合,也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扶贫资金 1995年4月,市政府同意开发区建立扶贫资金。区内各类企业及结对扶贫企业,按减免税总额的15%缴纳。扶贫资金返还给所在乡镇、村,用于改善生产条件、生活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扶贫成效 到1995年8月,5乡镇及其村在区内自办企业37家,投资3560万元。结对扶贫联办企业21家,总投资9665万元。上缴贫困地区资金370万元。利用建厂办企业,使花岗石、茶叶等山区资源得到开发,推向市场。转移贫困地区劳动力1200人,所得工资729万元。市邮电局在区内兴办的通讯用品厂,帮扶鹿亭乡叶家杨和茶山两个村安装自来水,为茶山村修建一条宽6米、长1500米的机耕路。
  浙江余姚扶贫经济开发区
  沿革 由市梁辉经济开发区升格。1995年3月9日,省长万学远视察市梁辉经济开发区。1995年4月10日,省人民政府批复宁波市政府,同意成立余姚扶贫经济开发区。
  开发范围 南起梁辉水库大坝,北至浙江远东工业城,西起孤山村烂水田畈,东至向漕江。开发面积2.3平方千米,即市梁辉经济开发区的全部区域。
  扶贫资金及返还 1995年至1996年9月,扶贫开发区收取扶贫资金178.5万元,其中1996年70.5万元。返还给老区150万元,其中,管委会直接返还给与企业结对村64万元,市政府统一调度用于山区饮用水工程25万元,市委、市政府指定下拨给贫困村6万元,支持老区100位困难学生补助费4万元。返还给梁辉镇、洪山乡、鹿亭乡、四明山镇管理费33.3万元和教育附加费19.8万元。
  扶贫资金使用 用于为老区人民改善生产条件、生活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31个项目;修建公路、村道、机耕路,涉及10个村,共22.5万元;建设饮用水工程32.7万元;改善农业设施,涉及7个村29万元;开发果林基地,涉及2个村,7万元;发展教育事业10.6万元。
  开发区整合提升 1996年9月后,随着公有制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进区企业优惠政策调整,扶贫资金收取作相应调整,“扶贫”优势渐失。区内个体私营企业渐成主体,按照法律自主经营。2002年1月,浙江余姚扶贫经济开发区并入浙江余姚经济开发区,开发区不再具有扶贫功能。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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