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农业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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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30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农业经济体制改革
分类号: F321
页数: 4
页码: 317-320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农业经济体制改革,1984年,农村土地承包为联产承包,期限15年。1999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开始,期限30年,后又规定长期不变。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建立土地流转机制,推动集约化规模经营。其间,山林承包延期、水面定权,并进行农业公有制企业改革等。
关键词: 余姚市 农业经济 体制改革

内容

1984年,农村土地承包为联产承包,期限15年。1999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开始,期限30年,后又规定长期不变。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建立土地流转机制,推动集约化规模经营。其间,山林承包延期、水面定权,并进行农业公有制企业改革等。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改革
  土地承包
  联产承包 1984年春,农村全部生产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期15年。联产承包后,普遍实行“宜分则分,宜统则统,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问题,则由生产队、村合作社统筹解决。20世纪80年代末,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务工农民增多,部分农村出现“有田无人种,有人无田种”的状况。有关乡镇开始探索“双田制”(也称“两田制”)模式,实行“人分口粮田(棉区基本田),劳分责任田”。以村为单位,打破队界,统一调整,明确承包权,搞活使用权,逐步建立土地流转机制,推进适度规模经营。1994年11月起,在全市推广。1996年,全市17个乡镇520个村试行土地“双田制”,占总村数的63.8%。
  第二轮土地承包 1999年3月,各乡镇试点,8月份全面实施,至年底基本结束。除6个村经批准暂缓外,应实施村805个,完成792个,占98.4%。签订土地承包合同19.1万份,占应签订的97.9%。给19.1万农户核发土地承包权证,核发权证面积32200公顷,完成率为99%。土地承包期30年。到2010年,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耕地面积为27333公顷。
  农村土地经营模式转换
  20世纪90年代初,在有条件的乡镇推行粮、棉、渔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到1998年,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6580公顷。1999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后,按照“自愿、依法、有偿”原则,鼓励农户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年,种粮大户3030户,种植面积6690公顷。到2010年,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16453.3公顷,其中“五统一”(作物布局统一、生产质量标准统一、投入品采购供应统一、技术培训统一和品牌统一)面积9633.3公顷。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调解
  20世纪90年代,主要由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主持调解。2010年4月,成立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21个乡镇、街道成立纠纷调解委员会,268个村成立纠纷调解小组。2010年,调处纠纷75件、95人次,其中通过仲裁庭裁决1件、庭前调处1件。
  第二节 山林和水面使用权改革
  山林承包延期和核发林权证
  山林承包延期 1984年,大部分山林、特产基地落实承包责任制。2006年,以稳定、延包、发证为核心,以长期稳定、“三权分离”(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依法经营、因地制宜作为基本原则,重新签订山林承包合同,合同期延长至50年。到12月底,全面完成山林延包任务。山林延包共签订责任山承包合同46826份,合同签订率99.4%,
  核发林权证 共发证54112本。其中,核发国有林场所有权证67本,山林面积4648.7公顷(包括宁波林场);集体所有权证2490本,山林面积51800公顷;向农户发放山林使用权证51555本,承包山林面积37133.3公顷。
  水面定权发证
  全市外荡水面2689公顷(不包括由宁波姚江水产养殖公司经营的667公顷),其中可养殖水面1886公顷。
  水面定权发证1985年开始,1987年基本结束,并发放水产养殖证。2008年,发证进入市行政审批中心。至2010年底,共发放养殖证214本,面积2980公顷,其中外荡养殖面积1048公顷、池塘养殖面积628公顷,水库养殖面积1304公顷。
  第三节 农业公有制企业改革
  集体企业改革
  姚江第三水产养殖场 前志记为姚江养鱼场,1970年4月建立,主要经营下姚江水面养殖,渔民人口456人,从事渔业生产260人,其中退休41人。水域面积803.9公顷,其中姚江支流面积547.8公顷、慈江支流面积88公顷、小河支流面积168.1公顷。网箱8072只。2004年12月,养殖场实行转产转业,从业人员划归户籍所在地管理,自主择业;网箱、渔箔及其他渔业设施作一次性经济补助,转产转业后姚江水面渔业捕捞由市渔政站统一管理。
  其他集体企业改革 除姚江第三水产养殖场外,前志记述还有集体渔场4家,乡办林场13家、特产场10家,还有一些村办茶场。1992年后,对集体渔场、林场、特产场、茶场进行改制,或歇业或转为个人经营。2010年集体经营的只有四明湖水产养殖场。
  国有企业改革
  市黄湖农场 1951年建立,为地方国营农垦企业,场址在低塘黄沙湖。有居民159户,在场户籍人口310人。土地112公顷,其中耕地23.3公顷、鱼塘40公顷,房屋2670平方米(办公用房450平方米、国有安置房2220平方米)。2001年实施改制,131名职工处理好劳动关系,168名退休职工养老金从企业中剥离,纳入全市社会统筹发放,18名老年保养人员以一次性补助政策与农场脱离经济关系,其余职工自谋职业。场属资产仍归国有,由市农林局组建的农场资产托管小组发包经营。
  余姚茶场 1952年2月,县建设科接收赵宇椿经营的树声农场,改名为余姚县果牧园艺场。1955年改名为果牧农场。1969年改现名。位于市郊黄山,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茶园53公顷,生产珠茶、蒸青茶。2000年4月进行整体改制。150名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89名离退休人员按规定标准计提相关费用,实行社会化管理和养老金发放;留剩的30公顷茶园和房屋由市农林局组建茶场资产托管小组发包经营。
  企业选介
  市棉花原种场 原为民国县农林场。1950年3月,县人民政府接收。1973年2月改为棉花良种场。1979年8月改现名。场部设在城区新建北路仙桥,属财政差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1991年起,改种水稻,年产早晚稻良种16吨。2010年,有职工12人;土地16公顷,其中工业用地2.5公顷、农业用地13.5公顷;固定资产34万元,房屋建筑1336平方米;有场属个人承包企业1家、土地租赁企业3家,年收入企业承包款及土地租金20万元。
  余姚林场 1959年8月,余姚苗圃扩建为余姚林场。场部设在梨洲街道振兴路3号,属财政差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经营面积886.7公顷,下设8个林区,依自然条件形成上下两大片,上片4个林区呈带状连在一起(东岗山),下片4个林区独立分散(梁辉、叶岙、十五岙、支溪岙),与5个乡镇、街道交界。2006年,经省林业厅批准成立市东岗山省级森林公园。在编职工123人,其中在职48人、退休75人,编外2人。2010年,林木蓄积5.6万立方米;在岗18人(管理人员9人,护林人员、林区管理人员9人),待岗30人,每月发固定生活费。
  市水稻原种场 1958年创建,属事业性质国有农场,有职工36人。场址位于新建北路706号,农场面积18.5公顷,其中水稻良种繁育基地面积11.2公顷、山地1.2公顷。2009年,农场被列省第二批现代示范农场试点单位。2010年建杭甬高铁客运专线余姚北站时,土地被征用,房屋拆迁,单位尚存,主要管理在职及退休职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工按政策处置。
  宁波林场 国有林场。1960年8月行政区划调整时划入,场部在芦山乡甘竹岭,由宁波市林业局管理。1988年,余姚区域内有甘竹岭、灵溪、黄海田、仰天湖4个林区及商量岗部分林区在余姚境内,面积3800公顷。2003年,林业部批准成立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2004年开始停止砍伐林木,只作间伐;林场转换经营机制,采用从业人员提前退休、待岗等方式消化企业富余人员,发展多种经营,重点发展旅游业。2010年,余姚区域内有甘竹岭、灵溪、仰天湖3个林区,面积3800公顷。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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